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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菲拉格慕

T-xt-小,说--天.堂

“你能看见我吗?”“我又不瞎,怎么会看不见?”他点点头,郑重其事地告诉我:“我看不见我自己。”
  
  那是在一间装修豪华、抬头就能看见碧海蓝天的办公室。他站在镜子前,身体轻轻地抖着,慢慢合上眼睛,对我说:“闭着眼,我就看不见我自己。”
  
  如果我表哥在场,他一定会就此发表一番高见,比如主体论、感官物质什么的,说不定还要用拉丁语背诵某某人的希腊名言:人不可能认识自己。让人直想打得他去找牙医,但在我,我当时只有一个感觉:他疯了。
  
  那天从教堂出来,他把几个小伙子打发走,开车带着我到处转,经过一处建筑工地,他对我说:“我原来就住在这里。”经过一片工业区,他说:“十年前,这里是一片坟地,你说那些鬼现在都去哪里了?”我忍不住抖了一下。他越开越快,呼啸着闯了一路红灯,直开到无路之处。那时天已经快黑了,夕阳斜照,蚊蝇飞舞,两个赤裸上身的农民在庄稼丛中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们。他呆了一会儿,忽然问我:“你看见那个穿红衣服的女人没有?就在那两个农民中间,你看,她还对我笑呢。”我浑身发冷,说你看花眼了吧,哪有什么女人?他不理我,手颤颤地指着窗外:“她过来了,你看,就站在你旁边,你看哪,她在那儿拍车窗呢,你说她是不是想进来?”
  
  我足足寒颤了十几分钟,他低下头,在方向盘上趴了一会儿,低声问我:“咱们认识好几年了吧?”“对,四年三个月零二十六天,”我说,“我这辈子啊,最大的幸运就是……”他看着我,表情似哭似笑,忽然打开车门走了出去,对我说:“我最近练成了一种法术,你信不信我能让你动不了?”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说大哥咱们回去吧,天都黑了。他喃喃念叨了几句什么,像个孩子一样笑起来,说怎么样,你现在是不是动不了了?我悄悄地踢了踢腿,然后眼睛不眨地回答:“没错,我现在一动都不能动,大哥,你的法术真灵,咱们回去吧。”
  
  坐在他对面,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一个是清醒的,一个是混乱的,清醒的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明白,混乱起来却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楚。
  
  或许这就是生活吧,每个人都有两个灵魂,一个在问,一个在答;一个在睡,一个在醒,可现在说话的这厮究竟是谁?他看到的那一切,究竟是真实还是幻影?他喋喋不休,自言自语,又有什么意义?
  “抱着自己睡在夜里/醒后怀抱空空”。这是我表哥的诗,名字叫作《灵魂》。十年前有九十九行,现在只剩一句。
  
  因为股票的事,我已经成了一个重要人物。走在公司的办公大厅,我随时能感觉到那些眼神,它是热的,带着巨大的能量,足以维持整个城市的运转。听听这些话吧:“经理好!”“您今天真精神。”“经理,你好像越来越帅了哦!”连一向冷艳的老板小秘都会主动找我搭讪:“你什么时候请我吃饭啊?我可替你说了不少好话,老板最近老夸你!”
  
  我笑醒了,躺在床上喃喃自语:“只差一步。”我女朋友嘟嘟囔囔地梦呓:“什么布?”我抱抱她,笑嘻嘻地说:“只要迈出这一步,我就是可以活得像个人了。”
  
  这话是有来历的,我表哥前些日子买了一双五千多的鞋,专门跑到我家里来炫耀,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的,好像裤裆里夹了个手榴弹,生怕折了他至爱的名鞋:“看见这双鞋没有?知道这是什么吗?菲拉格慕,看看这荔枝纹!著名的菲拉格慕!”
  
  我女朋友惊叹,叹得我心中块垒丛生,忿忿不平地问:“菲拉格慕又怎么样?”表哥大咧咧地坐下,拿纸巾擦了擦鞋上肉眼无法看见的灰尘,“这么说吧,全世界的皮鞋里,最舒适、最名贵、最奢侈的就是这菲拉格慕!你知道《纽约时报》怎么评价?没穿过菲拉格慕,就不算真正活过!”
  
  快过年了,我代表全世界无产阶级问候《纽约时报》他妈过年好。我悲愤地想,表哥穿上了菲拉格慕,算是真正活过了,可我呢?我怎么迈过那迢迢万里的一步?
  
  那个保安问我:“经理,你上次找我什么事?”我反问他:“如果有个机会能让你一次能赚上一百万,你干不干?”他公然藐视我:“不是做梦吧?一百万,嘿嘿,要是真有这样的好事,”他横眉立目地表态,“你让我杀谁我就杀谁!”我的胃剧烈地疼了一下,感觉有个锋利无比的东西正势不可挡地杀来,每一秒都可能把这世界和我自己斩为齑粉。
  
  在那间豪华的办公室里,我和他面对面坐了将近四个小时,一直没说什么话。他看起来好像是睡着了,仰面向天,身体一动不动,除了眼睛偶尔眨动一下,几乎看不出来他是个活物。我坐不住了,说大哥我走了,你休息吧。他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快走到门口了,他忽然又活了回来,慢悠悠地说:“看上什么东西你就拿一样吧,这地方……,以后不会有人来了。”
  
  他坐在那里,就像坐在坟墓里,表情呆呆的,一会儿笑,一会儿愁,一会儿又显得十分惊恐。我不知道他看见了什么,但如果换了我是他,即使真的看见了鬼,我也会开怀大笑的。
  
  看看这豪华的坟墓吧,精致的手编地毯,毛茸茸软绵绵的,踩在上面说不出的舒服,可惜我用不着;还有这张黑黑的大班台,敲上去铿铿做响,不知道是什么木头,得值个好几万吧,没四五个人抬不起来;橱柜里有一堆石头和几个杯盘碗盏;书架上摆满了书,旁边是一匹青瓷的马、几个黑罐子,还有几尊亮闪闪的铜鼎,这玩艺儿我大概懂一点:越亮就越不值钱;笔筒里插着不少笔,肯定都不如我那支;那块镇纸摸上去滑滑的,应该是玉的吧,我拿起来,想想又放下:万一是石头的可就亏大了。转悠了半天,最后终于下定了决心,过去抱起了那台电脑。IBM的原装机,市场售价两万多,我可买不起。
  
  “你爱钱,但你选的是最不值钱的。”他慢吞吞地走过来,指指点点地说,“这些奇石最便宜的都要十八万,这几个盘碗都是纯金的,这匹马品相不好,不过怎么也值十几台电脑;那六个鼎是范思哲收藏过的,他不识货,费了不少钱,我只花了六千美元;还有这四件黑陶,都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是洛口遗址最下层的出土物;”接着拿起了那块镇纸,直举到我的眼前,“这块玉的中心是一滴水,看到了吗?一亿年的水。这就是传说中的南洋泪玉,更难得的是它这么大,这么完整,而且几乎没有瑕庛。他们都说作镇纸太浪费了,应该雕成菩萨雕成佛,我说,神佛菩萨只配镇人,不配镇纸。”
  
  我傻了。他像猫一样无声地走出去,站在客厅里嘿嘿冷笑:“出来看看吧,这是徐熙的《群芳谱》,除了白牡丹花瓣上那个乾隆御览的红章,其它堪称完美;这是米芾的《拜石帖》,真正的性情之作;这是宋徽宗最后的作品,《抚琴赏花图》,就画于靖康年间,六个月之后他就被金兵抓到了五国城,从此一辈子坐在井底;这幅字是隋炀帝过屈原墓时写的:君前别无人物,君去天下一空。隋炀帝位高才大,目空一切,得他一言之赏,何啻百万美金?这是隋朝展子虔的《河洛山川图》,故宫博物院有一件镇馆之宝,是他的《游春图》,1947年就卖到八百两黄金,号称是中国最早的山水画,其实我这幅比它还要早六年。”
  
  他停了下来,似笑不笑地望着我,目光里甚至还有点忧愁。我满头满脸都是汗,心里扑通扑通地跳。他轻叹一声,慢慢走到窗前,双眼凝视着墙上的那幅画,手指轻轻地抚摸着,“这幅画是我最想给你的。为了它,我花了整整四年,托过不知道多少人,最后才从欧洲一个侯爵手里买下来。”我的嗓子干得不行,结结巴巴地问他:“这……这是谁的画?值多少钱?”
  
  “塔斯罗夫四世滴血之作,从不传世的《各各他山》,那几滴红色的泪就是他的血。”他轻轻地说,每一个字都像是惊雷轰在头上,“你看这个耶稣是不是有点奇怪?对,因为他多了一条尾巴,还有这十字架,看见了吗?那是人的骸骨。因为这幅画,塔斯罗夫被斩手、剁脚、割鼻、摘眼、剥皮、剜心,直到咽气也不肯忏悔,死后一百年间十七次掘墓鞭尸。我为它花了260万英镑,那是七年前,现在,……,四百万吧。”
  
  四百万英镑,合人民币五千多万!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坐到了地上,一身酸软,还在连连不断地打着嗝:“我不要电脑了,我……”
  “机会只有一次,兄弟。”
  “我要那幅画!我要那幅画!”
  
  接下来的事情也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我跳过去就要摘那张画,他把我推开,我又扑过去,他推开,我再扑过去,反复了不知道多少次,我浑身流汗,脸上的肌肉突突地跳,心里有个声音轰轰地响:“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一扇门轻轻滑开,那几个小伙子不知道从哪里走了出来,齐刷刷地站在他身后,冷冷地看着我。我机灵灵打了个冷战,心头一下子明白起来,汗下如雨地跟他道歉:“大哥,对不起,我忘形了,我……”
  他就是这时候开始不正常的。面无表情地看了我一会儿,他突然笑了起来,伸手摘下了墙上的画,嘶拉一声地从框里揪出来,然后抄起剪刀就开始剪,那几个小伙子也不拦他,眼睁睁地看着他把那五千多万剪得粉碎。剪完了,他捧起那堆碎片走过来,哗的一声扬到我的头上,满天雪花飞舞。在纷纷扬扬的碎片中间,他两眼血红,面色苍白,哈哈大笑着说:“好吧,你要我就给你,给你,给你,给你,给你,给你!”
  
  
  菲拉格慕:Salvatore ferragamo,意大利名鞋的典范。品牌创建于上世纪二十年代,产品包括时装、皮具、手表、皮鞋及各类饰物等。菲拉格慕的制鞋艺术与工艺广受推崇,深得各国名流的钟爱,有“好莱坞红星的造鞋师”之誉。歌星麦当娜、影星奥黛利•赫本、索菲亚•罗兰、玛丽莲•梦露、球星迈克尔•乔丹、美国总统前克林顿、英国皇妃戴安娜、温莎公爵夫妇、菲律宾的马科斯夫人等都曾是该品牌的忠实拥趸。在中国大陆的专卖店中,一双菲拉格慕皮鞋售价超过5000元,笔者曾见到一位温州商人一次购买了四双不同款式的皮鞋,总价格超过两万元。这笔钱如果买成廉价洗衣粉,可以买一万包;买十月份的桔子,可以买超过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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