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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管理与发展-刘鸿儒等

T/x/t小.说。天.堂


  
  主讲人简介
  刘鸿儒: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经济金融专家
  柏士珍: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总裁
  唐 旭: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主任 博士生导师
  金 碚: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博士生导师
  内容简介
  在我国的金融业发展过程当中,由于多年以来银行在支持国家发展中,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但是针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国有银行背负着这么多的不良资产,是难以在国际上进行有力竞争的,只有将这部分不良资产进行有效处置,才能保证国有商业银行的良性发展。四位专家针对我国成立金融资产公司的背景进行了详尽的阐述,针对在成立初期来自各方面的不同意见,有各种的看法,资产公司在三年的工作中,以自己的成绩证实了国家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正确性,不仅是对国有银行走向世界,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条件,而且对理清国内不良金融资产,对扶持国有企业改革都有重大贡献,专家们以发展的眼光,客观地阐述了金融资产公司的重要性和其工作的艰巨性,来征得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和关心。
  全文
  观众朋友你好,欢迎收看《百家讲坛》,欢迎你参与我们的AMC资产管理与发展论坛,首先还是一起来认识一下,来到我们论坛的四位嘉宾,坐在我身边的这位是经济金融专家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鸿儒先生,欢迎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柏士珍女士,欢迎;这位是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主任博士生导师唐旭先生,欢迎你,还有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的副所长,博士生导师,金碚先生,欢迎你。
  柏女士,你们在实际操作当中,从理论上分析就有很多很多种困难,那真正让你觉得很难克服或很难对付的事是什么?
  经过这三年的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在这个过程当中呢,可以说我们遇到的困难是很多的。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就是在我们的立法还不够健全的这样的一个情况下诞生的。我们的前进的道路真的是摸着石头过河,当然国家也非常关心我们,对我们在前进的道路上遇到的一些困难,遇到的一些问题,也能够及时地听取我们的意见,来不断地完善有关的法规,来帮助我们、来把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推向前进,那我觉得在当初,以及在现在的运行当中,我们在处置不良资产的时候,我觉得一个很大的一个问题就是社会对我们的资产管理公司,还不是很了解,还不是很理解;因此,他们在很多的方面还是不是特别很配合。
  我曾经有机会到过很多地方去看我们的同事,我也有机会见了一些省里面的一些领导。我曾经跟他们交换意见,我说你对资产管理公司可能还要多一点地理解、多一点地支持,你不要觉得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在支持你们的地方经济建设,它们可以给你们钱,可以给你们贷款,但是,我们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手里,是掌握着一万四千亿的不良资产,这个不良资产,如果在你的省里面,可以通过我们的配合,通过我们相互的支持、通过我们相互的理解,来共同制定一个比较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方案,把你的企业当地的企业能够盘活了。那对你的经济发展,同样是起一个很大的作用的。
  那三位嘉宾你们怎么看,就是社会上对我们AMC的这种认识,是我们的宣传不够,还是我们大家在认识上本身就没有理解了国有这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这种职能。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它和企业之间的基本的关系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关系。那么它要行使债权人的权利的时候,当然讨债是内容之一了。但是债权人他也不是说可以在任何情况下,我不顾债务人的死活,我把债讨回来就行。不一定事情就是这样的,所以债权人他也是会希望债务人能够存续下去、能够活下去、能够发展,然后他债权也得到了它债权的利益。所以呢,如果你单纯地讲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而且是坏帐,那可不就是债权人向债务人要钱嘛,但是,设立这个资产管理公司,这个初衷本身就是说,尽管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关系;而且债务人已经是违约了,你已经还不了钱了。再一个问题,债权人去找你,然后是跟你共同地协商地来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如果这点企业能够理解的话,我觉得双方之间这种不信任是可以解决的。 人家会说,我理解是理解,就是没钱。
  我们可以谈一谈,寻找一个办法,最佳的方案,来解决。没钱,第一个要让债务人你要知道,甭管怎么样,你还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则按照法律,来对待债权债务关系。这个意识必须要有,然后债权人可以想各种办法,提出一些办法,来帮助债权人能够有可能的话渡过他的经营的难关;如果是你实在是解决不了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债务人就不行,那就要依法办理。
  我觉得刚才柏女士讲的那点特别对,就是我们可以坐下来谈。那就证明我们的资产管理公司,它是为了救活你这个企业,不是说要把你搞垮。搞垮了对债权人也没有好处,对他也没有好处,对谁都没有好处。所以说这点我们这个信息一定要传递出去,不是讨债公司,而是真正相互坐下来能够盘活一个企业。通俗的话讲大家都有好日子过,是这个意思吗?
  其实世界上有很多这种制度,都是为了解决债权债务人之间的这种关系,这个资产管理公司只是其中的手段之一。你比如说在国外有那种破产保护制度,它也是这个问题。按道理你只要到期不能偿还债务你就破产,很简单。但是为了能够让你既到了符合了破产的条件了,但是如果你要破产了,那债权人也得不到好处。那就搞一个破产保护,在一定时期内,构造一个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由债权人怎么样能够跟你债务人在一块,能够使你这个企业能够度过这个经营的难关;如果你实在度不过去,当然还是破产;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合作来解决这个不能偿还债务的这个事情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你说的这个好像我们从理论上这么去分析,或者去理解,都很顺,但我想问柏女士,在现实中有多少人愿意坐下来和你聊?
  我觉得还是有的,我可以给大家举个例子,江苏有一个叫铜材厂,叫铜,太仓的一个叫铜材厂,它欠了我们的钱。它欠了我们的钱以后,如果说我们就是单纯地去叫它还钱,叫它还债这个企业可能就不行了。但是通过我们同事的工作,我们跟它们进行了多次的协商,我们研究了一个非常好的一个方案。什么方案呢?我可以告诉大家,我们根据国家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政策,我们可以给它减免一部分债务,利息我们可以给它减免,甚至本金我们都可以给它减免一部分债务。这是一项,第二项它还了一部分,它不能一点都不还,它还了一部分钱;第三种剩下的债权,我们呢,实施了债转股,变成了我们的股权,这样子的话,它就活了;在这个同时,我们还支持它引进外资,来对它的这个企业进行重组,我觉得我们设计了这个方案以后,对这个企业实际上我们不是把它逼到了一个走投无路的地步,而是通过我们的这种多赢的方案,使得这个企业就活了;它又引进国外的战略投资者,那我们资产管理公司又进去了,它又还了我们一部分钱,这种多赢的方式,现在在我们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每家都有,这样的例子还是很多的。
  这么看上去就好像给一个人卸下一点包袱,又注入一点新鲜血液,那么他感觉他自己也有了精气神,好像前途也有了一点光明,不是那么暗无天日;那么另外两位教授,刚才柏女士她谈到社会上对它们资产管理公司的这种偏见也好,这种不理解也好,你们怎么看待?
  首先也要让债务人知道,资产管理公司肯定要讨债,如果不讨债这就不叫资产管理公司。我们刚刚传递出去一个信息,我觉得一定要让它们明白,债是肯定要讨的;债是要还的,虽然没有父债子还,但是这个债是不能跑掉的,市场经济原则就是这样。你只要承担了这个责任你签了协议你就要承担责任你就必须要还,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就是也要让它明白,资产管理公司不是无条件地让你破产,不是把你逼到绝路上,让你一点退路都没有。资产管理公司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要合你站在一条线上,因为它是让你破产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是实在是扶不起来了,那没有办法了,阿斗扶不起来了,但是如果你真的有一线希望,资产管理公司会尽力地帮助你。所以呢,债务人要明白,资产管理公司向你讨债,你也可以充分地利用资产管理公司这个渠道,这些专业人士,这些信息,就像柏女士说的,我可以给你引进外资,我可以给你观察市场,我给你提供一些政策线索,你再去努力,那么最终结果是希望共赢,大家都走上正道,这是最好的结果,因为这样的结果是企业也好了,资产管理公司资产也不是坏帐了,这是最好的,所以这是双方的事情;你要看好形势,你是利用这种形势,资产管理公司也要看准形势,也要把信息准确无误地告诉它给它有压力,这是国有资产,你不能说你想不还就不还,没有这事。
  刘教授你觉得呢?
  我倒同意他这个看法,这件事情不能光讲一面,我来了就帮你搞活的,这容易片面,就是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主张还要两面,首先在全社会要树立严格的欠债要还的法制观念,讨债为什么不对,你欠债就应该还,你这个问题的提出,就代表了一种错误观念,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必须态度明朗。我们去讨债的人不能软,当然国家要给予法律的支持,法律有规定,当然要执法,我觉得这一条非常教育,教育大家有严格的法制观念,必须树立欠债要还这个信用观念,就是第一条。
  第二条,我们一定要配合取得双赢,把企业搞活了,我们收上钱了,或者我们增值了你日子也好过了,大家共同实现我们的心愿,这一条是属于大家所不理解的,把我们工作简单化了。我觉得这两面都要给大家做工作,使大家要了解,第一要有欠债要还的明确严格的法制观念;
  第二,我们现在做工作,不是简单地讨债,我们是要和你共同合作互相配合,把企业搞活,把死钱变活钱,把坏资产变成好资产,能变多少变多少,尽量地多变好,尽量地减少损失;我觉得这两面都要有一个明确的态度。
  因为我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很多工作要做,那么,它在开展工作过程当中,可能得有一定的保障,那么这可能是政策的保障,还有法律的保障,我们就感受到可能在这方面我们国家已经在努力做。但是还是有一些不健全,不完善的地方。
  这是非常重要的,要用法律保证,大家依法办事,以法为准绳,
  不然大家说话没有共同语言,我觉得这个非常重要。
  那么柏女士你们在实际的工作当中,这方面带给你们有困难吗?
  我们还是有困难的,比如说现在我们虽然在我们运行的过程当中,国家在不断地来完善有关的法律;但是在我们的工作当中,有一些政策,虽然制定了,但是真正到落实的时候,还是遇到一定的困难的。我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就是税费的政策,虽然是国家税务总局,或者是财政部有关的部门,应该说是比较明确的一点,就是我们资产管理公司在接收处置不良资产的时候,可以享受一些税和费的减免;这个是国家给我们的一些政策,但是我们在实际执行的过程当中,有的地方不执行,不执行;它说还是不明确,我们遇到过。我们为了处理一笔不良资产,这个资产是一个抵债的物质,那各种税 费各种名字我都记了很多,土地出让金,营业税,交易税,我们从中国银行拿进来过户要收我们的钱,然后我们再处置给别人的时候又要收我们的费,还有税,还有管理费,还有土地费还有地方上的一些税,加起来这些费和税,我们处置回来的现金,不够抵补,还赔了。比如有些费和税它是地方收的,像地方财政收入和中央财政收入是两块,你最后处理完了钱是要拿到资产管理公司交中央财政;我这儿呢,你把东西拿走,我这没有收入,但是这些费税也是国家有明文规定的,你该不该交,你交了才能走人,你才能把东西拿走,这是我的收入;这有一个地方收入和中央收入的互相之间也是利益处理的利益关系上。
  从经营理论上讲所有的行为都建立在一种利益关系上,只要对自己有利,都往自己最有利的方向去做,当然我们资产管理公司也是,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最大化;那么地方财政想:我的财政收入最大化,目标不一致。
  我觉得从本质上讲,当时在构造资产管理公司的时候,对这个资产管理公司,它性质的理解,以及根据这个对性质的理解,给它构造的法律和政策的规则,不是很清楚。因为这个资产管理公司,它本质上它是一种在市场经济过程中间处理一些特殊的问题,是这么一个机构,按照严格的商业原则,很难处理的问题。然后它采取一种变通的办法,来解决这种特殊问题,一般国家都是要给它一个很完整的一个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什么费不能交,什么税可以免;我们国家就没有,所以你在做一个特殊的工具,特殊的资产管理公司,在进入资产运作的时候,也把它按照通常的那种交易行为,它可不就是要收税;你买卖之间,我税务局来收税,它也没错,它也有规定,你占用了土地,要收土地管理费,这也没有错,甚至你们两个签订一个协议、合同,还要收个印花税,这个都是可能的,它都合理。问题就在于对这个资产管理公司,它是一个市场经济中一个特殊手段,它解决一个特殊问题。所以你应该给它一个比较特殊的法律和政策的环境和工具,让它去运作去;这也是因为这个公司在运行的过程中间,不可能马上就很完善,这些问题都是在慢慢地实践过程中间才发现的问题,我觉得如果资产管理公司要继续运行下去的话,国家在立法上在政策上应该逐渐地完善,要明确资产管理公司和企业之间的哪些交易,是不可以不需要,需要收税的要明确的。
  其实这个问题,还有更进一步的问题,就是还会延伸这个问题。就是现在是资产管理公司从银行拿过来,它要交税,那么将来资产公司把它卖出去还要交税这样一来,别人还来不来买,别人买的时候也会考虑,买进来我还有这么大一堆费税或许将来这个资产的产权是怎么回事?明不明确?说不定过去是国有的,就比方说土地,还没有土地证,还没有产权证。
  到了搞了三年了,有一定经验了我主张应该用法律的形势,这样来保护国有资产保全国有资产这个工作,才能够顺利进行。
  我们最近还遇到一些问题,就是国外的一些投资者他们很有兴趣,对中国有这么大的一个庞大的一个不良资产的处置,他们很积极,很希望来参与这项工作。很多的国外的这些中介机构或者是投资者也都来跟我们接触,我们接触的也很多。但是其中有一条他们就给我们提出来了,如果说他们买了参与我们的处置不良资产,他们能不能享受中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国家所赋予我们的一些优惠政策?这个就是很现实的问题,我们就很难回答的了。这是一个很具体的问题,如果像这些具体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他们也来没有办法怎么做。
  所以这又是刘教授说的这个问题,其实是最关键的,最终应该建立健全的这种法律制度。大家都依法可循,都按照这个游戏规则来做,就没有什么话好说了。我有一个疑惑,柏女士,就是你们的资产管理公司一直在讨这种不良的资产,你说它盘活也好,或者帮助也好,当然你也在清讨。那么你们也要生存,或者说你们也有一个正常公司的运作,你们没有一定的这个投资或者没有一定的这样的一种手段,去支持你们。
  因为现在在我们这四家资产管理运作的过程当中,都碰到一个同样的一个问题;譬如说我们现在人家抵债给我们一栋楼,这个楼现在整个的框架都有了,它现在就没有钱来进行内部的装修,结果没办法,那如果我们再能给一点投资,让它的这个装修能够做好,我们将来以后再处置它这个价值的提升是远远远远地高于我们现在卖出去的价格。现在谁要你一个破的楼破的框架子,人家还要花很多的钱。如果我们有这么一点点的话,我们就会提升这个资产的价值。所以我们现在,我们也在呼吁,我们也在请我们的有关的部门能够研究是不是可以在特定的范围之内,能够给予支持。使得我们的资产的处置,能够提升它处置的价值,能够得到回收最大化。
  刘教授你觉得呢?
  如果政府要资产管理公司单纯地讨债,不是盘活。那你就这样,收上钱全交给我,没有收上来接着收。如果根据我们现在的经验证明,不能单纯地去要钱讨债,还要把企业或者现有的资产死的变活,坏企业变好,那就要给它一定的机动权限,当然政府主管部门是担心把钱再用坏了,再出坏资产。如果是担心这个问题的话呢,那就是有一些条件的限制,我是主张这样要给点机动权限,这个要法律程序把它定下来,这样的话,就是实现双向的任务;一个是讨债,就刚刚我说的,欠债一定要还,另外一方面我们大量的工作呢,要把资产死的盘活,要把企业坏的变好,那就要给点机动权限。这样的话,就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更大限度地,更大范围活动余地,它使得它一万四千亿,可能就是说,多保全一些;就有些确实收不回来算了,但是确实有条件能把它搞活的,甚至是增值的呢,那你为什么不放手让它去做呢。
  就像刚才柏女士举的那个例子,一个很好的大厦,结构什么都有,就像一个姑娘一样,就没身好衣服,给她置办一身好衣服,可能就能嫁个好人家。所以其实道理就这么简单但是做起来有时候可能是很困难,但是柏女士我们探讨问题的时候,有时候会遇到理论和现实总是有一定的脱节,在你们实际的这种工作当中,有哪些在环节上让你感觉到非常非常疼?
  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我们现在还是要回到我们三大任务的这个方面来谈这个问题。因为我们自身承担的这个任务,譬如说,我们又要资产回收最大化、又要支持国企改革,我们现在在处理这个过程当中怎么把握好,现在我们遇到的很多问题。就是现在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当中,有一个职工的下岗的问题。所以现在在我们这个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由于三大的任务摆在我们面前的那真是一种新的挑战,你又要把握好这个政策,又要考虑到眼前我们的收现,还要考虑以后产生的后果会是怎么样的,你又要考虑到我们现在的回收的最大化,你还要考虑到这个社会的安定这个问题,现在我们的大局是要发展,还要稳定,改革、发展、稳定这是我们的大局。所以作为资产管理公司来说,在我们的实际的运作的过程当中,真正是对我们的领导对我们的全体的员工是一种新的挑战、新的考验。你的政策水平怎么样?你的管理水平怎么样?你的知识水平怎么样?能不能把握好?我们的同志说,资产管理公司好像目前像走钢丝一样,这个很难,又要维护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我们要多收一分钱,那国家的财政就会减少一分负担,所以,我觉得我们的任务还是很艰巨,但是也是很光荣的;在这样的一个发展国家进一步对外开放这样一个政策下,我们扮演的角色应该说很重要的。
  我们国家四大AMC公司呢,它们始终都是在拿捏一种分寸。因为它们运行的这种外部环境也好、内部环境也好,都不是说特别地完善,这三年了,三年运作下来我们谈了这么多困难,不能说困难更多的是说我们工作当中的一种心得,或者说一种体会,那么我们三年工作下来,确确实实大家可能关心的这一万四千亿的不良资产,我们最后解决了多少?或者说我们有什么成效?可能不光光是帐面上的数字了。
  我们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到(2002年)的6月底,6月30号,我们四家共同现在已经处置了帐面的资产是两千一百亿,不包括债转股,就是债权的处置,是两千一百多亿;我们回收的现金是四百五十四亿,四百五十四亿现金,非现金资产不算;我们还有几百亿的非现金资产,就是实物资产,这个还没有变现。如果将来变现,肯定要会有一些收入的,平均我们现在的回收率是达到了21%多一点,将近22%一个水平,那我们觉得现在这个水平我们认为还是不是很低的。
  我问三位专家,从刚才数字上来讲,这三年的工作,你们觉得呢,就单纯从数字上来讲。应该说以国际经验来看,资产回收21%的回收率,不应该算低的。举个例子,比如说日本的不良资产回收一般都是从5%开始,100块钱资产能够5%—10%回收。这就是一个过去二、三年,过去几年,日本处理不良资产常常是这样。按照这个水平,那么现在能够处理到21%应该是不错的,当然我们也以另外一个角度讲可能现在处理是比较容易的。因为按照顺序是先易后难,所以这个也要充分估计到为什么现在相对好一些,可能也有点这个因素在里面。当然经过我们努力,我们尽量地把它做得好一点。我觉得他们和外国的这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相比,他们工作难度要大得多,所以说百分之二十几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还是非常不容易了,我们在座的都应该是我们业界的人士,真的应该为自己的这种工作鼓鼓掌,我怎么听不到。你们非常不容易,当然我们从简单的这种数字上来看,它可能还不能够完全地来反映我们这种工作的成效,就三位专家你们有没有感觉到,因为你们在研究金融业界,你们在研究他们的工作给我们这种金融业,或者带来的哪些好的变化也好,或者有些作用,你们能不能给我们讲一讲。
  首先一条就是说它成立的那天接受资产开始,首先它就是对四大商业银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一万四千亿已经划过来了,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贡献;后这个所得资产理论上说,在国外也是这样,你实际上是说你能收回多少,是尽可能收回多少,也不可能都收回,如果你都收回的话,那就跟变戏法一样了,那就是好像只要成立四个公司,就可以把这么国有多坏帐就解决了。所以不能给柏女士她们压力太大,压力是另外一回事,就是说它能收回多少,就收回多少,这是国际上通行的要求;你本来收不回来的,你收回来一点,就是得了一点,这个觉得是一个很好的好处。
  第三个成绩,我觉得多少就是说对涉及这些资产的这些企业,由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专门一个公司,去跟它们去处理债权债务关系,在这个过程当中间,我想多多少少会让这些企业能够意识到,还是必须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来进行处理这些事情;而且对这些企业肯定会在不同的程度上,促使这些企业去改善自己的经营,改善自己的管理,改善自己的机制,这个我觉得这也是而且我认为这个是很重要的。就是坏帐有人管了,管的过程中间,咱还得按照规矩来,不能说一个政策,或者领导人一个说法就免了、就算了,不是这样;再一个就是说确实使一些企业,所涉及的一些企业,它起死回生,甚至是扭亏为盈。还有一项比较重要的,就是说,确实是把国家所要实施的债转股的这项政策给它实行了,如果没有这四家管理公司,债转股在中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是解决不的,不能让银行去持股,你只能够让资产管理公司去持股,所以它把债转股的程序上能够给它解决,本身也是一个贡献。那么刘教授刚才金先生提到的债转股这项工作是不是对我们国家来讲意义非常重大?
  债转股就是其他国家处理债务问题上也有这个做法,我们是因为法律上不允许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法律规定它,不许在企业直接投资的问题,所以它有个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就解决了这个难点。一方面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下降了;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下来了,就是利率,负担减少,它可以有条件地进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或者是改制的工作了,打下个基础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应该说,它是有积极作用的,它现在这两方面都得到好处,一个是商业银行把包袱拿掉,坏帐率、不良资产率、贷款率下来了,那么它可以研究股份制改制怎么样地进一步改造商业化经营管理,它就有条件了,国有企业有了这个条件,有了债转股以后,资产负债率下来了,利息负担也减少了,它也有条件自己的改造,自己的改革往前推进了,走股份化的道路,包装上市,这都可以,就是对这两面的,都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条件。那当然我们除了这个以外,另外帮助一批企业搞活了,刚才柏总说了很多故事,那当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呢,又搞活了一批企业对国有企业改变面貌,当然起了很大作用;那么再一个呢就是刚才金所长讲过的,就是我们工作坚持下去以后,给大家一个依法还贷,这个叫建立严格的规范的信用观念,确实起个促进作用,这个方面是有好处的;另外我们现在下力量去有个专门的机构,刚才说四大公司一万多人,下力量去搞活不良资产,这个对财政减轻压力来说,是起了很大作用的,否则的话这都是得财政背下来的,对减轻财政负担确实也起了很大作用。所以应该说我们这个环境下,能有走这么一步相当不容易,因为我们不容易在哪儿呢?因为大家没有这个法制观念,没有这个信用观念;另外呢,地方政府各个利益主体都在干预你,那么你又没有经验,外国这些经验拿过来以后好多它一下子行不通。就得靠去闯,挨家挨户去要,挨家挨户去帮,三年来我觉得最大的收获还不只前面说的,我认为两点:第一条,闯出一条路,积累了经验,杀开一条路,这个不容易的,没干过的,我是干银行这么多年了,这个事没干过,很不容易,杀开一条路,积累了经验,趟出一条路来,探索一条道路;第二个,培养了一个很好的队伍,这个队伍经过三年的锻炼,新的经验、新的知识、新的环境,新的问题、困难,我们的品格、我们的修养,都在提高。所以我觉得,不要看单纯看这个数,这个数本身就不简单,就不容易,但是如果你把这个全面看下来,那这个成绩是巨大的。从成立到现在仅仅三年的独资非银行机构,它我国的金融业改革当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正像柏女士说的,他们现在是摸着石头过河,也许起初的真诚会比较困难,但是就让我们一起关注它,一起帮助他们完善一个更好的工作环境,这样我们相信他们的路会越走越顺。同时呢,对我国的金融业会有很大的帮助,好感谢您收看我们今天的《百家讲坛》,再次用掌声感谢我们四位嘉宾,谢谢四位嘉宾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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