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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姐姐的丛林(2)

  认识谭斐的那一年,我是十四岁,正是自以为什么都懂的时候。当然自以为懂得爱情——朱丽叶遭遇罗密欧的时候不也是十四岁吗?所以我总是在晚上悄悄拿出那些男孩子写给我的纸条,自豪地阅读,不经意间回头看看熟睡的姐姐。昏暗之中她依旧瘦弱,睡觉时甚至养成了皱眉的习惯。我笑笑,叹口气,同情地想着她已经大二了却还没有人追。我忘了姐姐也曾经这样在灯光下回过头来看我,却是一脸温柔,没有一点点的居高临下。

  二十岁的姐姐现在是爸爸大学里英语系的学生,跟十六岁的时候相比,好像没有太多的变化,混杂在英语系那些鲜艳明亮声势夺人的女孩子里,我怀疑是否有男孩会看到她。偶尔我会幻想有一个特帅特温柔的男孩就是不喜欢众美女而来追善良的姐姐。事先声明我讨厌这样的故事,极其讨厌。只不过姐姐另当别论。可是奇迹意料之中地没有发生,姐姐不去约会,不买化妆品,不用为了如何拒绝自己不喜欢的男孩而伤脑筋,唯一的乐趣就是去绢姨的暗房。绢姨搬走后,我们常常去她那里玩,看她新拍的照片,听她讲旅途中或离奇或缱绻的艳遇。二十七岁的绢姨似乎更加美丽,迷恋她的男人从十六岁到六十岁不等。她很开心,很忙,周末回我们家的时候还是记不得帮妈妈洗碗。

  谭斐是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跟爸爸一起从学校来到家里的。爸爸其实早就告诉我们星期六晚上会有客人——爸爸在中文系发现的最有前途的学生——我的老爸热衷这套旧式文人的把戏。只是这一次有一点意外,我没有想到这个“最有前途的学生”居然这么英俊。他站在几年前绢姨站过的位置,在相同的灯光下明亮地微笑,没有系格子衬衣领口的扣子。那一瞬间我听见空气里回荡着一种倒带般“沙沙”的声音,我想那就是历史重演的声音吧。又是一个站在客厅里对我微笑的人。

  饭桌上我出奇地乖,倾听着他们的对话,捕捉着这个客人的声音。偶尔借着夹菜的机会抬一下头,正好撞得到他漆黑而烫人的眼睛。于是我开始频频去夹那盘离我最远的菜,这样我的头可以名正言顺地抬得久一点。他突然微笑了,他的眼睛就像是很深很黑的湖,而那个微笑就是丢进湖里的石块,荡起糅着灯光的斑驳,我几乎听得见水花溅起来。他把那盘离我最远的菜放到我的面前:“你很喜欢吃这个,对不对?”那是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妈妈说:“安琪,你不谢谢哥哥?”然后她说:“谭斐你知道,我这道菜是看着张爱玲的小说学做的。”爸爸笑道:“她喜欢在家里折腾这些东西。”谭斐说:“林教授说,师母还喜欢写小说。”妈妈笑了:“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东西,我像你们这么大的时候倒是还成天想着当作家,现在,老了。”妈妈叹口气,她有本事在跟人聊天的时候把一口气叹得又自然又舒服。

  我忘了说一件事:自从绢姨搬走之后,妈妈业余的时间开始试着写小说。爸爸很高兴地对我们说那是妈妈年轻时候的梦想。我想是绢姨的事情让妈妈发现爸爸偶尔也需要一个奔跑中的女人吧。于是妈妈就以自己的方式开始奔跑,速度掌握得恰到好处。

  “我吃饱了。”姐姐说。然后有点匆忙地站起来,还碰掉了一双筷子。“鱼还没上来呢。”爸爸说。“我饱了。”姐姐脸一红。妈妈笑:“我们家北琪还跟小时候一样,认生。谭斐你一定要尝尝我的糖醋鱼。你是南方人对吧?”“对。”他点头,“湖南,凤凰城。”“谭斐是沈从文先生的老乡。”爸爸端起杯子。“那好。”妈妈又笑,“人杰地灵哦。”

  湖南,凤凰城。我在心里重复着,多美的名字。

  门铃就在这时候“叮咚”一响。门开了,绢姨就在这样一个突兀而又常常是女主角登场的时刻出现在我们面前。“有客人呀?”绢姨有一点惊讶。谭斐站起来,他说:“你好。”绢姨笑了:“你是姐夫的学生吧。”他点头,他说:“对,你好。”他说了两次你好,这并不奇怪,百分之九十的男人第一次见到她都会有一点不知所措;可是我还是紧紧地咬住了筷子头。妈妈端着糖醋鱼走了进来,她特意用了一个淡绿色的美丽的盘子。“绢,别站着,过来吃饭。”妈妈看着谭斐,“她很会挑时候,每次我做鱼她就会回来。”绢姨拨一下耳朵边一绺鬈发,瞟了一眼谭斐,微笑:“第六感。”他没有回答,我想他在注视绢姨修长而精致的手指。

  娟姨深呼吸,很投入地说:“好香呀。”然后她抬起头,看着爸爸妈妈,认真地说:“姐,姐夫,其实我今天回来是想跟你们说,我可能,当然只是可能,要结婚。”

  我像每个人那样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仰着脸。谭斐棱角分明的面孔此时毫无阻碍地闯进了我的视线,但是他并没有看我,他望着这个脸色平淡道出一个大新闻的美丽女人。我闻到了一种不安的气味,一种即将发生什么的感觉笼罩了我。就在它越来越浓烈的时候,却意外地听到了里面的门响。“绢姨,你要结婚?”姐姐站在卧室的门口,正好是灯光的阴影中。“奇怪吗?”绢姨妩媚地转过头。“那……和谁?”这个很白痴的问题是我问的。妈妈笑了:“安琪问得没错,和谁,这才是最重要的。”“当然是和我的男朋友了。”绢姨大笑,和以前一样,很脆,有点放荡,“好了,你们不用这么紧张,其实我也并没有决定好。详细的我们以后再说,今天有客人呢。”她转过了脸,“你不介意的吧,客人?我这个人就是这副德性,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他当然不会介意。她当然也知道他不会介意,所以才这么问的。一个男人怎么会介意一个美丽女人大胆的疏忽呢?果然,他说:“我叫谭斐。”“挺漂亮的名字呢,客人。不,谭斐!”她笑了。

  坐在她的对面,我看着绢姨笑着的侧脸。我知道她又赢了,现在的谭斐的大脑里除了我的绢姨,不会再有别的,更别提一个只知道伸长了胳膊夹菜的傻孩子。绢姨要结婚。没错,不过那又怎样呢?我嚼着妈妈一级棒的糖醋鱼,嚼碎了每一根鱼刺,嚼到糖醋鱼的酸味和甜味全都不再存在,使劲地吞咽的一瞬间,我感觉到它们从我的咽喉艰难地坠落。我对自己说:我喜欢上谭斐了。

  那个时候我不懂得,其实十四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是真的不懂爱情,懂爱情的,不过是莎士比亚。

  我真高兴谭斐现在成了我们家的常客,我也真高兴我现在可以和谭斐自然地聊天,不会再脸红,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语无伦次。他是个很会聊天的人,常常用他智慧的幽默逗得我很疯很疯地大笑。我盼望着周末的到来,在星期五一放学就急匆匆地赶回家换衣服,星期五是我和姐姐那个小小的衣柜的受难日。所有的狼藉都会在七点钟门铃“叮咚”的一声响声里被掩盖,我很从容地去开门,除了衣柜,没人知道我的慌乱,尤其是谭斐。绢姨现在周末回家的次数明显的多了,不过她有名正言顺的理由——她的婚礼在三个月之后举行。她有时连饭也不吃就跟大家再见——那个男人在楼下的那辆“奔驰”里等着。我们谁都没见过他,所以我们戏称他“奔驰”。绢姨总是说:“下星期,下星期就带他回家。”但是这个“下星期”来得还真是漫长,漫长到在我的印象中,“奔驰”已经变成了一样道具,给这个故事添加一个诡秘的省略号。虽然有的时候顾不上吃饭,但跟谭斐妩媚地聊上几句还是来得及。她的耳环随着说话的节奏摇晃着,眼睛总专注地盯着谭斐的脸,偶尔目光会移开一下,蜻蜓点水地掠过别的什么地方。我想我知道为什么古人用“风情万种”这个词形容这样的女人,因为她们不是一种静止,她们在流动,永远是一个过程。

  越来越有意思了。我对自己说。绢姨和谭斐——德瑞那夫人和于连?这个比喻似乎不太经得起推敲,但是很合衬。我知道我赢不了绢姨,确切地说,我不具备跟绢姨竞争的资格。我知道自己是谁。可是我毕竟才十四岁,只要我愿意,我可以认认真真地喜欢谭斐十年或者更久。十年以后我二十四岁,依然拥有青春,我闭上眼睛都猜得到当谭斐面对二十四岁的我,恍然大悟是这个不知何时已如此美丽的女孩爱了他十年——想起来都会心跳的浪漫。但是绢姨你呢?但愿你十年之后风韵犹存。如果你从现在开始戒烟、戒酒、戒情人,那时候的你应该看上去不太憔悴。也但愿你的“奔驰”还能一如现在般忠诚。你们大人还不就是这么回事吗?

  仔细想想也许每个女孩都经历过一个只有当初的自己才认为“可歌可泣”的年代。乳房猝不及防的刺痛,刚开始不久的每个月小腹的酸痛,还有心里想起某个人时暖暖的钝痛。碰巧这三种痛同时发生,便以为自己成了世界头号伤心人。有点决绝,有点勇敢地准备好了在爱情这个战场捐躯——以纯洁、纯情和纯真的名义。殊不知所谓“纯洁”是一样很可疑的东西,要么很廉价,要么很容易因为无人问津而变得廉价。可我义无反顾地掉进去了。世界运转如常,没有什么因为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的恋情而改变,除了她自己。她开始莫名其妙地担心自己的头发是不是被刚才那阵风吹乱了。万一吹乱了,而她在这个时候突然在街上撞见谭斐怎么办?尽管她自己也知道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可是喜欢上一个人本身就是一件概率在千分之一以内的事情,所以恋爱中的人都莫名其妙地相信“偶然”。我不知道照这样推理下去,是不是可以得出恋爱中的人都有可能变成“守株待兔”里的主人公的结论。

  可是我还是不敢嘲笑爱情。因为种种症状都淡忘了之后,我画的画却依然留着。那个时候我和姐姐的房间分开了,我自己有了一间十平方米左右的小屋。我开始失眠,在凌晨两点钟的黑夜的水底静静地呼吸,闭上眼睛,就看见微笑着的谭斐,或者不笑的。身体在每一寸新鲜的想念中渐渐往下沉,沉成了黑夜这条温暖的母亲河底的松散而干净的沙,散乱在枕上的头发成了没有声音却有生命的水草。突然间我坐起来,打开了灯。我开始画画。不画那些让人发疯的石膏像,我画我的爱情。当我想起星期五就要到了,谭斐就要来了的时候,我就大块地涂抹绿色,比柳树的绿深一点,但又比湖泊的绿浅一点,那是我精心调出来的最爱的绿色;当我想起绢姨望着谭斐微笑的眼睛,我就往画布上摔打比可口可乐易拉罐暗一点,但又比刚刚流出来的血亮一点的红。我画我做过的梦,也画别人给我讲过的梦;我画我想象中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开满鲜花的阳台——月光流畅得像被下弦月这只刀片挑开的动脉里流出的血,我也画我自己的身体,赤裸着游泳的自己,游泳池蓝得让人伤心,像一池子的化学试验室里的硫酸铜溶液,也像一只受伤的鸟清澈而无辜的眼神。清晨的时候我困倦地清洗着花花绿绿的胳膊,心里有一种刚刚玩完“激流勇进”或者是“过山车”的快乐。

  后来有一天,老师看过了我的画之后,抬起头来看着我。

  “全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我点头。

  他笑了,他说:“有一张真像契里科。”

  我问:“老师,契里科是谁?”

  他又笑了,对我说:“安琪,请你爸爸或者妈妈方便的时候来一趟,记住了。”

  我想我是在喜欢上谭斐之后才知道自己原来是这么地爱着画画。就在那些失眠的深夜里,一开始是为了抗拒以我十四岁的生命承担起来太重了的想念,到后来不是了,我的灵魂好像找到了一个喷涌的出口以及理由。我一直都不太爱说话,所以我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想要倾诉,我在调色板面前甚至变得絮絮叨叨,急切地想要抓住每一分哪怕是转瞬即逝的颤抖。我变得任性,变得固执,也变得快乐,我心甘情愿地趴在课桌上酣睡,我高兴地从几何老师手里接过打满红叉的试卷。谁也休想阻止我在黑夜里飞翔,更何况是这落满灰尘的生活,休想。

  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秘密,就是我的同桌——刘宇翔。他望着政治课上伏在桌上半睡半醒的我,作痛惜状地摇头:“唉,恋爱中的女人哪——疯了。”那个时候刘宇翔成了我的画的第一读者。我想那是因为我还是需要倾诉的,他正好又离我最近。他总是夸张地问我:“你白痴吧你,你不知道什么叫‘红配绿,狗臭屁’?你大小姐还他妈专门弄出来一天的红再加一地的绿——不过……”他正色,“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这么一画,操,还真是蛮好看的。”其实他是一个跟别人有点不一样的人,因为他总是说我的画“蛮好看的”,不像我的那些一起学画的同学,他们总是有点惊讶地说:“林安琪你真酷。”虽然刘宇翔说话满口的脏字,虽然他是个今年已经十七岁的“万年留级生”,可我还是愿意把他当成一个可以讲些秘密的朋友。那个年龄的女孩子是最需要朋友的,但是没有多少女孩子愿意理睬我。当然我也懒得理她们,刘宇翔最好,他愿意听我讲谭斐,听我讲那些谭斐和绢姨之间似有若无的微妙,然后评论一句:“操!”

  其实直到今天,我也依然无法忘记那些日子里干净而激烈的颜色。生活中的我和一种名叫“堕落”的东西巧妙地打着擦边球。我偶尔逃课跟刘宇翔和他的那些狐朋狗友出去玩,偶尔考不及格——可是我总是无法对那种不良少年的生活着迷,因为我只为我的画陶醉——在深夜一个人的漫游中,我把跟刘宇翔他们在一起时的那种气息用颜色表达出来。那是一种海港般的气息,连堕落都是生机勃勃的。然后我有点惶恐地问自己:难道我经历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画画吗?那么“生活”这样东西,对于我,到底有几分真实?但我不会让这个棘手的问题纠缠太久,因为我闭上眼睛都看得到老师惊喜的眼神。老师的那种目光我已经看过很多次了,不过我永远不会对那种目光司空见惯。

  昨天我梦见了我的中学教学楼里长长的走廊——就是曾经放学后只剩下我和刘宇翔的空空的走廊,夕照就这样无遮无拦地洒了进来。刘宇翔靠在栏杆上,歪着头,像周润发那样点烟。他说为了这个正点的姿势他足足苦练了三个星期。烟雾弥漫在因为寂静所以有些伤怀的走道里,刘宇翔说:“丫头,还不回家?今天可是周末。”我懒洋洋地回答:“老爸今天中午说了,下午学校开研讨会,谭斐也参加,晚上都不会回来,我那么急着回去干吗?”

  “操。”刘宇翔对着我喷出一口烟,“女大不中留。”

  “去死。”我说。

  “我真想揍那个他妈的谭斐,长得帅一点就他妈不知道自己姓什么——”

  “闭嘴!”我打断他,“你说话带一百个脏字都无所谓,可是你叫谭斐的名字的时候一个脏字都不许带,否则我跟你绝交。”

  “绝交?”他坏笑,“绝什么交?”

  “你不想活了!”我瞪大眼睛。夕阳就像一种液体一样浸泡着我们,坐在地板上的我,还有抽烟的刘宇翔——仔细看看这家伙长得挺帅——我们在那种无孔不入的橙色中就像两株年轻的标本。对呀,夕阳浸泡着的人就像标本,我要把它画下来,用淡一点的水彩,今天晚上就画。

  “安琪——”我突然听见姐姐的声音,声音被走廊拉长了。

  她的影子投在我和刘宇翔之间。也许是我多心了,姐姐今天看上去有一点阴郁。

  “姐?”我有点惊讶。

  “妈妈让我来叫你回去吃饭。”姐姐说。

  “哦。”我拉住姐姐的手,“刘宇翔,这是我姐;姐姐,这是我同桌,刘宇翔。”

  “你好。”姐姐淡淡地笑了。夕阳把她的笑容笼上了一层倦意,她苍白的锁骨变成了温暖的金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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