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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死不辞

万死不辞

湖是个人工湖,湖中堆了个人工岛,岛上杵了个亭子,亭子上缠着澡堂灯,每晚闪着诡异的绿光。

城市规划局近几年喜欢走这种冥界路线,太阳一落山,整个城市就变成阴曹地府。

湖边还算正常,只是人工岛有些瘆人,顶多有点儿像奈何桥头,市中心广场简直就是阿鼻地狱,盆栽底部发出暗蓝色的幽光,雕塑上贴满了血红色的荧光条,映得广场上颤颤巍巍的大爷大妈们都像是来索命的。

即便如此吓人,我和阿越还是愿意每晚出来走一遭。

我跟阿越是拴不住的人,相识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逃——逃课去网吧打游戏。随着成长,有关逃离的渴望在我们俩身上愈演愈烈。因此,每每回小镇就像进了监狱,晚上出来见一面就算放风了。放风路线是固定的,先在老街口碰面,挑个地方吃宵夜,完后买两罐啤酒去湖边。也不知为什么,见他从老街口憨晃出来,我就能松一口气,像见到同样被严刑拷打完,一头跌进牢房的狱友,奄奄一息还不忘调侃:爽吗。

前几天溜达时他问,你最近开心过吗,咱小时候疯玩那种开心。

我说,我也说不好,可能没有吧。

阿越说,我现在就开心。

我说,也没见你疯。

他说,那咱俩疯跑吧。

我肘了他一把,一个箭步冲出去,在湖岸边上撒欢跑,吓傻了一位过路的大爷。阿越在后面追着我跑,跑了几分钟气喘吁吁地说,抓小偷,抓小偷。然后我们扑作一团哈哈大笑,互骂傻逼。莫名其妙地,还真像回到了小时候。

今天是阿越最后一次陪我出来放风,明天他就上路了——坐火车回学校。

认识他的这九年里,我们分别过千百回:从老家分别,从西安分别,从北京分别,从上海分别,从南京分别,从大理分别……我对这些分别并没有什么感觉。或许是因为年轻,觉得人生还很长,瓶子里还剩半瓶酒,相逢的机会还很多。

这次却不这么觉得了。过了一定的时间,就像过了一条分界线,只消一口,还剩半瓶就变成了只剩半瓶。一想到他明天要走,我竟有些伤感。

我扭过头认真瞟了一眼阿越,他准备留长扎起来的杂发在寒风中胡乱飘,就跟他这个人一样,做什么都是胡乱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个胡乱的人竟成为我最铁的哥们儿。

起初,同学录上最常出现“保持联系”四个字,像一道印章,见证共同岁月的同时,也预示着盖完章即刻走人。现在才明白,逢强调保持联系的人,似乎是最早一批为分离做好准备的人。跟我关系一直铁的那几个,别说写保持联系了,谁在同学录上动过一个字。

后来,又流行这样一句话,大意是真正的朋友,即便很久不联系,见面依旧默契,不会尴尬也不必客套。等到大三大四,相信这句话的人又开始排着队自扇耳光。

那些散落天涯的朋友,还真就散落天涯了。

即便相逢也是强颜欢笑假熟络,一个个吹牛逼的吹牛逼,装喝醉的装喝醉,回到家里一边跟对象那儿拆牛逼一边心想:怎么大家都变了。

万幸,我跟阿越不这样。

这九年里,我们聚首了就一起撒野,分开了就各自生活。遇到事了互相知会,没遇到事了互相调侃。不管做什么都没有谁对不起谁这一说,谁都没有为维护这段关系做任何努力。我们从没说过保持联系,却保持联系至今。

“你咋了,得是爱上我了。”

阿越说完,我才发现我已经盯着他看了好久。

我说,爱你大爷。我又问,你还记不记得你给我写的那首歌。阿越说,不记得了。我冲着他脑壳给了个后瓢说,操。

一年前,我失恋心里堵得慌,阿越叫我去大理跟他待几天。那时,他在大理寻找人生的意义,靠弹吉他苟且偷生。我刚到大理那晚跟他住在一起,在一个洱海边上的小民居。凌晨一点,阿越背着吉他让我随他去房顶。他知道我喜欢房顶,以前我们还一起在上海的房顶撒尿来着。我说,你是不是又想在房顶撒尿了。阿越说,你咋知道。

晚上没有风,洱海也不跟着闹,很安静。非要找出一点儿响动的话就只有星星了。云南空气就是好,流星唰唰的。我们坐在楼顶上,阿越说,我给你写了一首歌。我说,你等一下,我点一根烟。点完烟之后我说,预备唱。

阿越说,操,然后开始自弹自唱起来。说实话,我现在也记不得歌词了,第一段大致是欢迎我来大理,第二段大致是别为爱情难过。唱着唱着,一个光着脚,身着白袍的女人从天而降——应该是没找到炮友,怀恨入睡却被我们吵醒的文艺女青年。阿越背对着她,依然扯着嗓子嗨。白衣女子见我没有反应,便怒气冲冲地飘了过来。我看着她越走越近,却面带微笑地,又点燃了一支烟。

我只是想着让阿越的吉他再响几下。

我跟阿越是一起逃课去网吧认识的。

去网吧的路上,阿越非要吃烤里脊。那时小镇盛行烤里脊,四处都有摊,逐渐取代了烤鹌鹑的地位。我指着跟前一家摊子说,那你就在这买呗。阿越说,不行,我知道有一家特别好吃,咱俩去那儿吃。我说,我不大想吃,陪你去吧。然后我们花了大约一刻钟,穿过三条街,来到他所说的那家摊子跟前。阿越对摊主大声说,老板,给咱烤几串里脊。摊主问,几串。阿越特别爽快地比了个耶的姿势:两串。

面前的这位小伙子,为了区区两串烤里脊,竟愿意绕这么远的路。阿越接过两串里脊,递给我一串:给。慷慨大气如年终分红。

我瞬间就喜欢上这个小伙子了,虽然两个小时后我就开始讨厌他了。我们趁下午最后一节课上课前回到学校,不巧赶上班主任查人。因为班长比较给我面子,给班主任上报时没有说我的名字,只上报了阿越。班主任没有用任何手段威逼利诱,只一句还有谁,阿越就轻轻松松地把我给卖了。

这件事只是一个开头,认识阿越的这九年里,我几乎被他害惨了。

上学时,他曾不止一次向班主任检举揭发,逃课那伙人里也有我;也因为玩DOTA不去接机,害我在机场最长等过两个小时;叫我陪他去体验“最有艺术气息”的饭馆,结果不是搬迁了就是倒闭了……诸如此类不靠谱的事件数不胜数,我已经习惯了。反过来,我也有不厚道的地方:他所有情史,都是我编笑话的原材料。

不过阿越也有需要我的地方,每次他出了事儿,都是我替他擦屁股。就像那次逃课被抓之后,我俩被老师请去办公室。老师一边抽烟一边想用什么办法来惩罚。我趁他还没想到叫家长请吃饭那一步就主动开口说:“老师我们错了,我们真的错了,您罚我们大扫除吧,这一个月的活我俩全包了。”

老师抽完烟,说:“行,你俩去吧。”

走廊里,阿越突然对我说:“小北,你救了我。”

我救阿越的次数多了去了。

有一次我们去南京国际音乐节,进去了就不能再出来,要在里面待一整天。他对吃要求高,音乐节里的小摊食物他都不吃,最后饿得实在不行,非要我陪他出来吃饭。结果再进去门卫说什么也不让进了,说以防票贩子倒票。我突然泪眼婆娑,说我和哥们儿都是从哈尔滨来的,还故意带上了东北腔,说我们就是为了看崔健,一会儿崔健就上场了……麻烦让我们进去……我们能是票贩子吗,票贩子长我们这样啊……

进场之后,阿越又突然对我说:“小北,你救了我。”

或许我俩就是因为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儿成为哥们儿的。

跟阿越认识之前,他在班里号称马仔王。

每天早上上学,双手要提十几个馍。一到班里,群众就会热烈迎接:馍来了馍来了。

临近毕业,所有人都开始躁动起来。不知道谁在班里喝白酒喝吐了,弄得教室全是味。大家都嫌恶心没人收拾。阿越走到教室后面拿起扫帚和簸箕,默默把那堆脏东西扫进垃圾筐,倒了。还有一次,他在商场转悠,有一堆狗屎在地上,他又默默掏出卫生纸把那堆大便清理了。

跟阿越熟了之后才发现,阿越会被人欺负根本不是因为软弱,而是善良。他太善良了,善良得有些让人心疼。

这些都是小事,小到微不足道,但我却觉得这就是光辉,只能用光辉来形容。

这之后的某一天。

我梦见又跟阿越在湖边放风了。阿越突然扑过来,把头埋进我脖子说:“还好有你。”我一胳膊将他抡开,手却打到床头柜被痛醒。醒后,忙不迭用被角抹脖子——阿越脸油。

因为这个梦,我好几天没跟阿越说话,一想起他就有种奇怪的感觉,也算不上恶心,就是不由自主地想擦脖子。

这一切,只怪前一晚临睡前阿越给我打了个电话。

电话一通,劈头盖脸就给我丢来一句:小北,我好想你。那时他在哈尔滨,我在北京。我问他喝了多少。他哈哈大笑,我甚至都能闻到他笑声中的酒气。阿越说不多不多,没跟你在一起的时候喝得多。我说有事说事,没事别贫。阿越急了:“你咋不信呢,我是真的想你了。”

看这茬躲不过去了,正准备说我也想你。阿越突然叫了我一声全名。这是他极度低落的征兆,他只有在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才叫我全名。

我瞟了一眼闹钟,跟他说稍等一下,然后穿上外套拿上烟去往阳台,做好跟他聊到黎明破晓前的准备。果然,这一聊就是一宿。末了他说:“还好有你。”

我说:“滚。”

挂电话的时候天都白了。我一边编辑病假短信,一边诅咒这个扰我清梦的混球。重新躺下的一瞬间,又觉得心头一暖:难得被一个人这么需要。

阿越特别依赖我。因为太善良,他对这个世界有很多看法,那些只有我能理解。反过来,我也特别依赖阿越。我之所以理解他,是因为我也曾很像他,有这样一个人肯陪我一起抵御这世界的分秒荒凉,我就能平和许多。但很多苦我吃过,就不愿意让他再吃一遍了。有时候觉得,就当我是他的兄长吧,后来觉得兄长还不够,甚至得当父辈。

很久以前,阿越说想攒一笔钱,再找个妹子,一起去大理开咖啡馆。阿越经常跟我分享他对未来的规划。有时候是当音乐人,有时候是支教,有时候是出家,这次还算稍微靠谱一些。说实话我挺欣慰的,他终于往现实上靠了。阿越又说那还只是个想法,是他给自己找的一个借口,一想到这个借口他就能缓过气儿来。

我对他的这些想法已经见怪不怪了,能劝他的话我一年前已经说完了,对他日复一日的变节也再无抵触情绪。像往常一样,我说挺好的,你想干什么我都支持。阿越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他冷笑一声,说,你已经烦我了吧。

我就这么一个着火点,我能面对任何正面冲突,就是不能忍受阴阳怪气,故意说一些莫须有的话。我说,你他妈有病吧。

晚上一起在湖边喝酒的时候,我顿了顿,说,阿越,你知道我的梦想是什么吗。

阿越说,当大款。

我已经没有力气瓢他的后脑了,叫了一声他的全名,他才认真起来。

我跟阿越说,有一部法国电影,名叫《白手帕》,讲一群好朋友的故事。其中有一个人是开餐厅的,很有钱,他在西班牙还是哪儿的一块海滩边上买了一栋别墅。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专人帮他打理。他所有的好朋友,包括那些家属孩子,每一年都会在同一时间请假,去那里度假。每天早晨,他们会一起在院子里吃早饭,然后开游艇去一个小岛上,小岛上住着他们共同的当地朋友。

我说我想跟那个人一样,能有机会过那样的生活。阿越说,你不还是想当大款么。我点了一根烟,手指有些发颤,我说,阿越啊,我们几个是一起长大的,对吧。一起长大是什么概念,就是我们在最容易被影响的年纪,互相被对方影响了。这是没得选的,所以我们不管变成什么样子,内心还是有共通的部分。未来不管遇到多投缘的朋友,都不可能再有这种默契了。

阿越忍不住问,你到底想说啥。

我继续说,你没觉得有很多人一旦长大,一些东西就不见了吗。这不是命中注定的,这不是成长所必须要付出的代价,你口口声声说不想被这个世界强奸,为啥不肯努力一把反抗一下呢。我们几个都等着你,不管是玩还是干别的,我们都一边努力一边等着你,你凭什么消极,凭什么无所谓,凭什么不把自己的人生当回事。你凭什么毁掉这一切?

我默默对着湖水说完这些话,扭过头才发现阿越不见了。低头一瞅,阿越蹲在那里无声地哭。

我也蹲下来,把手搭在他剧烈颤抖的肩膀上。阿越用捂住脸的胳膊拉过我的手,一边哭一边说,你以后能不能多骂骂我。

我说,会的,骂不死你。

湖心岛发出的诡异灯光一闪一闪,每隔一秒闪一下。我看着灯心想,会的,陪你抵御这世界的每一秒荒凉。

这么多年过去了,一个人过马路时,

右手依然会不由自主地往后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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