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周颂》(1)
《周颂》大别分两类:一、无韵的,二、有韵的。无韵的如《清庙》《维天之命》《维清》(此篇之祯字本祺字,故亦非韵),《昊天有成命》《时迈》《武》《赉》《般》皆是,半无韵的如《我将》《桓》是,此外都是有韵的。这些无韵半无韵的,文辞体裁和有韵的绝然不同,有韵的中间很多近于《大雅》《小雅》的,若这些无韵的乃是《诗三百》中孤伶仃的一类。大约这是《诗经》中最早的成分了。
《国语》以其中之《时迈》为周文公作,大约不对,《昊天有成命》一篇已出来了成王。但这些和那些有韵的《周颂》及《大雅》总要差着些时期。近写《周颂》说一篇,即取以代讲义。
《周颂说》(附论鲁南两地与《诗》《书》之来源)
凡是一种可以流行在民间的文学,每每可以保存长久,因为若果一处丧失了,别处还可保存;写下的尽丧失了,口中还可保存。所以有些并没有文字的民族,它的文学,每每流传好几百年下去,再书写下来,其间并不至于遗失。至于那些不能在民间流行的文字,例如藏在政府的,仅仅行于一个阶级中的,一经政治的剧烈变化,每每丧失得剩不下什么。这层事实很明显,不用举例。照这层意思看《诗》《书》,《诗》应比《书》的保存可能性大。
若专就《诗》论,我们也当觉得最不容易受政治大变动而消失或散乱者,是《国风》;最容易受政治大变动而消失或散乱者,是《颂》。诚然不错,在口中流传并不若于竹帛之文词,容易改变,但难得因一个政治大变化丧失得干净;若保存在官府的事物,流动改变固难,一下子掉了却很容易。
《周书》《周诗》现在的样子好不奇怪!《周书》出于伏生者,只有号为“武王伐纣”的两篇,即《牧誓》《洪范》,和关于周公的十多篇,从《金縢》到《立政》,成王终康王即位的二篇,以下还只有涉及甫侯的一篇是西周,此外皆东周了。何以周公的分量占这么大?宗周百年中《书》的分配这么不平均?
再看《周诗》,《大雅》《小雅》《颂》中两个大题目是颂美文武,称道南国,二南更不必说。何以南国的分量占这么多?宗周百年中《诗》的分配这么不平均?这都不能没有缘故吧?或者宗周的《诗》《书》经政治的大变动而大亡佚,在南、鲁两处,文之守献之存独多些,故现在我们看见《诗》《书》显出这个面目来?
现在且就《周颂》说。《周颂》有两件在《诗经》各篇中较不同的事:一、不尽用韵,二、不分章。王静安君以此两事为颂声之缓,皆揣想之词,无证据可言。且《鲁颂》有摹《周颂》处,《商颂》(实《宋颂》)更有摹《鲁颂》《周颂》处。
《鲁颂》《商颂》皆用韵,是“颂”之一体可韵可不韵。大约韵之在《诗》中发达,由少到多。《周颂》最先,故少韵;《鲁颂》《商颂》甚后,用韵一事乃普遍,便和《风》《雅》没有分别了。又《鲁颂》《商颂》皆分章,且甚整齐,如《大雅》《小雅》;是《周颂》之不分章,恐另有一番缘故。若如王君声缓之说,《鲁颂》《商颂》之长又要怎么办?
王君意在驳仪征阮君之释颂义,所以把这两事这样解了,其实阮君释颂不特“本义至确”(王君语),即他谓三颂各章皆是舞容,亦甚是。王君之四证中,三证皆悬想,无事实;一证引《燕礼记·大射仪》,也不是证据,只是凭着推论去,拿他所谓礼文之繁证其声缓。《仪礼》各仪因说得每每最繁,不止于这一事,且由礼繁亦不能断其声缓,盖《时迈》一章奏时无论如何缓,难得延长三十四节,若必有这么一回事,必是夹在中间,或首末奏之。又由声缓亦不能断定它不属于舞诗。
阮君把颂皆看做舞诗,我们现在虽不能篇篇找到它是舞诗之证据,但以阮君解释之透彻,在我们得不到相反的证据时,我们不便不从他。因为颂字即是容字,舞乃有容,乐并无容,何缘最早之“颂”即出于本义之外?所以若从阮君释颂之义,便应从阮君释颂之用,两件事本是一件事,至少在《周颂》中,即颂体之开始中,不应有“觚不觚”之感。
现在细看《周颂》,实和《大雅》不同,《大雅》多叙述,《周颂》只是些发扬蹈厉之言,只到《鲁颂》《商颂》才有像《大雅》的。金奏可以叙述,舞容必取蹈厉。若是《周颂》和《大雅》在用处上没有一个根本的分别,断乎不会有这现象的。
《周颂》在用韵上和《鲁》《商》两颂的分别应该由于先后的不同,《周颂》在词语上和《大雅》的分别应该由于用处的不同,若《周颂》的不分章又该是由于甚么缘故呢?我想《周颂》并非不分章。自汉以来所见其所以不分章者,乃是旧章乱了,传经者整齐不来,所以才有现在这一面目。
有三证:《左传》宣十二年:“楚子曰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橐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其三曰:‘敷时绎思,我徂维求定。’其六曰:‘绥万邦,屡本年。’”
我们用《左传》证《诗》有个大危险,即《左传》之由《国语》出来本是西汉晚年的事,作这一番工作者,即是作《古礼》《古文尚书》《毛诗》《周官》之说者,其有意把它们互相沟通,自是当然。但《国语》原书中当然有些论《诗》《书》的,未必于一成《左传》之后,一律改完,所以凡《左传》和《毛诗》《周官》等相发明者,应该不取,因为这许是后来有意造作加入的材料;凡《左传》和《毛诗》《周官》等相异或竟相反者,应该必取,因为这当是原有的成分,经改乱而未失落的。
宣十二年这一段话和《毛义》不同,这当然不是后来造作以散入者。这一段指明《武》之卒章、三章、六章,此是一证。
现在看《周颂》各篇文义,都像不完全的,《闵予小子》《访落》《敬之》《小毖》或及《烈文》合起来像一事,合起来才和《顾命》所说的情节相合,此种嗣王践阼之仪,不应零碎如现在所见《周颂》本各章独立的样子。又《载芟》《良耜》《丝衣》三篇也像一事,《载芟》是耕耘,《良耜》乃收获,《丝衣》则收获后燕享。三篇合起有如《七月》,《丝衣》一章恰像《七月》之乱,不过《七月》是民歌,此应是稷田之舞。又《清庙》以下数章,尤其现出不完全的样子,只是它们应该如何凑起来,颇不易寻到端绪。此是二证。
《鲁颂》《商颂》虽然有演变,然究竟应该是继续《周颂》者,果然《鲁颂》《商颂》无不是长篇者,若把它们也弄得散乱了,便恰是现在所见《周颂》的面目。此是三证。
外证有《左传》宣十二年所记,内证有文义上之当然,旁证有《鲁颂》之体裁,则《周颂》之本来分章,当无疑问。舞为事节最繁者,节多则章亦应多,乃反比金奏为短,不分章节,似乎没有这个道理。至于在《诗三百》中《周颂》何以独零乱得失了节章,当因《颂》只是保存于朝廷的,不是能“下于大夫”的,一朝国家亡乱,或政治衰败,都可散失的。《国风》固全和这事相反,即《大雅》《小雅》也不像这样专靠朝廷保存它的面目的。
如上所说,《周颂》不分章由于旧章已乱,传它的人没法再分出来,然则我们现在在《周颂》中可能找出几件东西的头绪来?可能知道现在三十一章原来是些什么东西零乱成的?答曰:《周颂》零乱了,可以有三件事发生:一、错乱,即句中之错乱,及不同在一章之句之错乱;二、次序之颠倒;三、章节之亡失。孟子引《诗》,“立我烝民,莫匪尔极”之下,尚有“不识不知,顺帝之则”,今此语见《大雅·思文》篇中,“莫匪尔极”下乃“贻我来牟,帝命率育”两句,不知谁是错乱者,或俱是经过错乱的。
宣十二年传,《武》之三章有“敷时绎思,我徂惟求定”,《武》之六章有“绥万邦,屡丰年”,今《桓》在《赉》之前。至于各章不尽在三十一章,别有遗失,恐怕更不能免的了。所以若求在这三十一章中寻出几个整篇来,是做不到的。但究竟是哪些篇杂错在这三十一章中,还有几个端绪可寻。
其一曰《肆夏》。《左传》宣十二年:“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橐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今在《时迈》,他章无可考。后来乐名《夏》或《大夏》者,恐是由此名流演。
其二曰《武》,或曰《大武》。《左传》宣十二年记其卒章、三章、六章中语,今在《武》《赉》《桓》三章中,他章无可考。据《左传》宣十二年语,《武》乃克殷后作,所纪念者为武成之义,故庄王于此推论出《武》之七德来——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
《武》为儒者所称道,在儒家的礼乐及政治的理论中据甚高的地位。王静安君据《乐记》所记之舞容,从《毛诗》之次叙,把《大武》六章作成一表,其说实无证据,现在先录其表如下:
一成
再成
三成
四成
五成
六成
所象之事
北出
灭商
南国是疆
分周公左召公右
复缀以崇
舞容
总干山立
发扬蹈厉
分夹而进
武乱皆坐
舞诗篇名
《武宿夜》
《武》
《酌》
《桓》
《赉》
《般》
舞诗
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於缉熙,单厥心,肆其靖之。
於皇武王,无竞维烈。允文文王,克开厥后。嗣武受之,胜殷遇遏刘,耆定尔功。
於铄王师,遵养时晦。时纯熙矣,是用大介。我龙受之,王之造。载用有嗣,实维尔公允师。
绥万邦,屡丰年,天命匪懈。桓桓武王,保有厥士,于以四方,克定厥家。於昭于天,皇以间之。
文王既勤止,我应受之。敷肘绎思,我徂维求定。时周之命,於绎思!
於皇时周,涉其高山,嶞山乔岳,允犹翕河。敷天之下,裒时之对,时周之命。
他事不必论,即就舞容与舞诗比较一看,无一成合者,王君于六成之数每成之容,是从《乐记》的,于次叙是后《毛诗》的,但《毛诗》《周颂》之次叙如可从,何以王君明指之六篇别在三处,相隔极远?故《毛诗》次序如可从,王说即不成立,《乐记》的话如可据,则《武》之原样作《乐记》者已不可闻,他明明白白说:“有司失其传。”
现在抄下《乐记》此一节语,一览即知其不可据。
宾牟贾侍坐于孔子,孔子与之言及乐,曰:“夫《武》之备戒之已入,何也?”对曰:“病不得其众也。”(《武》谓周舞也,备戒击鼓警众,病犹忧也,以不得众心为忧,忧其难也。)“咏叹之,淫液之,何也?”对曰:“恐不逮事也。”(咏叹淫液,歌迟之也。逮,及也。事,戎事也。)“发扬蹈厉之已蚤,何也?”对曰:“及时事也。”(时至《武》,事当施也。)“《武》坐致右,宪左,何也?”对曰:“非《武》坐也。”(言《武》之事无坐也。致,谓膝至地也。宪,读为轩,声之误。)“声淫及商,何也?”对曰:“非《武》音也。”(言《武》歌在正其军,不贪商也。时人或说其义为贪商也。)子曰:“若非《武》音,则何音也?”对曰:“有司失其传也,若非有司失其传,则武王之志荒矣。”(有司,典乐者也。传,犹说也。荒,老耄也。言典乐者失其说也,而时人妄说也。《书》曰,王耄荒。)子曰:“唯。丘之闻诸苌弘,亦若吾子之言也。”(苌弘,周大夫。)
宾牟贾起,免席而请曰:“夫《武》之备戒之已久,则既闻命矣,敢问迟之迟而又久,何也?”(迟之迟,谓久立于缀。)子曰:“居,吾语女。夫乐者,象成者也;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召之治也。(居,犹安坐也。成,谓已成之事也。总干,持盾也。山立,犹正立也。象武王持盾正立待诸侯也。发扬蹈厉,所以象武时也。武舞,象战斗也。乱,谓失行列也。失行列则皆坐,象周公、召公以文止武也。)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灭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国是疆,五成而分陕,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复缀以崇(成,犹奏也,每奏武曲一终为一成。始奏象观兵盟津时也,再奏象克殷时也,三奏象克殿有余力而反也,四奏象南方荆蛮之国复畔者服也,五奏象周公、召公分职而治也,六奏象兵还振旅也。复缀,反位止也。崇,充也。凡六奏以充武乐也。)天子。夹振之而驷伐,盛威于中国也。(夹振之者,王与大将夹舞者振铎以为节也。驷当为四,声之误也。武舞,战象也。每奏四伐,一击一刺为一伐。《牧誓》曰:“今日之事,不过四伐五伐。”)分夹而进,事蚤济也;(分,犹部曲也。事,犹为也。济,成也。舞者各有部曲之列,象用兵务于早成也。)久立于缀,以待诸侯之至也。(象武王伐纣,待诸候也。)且女独未闻牧野之语乎?(欲语以作武乐之意。)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车,而封黄帝之后于蓟,封帝尧之后于祝,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投殷之后于宋,封王子比干之墓,释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庶民弛政,庶士倍禄。济河而西,马散之华山之阳,而弗复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复服;车甲衅而藏之府库,而弗复用;倒载干戈,包之以虎皮;将帅之士,使为诸侯,名之曰‘建櫜’。然后天下知武王之不复用兵也。(反商,当为及,字之误也。及商,谓至纣都也。牧誓曰:“至于商郊,牧野。”封,谓故无土地者也。投,举徒之辞也。时武王封纣子武庚于殷墟,所徙者,微子也。后周公更封而大之。积土为封,封比干墓,崇贤也。行,犹视也;使箕子视商礼乐之官贤者所处,皆令反其居也。弛政,去其纣时苛政也。倍禄,复其纣时薄者也。散,犹放也。桃林,在华山傍。甲,铠也。衅,釁字也。兵甲之衣曰櫜,键櫜,言闭藏兵甲也。《诗》曰:“载櫜弓矢。”《春秋》传曰:“垂櫜而入。”《周札》曰:“櫜之欲其约也。”蓟或为续,祝或为铸。)散军而郊射,左射《狸首》,右射《驺虞》,而贯革之射息也;裨冕,搢笏,而虎贲之士说剑也;祀乎明堂,而民知孝;朝觐,然后诸侯知所以臣;耕藉,然后诸侯知所以敬:五者天下之大教也。(郊射,为射官于郊也。左,东学也,右,西学也。《狸首》《驺虞》所以歌为节也。贯革,射穿甲革也。裨冕,衣裨衣而冠冕也。裨衣,衮之属也。搢,犹插也。贲,愤怒也。文王之庙为明堂制。耕藉,藉田也。)食三老五更于大学,天子袒而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冕而总干,所以教诸侯之弟也。(三老五更,互言之耳,皆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也。冕而总干,亲在舞位也。周名大学曰东胶。)若此,则周道四达,礼乐交道,则夫《武》之迟久,不亦宜乎?”
此节明明是汉初儒者自己演习武舞之评语。《牧誓》虽比《周诰》像晚出,却还没有这一套战国晚年的话,后来竟说到“食三老五更于大学”,秦爵三老五更都出来了,则这一篇所述武容之叙,即使不全是空话,至少亦不过汉初年儒者之武。且里边所举各事,如“声淫及商”,可于《大雅》之《大明》《荡》中求之;“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在《大明》里;“北出”在《笃公刘》《文王有声》里;“南国是式”在《崧高》里,其余词皆抽象,不难在《大雅》中寻其类似。这样的一篇《大武》,竟像一部《大雅》的集合,全不合《周颂》的文词了。大约汉初儒者做他的理想的《大武》,把《大雅》的意思或及文词拿进去,《乐记》所论就是这。不然,《武》为克殷之容,而“南国是式”,远在成康以后,何以也搬进去呢?
其三曰勺。现在《毛诗》里还有《酌》一篇。酌本即勺字之后文,犹裸之本作果,醴之本作丰,汉儒好加偏旁,义解反乱。《酌》篇即《勺》,历来法家用之,勺字见《仪礼·燕礼》“若舞则勺”,《礼记·内则》有“十三年学诵《诗》舞勺,成童舞象,学则御”,熊安生谓即《勺》篇。
勺、韶两字在声音上古可通。勺与今在平声之韶同纽,与在去声之召小差,而此差只是由到,珂罗倔伦君证此差通例在古代无有。勺以K收声,韶以U,汉语及西洋语为例不少,珂罗倔伦君亦曾证宵药等部乃去入之对转(见他所著《汉语分析字典序》),我们试看以勺为形声之字,多数在入,而约钓尥诸字在去声,约且在《广韵》与召同部。召与勺在声音上既可同源,我们现在可假设召、勺之分由方言出,因韶之错乱,而勺韶在后来遂为实有小异之名,盖同源异流,因流而变,而儒者不之知也。
今先看古书中韶、勺相连处,《荀子·乐论》:“舞韶歌舞。”孔子时尚未以歌舞为《武》《韶》之对待。(乐则韶舞四句,乃后人三代损益之说,决非《论语》旧文,别处详论之。)而后人谓勺乃但云舞,是舞韶者舞勺也。又《春秋繁露·质文篇》,以《勺》为周文公颂克殷之事,显见《勺》与《武》关系之密切,惟《韶》可如此来源。与《武》为比,若果如《内则》所记为小舞,则不当尸此大用。又《汉书·董仲舒传》引武帝诏,以为在虞莫盛于《韶》,在周莫盛于《勺》,此虽言其异,实是言其同类。大约《召》乐在鲁地者,失而为不完之《勺》,遂有小实,然仍不忘其为周物,其流行故虞地者,仍用“召”名,遂与虞舜之传说牵连,然仍可见其与《勺》同类,此例实证其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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