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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夜半(2)

  一辆我认不出品牌型号、辨识不出年代的黑色越野车停在我面前。我开门上车,借着被黑暗遮挡的夜,大着胆子望向他,算是初次见面的招呼,而后便将目光迅速转移开。只一眼,我便懂得了这个我千里迢迢寻了他来的男子——他是如夜幕一般隐匿的男子,高贵却清淡,骄傲而隐忍,热情又冷漠,倔强但柔软。自他的目光中放射出来的神秘旋涡,即便在黑暗里,仍旧瞬息灵动,哪怕只是瞬间的注视,也会将人俘虏,让人甘愿沉沦。人间烟火客,梦中失语人。对他来说,一切可以妥协的,必将荒芜;而内心所把持的,绝不转寰。有时,情愿忽略内心柔软的情分,也要让自己更隐忍坚定。就好像我过去不断踏上的朝圣之路,神圣却又挡不住的——凉薄。他刻意隐藏着一部分自己——那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孤独,那见不得日光的脆弱。可他生来不是戏子,没有演技,徒有感情。

  但也只是一眼,我便知晓了他的命。爱他的女子们,终将介意他永无终点的生命、妒忌他恒久不改的青春。到最后,她们所能做的,也只不过是背离曾许下的誓言,远离他那颗愿意爱一切但无法爱一个的心。她们给予的,都无一幸免地碎落在了他身上。而他给的宠爱,可以毫不保留地用来取悦很多人。她们不愿在丧失了选择权利、必须面对鹤发鸡皮的年老来临之时,还没能成为他的选择。这也太讽刺、太折磨了。这样的赌局,血本无归。她们只是俗世女子,这世上,没有哪个俗世女子能够忍受他那无止境的青春。谁能坚定地用三年、五年、十年的时间去等待一个不确定的爱人?

  那一刻,我瞬间便卸去了初相见时所带来的紧张与激动,我镌刻着他与我对视时的面孔,无以复加。并非我肤浅地贪恋那硬朗的容颜、姣好的身形、豁然的笑,也不为思想、不为内涵,只是纯粹地贪恋。我贪恋他是我第一眼便认定的男子。他之于我,并非一刻怦然,而是如一树苹果熟透蒂落一般,经过了春夏秋。我对他的爱慕之心源自本能。遇见他,只是为了爱他。原谅我的痴俗,就算四季更迭,他早已将我遗忘,或者在多年后的某一天揉着惺忪的睡眼问我“你是谁”,他的影,也再无法逃离我此生的命定,直至死亡。

  因为过于紧张,我已经不记得我们是如何开场的了。我的记忆只能从他说“在见到你之前,我很紧张,但看见你,这种感觉马上就消失了”开始。听到这话,我立马掏心窝子地告诉他,我其实落地有一些时间了,因为不敢走出来,所以在机场里慢吞吞地滞留了很久,觉得自己从来没这么过。

  你每天都这样晚睡,困不困?他问。

  其实困得连自己叫什么都快想不起来了,可总舍不得睡。我时常躺在床上睁着眼好几个小时,好像睡着了便再也醒不过来似的。最痛苦的是早上起床,永远起不来。我有七个闹钟,每次都闹到不得不起的时候,才迷迷糊糊从床上咚的一声摔在地上,而后挪着身体,匍匐着爬进厕所,扶着洗漱台慢慢从地上站起来,而后逐渐清醒。我说。

  哈哈哈哈,那你今天睡榻榻米,无论如何都不会摔下床的。他说,住在我家里可以吗?

  行啊,住哪儿都成。我答。

  从机场到他家,这一路的交谈,都是一些诸如他的普通话讲得不好,我是如何找到他的,见面之前我们都很紧张,以及初相见所说的最肤浅客套又无关痛痒的话题此类。只有一句话,当他说出口的时候,我深深记在了心里。

  你记住,爱不是越用越少,而是越用越多。以后你就会明白。他这样说。

  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爱越用越少,情越用越多。就像感性和性感本就是两回事一样,爱和情也是两回事。爱是单纯、美好的情愫。情则不同,可以专一也可以混乱。很多事都伴随着意外,你的意外是,你有无数颗心。我反驳他。

  我所认为的爱,不是占有。真正的爱是可以将自己的好坏置于不顾的,让对方做她想做的任何事情。限制别人与自己,其实是对未来绝望的表现。真诚的两性关系不是牵绊,而是使对方的人生充分发展。感情上的悲剧多半因为自私,而靠自私保护住的爱情,必以一个人的牺牲作为代价,那个牺牲的人即使情愿也没意思。你跟不上别人的脚步,就让他跑吧,把他也绊一跟头两人摔在一起,那不是纯属恶意吗?我看不惯很多人打着爱的名义施以感情暴力。有太多恋人或者夫妻,他们往往更关注存在于两人之间的问题,而不是对方的付出。他说。

  人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在某些时候,应该适当地懂得闭嘴。我沉默良久,因为知道他说的是对的。而这种相互指责的爱情关系,也是长久以来我所无法认同和接受的。时间,会让恋人或夫妻逐渐丧失相互倾诉和聆听的能力。虽然,他们更需要的明明是爱而不是残暴。我从来都不盼望这辈子能来上那么一段完美无缺的幸福。因为我很清楚,所有看上去完美无缺的表象背后,都隐藏着巨大的缺口和伤疤。要修复它,只能用隐忍的疼痛和遗憾做交换。人都是绝顶聪明的,在预知到此生定有疼与遗憾后,便会用“呻吟”作为暗示,提醒自己也警告对方。在我看来,“呻吟”本身并无不妥。但无论牙疼、肚子疼或者碰到着急上火的事,虽然明知叽叽歪歪也于事无补,却仍有很多人热衷于把精力都耗损在呻吟上。更有甚者,即便发肤无损、四肢健全,也一定要将眉头皱出声音来,以显示问题的严重性。我无法了解这样做是为了泄私愤还是想获得身边人更多的关心与爱,可人在忙着呻吟的时候,是否还记得守在身边的人递过来的一片药、一杯水或是一个温暖的拥抱?从这个角度上说,我以为人其实是愿意承受孤独的。不然为何宁可不断抱怨梦见的人无法相见、相见的人无法相爱、相爱的人无法在一起、在一起的人无法携手走到最后、这是什么破人生,也不愿意用努力、珍惜、问心无愧的态度过好每一天,把其他无法掌控的一切都坦然交给命运?为何偏偏要挖空心思拼命“呻吟”、与最亲近的人作对,却对眼前已经得到的平淡温暖表示漠然?而后用一句“真正的爱人,是即便把你看透了、也依然会陪伴在你身边的人”,正大光明地强奸了他人的付出。在我看来,因了这样的话就由着对方横行跋扈的人,也不见得就是真正的爱人,但一定是个受虐狂。

  什么是爱?什么又是温暖?在很多人眼里,爱被当作炽热而又柔软的囚禁,就像被封闭在意识里的飞鸟。可是,别忘了,它依旧是有翅膀的。爱是努力地生活,就算流泪也要振作起来、过好每一天的情愫。温暖的人,不消极不后退,不忽视他人的付出,亦不会无理取闹、惹是生非;温暖的人,会在你遇到危险的时候,本能地挡在你面前,搭救你、保护你;温暖的人,会伴着柔和的光阅读一本书、讲述一个故事,或微笑着倾听朋友的诉说,眼睛里闪烁着动人的小光芒小天真。他们听得到这世界上最美好的声音,好似果实成熟后皮壳开心地炸裂一般,到处都是光亮。他们会把这些美好统统带给身边的人,让你觉得幸福。你幸福吗?是幸福着的吧。这便是爱。

  林语堂先生说“对于人生,我们可以抱着比较轻快随便的态度。我们不是这个尘世的永久房客,而是过路的旅客”。而人之沉郁寡欢局促钝重的所在,只是不曾时刻清醒意识到,你来这世上终究是路过罢了。

  我用沉默代替了所有想说的话。有些事,只要放在心里便好,又不是投票选举,无须冲出来站队、摇旗呐喊,懂的人自然会懂,心性相通的人终将相互理解。让迟缓,理解速度。让破碎,理解完整。让失去,理解存在。让脚,理解自由。让自己,理解他人。

  我不知道该用怎样的眼神凝视、怎样的姿势站立,才有资格眺望他。这样确定的爱,一生只有一次。他之于我,如同佛祖度众生。我若是生死,他便是轮回。我若是红尘,他便是虚空。我若是业障,他便是修行。我若是标识岁月的符号,他便是容纳沧海的无垠。我若是渴望成佛的人,他便是褪不尽人性的佛。

  在我恍了神、一路思考着诸如什么是爱、如何实践爱的问题时,他已经开车载着我到了家门口。

  到了,下车。他一边拎着我的行李一边说。

  我从那辆宽大的越野车上跳下来,跟在他身后走进他的家。他逐一打开大大小小的灯,黑漆漆的房间瞬间变得通透起来。那是极大极安静又极豪华的宅子,兜兜转转很多道弯、很多间房。初相识的我们因陌生而显得过于局促不安。我靠在偌大的客厅一角看着他在房间里转悠,开空调、换拖鞋、烧水、找东西、喂鱼,还要给物业打电话咨询家里某某东西坏掉了如何维修等七零八碎的问题,我也因为他的紧张忙乱变得手足无措起来。

  幸好有烟。这个时候,幸好有烟。没有烟,怎敢说心事?我点燃一支烟,深吸一口再吐出来,在烟雾缭绕的吞吐之间,用力甩掉些尴尬,提一些勇气,然后以恰到好处的距离,观察着他的举动。那是怎样的距离?就好比在牵手或接吻之前,留存在彼此心中的、可供想象的大段留白,带着羞涩、淳朴而喜悦的期许。有时候,这期许像走了一段寂静、遥远、绵延的路,开在初相会的生命里,比昙花短、比爱情长,恰如其分,以退为进。反正光阴大把,再怎么局促,迟早也会被冲淡的。我想。

  借着屋内明亮的光和可以把自己包裹起来的烟雾,我终于看清楚了他。那是一张轮廓分明的脸孔,挺直的鼻梁,坚毅的眼神,宽阔的额头,笑起来便会绽放完美弧线的嘴唇和中间凹陷进去的性感下巴。他蓄极短的发,个子很高,肩膀宽阔,身形修长匀称,带着结实的美感,虽不魁梧但充满蓄势待发的力道。我自心中念:好一副硬朗的模特身材。

  他在把一切都整理妥当之后看着我说,走,我带你参观一下我家——我们的俱乐部。于是他推开一道又一道门,打开一盏又一盏灯,我跟在他后面,走马观花地将目光落在这个大宅子的各个角落。最后,他停在阳台向外延伸出去的、刻意搭建起来的木质结构、玻璃顶的房子里。不用说便知道,那是这宅子最重要的地方,里面停放着两台哈雷摩托车、一台普通摩托车和一台电动车。这里是这栋房子的主屋,我当初买下它就是为了存放我的车。他说。

  那除了这里以外的其他地方都是附属,是吗?我开了个不怎么好笑但可以让紧张的情绪放松下来的玩笑。

  对啊,对啊。他笑。来,进来坐,外面冷。他关上明明暗暗的灯,带着我走回客厅,坐在沙发上,打开墙上巨大的背投,放一些音乐。

  那个时候,灯光恰到好处,不明不暗;温度恰到好处,不冷不热;沙发恰到好处,不软不硬;音乐恰到好处,不吵不静;我们的距离恰到好处,不远不近。而他,也恰到好处,不温不火。我微微笑,嘴角划出一道浅浅的括号。

  笑什么?他说。

  这感觉,真奇妙。我说,我要找一个不相识的男人,而且找到他了,现在正与他并排坐在他家的沙发上,你不觉得这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吗?我时常有这样的感觉,话到嘴边忽然觉得语塞,手触键盘忽然发现词穷,日复一日,忽然明白那不是生活只是活着。只有这一次,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觉得,我站在你面前,新奇、紧张又快乐。

  我也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情。说说你,你是谁?你在想什么?为什么会找到这里来?为什么要找我?他问。

  我……写作、弹琴、缝纫、旅行、从商。在公众的认知里,我是个作家,但其实我所写的字儿跟大多数被称作“作家”的生物的不一样。我不追求一本书的销售量,对于文字变现变名利没有期许。也不愿意放下身段讲能够取悦大众和俗世的故事,拒绝了很多约稿。我很自私,只在乎自己的喜好。希望喜欢的人真心喜欢,不喜欢的人默默去除。留下纯粹与安静,这便好。幸运的是,有那样一部分人接受我的喜好。还有一部分人不停地夸赞我是一朵奇葩,我却觉得他们还不如骂我是一根黄瓜。

  在商场上,我是大企业的高管。朝九晚不知时,一天N个会,忙活到死,不但要低头干活还要抬手过招。手机被要求必须24小时开机。为了省掉单程2小时的上班路程,有家不得住,花几千块钱在公司附近租了套房,出门走路5分钟,不挤地铁不占车位。我貌似敬业,他们貌似许我钱途。可事实是,工资条是这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看了生气,擦屁股太细。

  我爱读书,但因为工作的缘故,已经很多年不用买书了,越来越爱看没字儿的书。打个比方,这就好像你爱吃猪肉,却在屠宰场工作一样,让人顿时就失了兴趣。三十岁以后,阅读变成一本书翻开了几个月,书签还是停留在最开始那几页的状态。管他流行什么、需要什么,只要一拿起书来,几分钟之内便可安然入睡。

  我爱老银饰、苗族手工绣品,爱佛祖,爱品时光、爱温故人,爱无、爱有,爱摄影、爱旅行,爱冰封雪山、爱苍茫草原……只是不爱妥协。谈过几次恋爱,每一次都无疾而终,因为我知道,就算对方再完美,若不是我认定想要的那个人,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疏离。虽然我并不在意这些,但我在意这么多年过去,竟没有一个人能根深蒂固地印在我心里。我不美不白不富,是个很普通的人,想做我喜欢的事,爱我想爱的人。我觉得,会矫情会骚情会发情会热情,不放弃追求又懂得珍惜,有着姑娘的妖娆和智者的冷静的妞儿,才是好妞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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