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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那些遇见的最初

  彼时,我,布小曼,张初初,我们是倒桑树街的女孩。

  布小曼是后来才到倒桑树街的。那一年,我十三岁,倒桑树街开了最大的超市——“芳邻超市”。张初初那阵子非常喜欢喝酸奶,因为听说,在发育的时候多喝酸奶会发育得很正。张初初和我一样,都出生在倒桑树街,是土生土长的原住居民。倒桑树街是一条臭名昭著的街,一家挨一家的,都是粉红色的洗头店,门口坐着的是三三两两搔首弄姿的女子,充斥着浓烈的脂粉气。

  这里是城中村,龙蛇混杂。

  但我喜欢这里,喜欢夏季里街两旁开得繁盛的合欢花,喜欢夜市里卖的醪糟粉蛋,还喜欢下雨天里坑坑洼洼的街道。我和张初初会从这一个坑跳到那一个坑,溅起的浑浊水花,像我们肆无忌惮的年少时光。

  张初初不喜欢这里,她总是对我说,麦凉,我总是要离开这里的,我要离开倒桑树街,离开成都这个总是灰蒙蒙的城市。

  张初初家在倒桑树街开了一家米粉店,用米粉店赚的钱养活一家。除了她爸、她妈,还有她爷爷奶奶,他们三代生活在一起,住在一个四合院里。当然,那个四合院不仅仅只他们一家,另外还住了五家人,逼仄,吵闹。

  张初初她妈很厉害,她总是站在天井里大着嗓门吆喝,谁家多用了水,谁又偷用了他们家的一块蜂窝煤。

  平日里,张初初还要去粉店里帮忙,收钱或者刷碗。

  有时候洗头房里的小姐会站在店门大声地叫嚷,粉妹,来碗粉。

  “粉妹”就是张初初,她讨厌这样的称呼,也很讨厌吃粉。虽然我觉得张初初家的粉味道很不错。有次张初初说她到洗头房的时候撞到了她爸,她不屑地说,那个男人那么穷,怎么还有心思胡来呢?

  所以张初初说她想要离开倒桑树街,我是理解的。生活在那样狭窄的空间里,总是想要远远地逃离。

  我家在倒桑树街15号,是祖屋。听说是我太爷太奶留下的房子,市里文物保护局把这栋房子列入了文化保护对象。因为我爸对这里的特殊感情,所以这房子曾经要被高价收购,他硬是没舍得卖掉。

  张初初一直很羡慕我,羡慕我有一个很温暖的家庭。我爸妈都在一家研究所搞科研,我一直觉得他们对科研的兴趣大过对我,他们对我的教育模式是放养,不多过问也不多关注,更不要求我必须像传统女孩一样,很乖巧,很文静。

  所以,我可以尽情地穿牛仔裤,穿宽松的T恤,留最短的头发,打篮球和吹口哨。

  十三岁的时候,张初初开始发胖。其实她小时候挺瘦的,干瘪瘪的像营养不良,但到了十三岁就开始疯狂地横向生长,去医院检查是因为青春期内分泌失调引起的。好在,胖了的张初初并没有觉得好困扰,她依然咋咋呼呼,依然笑起来很利落,依然和我在倒桑树街上跳下蹿,很欢喜。

  布小曼就在这时出现了。有一次我和张初初跑到“芳邻超市”偷酸奶喝,刚插上吸管喝第一口的时候,就看到一个女孩直愣愣地盯着我们。她穿了一条浅蓝色泡泡裙,有些自然卷的头发,清丽的鹅蛋脸,大眼,像个洋娃娃一样。

  我哽了一口,然后把食指举到嘴边,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她就大张旗鼓地走到我们面前,拿过另一盒酸奶大口地喝起来。我和张初初当即决定,吸收这个漂亮的女孩加入我们。

  那也是布小曼的十三岁,她是十二月的生日,我是七月,张初初比我大了四个月,所以张初初一直以大姐自居。

  后来我们常常在“芳邻超市”里偷喝酸奶,三个人,你掩护我,我掩护你,很快乐又很惊险。只是当有一天一个售货员从我们面前经过,却对我们手里的牛奶视若无睹时,我和张初初都惊讶了。

  张初初甚至又拿了另一盒酸奶,当着售货员的面打开,但她还是没有过来制止我们。

  我们再在“芳邻超市”里喝牛奶,就变得很诡异。不管我们怎么张狂和显摆,但就是没有人来制止我们,张初初甚至问我,难道我们是隐形人?

  后来,有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走到我们面前,邀请我们去他家做客的时候,我们才明白,原来布小曼竟然是超市老板的女儿,他爸为了讨好她,所以对她的朋友慷慨大方。布小曼她爸真的太有钱了,所以他总是拿钱来讨好布小曼,给她买最贵的衣裙,很高档的礼物。

  我和张初初才知道布小曼身上的裙子叫淑女屋,知道了原来钢琴最高的级别是十级,吉特巴原来是一种爵士舞蹈。布小曼让我和张初初终于开始觉醒,原来有的女孩是可以这样的。虽然布小曼很美,但她从来都不觉得这样的美有什么好值得炫耀的。后来看亦舒的小说《玫瑰的故事》,觉得布小曼就像黄玫瑰一样,是一种天真到近乎孩子气的美丽,因为她的不自知,从不把美丽作为处世的筹码以此换取特权,所以我和张初初会和她成为好朋友。

  但布小曼不喜欢她爸,甚至带着抵触的情绪。

  我和张初初猜测,大概因为她爸给她找了个后妈的缘故。布小曼的妈妈是在她十三岁那年去世的,后来她爸就搬家,娶了罗姨。其实罗姨并没有刻薄布小曼,我和张初初每回去的时候,她都会给我们准备很多的水果和糕点。

  布小曼还有一个弟弟,罗央柠。比布小曼小两岁。这个弟弟是罗姨结婚后带来的孩子。

  十八岁的这年,我和布小曼同时考入了T大,张初初却因为三分之差,去了H大,但好在学校都在成都,我们也可以常常见面。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个晚上,我们在布小曼家的阁楼里,她拿了她爸的茅台酒给我们喝。

  辛辣的酒顺着喉咙下去的时候,是疼痛一片,我们都哭了,莫名的忧伤。

  那一年暑假,我,布小曼,张初初,我们策划了我们的第一次旅行。

  我们决定去泸沽湖,那是一个很神秘而且浪漫的地方。我们先坐火车去西昌,然后从西昌坐汽车去泸沽湖。

  我和张初初都是第一次出远门,非常地兴奋。坐火车的六个小时里,我们就是不断地对着窗外的景色欢呼。布小曼对我们的小家子气非常不以为然,她是“见过世面”的,她三岁的时候就坐飞机去过北京。

  布小曼的妈妈是小学音乐老师,布小曼说她有一个很好听的嗓子,常常在午后的时间里一边弹琴,一边唱法文歌。布小曼的妈妈曾经去法国留过学,布小曼有一张布妈妈在卢浮宫前的照片,她妈妈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布小曼和她简直是在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因为她的妈妈在她心里那么不可侵犯,所以她怎么也无法接受罗姨的。

  泸沽湖是那么美,碧蓝的清澈,透绿的壮观,金灿的温暖……我们站在竹筏上把手圈在嘴边大喊,麦凉,布小曼,张初初……要永远永远地在一起,要一生一世地做好朋友。

  阳光很充沛,我们的皮肤被晒成了古铜色,但,那个暑假,那些在泸沽湖的光阴,是我,布小曼,还有张初初过得最幸福的时光。

  只是,我们谁也想不到,在那个夏天结束以后,我们之间会有了那么多的间隙,无以弥补的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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