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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尽可妻

人尽可妻

我给刘桑的定义是,人尽可妻。

大学毕业之前,刘桑就交过两个女朋友。一个两年,一个三年,都是倒追他的。这倒不是因为他帅,实际上刘桑是挺帅,但女孩倒追主要跟他的性格有关。刘桑话不多,跟我在一块能说三句,跟别人连一句都不说。刘桑也没什么情绪,在我们这帮哥们儿中是最无欲无求的一个。

据刘桑讲他三五岁起就无欲无求了。父母有事出门只要留一碗大米稀饭在床边,他就能乖乖坐一个下午。

刘桑唯一的爱好是看悬疑小说,毕生理想是当警察,不图为民除害,只图破案时有快感。大学毕业之后,刘桑果然梦想成真地当上了警察,成为某地铁站专管监控录像的监察员,并且拥有大量时间看悬疑小说。

无欲无求的人总显得有深度,也酷。女生都喜欢他这样的。上高中那会儿,有姑娘给刘桑表白,他就答应了。上大学那会儿,又有姑娘跟他表白,刘桑就又答应了。这就是我说刘桑人尽可妻的第一个原因:不挑不选,来谁是谁。

刘桑第一次有情绪是上高中那会儿,也就是跟他第一个女友分手的时候。那天晚上,刘桑把我叫到湖边说有事告诉我。电话里的声音虽然跟往常一样冷静,但还是能听出不对劲儿。有些冷静是因为平和,有些是因为绝望,这之间的差别只有最了解的人才能听得出来。我挂掉电话赶紧套上鞋往湖边跑,直到看见他坐在湖边才安下心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刘桑难受,也是第一次见有人会这么难受——根本哭不出来,像吃了巧克力的狗一样干在那儿吭哧,用脑袋一下一下撞我的肩。看到他这样,我有点儿怕,赶紧伸出胳膊稳着他。我说刘桑你个傻逼,犯得着这样么,那婊子根本配不上你。刘桑不喘了,低声说你别这样说她。过了半晌,他又说,我就想知道我到底哪儿做错了。

我从没告诉过刘桑,他错就错在人太好了,从来做不出对不起人的事,所以人总是对不起他。他这个女朋友更甚,对不起他之后还跟他描述了种种对不起他的细节。她跟刘桑说,她背着他跟她家楼上的男生好了一年了。她说他俩不打电话,那个男生在窗外悬了一条绳子,绳子上挂着一个铃铛。只要她想跟他说话,写一张纸条绑在绳子上再晃两下,那男生就收上去了。多浪漫啊,她笑着问刘桑想不想看那男生给她写的回信。

我问刘桑想不想捶那个男的,我可以帮他找混老街的。

刘桑说不想,那男的也没错,沫沫也没错,肯定是他自己哪儿没做好。

我说,沫沫?还不改口。

刘桑不说话。第二天上学看到他胳膊上渗了一排牙印,我也没说话。

但是沫沫被捶了。

我们这帮哥们儿里有一个女的,叫宜欣。宜欣是我们中间最爷们的一个,中考前一天拉我们通宵打剑侠情缘。没人敢去,她撇下一句“不是男人”就自己去了,结果成绩出来竟是我们中间最高的。宜欣知道刘桑的事以后骂得比我还难听:还在绳子上绑纸条,她怎么不把自己绑上去。

没几天沫沫就被打了,要不是她鼻青脸肿地站在刘桑面前,我们都不知道这事儿。沫沫瞪着刘桑说,对不起。

宜欣向前一步:“你妈没教你怎么跟人道歉啊。”

沫沫转过脸瞪了她一眼,这才低下头说:“对不起,我是个婊子,我配不上你。”说完又瞪了宜欣一眼,扭头就走。刘桑想追被我们拦下了。

好死不死,因为我之前这样说过沫沫,刘桑非以为是我打的。我跟他发誓说不是我,我再气也不会打一个女生。刘桑又挨个问了一圈,大家只得挨个举手发誓,搞得像加入邪教组织。宜欣发的誓最毒,连她父母、姥姥、姥爷、大姑、二舅都被发出去了。后来,我问宜欣到底是不是她打的。她说真不是,毒誓都发了,谁敢拿父母开玩笑。她又说,反正我没“亲自”动手。说完,歪着脑袋吐了吐舌头。

这是她头一回露出女人的神态。

好娘,我说。

自从上了大学,宜欣就变得越来越娘了。

头发留长了,也开始化妆、逛淘宝了。我一直以为她不会交男朋友,因为我想象不出来她跟男朋友在一起是什么样子。结果她还真交男朋友了,还不止一个。

“你男朋友不会是同性恋才看上你的吧?”我经常这样问宜欣,被她打得生疼。

刘桑跟第二个女朋友分手,我是从宜欣口中得知的。

直到她告诉我,我才知道刘桑有过第二个女朋友。情况跟第一个几乎完全相同。也是女生先追他的,他答应了,两年后女生出轨并把他甩了,发生在他大学即将毕业的时候。大学期间,我跟刘桑基本没怎么联系。刘桑向来不是主动的人,不主动追女生,不主动联系朋友,不主动做任何事情。这就是我说刘桑人尽可妻的第二个原因:有则享之,无则不勉。

大学毕业以后,我有想过让刘桑来北京跟我一起奋斗。刘桑不干,他那时已经考上公务员了,他说公务员不能辞职,还说他妈把房都买在老家了。临了,他又说了一句话,那句话让我脑子一片空白。

刘桑说:小北啊,我这辈子就交待在这儿了。

我眼前突然浮现出一个小男孩坐在床边看着窗外,手里捧着一碗大米稀饭的场景。

后来我才知道从某种意义上讲刘桑骗了我。

他并不是因为考上公务员,或者家里给他买房了才不跟我来北京的。得知刘桑骗我,别提我有多高兴了——他终于有人性了。那是在一个冬天,我在老家待着写稿,刘桑给我打电话要找我喝酒。能被刘桑主动找,在我们这个圈里是莫大的荣耀。我问他要不要叫上宜欣,他说就想跟我喝。听到这话,我的满足感简直到达了人生顶峰。

刘桑那天说了很多话,说他上大学的时候有一阵子想去日本。我知道他喜欢日本悬疑,最喜欢东野圭吾的小说,他当初就是因为东野圭吾才报了日语专业。我问他为什么没去,刘桑说了一大堆原因,那些在我听来都是借口。但一想到他那句——小北啊,我这辈子就交待在这儿了——就不再多说什么了。

“总之你开心就好。”我说。

刘桑摇了摇头说:“小北,我不开心,我贼难受。”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些变态,看到他这副模样我竟有些高兴。只要他身上出现人类的特征我都会莫名兴奋。我说你要是待得难受不如跟我走吧,咱们去北京好好创业,我开公司你管账,我这辈子除了我爹妈就相信你一个人。

刘桑沉默了一会儿说:“不去。”

“为什么?”

“你知道宜欣打算留在西安吧?”

“我知道啊,她跟我说过。”

刘桑举起杯子,跟我说:“干。”

还没等我举起杯子,他就咕咚一口咽下去了。像是攒足了勇气,刘桑说:“我喜欢她。”

“谁啊。”

“宜欣啊。”

“谁?”

等确认这个宜欣是我认识的那个宜欣之后,我点了一根烟,却怎么都点不着。我把烟拿反了,又换了一根烟佯装平静,心里却有如万马奔腾。

宜欣?你搞笑呢,她是个爷们儿啊,你不会是同性恋吧。宜欣?你们认识十几年了,你不觉得硌硬吗,上床都会笑场啊。

我又问刘桑,宜欣知道吗。他说不知道。我又问刘桑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他说不知道,但把日本签证办好的那一刻意识到,去日本就见不到宜欣了。我问刘桑喜欢宜欣哪儿。他也说不知道,就觉得看见就高兴。

最后,我踹了他一脚说,你迟来了十年的情窦终于初开了,从今往后你就是人类了。

刘桑也笑了。

相对于宜欣和刘桑,接下来的这段日子里,受折磨最深的是我。俩人都是我哥们儿,都听我的话,什么话也都跟我说。我既要保证不把自己的主观因素带进去影响他们,又要保证信息被阻隔。

宜欣颤颤巍巍地跟我讲,刘桑跟她表白了。我装作很诧异地说:“是吗,我的天哪,真不可思议。”

刘桑心烦意乱地跟我讲,宜欣听完他表白后,捂着嘴就跑了。我装作不知情地问:“是吗,真是糟糕,那接下来该怎么办。”

宜欣和刘桑又都问我,他(她)有没有跟你说过什么。我觍着脸说,没有啊。

我很怕自己毁了这桩事儿,也很怕自己促成了这桩事儿。

不管如何,我害怕对宜欣和刘桑都会造成伤害。等我离开老家去北京的时候,这件事还没有结论。我分别对他们俩说,顺其自然就好。然后在心里默念老天保佑。后来,我也没再问这件事,他们俩也没再提,我们三个人还是像往常一样,偶尔在群里聊上两句。

半年以后,刘桑和宜欣同时给我发短信。

刘桑说,有空给我当伴郎吧。

宜欣说,有没有兴趣当伴娘?

我一个电话追过去,跟宜欣哈哈大笑了一阵,我说你终于有人要了,我能向你保证刘桑不是同性恋。宜欣骂我不要脸,还替我把出席的装扮都设计好了,黑丝袜高跟鞋是必不可少的。跟宜欣道完喜之后,我给刘桑打电话,他倒显得很平静。刘桑说,多亏你了,小北。我说关我什么事。这时我听到电话那头的宜欣憋着笑,她抢过电话说:“小北,你以后就一个人过吧,哈哈哈。”

真是一个时代的终结啊,我泪流满面地坐在屋里望着窗外,突然又想起那个手里捧着一碗大米稀饭的小男孩。原来他不是无欲无求,原来他真的就是喜欢大米稀饭。

对不起,我真的不是个好人。

比方说,若你只在得闲时想我,

那么我就会祈祷,愿你终日无所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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