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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林天又一次成功地让我相信他要认真过日子了。他身上沉闷的一面,充满着令人信服的力量。我们一人抱一本书坐在沙发两端,灯光是昏黄的,天色是深沉的。我说出来都没人相信,大多数人坚信林天生活是肉搏型的。我和苏夕却认定林天是个特能想事的主儿,只是表达方式不同,他思维生得细腻却向往粗糙。

  我悄悄跟苏夕说:“什么事都可尝试看看。”苏夕说:“那你们结婚吧。”

  “一张结婚证能拴住林天他就不姓林了。”我用手玩弄着脚趾,红色的指甲油掉了一大块。

  苏夕是个律师,她常向我汇报我妈和沈念的近况。她是我最好的女朋友。

  从初中我们就认识,一起翻墙逃课成为战友,共同经历了若干不可思议的事情,成为对方的偶像。苏夕和林天一样,属于出逃型人士,大概我们这个年代的这拨人都是这样的。世界那么大,搞不定就闪呗。她常和男人东奔西跑,回来之后继续自己的生活,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曾经她发过条短信,让我祝她愉快。第二天她妈崩溃了一样来找我,问我苏夕去哪儿了。我说我也不知道。而后我也和林天走了。两个月光景我再没联系上她。

  她回来之后很久我才知道她和当时的男友跑了,那个郁郁不得志的乐手。

  我问她为什么回来了。

  “第一,我不能不管我爸妈。第二,他这辈子也就定位为郁郁不得志了。这是他的风格。可是我不行,我是个新时代独立上进女青年,我不能被这种伪文艺男青年拖了后腿。我算是看清楚了,说是搞文艺,其实是搞姑娘,还他妈不光搞你一个。”

  这段话她在厕所里和我说的,反正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只听到马桶抽水声。

  至于路上那些遭遇,生活的潦倒,两个人之间的崩塌以及埋怨,她只字不提。虽然她不提,但是我知道她一定经历了种种。

  苏夕有两种醉酒方式,第一种是你随便带回家上床,说明她没真的喝醉。第二种是哭,她曾经拉着我从十六里铺走到外滩,她说:“受不了连吃饭都要算计的生活,老娘我她妈一个馒头吃两顿,我是人不是鸟。”她抱着我哭啊哭,说还是有些后悔跟艾莫跑了。

  当时已经走到外滩了,人很少,凌晨天还没亮,灯早灭了,显得十分尴尬。苏夕抽着烟不再讲话了。苏夕从小生长在上海,她很爱黄浦江,不像我,觉得那只是一条说不清道不明的河沟。

  苏夕说:“我和陈艾莫坐在床上,我问他你还喜欢我吗。我们就这么坐了半个小时,他说他不知道。”

  我崇拜苏夕的原因之一就是她总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的那样活着,天天崭新,爱人都是不同的,感情皆无戒备,造血功能极其优秀。其实苏夕在摸爬滚打中早已历练成熟,但她能装,装得自己也信,谁也不能影响她,她的小宇宙战胜大宇宙,很能自欺欺人。她更适合当演员,我和林天都这么认为,只要我们合作拍电影一定找她当女一号。苏夕同意了,只要所有马赛克镜头都真枪实弹她就来拍。

  大学时代,一次我找她吃饭,聊了一下午,之后告别,拦了车走。车刚开起来,她突然想到什么,追着车跑。我在出租车里,她跟着车一直追,但我没看到,直到路口红灯亮了,她猛拍车窗。那天她穿着皱巴巴的棉麻大褂,头发很短,短得像稻草人似的,让人看着伤心。她手指间夹着烟,气喘吁吁。我吓了一跳,赶快把窗户摇下来,说:“苏夕你怎么了,咱不用十八里相送吧?”

  她咯咯地笑,说:“那个什么,刚才忘了说……”她停顿了几秒,“借我二十块钱,没钱开饭。”

  我给自己留了二十块钱,剩下的全给了她。她说:“不要这么多,我还不上。”

  “我不用你还。”

  红灯又亮了,车又开了。

  那段时间苏夕在大学里玩乐队。所有借给苏夕的钱我都不再提起,她从来没有那么瘦过。后来她去律师事务所工作,拿了第一个月的工资请我吃饭。吃饭的时候推给我一个信封。我回家点了点里面有两千块钱。我特别难受,这个月苏夕又该怎么过。她是极无消费观念的人,什么东西好她就买什么,我常常拎着她的一双鞋像参观艺术品一样端详半天,感慨一句“这得多贵啊!”

  那天她攥着我给她的钱,嘴里叼着烟又顺着公路跑回去。她以前总带点婴儿肥,从来没有那么瘦过,瘦得都快消失在空气里了。她穿过斑马线和行人,只剩下夕阳的红和公路的灰。衣服是灰色的,头发是红色的,一跳一跳,像只欢快跳跃的兔子。

  苏夕认识我的每一任男友。我和林天去看她们乐队的演出。林天说:“没见过哪个姑娘可以唱得这么陶醉和自然。”我说:“好听你也得克制,你上谁都不能上她,她是我最铁的哥们,你上了她我就什么都没了。”

  林天是我最好的爱人,苏夕是我最好的女友,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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