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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林天小时候是很典型的北京混子,胸口挂钥匙,放学不回家。当了许多年三里屯的小霸王,集新时代青年所有恶习于一身,以身边姑娘面孔的高速更迭为荣,以百无聊赖为耻。为了不闲着,他用所有的时间来虚度光阴,喝酒打架拍婆子。后来变成小倒,小倒又成了投资人。林天说,幸福是什么,幸福是寻欢作乐着老了,而不是老了再寻欢作乐。

  现在的林天牵着我的手走在北京的大街上,他说,看见喜欢的东西可以尽管买,亲爱的媳妇。少年时代他不喜欢和任何姑娘并肩而行,斜着眼睛瞧她们,他要得到许多招摇过市的爱,崇拜,敬仰,迷恋,无法自拔。他要妞儿仰视他。我便仰视了他许多年。而今他牵着我的手走,我终于得到国王的宠幸。

  林天给我讲过一些关于北京街道的故事,他双手插袋,穿黑色夹克,面无表情。冬天,一说话全是哈气,让语言有了形象的附着,显得真实。流浪乐手、潦倒画家、失意恋人,让所有北京的街道都带有艰辛的成分。北京地儿大,机会多,人多,失意也多。不比上海的街道,墙上写诗,随意舒展着行人的兴趣,越走越酥,身体里激进的部分自动衰竭,滋生贪婪、原谅与宽恕。北京的街道却容易让人愈发亢奋,亢奋到流出眼泪。

  林天说,他同一个歌手走过这条路,也是冬天,挺冷。场子里的歌手唱完,狂欢结束,野兽散场,林天向一个拖着行李站在门口的乐手借火,攀谈起来。十分钟后,林天要回去,说打车顺便送他,乐手不干,要走走。乐手拖着破旧的灰色行李箱赶场,看样子居无定所。并非相熟的人,只是在酒吧里碰见。他唱摇滚乐,林天也很年轻,确切地说是有些年幼。他们就沿着街一路走,那天林天很沉默,因为冷,所以他不想说话。反而那个乐手拼命讲拼命讲,需要发泄,讲得青筋暴跳。他说现在电视上唱歌的人都是屁股,唱出来的全是狗大便,听众还愿意舔。他还说他所坚持的,他的理想云云。林天是现实的人,从不听这类鬼话。人没有钱就没有资格有骨气,清高姓假,生下来就无法改变它的本质。但那天他只是听,他看到乐手的深蓝毛衣千疮百孔只觉得可怜。后来乐手也不说话,两个不成熟的少年只剩下永无止境的行走,林天穿的还是件三叶草夹克,小男孩爱得瑟,再冷都穿得单薄,抽的是白万,他的习惯。歌手抽中南海,把烟夹得很低,贴近手掌。走了很久,林天丧失了一切知觉,没有酸痛,只剩下行尸走肉的麻木,但行走还是没有尽头,少年林天决定终止这场城市森林中展开的徒步旅行,他厌倦了。

  林天说:“我是外地来的,前面是我住的旅馆,你来坐坐吧。”尽管乐手说林天说话就是京片子,但他还是跟着来了,林天悄悄开了房,拿出身上所有钱当押金。他和前台说,住宿的钱从这里扣,扣完为止。他让乐手洗个热水澡,林天抽了根烟之后离开,他压根儿无法忍受这种招待所,他没有嫌弃的意思,只是徒徒滋生一种让他与北京相剥离的感觉,他爱北京,不能被这种异乡的氛围隔绝。

  他没有钱,真的走路回家,次日患上了重感冒。他想自己不过是陪伴一个可怜的流浪乐手,不会再有交集。但他忍不住好奇心,过了几天跑去那个招待所想看看“假清高”到底还在不在,前台说林天差点害他们丢了工作,带来住的是什么人,第二天一群人来打他,砸了招待所很多东西,乐手倒在血泊中,没人敢管他,他自己站起来血肉模糊地拖着行李箱离开了。林天平静地听,点点头。招待所说押金不退,作为赔偿。其实林天根本没想到押金这岔儿。他看看前台,是柳叶眉高颧骨的势利小妞。林天走了,脸被烟雾遮盖,这里只有刺鼻的方便面味儿,很低劣。

  林天突然愧疚。乐手再也没出现过,这个圈子那个圈子都没出现过,他在北京消失了。过了些日子他出现在上海,与我最好的朋友苏夕私奔,再再些日子林天和我在酒会上看见他,他成了拉屎放屁的屁股,多么光荣,多么富足。林天认为这是好的,即便他如今的牛逼使他当年的理想道貌岸然,但永垂不朽的定律是:吃饱穿暖就是爷。

  陈艾莫一点也不记得林天了,或者假装不记得。林天记他却深刻,那夜苏夕跟陈艾莫走了,他一边抽烟一边在床上说这些,莫须有的来自少年的愧疚感终于消除。无论如何,他终于学会做一个现实而富足的人。

  我吻他的脖子。我也想到我的马路故事,可我已经困了,整个身体滑到被子里,林天坐着看我,烟抽完了。我说我们睡吧!

  林天说:“是该睡了,明天还要飞去北京做后期。”

  “你又要走。”我闭上眼睛。

  “是回去。”他关灯。

  “那我呢?”

  “你会跟来。”

  “别那么臭美,我留在上海。”

  “我就在北京等你。”他又把他的后背留给我。

  我们刚决定好好生活,他又开始辗转。

  我没有睡着,去客厅喝水,凌晨两点我妈竟然发短信给我说沈念离婚了。我说我早就知道,替我祝贺他。她来了电话,说以为我睡了,想发条短信试探,怎么这么晚不睡。我说:“你明明希望我醒又来问我为什么不睡,你可真矛盾。”

  “少耍贫嘴,你爸近来可好?”

  “应该不错,没有新妞,也没有泡小护士。”

  “没心没肺。从不知挂电话给我,我好歹是你亲娘。”

  “老妈,苏夕总不自觉地讲你,我对你近况了解得很,若我嘘寒问暖那只会是虚假的形式。”

  “怪不得你知道沈念离婚,原来苏夕说的。”

  “他离婚关我屁事。你和那法官怎么样?”

  “我和他怎样关你屁事。你还真是白眼狼,你沈念小叔叔可经常惦记你,毕竟照顾了你这么多年,你现在从不说人点儿好的。”

  “寂寞的女人,自己吃安眠药去吧,我不想陪你,我困了。”

  “浑蛋,真后悔生你,让妈吃安眠药。”

  “凌晨打女儿电话不让她睡觉,你也没好到哪儿去。祝你好梦。晚安。”我匆匆挂线。

  我妈是律师,我永远辩不过她,这是天经地义的。所以迅速退出战争是最明智的。

  被我妈一吵我再难安睡,床上林天睡得像死猪。我从不吃安眠药,跑去冰箱拿牛奶出来喝。我疯狂地喝牛奶,一升接一升,喝下的仿佛是云彩,一点存在感都没有。我感觉醉了,牛奶也会喝醉,真可笑。我坐在冰箱前面,几年前我也坐在冰箱前面,沈念把我拉起来,我跑到洗菜的水池边呕吐。那时我也因为喝牛奶醉死,呕吐。他抚摸我的后背,再来握我的手,问我怎么睡不着。我说伐晓得。

  沈念牵我的手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像牵一个孩子那样牵,小心翼翼同时抓得很实在。没有矫情,很自然。

  那次我和苏夕因为牵扯斗殴被领进派出所,我打电话给他:“沈念,你来,来保我和苏夕,不要告诉妈妈。”

  其实打架的是苏夕,因为一个奶大臀大的姑娘吻陈艾莫的脸,苏夕站在一边冷冷看着,陈艾莫既不投入也不拒绝;之后是眼睛,他闭上双眼;再之后是嘴巴,苏夕一拳挥上去。这姑娘是有后台的小太妹,后面站起来一群小流氓冲过来,陈艾莫把苏夕拉到身后。而我一直坐在沙发上吸果汁。酒吧滋事是再平常不过的了,所以我没必要去献身制止,只需要冷静地旁观。直到警察来了,我拉着苏夕的手向门外走,苏夕白了我一眼,甩开我。我说:“不用担心,我陪你去,沈念会来接我们。”随后,我们被一同塞进警车。她衣服被撕扯破了,头发凌乱,满脸怨气,扭头看着车窗外不看我。她的脖子全是汗,湖水汪洋,一片透明。

  沈念保我们出来,他是律师助理,再芝麻大点儿的律师保人总是方便些。他站在门口和我之间隔着一米,他说:“下不为例,我不会再来保你。”我说晓得。苏夕瞥了沈念一眼,没说谢谢也没打招呼,挥手拦了一辆车回家,开出去几米她拉开车窗对我喊:“樱桃明天见,替我谢谢沈念。”然后呼啸而过。很有苏夕的风格。

  沈念笑了,过来牵我的手。他怕我因为派出所的气氛而慌张,问我是否受伤。我说没有,我只是在旁边看。

  “为什么不制止?”

  “我本性不安且与正义无关。”我眨着眼睛告诉他。

  他拉着我走,邂逅轻轨,上海的三号线。如果你见过,你应该知道,它是上海的夜间童话。一条金色的线索,串联起夜晚的一切,宁静纷扰不安、喧嚣清淡释怀,统统被它打结。

  沈念把我的手握得更紧些,“很美。”他轻声说道。我问:“你是说它还是我?”“都很美。”我看到了他眼中闪烁的星星。沈念第一次吻我,我莫名地欣喜,心跳加速。大概是因为他吻我之前说了这些不着边际的鬼话,又或许是那天我们心情都很好。

  夜间三号线阅读了上海所有秘密,再将它们保守,开过人们的欢声笑语,生死离别,所有的幸福与不幸。沈念吻了我的嘴巴,他小心翼翼地抱住我。他对我总是太过小心。

  我在自己家冰箱门前想到这些,真见鬼。

  我想到很久之前的一个电影,有十年了。周迅说,高举像眼睛,张扬像孩子。这句话我从未刻意去记却总也忘不掉。夏雨在电影里做一个研究,他说世界上人和人之间都有联系,比如我和克林顿,我妈和白瑞德,林天和施瓦辛格,周觅和陈冠希。我们不是平白无故的人,而是粘在一张蜘蛛网上的昆虫。我相信命运的安排。

  我在很久之前便与林天有命运的牵连,我们终于遇见,却已踩过了那么多人的头顶。所以男女不可能得到亚当夏娃一般的爱情,这是世界,不是伊甸园。我们不可能摆脱历史的重担和对不可预知未来的恐慌。

  但我们还是喜欢爱与被爱。毕竟这是这个年代最美好的事儿了。经济腾飞,信息爆炸,生活提速,信仰崩塌,性爱泛滥,还能说我在正儿八经地爱一个人,我真他妈是个伟人。

  几周前,我失眠,几年前,苏夕和陈艾莫私奔,几年又几个月前,沈念在派出所门口警告我下不为例,再几年前,少年林天和少年陈艾莫在北京的冬天走了很远的路。

  现在林天牵着我的手走在大街上,流连王府井的商店,他说买什么就自个儿拿,爷帮你埋单。

  我牵着林天的手,他的嘴巴倾斜着笑。

  我自打呱呱坠地便已注定是国王的妃,颠沛多年,狂欢青春,我以为自己必定成为一条无法靠岸的船。国王突然说,你来,留下来,我们试试好好生活。我终于被束缚,我终于没有了自由。这是我的命,我就在等这一天,我为此感到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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