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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碗样的都市,壶样的胡同

  引言

  庙堂高高

  条框如夹板附体

  哪得安闲自在

  到旷野去

  和花鸟鱼虫为伴

  你我皆是天地精灵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直至后来看世像,多喜欢以乡间的物什来比拟。

  17岁,当我来到一座历史文化悠远的城市求学的时候,感觉城市的街道像敞开的簸箩,那些在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们,像是晾晒在簸箩里麦子,实在的肤色里裹挟着生活的淀粉。而我租住的寝室,坐落在明清建筑的胡同里,胡同很小,小到只能容得两人并行,若是有做小吃生意的人拉车出来,所有的人都要给他让路。

  生活的胡同里的人们知道让路,但在宽阔的或柏油或水泥街面上的车辆却不懂得这些,他们争先恐后,你不让我,我不让你,拉响了汽笛,赶趟儿。马路一条一条地开,且在不断加宽,交通疏导人员也在逐步增加,而交通秩序却越来越不成样子。提及这些,有人会说起市民素质,还有私家车的激增,要我看,是人民内心的秩序紊乱了,先前的那份不疾不徐的兴致没有了。

  这不禁又让我想起曾经居住过的那条胡同,那里的人们或上下班、或去菜市场、或是取水浇花、或是晾晒干货、或是迎来送往,各自安守着自己的一份秩序,迎面走来,点头微笑致意,这是胡同强加给你的温暖,没办法,擦肩而过,想不打声招呼,自己都觉得浑身不自在。

  城市太大,在街面上穿梭的人们,犹如撒进大海里的鱼群,你也挨不着我,我也挨不着你,干嘛非要嘘寒问暖?而同样甚至是更少的鱼群,撒在小溪里,就不同了,在同一片水草的浓阴里,在同一片有氧生物的水域里,它们摇尾吐泡,摩肩接踵,关切或关注,是由不得它们。我想,所有强制性的事物,也只有这种强加的温存最容易让人接受了。

  说一个最简单的动物——猫。

  猫是最喜欢在安逸的环境里成长的动物,猫科动物的本性决定了它的警觉性。这种警觉性极高的动物在喧嚣的区域里是很难存活的,所以,猫多存在小巷里,多在少女或阿婆的臂弯里,它们知道,此两种人最懂得怜惜小生命,最会大把地播撒自己的呵护。

  我不是在故意宣扬“小国寡民”的安然与静谧,而是想表达,在大国丰民扩容的时代,我们心底的轨道是否懂得回归和坚守。

  现代都市里宽广的街道曾经一度让我想起如今的牙膏袋,开口很大,随意一挤,就出来一大团,而胡同呢,应该就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那种小口径的牙膏了,纤细而节约。现代都市还容易让我联想到穿超短裙过斑马线的女子,很夺人眼球,但也可能因为太夺人眼球而夺人性命,因为,好多司机都不看红绿灯了。而胡同不同,胡同是婉约的旗袍,不裸露也可以线条毕露,束缚起来的感觉也能让人觉得很舒服。

  如今的人们,凡事都一味追求“快”,看文章,都喜欢短的;生孩子,都喜欢剖腹产的;桃子杏子梨子,都喜欢喷洒催熟剂的,就连生命感最强的肉,也喜欢馋上瘦肉精。看看最近的新闻,我们就知道,我们是被“快”字给害了!

  时代给人煮了一锅沸水,现代都市多喜欢用大口碗冷水,谁还会有那份雅兴,用开口极小的紫砂冲泡一壶铁观音呢?

  大碗冷水能解口渴,但心里的渴,恐怕还需要我们到心灵的胡同里,去觅那眼名叫“返璞归真”的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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