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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大个子沈放

  那天黄昏,天空透着点奇怪的亮。我比这天空更奇怪,我居然背着书包停在了足球场边上。

  足球场上当然正在热气腾腾地踢足球,我们学校初中部足球队和外校足球队打什么联谊赛。

  大约就站了几分钟,鬼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我突然对着一个彻底错位的发球大声地叫出了一声“好”!站在边上所有的人,甚至包括站在老槐树上的小鸟,都知道我那一声叫好绝对不是真正的叫好,而实在是一种恶作剧。

  可那个当事人居然会误读!而且误读到十万八千里之远!

  我们班上很多女孩子迷足球,这是现在一种很时髦的爱好呢。我的同桌盖小黎就是其中之一,她一天到晚在我耳边刮噪:“男生踢足球是一种美与力的体现!看文健那样的男生踢足球,简直是一种享受!你居然舍得不看?白痴啊!”

  哈,白痴就白痴吧,我实在是对那玩意儿没感觉——我知道这样说太老土了,可我没办法,我又装不来,我是一个诚实的人哪。

  私下里,我仔细想了想,可能主要是因为我没那个耐心吧。要知道,我是一个耐性稀缺的人,想想看,长长的1个多小时里,就见一大帮男生在不明所以、无头苍蝇一样地跑来跑去,却连一个进球也看不到,烦不烦哪!

  那天,我之所以会奇怪地背着书包停在足球场边上,是因为看见了一个奔跑的身影,这个身影特殊到让我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脚步。

  我生怕自己近视眼雾里看花地看错了,特意靠到足球场的边线上,使劲地盯着瞅,没错,那个奔跑的身影,竟然真的是(2)班的那个沈放呐!

  说实在的,我跟这个沈放从来也没打过交道,说不认识,也是完全可以的。可是,正是这个家伙,却每次让我只要远远地望见其身影心里就不爽,就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因为,我的同桌盖小黎已经有N次满面笑容地告诉我:“刚才,(2)班的那个傻大个沈放又趴在他们班教室窗口偷偷地看你哦。打赌不?他绝对是迷上你啦!”

  我们每次从教室外出——到操场去,到教师办公室,或者上厕所,都必须经过(2)班教室,他们教室的一排窗户正对着走廊。据说沈放的座位就在最后一个窗户的边上。

  同桌盖小黎的笑是那种一眼可见的不怀好意的笑。周围的几个同学也跟着心照不宣地笑。我气得要命,可是却不知道该跟谁生气――我自己一次也没有注意到(2)班的那个傻大个,也即是沈放,在窗户边偷看我,并且还喜欢我。

  我的同桌盖小黎是班上的时尚人士,也是班上所有最新消息的挖掘者和发布员。她的挖掘和发布向来以迅速、准确和权威著称,所以她说沈放喜欢我,大家就会相信沈放是真的喜欢我,我再辩解也没用,没人听我的。当然,我本人也跟着大伙一道迷信盖小黎,所以我也相信那个傻大个沈放是真的老在偷看我,并且是真的喜欢我。

  只是,这样的喜欢实属五星级的白色恐怖,它令我成为了全班女生嘲笑的对象。

  在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我们班女生对大个子的看法。

  以我的同桌盖小黎为首的本班女生一致认为,男生长成大个子总的来说是不错的一件事,不过,这内中有本质的区别,比如,有一种大个子属聪俊似马型,那个被盖小黎一天到晚挂在嘴上的本班体育委员文健即是属于这一类型。还有一种大个子呢,正相反,属蠢笨如牛型。不幸沈放正是属于这一种类型——他不仅腰圆膀子粗,拥有一张红朴朴的可笑的胖脸,更可怕的是,他的脑袋似乎是由浆糊填塞而成,尽管他一直非常努力,可他永远是他们班上的最后一名――从初一到现在的初三,一直如此。

  后面这一点当然还是是盖小黎告诉我的。说这些的时候,她的俊俏的脸蛋上一直挂着一抹坏笑。

  被男孩子喜欢当然是一件好事,但被沈放这样又丑又笨的家伙喜欢――唉,我们全班女生一致认为,这简直是一种耻辱!

  沈放是学校初中部足球队的候补队员,候补了一年,一次也没有轮到他上过场。“文健才不会要他上场呢,笨得要命,反应那么慢!”班上的女足球迷们如是说。文健是校足球队队长。

  我傻乎乎地问:“那为什么要他当候补队员啊?”

  我的问话引来了一大片嗤嗤的嘲笑声:“哈,那是他死皮赖脸非要当啊!”“据说他为此哭得死去活来,文键实在是没办法。”“怎么,为你的相好打抱不平啊!”

  呸呸呸!关我什么事了!

  我于是与足球场离得更远。

  可这一次是怎么回事?文键怎么大发慈悲,让沈放上场了?

  就是怀着这样巨大的好奇心,我终于破天荒第一遭停在了足球场边上。我挨着足球场的边线,使劲地瞅,我看见沈放正在费力地追逐着那只一直朝前滚着的足球。我想起班上同学说的蠢笨如牛型的大个子,忍不住咧开嘴,一个人乐开了。

  沈放终于没能追上那只不听话的足球,足球在离我很近的地方滚出了界。

  沈放弯腰捡球的时候,飞快地看了我一眼。

  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他的眼光,并且,第一次清晰地感觉到他眼睛里有一种特殊的光。盖小黎果然没有乱造谣!我心里被那种强烈的光微微震了一下,但随之而涌上心头的却是受到莫名的侵犯一样的恼怒。讨厌讨厌,真是讨厌!干什么要这个样子看我啊!

  当然,我是一个脾气比较好的淑女,我并没有将心里的恼怒流露出来。

  沈放发球。在发球前,他又飞快地朝仅隔了一点距离的我看了一眼。

  别的人可能感觉不到,但我感觉到了,他确确实实是在看我,而且眼睛里含着那样的一种热烈的光。

  我的脸沉下来——这第二眼已经超出了比较好的脾气的淑女忍受的范围。

  可惜,沈放并没有看到我沉下来的脸,他正转过身子,飞起一脚——球腾空而起。我的天,那只黑白相间的足球准确而优美地落入了对方队员的脚下!

  鬼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我就是在这时,突然嘴一张,大声地叫了一声:“好!”

  周围围观的人群发出了一阵哄笑。他们知道这声叫好是在恶作剧哩。

  这使我有些后悔自己的行为,我并不是一个喜欢在公众场合给人难堪的人。

  沈放回过头来迷惑地看我,为弥补自己不太恰当的行为,我赶紧冲他咧嘴一笑。并且,我还很恐怖地像个真正的女球迷那样冲他挥了挥手,当然幅度很小。

  我感觉自己的笑和挥手又尴尬又虚假,可是――谢天谢地!沈放居然没有感觉到,因为,他的脸上一点也没有不高兴的表示,他只是冲我万分惊喜地咧开嘴,并且,天啊,他还冲我使劲地点了一下头!他脸上的神情,就好像是我和他之间有着某种特殊的约定似的。

  什么意思啊,这傻大个!

  我被他吓坏了,慌忙朝四周看看。还好,我周围都是一些外班的人,我们班的球迷,都远远地站在球场的那边呢。

  我再也顾不上理会他的感受了。我赶紧溜之大吉。

  可是,我已经为自己惹来麻烦了——

  第二天,我跟盖小黎从厕所回来,快要经过(2)班教室门口时,沈放突然从里面急匆匆出来,与我们正好打个照面。他居然冲我熟人一样地微笑,然后,冲我“嗨”了一声!

  我还没反应过来,盖小黎已经怪模怪样、粗声大气地笑起来了。

  盖小黎的笑太嚣张,含义太明显,沈放立刻不安起来,他那张熟人的嘴脸转眼间变成了大虾子的颜色。他狼狈地转身,低头蹿回教室里去了。

  我这才想起来要愤怒。可恶!我们怎么就变成熟悉的朋友了?!就这么一副标准的蠢笨如牛的德行,谁要跟你做朋友啊!

  “神经!”我冲着他们教室的窗口大声嚷嚷。

  可惜,他们的窗户关得好好的,估计那家伙压根没听到。

  不过,沈放与我打招呼也就仅此一次。此后,如果再迎面相撞,我老早就将脸扭向一边,眼光也很明确地看着别处。沈放倒挺识趣,也就装成不认识我的样子,擦肩而过。

  其实,我心里是有点不自在的。干吗呢,弄成这个样子,好歹也是一个年级的同学啊。可是,班级里女生嘲笑不断,我只能咬牙这样坚持。还好我是一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主,换了另一个脸皮薄的,不被她们的口水淹得爬不起来才怪。

  此后,我再也没有站到球场边上去过。

  奇怪的是,关于沈放的消息,却突然地变得多起来,并且也越来越离奇了,就好像是一夜之间,那个傻大个被一个好心肠的巫婆施了魔法――

  其一是,沈放每天上学不骑自行车,也不坐公交车了,他每天负重锻炼——背着重重的书包从家里一直跑到学校。仅仅一个月以后,他的奔跑速度和体形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再也不是那个拼命追着足球跑却永远也追不上的傻大个了。

  其二是,有了速度和体力的保证,他的球踢得越来越好了,候补的位置已经离他远去,他已经成为球队的主力队员了。

  其三是,沈放居然有了一大群正宗的女粉丝!有一大堆初一初二的小女生对他充满兴趣,只要他一上场,她们就死心塌地地站在一边,尖着嗓门为他摇旗呐喊。更可怕的是,连我的同桌盖小黎也变了,有一天中午,她居然不自觉地对我说了这样的话:“知道不,沈放现在很帅的哦,他将头发往后一甩的时候,真是很有味哦!”

  其四是,沈放居然接替文健成了校足球队的队长!虽然我不关心足球,但对班上的大帅哥文健还是比较关心的,所以这条消息震得我闷了老半天。我问:“为什么要替换?文健犯错误了?”盖小黎高声笑起来:“书呆子!文健是退役啊!”原来,因为我们已经临近中考,文键以及别的初三的队员全部“退役”,只有沈放还留在队里,所以队长一职理所当然地由他接任了。

  奇怪了,沈放不也是初三?他怎么非但没退役,反而当什么队长?他不参加中考吗?

  这话我当然不便问,老实说我也没有时间关心这个。我正在为考重点高中而竭尽全力。

  班上的所有其他同学也都变得老实了,大家都静悄悄埋在书本里,沈放和足球的话题一日一日淡下去了,我和沈放的话题也一日一日淡下去了。偶尔,盖小黎会心有不甘地转转她那小眼珠子,说一声:“刚才在走廊里,沈放又趴在他们教室的窗口看你哩。”我笑一笑,懒得回答她。盖小黎便也不再说话,重新乖乖地看她的书去了。

  正像任何苦难都会过去一样,我们的苦难的中考也终于过去了。我发挥正常,凭我的水平,考上重点高中应该是没问题的。

  在初三的这个最轻松、最无所事事的暑假刚刚开始的时候,我收到了来自沈放的一封信。

  奇怪了,他怎么想到给我写信?信里面会说些什么?

  我迫不及待地撕开了封口。

  沈放的字既粗且大,让人想起他刚刚消失不久的绰号“傻大个”,我忍不住微微笑了一笑。

  青雨:

  你好!

  一直想给你写一封信,但怕影响你考试,所以拖到现在才写。

  给你写信,没有别的事,只是想对你表示谢意。你应当还记得吧,有一次足球联谊赛,本来是轮不到我上场的,正好一名正式队员生病了,而一名比较强的替补队员脚崴了,所以我有幸被派了上去。那是我候补了一年后第一次参加比较大的比赛,我真没想到,你会特意前来观看(因为我知道你以前是从来不看足球比赛的),并且还大声为我叫好,并且还朝我挥手!你不知道这给了我多大的鼓励!

  这是哪儿跟哪儿啊!我特意前去观看他踢球?我为他叫好和挥手?天!怎么可以有这样离题十万八千里的误读,实在是太滑稽了!

  我对着信纸,忍不住大笑起来。

  我以为我们已经是好朋友了。所以有一次,你从我们教室门口经过的时候,我特意赶到门口,跟你打招呼,想表达我对你的感激之情。后来的情况你也知道,我受到嘲笑,落荒而逃。

  我这才知道,在你好朋友眼里(她肯定是你好朋友吧,我看你们一直在一起的),我是一个非常可笑的人。这一定让你很难堪吧!说实话,班上也有很多同学嘲笑我,我虽然难过,但也没有太在意。只有你好朋友的嘲笑,让我深受刺激。那天晚上,我都没怎么睡觉,我躺在床上想了很多。我多么希望自己很出色,能让你感到自豪啊!

  看到这里,我有点笑不出来了。我没想到,被称为傻大个的人心里其实是什么都明白的。

  而我,盖小黎,还有很多很多的人,总是以为自己比别人聪明那么一点,所以可以无所顾忌地胡乱评判别人,嘲笑别人。

  为什么会这样?

  我停了好一会,才慢慢地继续将信读下去——

  我知道,我的成绩是无可奈何了,其实我一直是很努力学习的,可成绩就是好不了。所以,我也指望不上那个。于是,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踢球。我没想到,如果真的下了死决心,事情就会变得容易起来。我的球意(艺)从此有了很大的进步,我在班里的地位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同学们由以前的嘲笑我慢慢地变得都对我好起来了。这一段时间我真是很快乐呢!

  想起前一段时间听到的沈放不间断的新闻,我又一次笑起来。我现在有点知道沈放的那些新闻是怎么会产生的了。这一笑,心情也就从刚才的沮丧自责中爬出来了。

  可惜你以后再也没到足球场边上来过了,我不是怪你,我知道你学习一直很忙。我只是有点可惜你没有看到我后来踢的球。不是我吹牛,人家都说我踢得不错的,还有一帮人专门站在一边为我加油呢!

  我以后不上高中。我读职校,所以我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到初三下学期就退出足球队,我继续留在队里,并且担任了队长。我很自豪!我没想到,踢足球可以让我感到这么快乐和自信。

  我知道你报考的是重点高中,你以后一定会上重点大学的!

  我知道我们不是一路人,你那么出色,我却是一个学习上的逃兵。但我还是非常感谢老天,让我们初中在同一所学校念书,并且教室挨着教室,使我认识了你。你是我初中三年里最美丽的记忆——希望这样说你不要生气。因为,也许以后我们都不会再见面了啊!所以,我才胆敢写了这样一封信,真心希望你不要生气!

  你不用回这封信,我只是想说一下自己的心情。

  再见吧!让我再一次感谢你!

  - 你的朋友:沈放

  看到最后,我的眼睛潮湿起来。

  我想起自己做过的一些事:我的没有根据的恼怒,我跟着班上女生对沈放顺风顺水的嘲笑和蔑视、我唯一一次站在足球场边上的不怀好意的叫好,以及随后而来的对沈放更加过分的无视……

  这样的回放让我触目惊心——我从来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原来是这样一个可笑的有着强烈虚荣心的小女子。

  我慢慢地折好这封信,重新插进信封里,好好地放进我放宝贝东西的那个最下面抽屉里。

  我不知道我会不会给沈放回信。如果不回,那一定不是因为我看不起他,或还在恼怒他,那只是因为——我为自己感到羞愧。

  大个子沈放,请原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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