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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总论 中国古代廉政与廉政文化建设的历史发展道路(3)

  假借皇权而产生的权力腐败在我国第一个封建王朝秦王朝时期就已出现。秦始皇独揽大权,但到二世手中皇权已然旁落。李斯、赵高的擅权腐败,是典型的宦官与权臣相互勾结假借皇权而产生的权力腐败,是秦王朝速亡的直接导火线。东汉中后期,外戚与宦官交替把持朝政,权力腐败成为一种常态。如和帝时外戚窦宪“威权震朝廷”、“睚眦之怨莫不报复”、“刺史、守令多出其门”,《后汉书》卷二十三《窦融传》附《窦宪传》。顺帝时外戚梁冀“在位二十余年,穷极满盛,威行内外,百僚侧目,莫敢违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亲豫”(《后汉书》卷三十四《梁冀传》),还有安帝时的外戚邓氏集团、阎氏集团等,他们“分威共权,属托州郡,倾动大臣。宰司辟召,承望旨意”(《后汉书》卷五十四《杨震传》),“竞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虚名,委任下吏,假势行邪”(《后汉书》卷四《和帝纪》)。这些专权的外戚,权倾一时,培植党羽,任人唯亲,搜刮民财,贪污受贿,严重败坏法纪,造成极大的社会黑暗,影响面远较生活腐败广泛。

  当帝王随着年龄的增长,意识到皇权遭到侵犯而要维护皇帝的尊严及权力而与外戚对抗时,身边较亲近的只有宦官了。东汉中后期的皇帝“内外臣僚,莫由亲接,所与居者,唯阉宦而已”,于是皇帝只能利用和联合宦官这支特殊力量来对抗外戚集团,争夺属于自己的政治权力。宦官集团利用这一机会假借皇权,势力压倒外戚。他们得势后“手握王爵,口含天宪”,权力极度膨胀,甚至达到了“举动回山海,呼吸变霜露。阿旨曲求,则光宠三族;直情忤意,则参夷五宗”的境地。东汉“五侯宗族宾客虐遍天下,民不堪命,起为寇贼”。他们党羽遍布天下,迫害忠良之臣,追捕党人,“构害明贤,专树党类”,掀起了党锢之祸,形成了皇权、外戚、宦官、党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斗争,破坏了政治统治的正常运转,不仅使封建统治的内部结构遭到严重破坏,也形成了统治阶级与社会大众之间的尖锐矛盾对立,“汉之纲纪大乱矣”以上均见《后汉书》卷七十八《宦者列传》。,东汉灭亡余下的只是时间问题了。

  假借皇权而产生的权力腐败在历史上屡见不鲜,明朝又是一典型。明朝宦官专权较汉代有过之而无不及,“无论就宦官组织之严密、队伍之庞大,以及权势之重、危害之烈、作恶时间之长来说,都可以称得上历代王朝之‘最’”卫建林《明代宦官政治》(增订本),花山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14页。。清人就曾指出:“盖明世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间始。……数传之后,势成积重,始于王振,卒于魏忠贤。考其祸败,其去汉、唐何远哉。虽间有贤者,如怀恩、李芳、陈矩辈,然利一而害百也。”《明史》卷三百四《宦官列传》序。一般来说,宦官并无治国安邦之素质和才能,一旦得势专权,就会利用权力广树党羽,残害忠良、贤臣,搜刮民财,大行贿赂之风,控制各政权重要部门,严重影响国家政权和社会正常运转,推动所在王朝走向灭亡,甚至直接导致国亡政息。如明熹宗时宦官魏忠贤专权,“自内阁、六部至四方总督、巡抚,遍置死党”《明史》卷三百五《魏忠贤传》。,先后两次残害忠良,大肆诛杀东林党人,贪图国库财富,对明朝灭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史载“南京内库颇藏金银珍宝,魏忠贤矫旨取进,盗窃一空。内外匮竭,遂至于亡”《明史》卷七十九《食货志三》。。依附者更是助长吏治腐败。御史崔呈秀跟随魏忠贤,在巡行江南时发现当地官员贪赃枉法,他并不如实禀报而惩治,却收受贿赂,一味包庇贪官,这些贪官反而因“廉政”得到崔御史的推荐,史称“其行事多类此”《明史》卷三百六《崔呈秀传》。。明英宗时的王振、明武宗时的刘瑾等皆有过之而无不及。明王朝灭亡的直接原因是农民起义和清兵入关,但与长期以来宦官擅权严重干扰和破坏了明王朝的统治秩序,把吏治腐败引向深入有密切关系。

  外戚、宦官专权是皇权因专制而延伸出的一种特殊权力腐败形态,而重臣擅权同样是因皇权延伸而导致的权力腐败,历史上并不罕见,对王朝同样危害至深。君主专制体制下的一切权力来自君主,高级官吏尤其如此。他们不得不察言观色,取悦君主,以保持权力的稳定。明主和贤臣是一种理想状态,但大多数情况下包括丞相在内的高级官吏也不过是君主的奴仆,他们是否能够发挥出政治才能完全要看君主对他们的信任如何。这种政治生态环境下,这些位高权重的权臣们如果拥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尚能以身殉道或明哲保身,一旦利欲熏心,他们同样会利用身近皇权的便利安置党羽、打击异己、贪赃枉法,毫无顾忌地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秦始皇死后的李斯、明代的严嵩、清代的和珅都是典型。他们的权力腐败对王朝的灭亡或阶段性衰落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三是吏治不严所产生的权力腐败。与最高统治者专权以及外戚、宦官、佞臣辅政弄权腐败相随的,就是遍及朝廷和地方大大小小官员的所谓官场腐败,它与一个王朝的衰亡亦息息相关。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而腐败是封建剥削体制下的通病,并不分职位的高低和亲疏远近,这在战国时期人们就已有认识。如《商君书·修权》中就指出:“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谚曰:‘蠧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下离上。下离上者,国之隙也。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蠧也。故有隙蠧而不亡者,天下鲜矣。”所谓“秩官之吏”,包括那些刚刚有官秩的小吏。他们共同构成众蠹,利用权力刻剥百姓。“蠹盛则木空,吏贪则民弊”[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二,淳化二年,中华书局,1993年。,有这样的蠹虫而不亡天下者是很罕见的。历史上的这些蠹虫既包括“老虎”,也包括“苍蝇”。

  “吏治之清浊,关系民生之休戚。”([清]贺长龄编《皇朝经世文编》卷二十《吏政六》载赵申乔《严饬官方以肃功令示》,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本,1972年。)但实际上吏治腐败的情况从来也没有被遏制过。我国历史上吏治腐败表现形式多样,如结党营私、搜刮民财、卖官鬻爵、徇私舞弊与贪赃枉法等等,不一而足。“宁可少活十年,休得一日无权”[元]严忠济《越调·天净沙》,见隋树森选编《全元散曲简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33页。,这是中国传统官僚政治体系里的一则隐言。英国思想家罗素在他的名著《权力论》中说过:“爱好权力,犹如好色,是一种强烈的动机,对于大多数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往往超过他们自己的想象。”[英]伯特兰·罗素著,吴友三译《权力论》,商务印书馆,1991年,第189页。为了攫取更多、更高的权力,任官者会巧妙地运用手中的权力去经营,而结党是他们所探寻到的一条捷径。结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营私,朋党之争是传统官僚政治中的普遍现象。唐代后期的牛李党争“更相倾轧,垂四十年”《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一《唐纪五十七》穆宗长庆元年。。对于朋党之争所产生的危害,清世宗曾有这样的认识:“人臣朋党之弊,最足以害人心、乱国政”《清世宗实录》卷六十四,雍正五年十二月癸卯条。本书所引《清实录》均据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不仅影响社会安定,而且破坏政治秩序,扰乱国家政治。官吏通过私自多征徭役或税收而盘剥、勒索百姓以中饱私囊,且名目繁多,数不胜数,被征者稍不依从,即招来杀身之祸。西汉初年国家按功劳爵位分配田宅,但是建功立业的高爵获得者却“久立吏前,曾不为决”,而那些没有从军立功获爵的小吏,却自己捞得足足的,根本顾不上这些为建国立下汗马功劳的人。刘邦虽严厉斥责他们“背公立私”,却不起作用。《汉书》卷一《高帝纪》。这些小吏对高爵者尚且如此,“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不事官职耗乱者”《汉书》卷五《景帝纪》。更是比比皆是。人才乃兴国之本,然而吏治腐败中的卖官鬻爵颠覆了这一治国真理,所用非所人、贤才遗乡间是常见现象。这样吏治下的官吏,不仅没有做官的标准,连做人的标准也弃之一边。“千里来做官,只为吃和穿”、“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清]李孟符《春冰室野乘》,山西古籍出版社点校本,1995年。是晚清吏治腐败的形象写照。朝廷上上下下由这样一批贪得无厌、腐败无能的官吏主政,其结果只能是祸国殃民。“政以贿成”是中国古代吏治腐败的集中表述,从中央到地方,从大臣到胥吏,贪污受贿、行贿徇私等贪赃枉法的政治行为和所体现出来的官场腐败现象,不胜枚举。

  吏治腐败还有一个重要表现形式,就是监察制度下所产生的权力腐败。自秦汉以来,历代皇朝都进行监察体制的构建与完善,试图预防和惩治各种腐败问题,保持监察的独立性。然而,缘于封建地主阶级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这一国家政体的存在,政治权力干预监察权力的状态始终没有停止过。一旦帝王及其他各级行政官员出现权力腐败,那么监察体制往往会丧失其真正的功能与意义。而有的监察官员为了明哲保身,并不去行使自己的监察权,有的甚至亦随波逐流,利用监察权力贪赃枉法。清代学者赵翼就对明朝中后期监察制下的权力腐败与王朝灭亡的内在关系进行了揭示,他说:“嘉、隆以后,吏部考察之法徒为具文,而人皆不自顾惜,抚按之权太重,举劾惟贿是视,而人皆贪墨以奉上司,于是吏治日偷,民生日蹙,而国亦遂以亡矣。”[清]赵翼《廿二史札记》(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年版)卷三十三《明初吏治》。

  任贤国兴,不任贤国亡,这是中国古人从历史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也是他们审视吏治腐败与王朝兴亡内在关系所透悟出来的带有真理性的认识。汉代大儒董仲舒曾言:“以所任贤,谓之主尊国安。所任非其人,谓之主卑国危。万世必然,无所疑也。”《春秋繁露·精华》。权力腐败与任人和吏治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这样的评论,历史上还有很多。

  3.腐败世风与王朝灭亡

  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了上述种种腐败,必然会影响到整个社会风气。金钱至上、权力至上、跑官要官、贪图享乐、奢华无度也就不限于官吏,而是波及社会,形成社会价值观的严重扭曲。腐败现象与社会风气交织在一起,势必加剧社会矛盾对立,无论这些社会矛盾聚焦哪个问题上,都会引发社会动荡,导致王朝的灭亡。

  秦二世时,权力腐败与生活奢靡已成为一种严重的社会不正之风,汉初思想家陆贾已经看到了这一点:“秦始皇骄奢靡丽,好作高台榭,广宫室,则天下豪富制屋宅者,莫不仿之,设房闼,备厩库,缮雕琢刻画之好,博玄黄琦玮之色,以乱制度。”《新语·无为》。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唐纪十八》上元元年。。

  西汉初年,秦王朝的社会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思想家贾谊对此有清醒认识,他说:“今世以侈靡相竞,而上亡制度,弃礼谊,捐廉耻,日甚,可谓月异而岁不同矣。逐利不耳,虑非顾行也,今其甚者杀父兄矣。……至于俗流失,世坏败,因恬而不知怪,虑不动于耳目,以为是适然耳。”《汉书》卷四十八《贾谊传》。他进而认为这种奢侈世风如果得不到及时遏制和彻底扭转,就会导致政治危局乃至王朝覆亡悲剧的发生:“今背本而以末,食者甚众,是天下大残;从生之害者甚盛,是天下之大贼也;汰流、淫佚、侈靡之俗日以长,是天下之大祟也。”《新书·无蓄》。

  综观整个西汉时期,这种腐败风气并未得到很大改观,甚至到了中后期更呈愈演愈烈的趋势。武帝时期严安曾上书称:“今天下人民用财侈靡,车马衣裘宫室皆竞修饰,调五声使有节族,杂五色使有文章,重五味方丈于前,以观欲天下。彼民之情,见美则愿之,是教民以侈也。侈而无节,则不可赡,民离本而徼末矣。未不可徒得,故搢绅者不惮为诈,带剑者夸杀人以矫夺,而世不知愧,故奸轨浸长。夫佳丽珍怪固顺于耳目,故养失而泰,乐失而淫,礼失而采,教失而伪。伪、采、淫、泰,非所以范民之道也。是以天下人民逐利无已,犯法者众。”《汉书》卷六十四下《严安传》。奢靡之风到汉成帝时更是愈演愈炽,以致“吏民慕效,寖以成俗,而欲望百姓俭节,家给人足,岂不难哉”《汉书》卷十《成帝纪》。。汉元帝时的匡衡也曾上疏说:“今天下俗贪财贱义,好声色,上侈靡,廉耻之节薄,淫辟之意纵,纲纪失序,疏者逾内,亲戚之恩薄,婚姻之党隆,苟合徼幸,以身设利。”《汉书》卷八十一《匡衡传》。这种风气下高尚的节操得不到张扬,奢侈堕落受到吹捧。说到底这还是受到统治阶层腐化影响的结果。西汉衰亡有多种因素,但腐败世风的形成与其不无关联,甚至起了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这也是思想家、史学家对此给予极大关注和认真思考的原因所在。

  明代中后期,腐败世风突出,除了帝王、内阁大员、军官将领、宦官、地方官员等这些拥有行政决策权的官员腐败外,就连负责具体办事的胥吏也盛行权力腐败。随着腐败常态化以及商品经济的刺激,社会上出现了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对人际关系、婚姻观念、教育观念等都产生了重大影响。时人薛论道以十二首《题钱》诗讥讽这一社会不良世风:“人为你生烦惹恼,人为你梦扰魂劳,人为你易大节,人为你伤名教。细思量多少英豪,铜臭明知是祸由,一个个因它丧了。”[明]薛论道《林石逸兴》卷五《沉醉东风·题钱》,上海古籍出版社“续修四库全书”本。这与西晋鲁褒的《钱神论》所描绘的社会风气如出一辙。为了金钱,人们丧失了忠信、礼仪、仁德、孝廉这些社会正常运转最基本的行为准则。这样下去,明朝灭亡是必然的了。

  生活腐化是权力腐败的基础和根源,权力腐败是生活腐化的深层次表现,这些腐败一旦形成一种难以遏制的世风,那么所在王朝必然走向灭亡。

  二、中国古代的廉政文化建设

  中华文明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我们的祖先面对种种腐败也总结出深刻的治国安邦的历史经验。珍贵的廉政文化遗产,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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