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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2

    我是个很热血的人,总是莫名其妙把日子过得很热血。
    为了提供沈佳仪“非参考书版本”的解题过程,我迷恋上狂解数学题目,而我在解答之外的乐趣,就是在纸条
    上乱写没营养的笑话夹在参考书里,然后下次沈佳仪再将参考书递给我的时候,里面就会有沈佳仪版本的纸条。
    一来一往的纸上对话,让我每天都过得超有精神,都有一点简单的期待。
    我通常在隔天某堂下课时间,跑到社会组的和班教室找沈佳仪,将我辛苦悟出的答案递给她。因此阿和、廖英
    宏跟我,常常会因为不同的理由,在沈佳仪教室前不期而遇。
    “那个,柯腾你来做什么啊?”廖英宏的介意全写在脸上,但还是勉强笑道。
    “来送数学解答的啊。”我笑笑,自信就是要用在这个时候。
    “什么数学解答啊?”阿和介意到直接伸手拿起我手上的参考书翻翻。
    看见纸条,阿和脸色一变,廖英宏也突然变得表情怪异。
    沈佳仪走出来,笑笑拿回阿和手中参考书。
    “都解完了吗?真有效率。”沈佳仪总是一脸阳光。
    “下次挑难一点的题目给我啦,我这个人啊,一直解太简单的题目会变笨。”我得意洋洋地说。
    “喂,你是说我很笨吗!拜托你以前的数学可是我教的耶!”沈佳仪没好气。
    阿和跟廖英宏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完全不能理解个中奥秘。
    于是我挥手离去,并不加入自讨没趣的四人对谈。临走前我颇有深意地看了沈佳仪一眼,贼兮兮地用嘴型说道
    :“真、有、行、情!”令沈佳仪气得一直瞪着我。
    “紧张吧你们这些人,越紧张就越藏不住喜欢的尾巴。”我奸笑。
    几乎每天晚上,只要没有补习我就会留在学校念书,连晚饭都在学校侧门对街的面店简单解决,有时还会帮沈
    佳仪买晚餐。
    沈佳仪有时自己开一间教室念书,有时跟她姐姐一起窝在同一间教室。
    但我总是非常有耐性,我几乎不去找沈佳仪聊天,一个人乖乖地啃书。除了与沈佳仪每天交流的数学研讨外,
    我常在空荡荡的一楼国中部教室里朗诵英文课文,然后将化学讲义背到熟透,连外星人发明的物理我都因为时间太
    多太无聊,被迫算了好些题目。
    然后,当墙上的时钟走到八点的时候,沈佳仪就会带着一盒饼干出现,这时她已不再用原子笔刺我的背,而是
    直接走到我面前,笑笑坐下。
    “你有想过以后大学要念什么科系吗?”
    “还没认真想过,我们现在才高一吧,沈佳仪,你别老是那么成熟。”
    “订下一个目标,念起书才会特别有意义啊。可是我自己也还不清楚,可能是台大外文吧,但这个答案只是我
    不知道怎么选所以暂时决定的。你呢?如果要暂时定一个目标的话?”
    “……你有什么好建议?”
    “你知道证严法师的慈济医学院快要筹备完成了吗?”
    “啊?杀……杀小?”
    “你可以去念慈济医科啊,花莲有很多需要帮助的人,你一向都很善良,骗不了我的,我觉得如果你去念医科
    ,一定会是个好医生呢。”
    望着沈佳仪闪闪发亮的眼睛,我的拳头可没应景地握了起来。
    医学院……还有比这种爱情更激励人心向上的吗?死板的父母该清醒一下了,别老是停在恋爱阻挡课业的旧思
    惟,快点督促你们贪玩的小鬼头谈场热血K书的奋斗式爱情吧!
    后来,我无聊到数学参考书上的每一题都演算整整十一遍(这个次数我至今耿耿于怀,不能或忘),英文课文
    朗诵到都快烧刻在脑纹里。毫无意外,我第一次高中月考就来到自然组全校第九名,英文跟国文都是全校最高分,
    震惊了我那一群好友、还有持续担任忠班导师的赖导。
    但沈佳仪更霹雳,一举拿下社会组第一名,上了司令台从校长手中领取奖状。
    “妈的,总有一天我也要上台,跟沈佳仪一起领奖。”我叹气,看着司令台。
    那意味着,我可得拼到全校前三名才行啊……如果真有那一天,以我超频太甚的脑力,一定会脑内暴浆,少年
    中风啊。
    由于我常常晚上留校的关系,总是跟我一起骑脚踏车回家的许博淳早发现了我的异常,后来看在我强烈推荐的
    “成绩好像可以变好”的分上,许博淳也开始晚上留校念书。
    我必须说,这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却饱满了更多的友情。
    许博淳是我求学时期最好的朋友,我们两个大男生之间存在了太多让人张大嘴巴的巧合。就在许博淳决定一起
    夜间留校后,便发现他最新喜欢的女生,竟然也跟着她的姐姐留在晚上的学校念书。
    “留校念书真的是……一件非常好的事啊!”许博淳呆呆地看着教室里的她。
    “没错,耍帅装酷把妹的时代已经不流行了,现在用功读书才是追求正妹的王道!用功!再用功!”我拍拍许
    博淳的肩膀,两人都很振奋。
    巧合不只如此。某天晚上我们从学校回家途中,许博淳突然想吃点零食,于是我们将脚踏车停在一间叫“三角
    窗”的家庭式简餐店外,巴望着想吃点东西。
    一进去,我们两个眼睛同时发亮。
    店里角落摆了一台大型机台游戏机,是有够老旧、属于六年级生的“勇猛拳击”,没有很多粉丝,却让我跟许
    博淳迷恋不已。勇猛拳击,顾名思义是个格斗对战游戏,如果用右手“拇指加食指加中指”会聚成一个鸟喙样,在
    半秒间快速啄两下攻击键,主角就会使出“彗星拳”必杀技,难度非常高,我们几个死党还会拿计算器的按键来比
    赛,设定“1+1”后,看看谁可以在十秒内连击最多下(最后的数字就是结果)。
    “那种机台不是失传很久了吗?”许博淳大惊,虎躯一震。
    “没办法了,只好挑他几场!”我赶紧掏出五元硬币,投进机器。
    从此我跟许博淳在晚上念完书离开学校后,就会眼巴巴地骑到三角窗,两个人胡乱吃着东西,坐在游戏机前开
    揍,揍到一毛不剩地离开。
    某天晚上,我们口袋的五元铜板特别多,打到老板娘都拿着长钩敲着铁门恐吓,我们才意犹未尽地背起书包走
    人。
    “不行,我们这样一直打电动真的很幼稚,又浪费钱。”许博淳啧啧。
    “可是我们才高中,幼稚一点本来就很正常,吼!拜托!”我倒是很乐。
    “但也不能太超过,我们来规定一下,只有当我们两个人都在的时候才可以去打勇猛拳击,一个人的时候不行
    ,免得太沉迷。”许博淳正经建议。
    “也是,这个游戏很恐怖,程序里头一定有诅咒。”我同意,击掌。
    此时,我们在夜风中踩踏着脚踏车,顺着熟悉的“习惯”路线,许博淳陪着我先绕到李小华家再各自回家。我
    突然有个奸诈的想法。
    在“谁先被沈佳仪发现在喜欢她,谁就提早出局”的奇怪作战原则底下,我决定跟这位超级死党分享我的秘密。
    “许博淳,你跟阿和也很要好对不对?”我试探性地问。
    “对啊。”许博淳。
    “尽管如此,我还是决定跟你说一件很酷的事,请你顾念我们的义气,千万不要跟阿和说。嗯?”我伸出手。
    “没问题,你爱上了他姐姐吗?”许博淳乱讲,伸出手。
    两人击掌。
    “不是,是沈佳仪。”我笑笑,爽快说道。
    “……”许博淳有些吃惊的表情。
    “你不必跟我说,但我清楚阿和很喜欢沈佳仪对吧!”我哈哈一笑。
    “算你对了。天啊,你们干吗一票人都喜欢沈佳仪?”许博淳不解。
    “千千万万,不可以跟阿和讲喔。”我微笑,挥手。
    我们分开的瞬间,我的脸简直笑到歪掉。
    许博淳一向跟阿和很要好,这种恋爱大事是不可能不透露给阿和知道的。我故意跟许博淳泄漏自己的心底事,
    就是想让许博淳帮我带个话。
    认真说起来我可是个狠角色,阿和也该发现我跟沈佳仪的交情非比寻常,如果阿和百分之百确定我喜欢沈佳仪
    后,一定会加快“追”沈佳仪的脚步。如此一来,这位强敌就会一脚踏进沈佳仪的“绝对禁区”!
    “糟糕,我会不会太奸诈了?”我看着月亮。
    “不会,你是非常非常的奸诈。”月亮说。
    “不客气。”我竖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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