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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余论 (2)

  吾人于观人类之美后,始认其美;但在真正之美术家,其认识之也,极其明速之度,而其表出之也,胜乎自然之为。此由吾人之自身即意志,而于此所判断及发现者,乃意志于最高级之完全之客观化也。唯如是,吾人斯得有美之预想。而在真正之天才,于美之预想外,更伴以非常之巧力。彼于特别之物中,认全体之理念,遂解自然之嗫嚅之言语而代言之,即以自然所百计而不能产出之美,现之于绘画及雕刻中,而若语自然曰:“此即汝之所欲言而不得者也。”苟有判断之能力者,心将应之曰:“是”。唯如是,故希腊之天才,能发现人类之美之形式,而永为万世雕刻家之模范。唯如是,故吾人对自然于特别之境遇中所偶然成功者,而得认其美。此美之预想,乃自先天中所知者,即理想的也,比其现于美术也,则为实际的。何则?此与后天中所与之自然物相合故也。如此,美术家先天中有美之预想,而批评家于后天中认识之,此由美术家及批评家,乃自然之自身之一部,而意志于此客观化者也。哀姆攀独克尔[2]曰:“同者唯同者知之。”故唯自然能知自然,唯自然能言自然,则美术家有自然之美之预想,固自不足怪也。

  芝诺芬[3]述苏格拉底之言曰:“希腊人之发现人类之美之理想也,由于经验。即集合种种美丽之部分,而于此发见一膝,于彼发见一臂。”此大谬之说也。不幸而此说又蔓延于诗歌中。即以狄斯丕尔[4]言之,谓其戏剧中所描写之种种之人物,乃其一生之经验中所观察者,而极其全力以模写之者也。然诗人由人性之预想而作戏曲小说,与美术家之由美之预想而作绘画及雕刻无以异,唯两者于其创造之途中,必须有经验以为之补助。夫然,故其先天中所已知者,得唤起而入于明晰之意识,而后表出之事,乃可得而能也。(叔氏《意志及观念之世界》第一册第二百八十五页至二百八十九页)

  【注释】

  [1]唐旦之《天国喜剧》:即但丁《神曲》。

  [2]哀姆攀独克尔:今译恩培多克勒,古希腊哲学家。

  [3]芝诺芬:今译色诺芬,苏格拉底的学生,希腊史学家。

  [4]狄斯丕尔:今译莎士比亚。

  【解说】

  王国维认为,如果说《红楼梦》的故事因为太过精彩,所以人们推论出“非局中人不能道”,进而推论出《红楼梦》一定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那么《水浒传》的作者难道也做过强盗,《三国演义》的作者难道是一位兵家不成吗?

  这就涉及了一个困惑了人们上千年的经典问题:美是什么?

  朱光潜先生发过这样一番感慨:有人问圣奥古斯丁:“时间究竟是什么?”他回答说:“你不问我,我本来很清楚它是什么;你这一问我,我反而茫然了。”世间许多习见周知的东西都是如此,最显著的就是“美”。我们天天都应用这个字,本来不觉得它有什么难解,但是哲学家和艺术家们摸索了两三千年,到现在还没有寻到一个定论。听他们的争辩,我们不免越弄越糊涂。

  对这个似浅而深的问题,叔本华有一套很特别的理论,王国维直接拿过来用了。——王国维不但在这里拿来用过,在《人间词话》里也拿来用过。我曾在《人间词话讲评》里作过一个通俗的说明:

  依靠直观而非理性,抛弃掉自我意识、欲望以及对利害关系的算计,完全没有功利性地、没有自我地来观察一件事物,这才可以说进入了审美阶段,这样的美才是具有共性的、适用于所有人的。——这个观念的根源在康德那里,被叔本华很好地继承、发展了下来。

  个中关键,可以作一个不大优雅的比方:一个垃圾回收站的老板是靠回收垃圾发家致富的,当他看到垃圾的时候,自然会产生愉悦的感觉,但因为垃圾带给他的快感并非基于直观,而是基于被观察的客体(垃圾)和主观的观察者(垃圾回收站的老板)之间的利益关系,所以对其他人来讲未必适用(大多数人看到垃圾只会产生恶感);而当这个垃圾回收站的老板看到春花秋月、朝霞暮雨的时候,或许也会在某一个瞬间沉迷进去,忘记了自己,也并不会计算这些景致和自己之间存在什么利益关系。在这样的时候,他就是在用直观来观察事物,由此进入了审美阶段。而他所获得的美感超越了自身,具有了普适性,对一切人都有效。在这样一个审美经历中,观察者和被观察者都要经历一个转变,观察者由认识个体转为纯粹认识主体,被观察者由个别的、具体的现象转为理念、转为永恒的形式。这句话有些枯燥和费解,用一个也许过于简单的比喻来说,那个垃圾回收站的老板在看着一朵花的时候,他自己变成了一面镜子,他眼前的“这一朵花”变成了“花”。

  这时候我们不妨应用一下公孙龙“白马非马”那个著名的命题,任何一朵花都只是“那一朵花”,这世界上只有这朵花、那朵花,而不存在“花”;我们可以买到这个苹果、那个菠萝,却买不到“水果”。“花”之于这朵花、那朵花,“水果”之于这个苹果、那个菠萝,在我们一般人的想法里,这是通过归纳而得来的抽象概念,而在叔本华那里却颠倒了过来,是由“花”演绎出了这朵花、那朵花,由“水果”演绎出了这个苹果、那个菠萝,其理论源头就是柏拉图的“理想型”。一个是归纳法,一个是演绎法,在我们一般人的观念里,后者在这里的应用显然是荒谬的,但这确实就是叔本华理论的核心支柱之一。

  接下来,用一句最通俗的话来说,这个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出众之处的观点其实颠覆了我们绝大多数人的一个最朴素的美学认识:它意味着“各花入各眼”“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些古老的格言全是错的。它们之所以是错的,是因为它们所强调的是审美的主观性,而叔本华说过,主观性是属于平庸之辈的,所有富于创造性的天才都是客观的。(在康德的美学理论里,这些古老格言所表达的属于“感官的鉴赏”,仅在感官享受的层面,没有普遍标准,而审美属于“反思的鉴赏”,具有普遍标准。)

  好比有一个大石球,怎么看怎么都是球形的,这就是它的客观性。我们这些平庸之辈每个人都戴着凸凹不同的眼镜,每一副眼镜就是我们每个人的主观性。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眼镜来观察这个石球,有人说它方,有人说它扁,这就是“各花入各眼”“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的局面。而天才是不戴眼镜的,用王国维的话说就是“不隔”,直截了当地看到了这个大石球,直截了当地看到了它那赤裸裸的、无遮无掩的、展示在所有人面前的球形。这个球形,就是叔本华所谓的本质、理念、永恒的形式,艺术就是用来表达这些东西的。如果把那些凸凹不平的眼镜称为摩耶之幕,把石球称作梵,那么破除摩耶之幕而达到梵就是所谓涅槃。

  所以,虽然在我们的传统里,艺术家的创作是基于生活、临摹自然,而在西方还存在着一个与之对立的传统,即自然当中的事物都是有缺陷的,艺术家所表现的是一种完美的、先验的“美的预想”“美的理念”,生活经历对于艺术家而言不过是一种无足轻重的补充。莎士比亚就是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在我们看来,莎翁之所以创造出那么多经典的戏剧,塑造了那么多各异的人物,自然是他深深扎根于生活的结果,但叔本华认为莎翁的成就来源于他具有普通人大多没有的“人性的预期”,即他可以迅速而准确地把握这种或那种性格的“理念”。基于这样一种观点,采风对于艺术家来说显然就不再必要了。

  于是,艺术创作绝不是表达个人感受,不是表达艺术家自身的喜怒哀乐,而是通过艺术创作、审美,来认识那个先验的、作为世界本质的“美的预期”或“美的理念”。所以叔本华说,审美是一种认知活动。

  叔本华的这个观点看上去有点不能被常识所接受,但至少他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如果艺术的目的在于模仿自然,那我们直接欣赏自然就好了,为什么还需要艺术呢?——其实对于很多人来说,欣赏艺术和欣赏自然确实没什么区别,在一个平日很爱议论东家长、西家短的人看来,《红楼梦》不过是另一个东家长、西家短的故事。在一个沉迷于言情偶像剧的孩子看来,《红楼梦》不过是另一个言情偶像故事。

  但是,叔本华所谓“美的预想”“美的理念”是否又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呢?我们可以在歌德的《莎士比亚命名日》里读到另一种同样不失力量的解说——歌德指出过“没有比莎士比亚的人物更是自然的了”。我们这些人从童年时代起,在自己身上所感受到的和在别人身上所看到的,都是些矫揉造作的打扮,从哪里能够看到自然呢!我时常在莎士比亚面前感到惭愧,因为有时候在看莎剧的过程中,我一开始会觉得如果换作我自己来创作剧本,这里或那里一定不会像莎士比亚那样写。但后来我才明白,我自己不过是个可怜虫罢了,因为自然借莎士比亚的笔说出了真理,而我所创作的人物却只是怪诞幻想所吹成的肥皂泡罢了。

  无论如何,“非局中人不能道”明显是一句站不住脚的话,小说即便确有所本,总也不是艺术眼光里的事情。否则的话,也就把艺术之永恒降格为人生之短暂了。

  曾见舒乙先生评论老舍的小说,舒乙真的沿着小说人物所经过的某条道路走了一遍,发现每一个街道、每一个招牌、每一段距离无不与小说里的描写合节合拍,于是乎惊叹老舍的艺术成就之高。——惊叹固然可以惊叹,这个发现也大可以做个花边趣闻,但这和艺术成就实在扯不上关系。

  【原文5-4】

  由此观之,则谓《红楼梦》中所有种种之人物、种种之境遇,必本于作者之经验,则雕刻与绘画家之写人之美也,必此取一膝、彼取一臂而后可。其是与非,不待知者而决矣。读者苟玩前数章之说,而知《红楼梦》之精神,与其美学、伦理学上之价值,则此种议论,自可不生。苟知美术之大有造于人生,而《红楼梦》自足为我国美术上之唯一大著述,则其作者之姓名与其著书之年月,固当为唯一考证之题目。而我国人之所聚讼者,乃不在此而在彼;此足以见吾国人之对此书之兴味之所在,自在彼而不在此也,故为破其惑如此。

  【解说】

  这一段是为本章作总结,认为读者若是读过前文论述《红楼梦》的艺术与伦理价值的内容,自然不会再生出“非局中人不能道”之类的想法。不过,适当的考据也是必要的,《红楼梦》既然是“我国美术上之唯一大著述”,作者的姓名与著作的年代自然应当成为一个考证的题目,但也仅仅是唯一的考证题目。

  王国维感叹时人完全缺乏美学趣味,所以才在那些本不值得考据的地方大加考据,对这个“唯一考证之题目”却冷淡得很。

  令人欣慰的是,王国维这篇里程碑式的文章为后来的红学研究指出了一条正确的途径,我们知道,对《红楼梦》作者的研究确实已经成了红学中的一个大题目,只是王国维想要“破其惑”的那种索隐作风反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了。这也是个必然的趋势,毕竟具有艺术趣味的人永远都是少数,而窥视欲和嚼舌头才是人类普遍的天性。所以王国维终于有点孤独:

  月底栖鸦当叶看,推窗跕跕坠枝间。霜高风定独凭栏。

  觅句心肝终复在,掩书涕泪苦无端。可怜衣带为谁宽。

  “觅句心肝终复在,掩书涕泪苦无端”,作者如此,读者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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