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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获奖

  其实,消逝的是我们自己,一步步走向遗忘,进入快乐与悲伤永恒的循环,却永远发现不了其间的秘密。所做的,唯有不停的重复,遗忘,重复,遗忘。带着新鲜的假象,朝现实的麻木与残酷一步步靠近,最后发觉失去自己所有最真的感情时,只能在原地朝象征性的年轻的纯真而暗自遥望感叹,一时过后,又遗忘掉痛苦与挣扎,对着年轻不屑的评价道“幼稚”,安慰自己一番,于是,又开始不断的循环,不断的循环,永劫不复。

  喜欢上落妮是我意想不到的,但是就是像被雷打了一下似的我就发现我真的是那样深深的喜欢她。但是和落妮开始交往却是通过我精心策划的。我用尽平生所学,总结自己和别人的经验,最后挑灯夜读众多言情小说后在张铮,十三妹,以及落妮她本人组成的领导班子下制定了一系列的计划。后来计划赶不上变化,流水有意,落妮无情,一江春水变泪流。因为落妮以前没有谈过恋爱,而我谈了几乎快一个王牌军,所以怎么装纯真怎么扮受伤都是白搭。

  耗子知道我的遭遇后很有幸灾乐祸的感觉。他高兴的对我说,不可能的,人家是圣女,你就一凡人,怎么可能,没可能的。

  我白了他一眼说,黄蓉是丐帮帮主黄药师千金一中校花,你呢,一四害,益虫都不是。

  最后我真感觉自己像变成了耗子,我甚至几次都有了唱《我是一只小耗子》的冲动,我感到十分悲凉,可就是摆脱不了不喜欢落妮。我怀疑是落妮给我下了咒,她总是那样与神秘力量有着某些联系,但下了咒干嘛又拒绝我呢。

  耗子说很佩服我的勇气,有屎壳郎推粪球上坡的精神,蜘蛛迎风织望网的气概。我说你怎么老和低等生物脱不了关系,有种去向黄蓉表白去,都没白过就想来数落我,没格。耗子被我气得嘴唇发紫,但还是不敢对黄蓉表白。

  最后我被逼无奈,听从了张铮的建议,用写的东西感动她。我同意了这一建议,感觉自己算是没前途了。

  我以前生平两大憎恶,一是上化学课,二就是写文章。小学时要不是有我爸给我写了六年作文,我小学绝对毕不了业,初中后更是与作文课不共戴天,好不容易写出的东西老师还经常说我是抄袭,更可恶的是说我抄袭的是新华字典。自从耗子加入文学社成为一光荣的文学小青年又有幸和张铮扯上一腿关系后,我文章倒是看了不少,但还是不想写。

  但文学这东西不是公式也不是规律,越勤奋就离它越远,越学习也就越不可能悟到其真知。就像耗子,在加入文学社之前那简直是学校一大文学巨猩,一加入文学社,作品数量虽狂飙但质量却直线下降,无数读者大叹耗子江郎才尽未老先衰更骂其占版面。而张铮一年都难交上一两篇文章,但一旦登出,就震惊四座,弄得社里的指导老师既骂张铮懒又夸其才,骂来夸去几欲为之疯狂。

  我想耗子当时能写出好东西是因为他以前混了那么久,积累了很多。而后来生活平淡,连个告白都拖过了世纪之交,自然也就没什么可写,只有像妓女一样没有生气的呻吟几声。

  所以我开始为了爱情而牺牲般的写作时,也就预示了学校里又一只文学巨猩的诞生。

  我用一个晚自习的时间写了篇极度煽情的小说,写一傻魔鬼在觅食的时候遇上了只折翅坠入地狱的笨天使。魔鬼本想把天使当成巧克力吃掉,但是在利齿刺进天使脖子的时候它嗅到了天使脸上的泪珠。魔鬼是没有眼泪的。后来魔鬼问天使为何会闯入地狱,天使善良的说因为她不相信魔鬼都是坏的,但是却不小心摔断了翅膀。魔鬼问道那你们天堂的入口在哪呢,我送你回去。天使遥指一突兀的悬崖上空。魔鬼抬头,却猛然看见了一束撕裂黑暗的阳光直射在悬崖上,那金黄的圣洁的光柱使它顿时震惊。但魔鬼却突然感觉到全身像要爆炸般剧烈疼痛起来,因为那阳光,它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死掉了。可它没有死,昏过去的魔鬼醒来后却惊奇的发现背部有些异样,于是,它,回过头去,是翅膀,一双洁白的新生的翅膀!只有天使才能有翅膀。魔鬼抱着天使向阳光飞去。

  飞到悬崖上又一次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惊,这里是一片黄金质地的麦田,空气中弥散着麦子被阳光烘焙的芳香。魔鬼和天使坐在麦田里,魔鬼感到很快乐。但这时,天空中却突然传来惊雷的怒吼,放开她,你这丑陋的魔鬼!这时受伤的天使被笼罩在一个美丽的光球中,慢慢升起,天空中出现了几位愤怒的天使,要魔鬼马上离开这神圣的地方,不然就要杀死魔鬼。光球中的天使不断的辩解着什么,可外面什么听不见。魔鬼不想离开这儿,它喜欢这儿。天使做出了攻击的手型。魔鬼终于大声说,我也有翅膀!天使们发现了魔鬼的翅膀,瞬间的惊讶却马上被无尽的愤怒所替代,因为魔鬼就是魔鬼,即使有着翅膀,那永远也只能是魔鬼。魔鬼沉默了,它温柔的亲吻了身边的麦穗,然后猛的伸出双手撕掉了背后那对浮云般纯洁的翅膀。魔鬼倒在了麦田里,蓝色的血液在阳光中飞扬,它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那里有着无边的麦田,有着温暖的阳光。

  最后的结尾是:“天使唱着歌儿远去,魔鬼的脸上闪烁着一丝金黄——泪水反射着枯萎的阳光。”

  张铮看完我写的东西后说绝了,为千古奇文,与《聊斋》有一拼。

  然后又看了一遍,说,你小子还是个后现代田园主义者啊。

  再看一遍,又发感叹道,你是暗示了现代人类社会的信仰危机吗?

  继续又看了通,厮哭了,不知所云。

  该文名叫《 sun shine 》,一举夺得二00一年度校文学社金笔奖。张铮为我颁奖时很专业的问我最想感谢谁。我款款情深的看着台下的落妮,说,常德。众人以为我是指我们美丽的城市,觉得我是一深爱着故土的有情男儿,不禁闻者落泪,掌声轰天。惟独落妮笑得极为开心。

  写完《S》后又凭着追落妮追不到的失落感和以前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写了一些文章,又相继在校引起轰动,引起无数女生慕名前来探察我究竟生得何等面目,引得耗子大为吃醋,发出话去,扬言道,打曾眼鼻一拳者,奖三两牛肉炒面一碗,两元火腿肠一根;踢曾下体一脚者,奖毛片若干,经典H游戏《欲望之血》系列一套;伤曾致残致死者,罪责自负。

  我高中三年,唯一在高二一年写了些文章,也赚了些稿费买烟,我坚持不进文学社,视张铮的诱惑如粪土。到现在我还是有这习惯,不和作家谈文学,只和作家谈生活。

  经过我三个月为文学事业奉献了我的精神和肉体之后,落妮终于被我感动,终于在一个落叶纷飞凉爽怡人的秋日黄昏,落妮看完我长达两万字的情书后,红霞满脸的朝我点了点头。我用力捏住自己的大腿,面色沉稳的对落妮说,我会对你好好的。

  微笑。

  我相信你,只是......

  怎么?

  以后不要叫我常德了,好么?

  好的。

  以后你不许花心。

  好的。

  不许欺负我。

  当然。

  不许说脏话。

  没问题。

  不许......以后想出来了再说。

  可以。

  微笑。

  旁边的张铮早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我相信每个男生都会遇上一个让自己心甘情愿放下一切尊严与面子的人。

  和她过马路时你会紧紧的抓住她的胳膊而不是手,并且自己走在车流奔来的那一边;

  在吃东西的时候你会把所有好吃的全给她还非常严肃的告诉她你讨厌吃这些;

  你会帮她买喜欢的月刊从不间断;

  会记得她的生日纪念日节日还有生理日;

  会有时觉得自己很罗嗦但又觉得有些东西必须得叮嘱她,比如天凉了得加衣,要好好学习,过马路要看红绿灯,不要为了减肥而节食等等;

  会因为自己对她千依百顺而幸福的烦恼但最后还是觉得顺就顺吧我愿意;

  会因她和其他男生的正常交往而不断的吃醋却无伤大雅;

  会因为她的眼泪而觉得她没错全是自己的错,即使看见她犯了错也不是她的错而是自己的眼睛看错;

  会在吵架的时候都在心里悄悄列出个提纲,一边观察她的反应一边说适度的话,怕她伤心;

  会在两人冷战的时候恬不知耻脸皮如城墙地不断对她说,别气了哦,会长皱纹的,是奴婢的错,奴婢该死,除了宫刑,首长随便处罚。即使当场被她黑脸拒绝也不会气馁,半场休息十五分钟继续厚着皮上。

  会相信两人能最终走到一起,即使以后也许不可能,也会觉得无怨无悔;

  会一起积极的面对生活,相信这个世界上很多本该相信的美好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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