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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你是翻山越岭来寻找我的小熊,我是茫茫人海中等待你的那棵树(1)

  远方

  远方除了遥远什么也没有。我一直是这样想的。所以活了十八年,我没有离开过我的出生地。我很庆幸我出生在这个地方,这个城市远离海洋,远离沙漠。这里不会有台风,不会有沙尘暴,不会有洪水或者泥石流。虽然不久以前离我所在的这座城市不远的地方地震了一下,但并没有影响到这座城市里的人的生活,完全可以对地震忽略不计。

  这座城市空气湿润,街道干净。很多年前这里出生过一个叫苏东坡的人,这个人活着的时候才华太过横溢了,所以至今仍旧被人仰慕。这座城市凡是有路灯的地方就有这个人的诗词。这个人以前住的院子现在成了著名的景点,每天都有很多外地人慕名而来,看看他生前用过的笔墨纸砚,看看他生前睡过的床和房间,为他生前用过的尿壶感慨,向他生前穿过的袜子致敬。

  如果不是遇见季沐阳,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离开这座城市。为什么要离开呢?这里有我需要的一切,上南大街可以买到我喜欢看的各种图书杂志以及唱片,下西街有我喜欢的各式各样的衣服。至于日常的生活用品,下了楼就能买到。虽然这里没有高大的摩天轮、过山车或者巨大的音乐喷泉,但是着什么急呢?田家炳中学附近不是正在修建一个广场吗?耐心地等待吧,一切都会有的。

  可是季沐阳不这么想。

  他一听到远方这个词就激动。如果给他足够的钱,他必然要把地球走个遍。他说他活着就是为了流浪,就像钢琴活着就是要被人弹,篮球活着就是要被人打一样。

  如果我口袋里有一块钱,我会买个冰激凌吃。如果季沐阳有一块钱,他会随便搭上一辆公交车坐到终点再走回来。如果硬要在我们俩身上找共同点,那只有一个,就是贪睡。

  我学习成绩很好,季沐阳学习成绩很差。所以虽然我们都会因为贪睡而迟到,待遇却不一样。我即使在下课前一分钟才踏进教室,老师也不会说什么。季沐阳即使在课刚上一分钟就踏进教室,也会被罚站,下课后还要到办公室接受思想改造。

  我和他相熟,就是因为迟到。因为前一天晚上通宵看小说的缘故,第二天我一直磨蹭到上午最后一节课上了一半的时候才到学校x我看看时间,离中午放学不到二十分钟了,索性不进教室,躲到操场上,掏出书包里的小说继续看。

  刚坐好翻开书,就有人拍我的肩膀。我回过头,就看到了季沐阳那张睡意未消的脸。他说林倩你干吗呢?我说看小说呗。他说真嫉妒你,你迟到半天还可以心安理得地在这里看小说,我只迟到了十分钟就要被罚扫厕所。

  我合上书,抬起头看着季沐阳乱糟糟的头发说,大概是人品问题吧。如果你学习成绩好一点,高考的时候能不影响学校的升学率,应该也不用扫厕所吧。

  季沐阳看我合上了书,就在我身边坐了下来。他说我们聊聊天吧,同学快三年了都没和你说过几句话。我一直觉得你挺神秘的,天天迟到看小说,成绩还是能那么好。

  我说你坐远一点,坐这么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恋爱呢。我不听课不代表我没有好好学习,咱们那几个老师课上得太烂了。以我的智商,即使一节课也不听,考试的时候也不会犯难。你要是没事就去扫厕所吧,别影响我看小说。

  季沐阳说你不用嫌我烦,过阵子我就走了,离开学校,离开家,离开这座城市。

  如果季沐阳把脸洗干净头发理顺再换上一身飘逸的衣服坐在我身边说这句话,我可能会觉得很伤感。我可能会拉着他的手语重心长地说你不要走,你走了以后谁扫厕所。

  可是他偏偏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让我觉得他所谓的退学甚至离家出走不过是他昨晚没做完的梦。于是我说,你是不是青春叛逆的小说或者电影看多了?

  季沐阳说,你才看青春叛逆的小说,你们全家都看青春叛逆的小说。你这个人太冷血了,但凡内心只有一小块柔软的地方的人都不会对一个即将退学的同学说这样的话。

  季沐阳学习成绩不好,语文最烂。可是他偏偏喜欢说一些看起来很华丽唯美但是仔细琢磨却是病句的话。还好他要表达的意思我基本上明白。为了证明我的内心还是有那么一小块柔软的地方,我假装很不舍地说你为什么要离开啊?

  季沐阳说,这个说来话长。我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有一个梦想。

  我说你就不要提小时候了,长话短说,我等下还要去吃午饭呢。

  季沐阳说你有没有什么遗憾?

  我说我唯一的遗憾就是小时候没有一个会讲故事的外婆。

  季沐阳说,我很久以前就想退学,现在眼看要毕业了,再不退学就没机会了。没机会了就会感到遗憾。村上春树曾经说过,十五岁的时候最好来一次离家出走。我十六岁的时候才看到村上春树的这句话。我已经错过了一次,不想错过第二次了。

  我说你这是什么逻辑啊,刚才说你青春叛逆小说看多了你还不承认。退学容易,离家出走容易,但是之后呢?你靠什么生活?

  季沐阳说到时候会有办法的。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有一个孩子,九岁时失明,常年生活在盲人影院。从早到晚听着那些电影,听不懂的地方靠想象来补充。他想象自己学会了弹琴,学会了唱歌,还能写诗。背着吉他走遍四方,在街头卖艺,在酒吧弹唱。他去了上海、苏州、杭州、南京、长沙还有昆明,腾格里的沙漠阿拉善的戈壁、那曲草原和拉萨圣城。

  他长大后爱过一个姑娘,但姑娘不爱他;他恨过一个姑娘,那姑娘也恨他。他整夜整夜地喝酒,朗诵着号叫着。他想着上帝到底存在不存在,他想着鲁迅与中国人的惰性。他越来越茫然,越来越不知所措,找不到出路要绝望发疯。他最后还是回到了盲人影院,坐在老位子上听那些电影。四面八方的座椅翻涌,好像潮水淹没了天空。

  季沐阳讲完故事,下课的铃声就响了。我一边收拾书包一边对季沐阳说,你不要胡思乱想了,学习才是硬道理。

  季沐阳说,到了远方,我会寄信给你的。

  我没有再理他,背着书包朝食堂走去。食堂最近来了一位山东的厨师,做的大饼很好吃,去晚了就卖完了。

  下午上课的时候,我回头去看季沐阳,发现他的桌子空着。连续几天,一直空着。后来就听说他退学了,再后来他的桌子被老师搬出了教室。

  季沐阳退学事件并没有引起多大的风波,他一直独来独往,没什么朋友。如果不是他退学前和我聊过天,恐怕我也得过很久才注意到他不在了。

  在书店买书的时候也碰到过他几次,但也只是点头微笑擦肩而过。

  在我快要将季沐阳遗忘的时候收到了他的信和一张周云蓬的专辑。信很薄,字迹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糟糕。信中他告诉我他在丽江,他说那天给我讲的故事其实是一首歌的歌词,他建议我去听周云蓬的歌。

  专辑的封面上有周云蓬的介绍。九岁失明,留在视觉中的最后印象是动物园里的大象用鼻子吹口琴。十五岁弹吉他,二十三岁大学毕业,其后游历十余城市,以弹唱为生。

  我听着周云蓬稳如泰山静如秋水的歌声,暗想季沐阳平白无故为什么要寄信和送礼物给我?按我看过的言情小说的情节来推理,作为唯一的男主角季沐阳和唯一的女主角我,如果继续接触下去,势必要擦出一些爱情的火花来。可是哪个蹩脚的作者会一开篇就把男主角发配到远方,让整个故事都变成女主角的独角戏呢?

  此后一直到大学毕业都没有季沐阳的消息,我没有丝毫的期待。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类男生,我喜欢的男生应该像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让人感到温暖,让人充满希望。而季沐阳是下午五六点钟的太阳,随时会消失不见。如果一定要从季沐阳身上找出让我喜欢的地方,那就是他会讲故事,而且是第一个讲故事给我听的人。我喜欢会讲故事的男生,夜深人静的时候听着故事入睡是我向往已久的事情。可是我不喜欢故事里的人。故事里的人太遥远,就像季沐阳,讲着讲着就把自己讲进了故事里。

  暑假里我窝在家里看了两个月小说。我考上了研究生,依旧在原来的学校。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为了收到季沐阳的信。他不知道我家的地址,我不知道他的地址。如果他要联系我就只有把信寄到学校,如果我想知道他的消息就只有留在学校。这一切看起来都太像爱情,女主角为了男主角而留校,心甘情愿地忍受考研的压力。

  我觉得如果把心态放松的话读研究生和读大学没有什么区别。这座城市没有特别好的学校,读名校的话起码要去几十公里外的省城。我读的大学是所谓的贵族学校,里面有一个体育场、两个食堂、三个操场、四条两边是花草的长廊、五座公寓楼、六座教学楼。省城有些大学还没有我读的大学环境好地方大。

  开学后,季沐阳的信来得断断续续,有时候一星期能收到两封,有时候两个月只有一封。无聊或者烦闷的时候,我就拿出季沐阳的信来看,有时只是盯着信封发呆。想象这信跋山涉水漂洋过海从遥远的地方一路走来。有时我会把信拿起来放在鼻子上闻,看有没有风尘味。之所以这么矫情,倒不是因为这信是一个男生写的,而是这信来自一个遥远且陌生的地方。

  有时候我会想,季沐阳为什么要放弃家里舒适的环境去远方流浪,这不是花钱买罪受吗?从这个问题我会想到为什么有的人喜欢吃猴脑,有的人看到猴脑之类的东西就恶心?为什么有人喜欢待在熟悉的地方而有人总想去远方?这些问题就像旋涡,在看似平静的生活中旋转,一不小心就会跌进去,无法自拔。

  季沐阳在信中说当他到了远方之后,我所在的地方对于他又成了远方。这世界上有无数个远方,有时候远方只是一个词语,不去远方是一种遗憾,去了远方又是另外一种遗憾。

  季沐阳始终没有回来,或许回来了,但是没有找我。研二的下半学期,我没有再收到过季沐阳的信,关于他的事情逐渐模糊,最终变成了回忆。为了纪念他,研究生毕业那年的暑假我买了张火车票,目的地是远方。一路上我都在反复地听周云蓬的歌,是那直达内心的声音,像微凉的风打在脸上。从此你去你的未来,我去我的未来,从此在彼此的梦境里虚幻地徘徊。

  沙发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窗外依旧在下雨,偶尔有闪电一掠而过,接着是低沉的雷声,像是某种怪兽饥饿时发出的吼声。也许是从小睡在紧挨着公路的房子里,听惯了车笛声的缘故,响了一夜的雷声非但没有吵醒我,反而让我睡得更香甜。看到这里你大概要问,既然你睡得很香甜,又怎么知道雷声响了一夜?难道你不是独居?难道你一醒来就听到那些和你同居的家伙在议论昨晚的雷声?是的,你猜对了。他们害怕雷声,一到雷雨季节他们就要失眠。和他们相反,我喜欢在雨天睡觉,空气里有种清新的湿润的味道。如果不是小白的到来,我可能会一直睡下去。

  她真名或许不叫小白,她真名应该叫莎乐美或者洛丽塔。她是个美女,而在网络上,小白是用来称呼那些白痴和菜鸟的。我讨厌网络,网络把很多东西都改变了。我从来不上网,只在别人上网的时候,有意无意地瞥上一眼。有一次,我看到有个人在一个论坛发了张帖子,第一个回帖的人说自己是沙发,跟着是板凳和地板。作为一条用木头和弓状弯曲的弹簧与泡沫塑料做成的货真价实的沙发,我不能理解这种说法。我对面那把外裹合成皮,内装棉絮的沙发椅也觉得这是侮辱我们。在我的字典里,每一种事物都有它独一无二的解释,比如小白,它只能是个褒义词,只能用来形容那种皮肤很白笑容很乖的女孩。

  不管我有多么期待,小白最终还是和我擦肩而过,坐在了我对面的沙发椅上。她依旧是喝草莓味的双皮奶,看的还是那种封面花哨的时尚杂志。从杂志的选择上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位。这是一个以前常坐在我身上喝烧仙草的小伙子对他的同伴说的。他说这些时尚杂志没有一本是真正贴合鸡零狗碎的生活的,之所以让众人趋之若鹜,是因为这些杂志为他们编制了一个梦,人类无法得到却不断争取的梦。这个小伙子皮肤很黑,我叫他小黑。

  小黑以前总是坐在我身上看纯文学之类的杂志或书。也许是吃饭的时候吞得太猛,吃进了空气的缘故,小黑坐在我身上的时候总是放屁。为了不影响别人,他总是把一个极具张力的屁放得很平静。小黑现在已经毕业了,据说在当导演。据说他拍的电影和他放的屁一样,表现手法十分内敛同时又很有力道。

  和沙发椅不同,我可以同时容纳很多人的屁股。以前小白常和一个男生相拥着坐在我身上,用两根吸管喝同一杯奶茶。后来那男生不见了,小白独自坐在我身上的时候,总有一些陌生的男生放着一屋子的沙发椅不坐,偏要厚着脸皮和小白挤在一起。久而久之,小白就放弃了我,选择了那种只能坐一个人的沙发椅。

  当小白喝着奶茶翻着杂志做着公主和王妃的梦的时候,我也在做梦。梦中我可以千变万化,变成一把可以拥抱着小白的沙发椅,变成一杯被小白喝掉的双皮奶,变成一本被小白捧在手上的杂志,或者干脆变回我原来的样子。

  我原本是一棵树,长在一群小孩放学回家的路上。有人用我做支撑跳过皮筋,也有人在我身上搭过秋千架,还有羞涩的小男生在我身上刻下他喜欢的小姑娘的名字。

  有一天,有只鸟儿在我身上休息。它说做一棵树真好,不用到处奔波,待在原地就有吃有喝。我说还是做鸟儿好,不用一辈子只待一个地方,可以飞来飞去,见到很多好玩的东西。鸟儿说你要是想到处走,就自杀吧。你死了以后,会有一个和你有缘的木匠路过此地,他会把你做成一叶扁舟放在江河里漂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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