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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思维的惰者

  这几天下来,就算不把考试当引子,也在脑袋里积压了少东西,一提笔又躁动起来。多天的雨呀,一下就失了神般,倒真怀念厄尔尼诺,至少有点规律。我是个看天气的人,像大多数人般,据最新研究结果:是活于性情的人。

  活于性情的人、性情中人,首先是要区分的。性情中人,现在也少有听闻了,最近金庸电视剧挺多的。注意一下,其多用褒意,指人的原则坚好善憎恶。活于性情的人,遇事按所感加以判断,多是思维的惰者。

  现在看看周围的人吧,我所谓的大多数。其实,遇事按所感判断固然是贬意,但我也成了这圈子的人了,对思维的惰者的评价却反感。这也并非护己,中国人素来是勤的,至少可以蛮干,我一直坚信这一点。这样说来,在我的周围,就算是被迫的,勤字也该四野皆是,而自己却说全部活于性情?思维的惰者?

  这里不想与应试教育正面交锋。

  中国的学生(流行的称呼)打小就肩负了兴国旺族的使命,这是真实的,中国学生大谈不爱国的,我绝无听说。这里是内心根源。家长,学校的压力就不说了,外因内外的交困下,爱国却早已不健康了。为何爱国,何为爱国,如何去爱,大多数人都尚未弄清,是爱组织之政权,还是爱我之民族,亦或为我之个人,每人的选择不同观点不同,自然我们也就不能说忠臣为愚,留学不归之人为民族败类。我认为只有不以自己的道德评判给别人强加帽子之时,爱国才会有其真正的意义。但是,动辄就用“叛徒”“不爱国之类”的字眼把人打得极死的现象实在是太为普遍,到现在更是成为一束棒,以至于能起到损人利己的奇妙效用。

  “迫”字并非出于爱国。找工作、谋生计、兴家族,倒有一些,但却并非普遍。压力意味了什么?——埋头苦干。我是一早就不赞成埋了头,这只会造就失衡,发展的失衡。但是埋头的人太多,加上祖辈传下的习惯,于是就更加的发扬光大了。

  在中国,称作“玩计谋”的、是否就被称作奸人,不得而知。但人还是要发展的,不用脑子看清事物的话,只能做奴隶,所以我倒宁愿做个奸人。中国有理事处世的经验,属世代相传型,精典!我可以说理通了任何关键的几条经验,成功之门便自动开了锁——只差你去轻推了。这也是有根据的,外国人士也向往这些,并提出儒家拯救世界的口号,但是却不难发现,他们要的,并无中国祖传的那些经典经验。如今本国的新生代的叛逆心,连带将这些称作“教条”与所有精髓的精神一并混合倾盆倒掉了,入了垃圾堆。连我现在也是有些厌世的。

  中国新生代,正在思考甚至在思索。但我称他们为“思维的惰者”,并且觉得他们早已一同加上了叛逆的催化剂。

  这不失也是一种好的现象,五千年的压抑与沉积,在地底痛苦焚烧了五千年的岩浆,是否由新生代的厌世与叛逆而预示着伟大的爆发呢?等待吧,等待吧。

  中国人也可以充分自由的地活于现世,这是解决的关键,但现在不得不继续废了这种想法。

  活于性情的人,造成了不是好事,神的无形之手创造了活于性情的我们,所以我们自己是无法硬改的,硬改的代价……

  这几日放晴了,但,累呀。

  张铮的这篇文章和他在学校社刊上登的文章显然不同,在校刊上的文章只要有小学四年级的认字水平就能看懂了,而这篇文章让我看了整整一个晚上,最后决定给他撕下来,慢慢研究。第二天张铮拿着自己残破的本子差点哭出来。

  我安慰道你这是遇知音了,还不请我抽烟去。

  张铮在高一二期期中考试一举夺下全年级第七,我也是标兵,但名次比他要后些,在颁奖典礼时,我们这些标兵坐在当初宣判耗子舅舅的主席台上,身戴大红花,像要搞集体结婚,当时我一直在想,人生就是有人欢喜有人愁,在同一地点,却有无数不同故事曾经发生,如何不让人感叹万分。

  张铮却坐在那儿一刻也不闲着朝台下挥手,把那些领导的风头抢得干干净净。

  颁奖搞完,发了六十元钱,我和张铮各请对方在学校对面的小摊上抽一元钱的散烟。我买的是精品白沙,一元两支,他买的是软装白沙,一元五支。最后他把我给他的那两支精品换成了五支软白,告诉我说,不想把嘴抽刁了,在自己能挣到钱之前坚决只抽软白,如果可以,找个机会就把烟戒掉。

  我觉得他说得挺对。烟的确不是什么好东西,但离开却会很难受。

  多像我们,青黄不接的年龄,一无所知的爱情。

  喜欢那种甜蜜的眩晕,却很难承受应有的责任。

  深吸一口,麻痹得几乎窒息。张铮看着自己手中烫金的荣誉证书突然说了这么句话。

  张铮在考试完后突然血压升高,导致突发奇想要在五一节开个晚会。我说他们这些文学小青年干嘛和劳动人民抢节过,张铮和耗子异常团结的说因为他们也是脑力劳动者,创造的是精神财富。我立即有了种劳动人民遭践踏的强烈悲痛感。

  文学社的晚会自然是一切都与文学有关的,唱歌跳舞都要硬加上些与文学有关系的东西才能上台,比如一人在台上大声朗读《海燕》,后面一群人伴着跳霹雳舞,又比如一人在台上讲叙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后面几人用吉他伴唱《同桌的你》。诸如此类,很是诡异。张铮却是一个喜欢出新的人,自然受不了那些要命的套路,在社里开会说办晚会的时候开门见山就是:想上什么就上什么,变魔术都行!

  果真在晚会上就有一女生变魔术,把张铮的手指头放在铡刀下,刷的斩下去,全场女生大声尖叫,集体起立要为帅哥张铮报仇。张铮把手指头一数,不多不少,指甲反而变更漂亮了,于是很是高兴的对魔术女生暧昧一笑。全场女生又要行凶。

  要给文学社放血的张铮想自己编个节目,最后想到了演话剧,那日他特别殷勤的和我勾肩搭背,说,帅哥,咱们是不是兄弟?

  我很聪明的说,除了违法乱纪不道德的事你就直说吧。我帮你。

  张铮喜出望外,告诉我他想改编一个话剧演出。

  我说你的意思是说又要我改又要我演是吧?

  他说,嘿还只有你能听出来,我跟那笨耗子这么说了半个钟头他才明白。行吗?

  行!我爽快的说。

  张铮和我们改编的是一著名童话:《灰姑娘》。他是喜欢喜剧的人,但觉得这剧喜得还不够,他觉得要能让人暴笑并且在笑过之后还能欣慰的笑才叫好喜剧。所以经过我们三人改编后,那美丽的童话成了这般模样:

  灰姑娘是一个喜欢

  Beyond摇滚的漂亮女生,她有一个长相丑陋又有严重脚气的后妈和后妈带来的两个同样丑陋也有严重脚气的姐姐,那三个人经常欺负灰姑娘,要她做没完没了的家务,更可恶的是要她背耗子小时侯背过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有一天,王子对全国的姑娘进行了舞会的邀请,表面上是为环球小姐推荐本国的人选,实际上是为了乘机找个女朋友。虽然全国的姑娘都知道王子是挂羊头卖狗肉,但是都愿意去买狗肉。

  灰姑娘的两个姐姐去参加,甚至连她后妈都去参加舞会了,可是灰姑娘却有很多很多的事情要做,有很多页很多页革命小说要背,悲惨的她只好边扫地边唱《神啊救救我吧》。一唱就把一个鬼头鬼脑的仙男给唱下来了,灰姑娘以为是小偷,高兴万分,冲上去就和小偷先生握手,说不会打110,如果要帮忙尽管吩咐。经过艰苦的解释,仙男终于说清了他来的目的,说能帮助灰姑娘参加晚会。于是让她的容颜焕然一新,给了她世上最美丽的衣服,准备了世界上最豪华的马车,并叮嘱她要在十二点前回来,不然宿舍会关铁门,那就要爬墙。

  灰姑娘自然成了舞会里最美丽动人的女生,王子邀请灰姑娘跳了很久的舞,被紧张的灰姑娘踩了很多脚。后来神仙变成的钟在十一点四十五的时候响了,说十二点只差一刻了,快点回去。灰姑娘恍然大悟,拔脚就跑。但那王子那肯放她走,一把拉住,说海可枯石可烂天可崩地可裂my heart will go on。灰姑娘挺温柔,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王子见有戏,遂学唐僧唱起《Only you》来。灰姑娘见一寸光阴一吨金,心中顿有丢钱的愤怒,一顿拳脚把王子擂开,走到半路还余愤未消的脱下只鞋砸了王子一下。王子接住灰姑娘的鞋,兴奋异常,发誓一定要娶她,于是满腔柔情的闻了鞋一下,被熏得晕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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