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爱如歌

    在随后的日子里,李然发现,蒙蒙跟他最常说的三个字不是“我爱你”,而是“我累了”。逛逛街看看电影上完几堂课,她都会叫累。一开始李然总以为是女孩子撒娇的表现,有也有点儿,不过她的症状也很明确:一累就头痛,嗓子也哑了脸上也没血色。她每次头痛起来足以让人胆战心惊,捂着脑袋疼得直哼哼,又不肯吃止痛药,唯一的治疗方法就是不停地喝开水卧床休息。伴随头痛的,是经常性的胸闷恶心,怕闻汽油味,怕坐汽车。面的和公交车还算好,绝对不能坐皇冠和小巴,坐一次吐一次。从小学上到大学,周蒙的活动范围只限于城市东南部的文化教育区,难得去一次市中心,那就叫进城了,到现在连市政府在哪儿她都不知道。李然本来计划两个人至少要去苏州玩玩,看她这个身体,他想都不敢想了。有一次,李然特为找方阿姨谈周蒙的身体问题,做母亲的先有三分不悦,难道说是自己对女儿关心不够了?据方阿姨讲,早就带周蒙看过医生,她什么毛病也没有,她就是缺乏运动,生活习惯不好,喜欢熬夜。方阿姨还加了一句:以前我们周蒙弱是弱,也没这样弱不禁风啊。在北京她也挺好的,人还长胖了点儿,一回来就瘦了。李然听出来,方阿姨话里话外的意思是怪到他身上了。
    李然也有点儿冤枉,一开始他对蒙蒙是关心不够,主要是老不在她身边,让她日思夜想的,太耗神了。现在,他也不怎么出差了,逢休息日就跟长在女朋友家似的,对她不说呵护备至,他也是小心伺候的。定义“小心”:自从方阿姨的“约法三章”通过蒙蒙跟他公布以后,不要说诱惑,他对蒙蒙连亲热点儿的挑逗都杜绝了。公平地讲,是她在挑逗他,虽然她可能还不清楚挑逗的具体含义。即使有足够的椅子,她也会选择坐在他的腿上。幸亏天气转凉了,大家穿得都比较严实,不然他可禁不住她老这么考验她。蒙蒙当然不是小木头,甜美的女孩都特别敏感,只要他抚摩她就会有反应。李然也晓得,细腰以上是可以开放搞活的,细腰以下她还是闭关自守有心理障碍。既然未来的岳母大人怪罪到他身上了,李然还是得想办法。他先带蒙蒙到医院检查身体。从心电图到B超,从血糖到血色素,能查的都查了个溜够。她唯一能称得上毛病的只是由于长期节食、消化不良造成的肠胃胀气,这会导致胸闷呕吐。还有就是血色素偏低,但在正常范围以内。最后,医生的诊断是由于体质羸弱引起的“疲劳综合症”。怎么治?像一切现代综合症一样,没药,多休息,千万别累着。蒙蒙还挺不耐烦,她最不爱上医院,让她多吃点儿增加营养更是死活不干。李然耐心地给她做思想工作:你现在身体就这么差,以后怎么办?“什么以后?我活到四十岁就够了。”
    真是孩子话,李然这么想着,抚着她的脸说:“你活到四十岁就够了,我呢?我怎么办?”“怀念我啊,你会怀念我吧?”看他不说话了,她又哄着他,“我会好的,等我们结婚了我就好了。”“为什么?”李然克制着激动问她。
    “那,我就放心了呀!”她说着,脸一点点地红了。
    他们都不懂,恋爱对于周蒙,不只是个事儿,而是一起事件。周蒙还不到十九岁,她的生命中发生过什么呢?遇见李然跟他恋爱就是迄今为止最大的事件了。在北京她是因为环境的变化暂时分散了注意力,现在呢,两个人是天天见面,可是,每一天和每一天又是那么的不同。
    当你爱上一个人,你会爱上他的一举一动。
    即使周蒙讨厌闻烟味,她仍然喜欢看李然抽烟。他拿烟的手势,不管是两根手指一夹还是三根手指一捏,非常简单的动作都让周蒙非常着迷,那好像是他难以触摸的内心世界在瞬间露出了一个微妙的表情:不动声色,意味深长。含蓄,她迷恋他的含蓄。
    然后,他的头会微微一侧,下颌略略抬起,淡淡的烟雾在他脸前飘来飘去。不知道为什么,男人沉默着抽烟的时候,会显得那样孤单,李然是这样,以后,热闹开朗的潘多也是这样。周蒙虽然不喜欢对着镜头搔首弄姿,却最喜欢看李然聚精会神工作时的样子,他的左眼斜斜地一眯,右眉高高挑起,他不是一张张照,而是一连串地“啪啪”按快门,感觉特豪华。
    对自然景观周蒙一向不太敏感,长江三峡美不美?她在船舱里躺着就过去了。至于黄山,典型的周蒙式回答是:倒贴她钱她都不去。不就是山嘛,她看不出好来。
    但是,在那个秋天,她爱上了树。几场秋雨一打,一场秋风一吹,叶子就黄了。梧桐是斑斓的,银杏是纯净的,槐树是叶子落得最早的。如果说,花是树的笑容,叶子就是树的表情,秋天的树表情是最丰富的。这就像一个人,总要到中年以后才会拥有岁月赋予的沧桑味道。
    那个秋天,她一天到晚缠着李然给她拍树。李然说:树有什么好拍的,要拍就拍你。结果,李然拍了树和她。有一张李然特别得意,放了各种尺寸出来,最大的有一本书那么大,李然镶了个木框子摆在宿舍里;最小的不过三吋,他夹进了钱包。
    等这个美丽的秋天就要过去的时候,周蒙才想起,她和李然竟没有拍一张合影。可是,有什么关系呢?前面,不知有多少更美丽的秋天等着他们呢。
    她不知道,没有了,这就是她和他唯一的秋天。
    李然刚开始迷摄影的时候,觉得人物比景物要难拍一些,现在,他又觉得拍人物比拍景物要有意思一些。他得意的是,至少在那张照片里,他捕捉到了,平时一闪而过的,她无牵无挂的静。蒙蒙是这样,她对任何东西都没有特别的占有欲似的。绿松石的项链她喜欢,也不过戴了两天就放起来了。过了一段,又来找他商量,说戴妍要过二十岁生日了,她可不可以把项链送给戴妍,戴妍一定会非常喜欢的。李然问她:你不喜欢吗?她跟他解释,正是自己喜欢的东西才要送给好朋友啊。李然不悦地强调:可是,那是我送给你的。她看他不高兴了就不再说了。李然补充了一句,你要是想送戴妍我可以再去买。蒙蒙摇头:别,挺贵的。——她也知道贵。
    结果戴妍过二十岁生日,蒙蒙到底送了根项链,是她妈妈从国外给她带回来的,14K的金项链坠了个镶碎钻的小小十字架,在国外也不值什么钱,但做工确实好,晶光四射的。戴妍那种女子,一看到项链,“哇”地就叫了出来,搂住蒙蒙就叫“亲爱的”。
    蒙蒙的腔调是:东西一多,放起来多麻烦。
    她是没什么身外物,以至李然最初走进她的闺房,会有一种不适,雪白整洁空空荡荡,不要说不像一个女孩子的房间,都不像一活人的房间。如果他不给她送花,这屋里就什么摆设也没有,连一面小镜子都没有。书也不多,看完的书她只要觉得好,就迫不及待地主动借给别人。她的衣服算多一点,不过常穿的也就是那几件,李然都数得过来,不常穿的隔一段她会送给钟点阿姨。李然心里打鼓,性格是够可爱的,以后一块儿过日子她要还是这种性格,可要老命了。他现在有点儿信了:蒙蒙怎么会要小孩呢?不会的。要说麻烦,还有比养育小孩更麻烦的吗?
    李然没想到,当然有,比小孩更麻烦的就是生活。
    有时,我们不得不为了麻烦的生活又要了麻烦的小孩。
    1997年,李然离婚以后,蒙蒙那张镶木框的照片他又拿出来了。
    偶然被一个美国小伙子看到,美国佬,嘴甜,哇哇称赞:“Sheissopretty,lookathereyes.”他端详一会儿,回过头问李然:“Shelookssad,doesn?tshe?”sad?李然想说不,但是,宁静这个词在英文里该如何表达?quiet或者silence都不够贴切。可是,后来,在她无牵无挂的宁静中,他觉出了悲伤。
    她不是不在意,她是不相信她会失去。
    当她靠近他的时候,她晶莹的面孔永远散发着若有若无的淡雅香气。
    那是蒙蒙使用的唯一的护肤品,她最奢侈的日常投资,按她的话讲是非常非常贵,20多块钱一小瓶。夏士莲,闻起来真像夏日的白莲花。后来,李然发现有一个牌子的空气清新剂,闻起来也是那个味道,那已经是1999年的夏天了。蒙蒙是没有杜小彬那种排场的,动辄300多块的香水。蒙蒙的排场是洗脸,一天至少要洗十遍,吃个苹果都得洗一遍脸,让人担心她非得把脸洗破了才甘心。洗脸是认真,化妆她又是潦草的。
    李然是看过几个女人化妆的。在电视台工作的姚姿算最讲究,蒙蒙嘛,如果她那也可以叫化妆,就是涂个口红而已。李然经常看她镜子都不用照的,在下唇上一抹,上唇再一抿,就完了。她也有一管浅桃红的口红,涂上去人显得特别艳,看上去也成熟一点,李然非常欣赏。可是蒙蒙自己不喜欢,经常用的是另一款叫不上名字的颜色,涂到唇上唯一的效果是不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也只有李越那样前卫的人才会注意到,极口称赞,跟李然大拇指:这是今年的国际流行色,你这个小朋友还有点儿品位。男人看女人,跟女人看女人,怎么一样呢?李然不在乎品位,他喜欢女朋友要有点儿女人味,不要看上去像个中生,弄得人人误会他诱惑无知少女。不是吗?蒙蒙偶尔来一报社,都要引来无数注目礼,不仅仅因为她漂亮,主要是她看起来太小。可是有一点,蒙蒙的态度又是特别成熟的,她不当着人跟他发脾气,甚至可以说,当着人她对他总是过分客气的。有一类女子,李然见识过,最喜欢当着人向男朋友发威,要么是发嗲,好像有了男朋友就成了特权分子似的。另一种理解是,在男女关系中,女人还怕没亏吃吗?就因为内心虚弱,才来得特别吵闹。其实,在周蒙情绪稳定下来之后,她并不需要李然一天到晚陪着她。她自己下了课通常都是在图书馆看书,那一段她正开始通读《西方美学史》,也勤勤恳恳地做笔记,扬言要考美学研究生。李然有时听她侃侃而谈:有什么文学作品值得一个人一辈子泡在里头呢?包括《红楼梦》。可是普遍的艺术规律就不同,充满了智慧。她又经常引述一句话,“高贵的单纯和静穆的伟大”,认为是美的最高标准。李然对美学一无所知,不过,他不相信蒙蒙真能考什么美学研究生,做学问的女孩子李然也见识过不少,不是没有像戴妍那样风流的,但是,就没有像蒙蒙这样无所用心的。蒙蒙就是这点可爱,她做什么事儿都不那么在意。
    没过两天,李然去图书馆接她下晚自习。远远地就看到她端坐着,嘴角带笑,神情可爱。她抬眼看到他,嘴角的笑意更深了,她看到他总是高兴的。李然瞥了一眼她合在桌面上的书,花花绿绿的,一看就知道是初高中女生拥戴的港台言情小说。“你也看这个?”
    “怎么了?我还看黄色小说呢。”她趴在他耳边得意地宣布,“我看过《金瓶梅》。”她经常会给他这样一些意外,比如,她从不追问他的过去,可她又肯定他是有经验的。她说:“我要是再晚一点认识你就好了,我不相信我会是你唯一的那一个,可是我希望我是你最后的那一个。”
    李然知道,从各方面讲他都是蒙蒙的第一个,当时他问她:“那你呢?你会觉得单调吗?”“女人跟男人可不一样。”她很快地回答,想了想,又不那么确定了“至少女人不会那么主动,而且女人很快就老了。可是李然,你信吗?等你四十岁的时候也不难再找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子。”“当然不信,我怎么能找一个比自己小一半的女孩子,太荒唐了,她现在几岁?还在上幼儿园呢。”戴妍每次在宿舍见到周蒙都要抓住她问:“怎么样?怎么样?还没上床哪?”到后来戴妍都不耐烦了,她直截了当忧心忡忡地问:“周蒙,他不会是有别的女人吧?不然可怎么熬得住?要不,他是把你当妹妹了吧?”周蒙一口否认,事实是——她想了想,跟戴妍和盘托出:还是夏天的时候,有一次,她母亲不在家,她坐在李然腿上看电视,看着看着,她突然觉得不对了,一下站了起来。她看着他,他也看着她,细长的眼皮却像抬不起来似的。
    “后来呢?”
    “后来,我坐到他旁边,他亲了我一下。”
    “That?sit?”戴妍急了,英文都出来了,“唉,周蒙,你真以为他会等你两年啊?他是男人,跟我们女人是一种动物。记住,戴氏恋爱法则第二条:你跟他上床呢未必会得到他,可是,你不跟他上床一定会失去他。”周蒙糊涂了,她妈妈已经先下手为强,从各种妇女杂志上找来各类文章,都是讲婚前性行为如何有害,男方会对女方产生厌倦轻视等等不健康的情绪,并列举大量实例,如有一个女大学生居然为男朋友堕了三次胎。看得她胆子都吓小了。不过,如果李然真的要,她一定不会拒绝。
    李然写给她的第一封信,是当这个城市的候鸟飞向南方,而他去了北部的矿区的时候。出差前两个人又为周蒙的身体问题争执过,她觉得他小题大做,他觉得她任性不懂事。讲到后来李然口气硬了:蒙蒙,我不能总守在你身边,你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周蒙听了虽觉刺耳却没说什么,他明天要出差,她不想跟他闹别扭,对那种动不动跟男朋友使小性儿的女孩周蒙一向颇不以为然。她觉得,自己跟她们还是有区别的。李然送她到了家,周蒙临上楼时说了一句:你放心出差吧,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怪吗?她真的懂起事来,又让他特别心疼了。
    信其实很短,李然也没有甜言蜜语。他在信中写道:“每次看到你头痛胸闷的样子,每次想到你身体这么差,蒙蒙,你能明白我心里的难过吗?如果让我选择,是旅行还是你,请原谅我的贪心,我要和你旅行。你不知道,没有你在我的身边,路有多长。”等李然出差回来,方阿姨一见他就跟他说:“周蒙最近天天跑步呢,饭也吃多了,从来表现没这么好过。”李然转过头去看蒙蒙,当着她的母亲,她的神情有点儿忸怩。
    现在,蒙蒙最常说的三个字不再是“我累了”,而是“我胖了”。
    以前因为怕胖,她经常不吃晚餐,现在陪着李然,连夜宵都肯吃了。吃是吃了,心理障碍还有,动不动就对着镜子发愁,然后神经质地揪住他问:你看我是不是又胖了?李然一开始答:胖了才好看呢,我喜欢你胖点。他以为是答得够完美了。她听了可非常沮丧——那就是说,我又胖了。吸取教训,以后她再问同样的问题,李然总说:没胖没胖。她又嫌他诚意不够。
    即使这样,李然都不觉得蒙蒙是那种难伺候的女孩子。她是娇气了一点,可是非常讲道理,甚至可以说,非常宽容。换了别的女孩子,热恋中的男友要去西藏那么远的地方,而且一待两年,多少要闹一闹的,蒙蒙却从来没有表示过反对。她这么理智,李然都觉得不可思议。他问过她:“蒙蒙,我要去两年呢,你真的同意?”
    蒙蒙反问:“那我不同意你就不去了吗?”
    李然说:“至少我会考虑一下,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啊。”
    “你不去也好,这样,我考不上研究生可以赖到你头上了。”
    “那你妈妈非把我皮扒了不可。”
    “所以,你还是去吧,我会好好的。其实我也不想考什么研究生,相信我,我压根儿不是做学问的料。”李然太相信了,那本《西方美学史》她看了一半就没兴趣再翻开了。
    这也很普通,女人生来是不专注的,除了对爱情;男人生来是专注的,也除了,对爱情。——“这么舍得?你不会想我吗?”她真的表示不介意他走,他可又不甘心了。“当然想你,你还没有走呢,我已经开始想你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们是在她家楼前那棵玉兰树下,远处的钟楼已经敲响了十一下,可是,她舍不得离开他,他舍不得放开她。
    后来,周蒙也想过,如果李然不去西藏,如果她当时要他留下来,他们真的会结婚的。可是下一次呢?他会一辈子,为她留下吗?
    即使时光倒流,她可以重新作出选择,她还是会让他走的。
    不是她宽容而是她理解,甚至,不是她理解而是她胆怯。你爱上的往往是你无法把握的,你无法把握的你就不知道如何去争取。
    李然这一年10月底的生日,9月周蒙就宣布要给他织件毛衣作为生日礼物。她买了烟灰色的细羊毛线,又张罗着让李然在时装杂志上挑款式。
    她是大胆假设,李然是小心求证:“你会织吗?”
    “别看不起人啊,我小学毕业我妈就教我打毛背心。我还会踏缝纫机呢,我妈说这叫女红,女孩子都得会。”看不出来,周蒙居然有这份家教。
    李然还是挑了个最简单的款式。两个星期后,蒙蒙问他:改毛背心行不行?毛衣要织袖子,到他明年的生日她恐怕也织不完。又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生日快到了,蒙蒙终于给他展示了织了一半的毛背心。李然一看,真没法夸她,漏针漏出好几个洞洞不说,还明显小了。她自己也皱眉头:要不,我还是给你打条围巾吧,不打平针打元宝针,漏两针也看不出来。
    等李然真的过生日了,蒙蒙递到他手上的是一个包装得很漂亮的大纸盒。李然打开来,不是围巾而是一件纯白棒针高领毛衣——买的。
    下第一场雪的时候,他那条温暖牌围巾总算织好了,烟灰色的围巾,两头有两条赭红色的细横杠,流苏长长的,工艺品一样精致。蒙蒙禁不住自夸自赞:“好看吧,慢工才出细活呢。”大冷的天,她一定要他里穿西服外罩长大衣,围巾还必须要挂在大衣领子外头,一点儿也不暖和。张讯是不爱开玩笑的,看到李然也乐了:“哟,哪儿来的英俊小生?”蒙蒙听了还挺得意。
    雪刚停,路上行人很少,天地一片洁白,显得辽阔而高远。
    这样冷的天,蒙蒙即使戴着棉手套手也是冰冷的,李然把她的手放到自己毛衣底下暖着。她的手指渐渐暖和起来,也不老实起来,从他衬衣的缝隙中探进去,触摸他的皮肤。她脸上的笑容一开始是鬼里鬼气的,然后,是默然的。李然眼里含着笑,问道:“喜欢吗?”
    他们的生日都在冬天,周蒙是12月的。
    生日礼物是蒙蒙自己挑的,一个卡巴其的双肩小背包,软牛皮浅棕色,跟刘漪给杜小彬买的那个一模一样。一模一样的包,李然也看杜小彬背过,可是,那种沉着的华丽,简约的俏皮,他觉得,只有蒙蒙配得上。秋天,杜小彬其实回了一次师大。
    9月,小宗到底陪杜小彬去上海把鼻子垫了,手术非常成功,刚做完的时候是有点儿肿,但是两个星期以后,杜小彬看着镜中的杜小彬满意得直点头,这才是她要的杜小彬呢,一管儿完美的希腊鼻子。信不信由你,女人可以没有双眼皮但不能没有鼻梁,没有鼻梁就没有气质可言。按照杜小彬一年前的想法,她现在要见的第一个人应该是省医大那个男老乡;可是,在一年后,这个人对她不再具有任何意义。
    还不等杜小彬策划她下一步的行动,助人为乐的小宗老师就托人给她介绍了一个男朋友。这位男朋友是临江县文化局的创作员,小县城里的大才子,青年诗人。第一次见面,青年诗人自我介绍道:“我叫王勃,勃起的勃。”杜小彬原本不起劲,听了他这句自我介绍却“扑哧”笑了出来。王勃虽然个儿不高,自恃有才有貌也不缺个把女朋友,原本是来逗逗闷子的,没想到这杜小彬还有点幽默细胞,到底省城来的大学生大方,不比小县城的姑娘,一惊一乍的。
    王勃其实不像他刻意表现的那么风流,他今年才二十一岁,高中毕业,不到十九岁就出了诗集,被当时省内诗坛肯定为聪明天纵的年轻诗人。据说他幼年随父母在新疆长大,至今还会说几句维语,因为这点背景吧,他的诗颇有点民歌吟唱的风格。王勃对文学虔诚得像个教徒,一个虔诚的人再胡来,也是有限的。是王勃第一个鼓动杜小彬写小说的,他揉着自己的头发:“啊,杜小彬,我绝望地嫉妒你的叙述能力,我不行,我只会抒情。”
    杜小彬喜出望外,只不肯露出来:“叙述不是最简单的吗?连中学生都会写叙述文。”“杜小彬,别说你不懂,叙述才是文学的宗教。而且你知道吗,杜小彬你的叙述跟别人不一样,你的叙述优美得像诗啊,又有一种内在张力。天哪,我真想掐死你。”
    王勃咬牙切齿,两只手箍在杜小彬脖子上,越收越紧。
    杜小彬发自内心地,笑了。
    王勃勃然大怒:“别得意,杜小彬,你还没成名呢。”
    他说完愤愤地摔开她,走了。
    王勃的疯狂不是不让人动心,尤其他面孔的上半部,眼睛细长,眼窝深陷,看着他还不觉什么,回想起来总是没有明确的眼神,雾蒙蒙的,又像是森林中一股暗流涌动。
    李然,李然也是这样。
    可是,王勃怎么能跟李然比?只有李然,才会有恰到好处的沉默。
    “文学青年常常让人不由自主地为他们感到抱歉,文学女青年让人在抱歉以外还感觉到责任,是的,你有责任诱惑她。”
    这是杜小彬在她的中篇处女作《争渡争渡》中写下的第一句话。在这篇小说里杜小彬描写了一个以文学为使命的女孩苦苦追求的青春旅程:她先是遇到了爱情,为了爱情她放弃了文学;然后,她遇到了肉体,又放弃了爱情;最后,她遇到金钱,挣脱了肉体。
    如果不是已经到了人生的底线了,杜小彬很怀疑自己能写得这么好。不是走到那一步,你完全看不透。这篇小说让王勃也沉默了,杜小彬不着急,她不急于听意见,她有信心,她第一次对自己这么有信心。王勃放下稿子的第一句话是:“杜小彬,你不是处女吧?”
    杜小彬弯弯的清水眼一挑:“你想试试吗?”
    王勃的身体倾向她:“杜小彬,你会一举成名,而且,你会嫁给我。”他说着,嘴已亲到她脸上来了。杜小彬也不客气,甩手给了他一巴掌。
    王勃攫住她的手,声音沉了下去:“杜小彬,记着,没有人会比我更懂你。”有时候,杜小彬还真搞不明白这王勃,他是真疯还是假疯?他跟她讲话,口口声声地,每一句前都要加上她的名字,就好像杜小彬这个名字他怎么叫也叫不够似的。
    是王勃把《争渡争渡》推荐给本省最大的一家文学刊物《谷雨》,不到一个星期,编辑部就给杜小彬来信,让她去省城谈稿子。王勃表示:全程陪同。
    杜小彬现时真正想见的人只有一个:李然。
    从编辑部谈完稿子出来,杜小彬拉着王勃直奔省报社。从宿舍找到办公室再找到食堂,杜小彬都没有看到李然的影子,先打个电话就好了,可是她想的是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王勃在省报社也颇有几个熟人,他问杜小彬到底要找谁,他可以找熟人打听一下。杜小彬说算了,她想先回学校看看。
    一走进师大大门,杜小彬才发现,她其实是怀念她短暂的大学生活的,看着那道长长的缓坡,她坚硬的心,忽然湿润起来。
    王勃在一边说:“小彬,昨天我收到了北京鲁迅文学院的通知,明年春天——”杜小彬没有听见,她的眼睛悠长地注视着那道长长的缓坡。王勃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秋天的中午,阳光和煦而安详,泛白的水泥路上没有几个人,连梧桐树叶都是静的。一辆自行车从上坡直冲着下来了,车上是一对年轻的男女,那女孩子好漂亮,眉目如画,两条细腿直直地挂下来,悠闲地坐在车的前梁上。她整个上身向后靠去,靠在她身后坚实的肩膀上,男人的脸只能看到半个,嘴唇紧贴在女孩子漆黑的头发上,也许并没有动,可是给人的感觉是轻轻磨擦着。王勃喝彩:“一对璧人。”
    他们都没有看到她,她就站在路边,看着她爱的人和他爱的人,由远而近再由近到远,在她面前了无痕迹地过去了。
    不是不知道,只是不知道事到临头会这样恨。
    多么不公平!周蒙懂什么?她除了撒娇还会什么?
    连那一对男女的背影,杜小彬都不肯放过地死死凝视,王勃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了,他还是不肯一本正经:“嗨,杜小彬,那女的不会是你的情敌吧?”
    杜小彬这才回过头来,口角严峻:“你们诗人,都是这么浅薄吧?”
    浅薄的诗人回答:我的好姑娘啊山上的金珠米花开了让我们穿过小溪和枣树林在青草坡上打滚一股突来的热情让王勃说了这么一句:“杜小彬,跟我一起去新疆吧。”“不,”杜小彬说,“我要去的是西藏。”
    要说一见钟情,杜小彬对李然也是,她还嫌一见钟情这个词太平凡了呢,应该说,她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爱上他的。当李然走进软禁她的那间小屋,就像一束阳光走进她千疮百孔的内心世界。他的目光平和而亲切,没有一丝该死的好奇。
    她没有想到,那是因为她的外形过于平常,不符合李然心目中妓女应有的冶艳形象。而后来,他对她还是好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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