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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当然,人们给所谓色情作品定下的罪名不仅是腐蚀青少年,而且是腐蚀社会。在这方面书中有一个例子,就是六十年代的丹麦实验。1967年,丹麦开放了色情文学(真正的色情文学)作品,1969年开放了色情照片,规定色情作品可以生产,并出售给十六岁以上的公民。这项实验有了两项重要结果:其一是,丹麦人只是在初开禁时买了一些色情品,后来就不买或是很少买,以致在开禁几年后,所有的色情商店从哥本哈根居民区绝迹,目前只在两个小小的地区还在营业,而且只靠旅游者生存。本书作者对此的结论是:“人有多种兴趣,性只是其中的一种,色情品又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侧面。几乎没有人会把性当作自己的主要生活兴趣,把色情品当作自己的主要生活兴趣的人就更少见。”

  丹麦实验的第二个重大发现是色情业的开放对某些类型的犯罪有重大影响。猥亵儿童发案率下降了百分之八十,露阴癖也有大幅度下降。暴力污辱罪(强奸,猥亵)也减少了,其他犯罪数量没有改变。这个例子说明色情作品的开放会减少而不是增加性犯罪。笔者引述这个例子,并不是主张什么,只是说明有此一事实而已。

  美国对色情作品的审查浪潮在二次大战后忽然退潮了。本书作者的观点是:这和美国从一个保守的、乡村为主的单一清教国家,转变成了多元的国家有关。前者是反移民、反黑人、反共、排外的,社会掌握在道德警察手里;后来变成了一个都市化、工业化的社会,那种严格检查的背景就不存在了。这种说明对我们甚有意义,我们国家也是一个以乡村为主的国家。至于清教传统,我们没有过。清教徒认为人本性是恶的,必须加以限制。我们国家传统哲学认为人性本善,但是一到了“慕少艾”的年龄,他就不再是好东西了。所以对于青春期以后的人,两边的看法是完全一样的。本书作者给出了一个美国色情开放程度的时间表,在此列出,以备参考。

  早于四十年代:任何女性的裸体或能引起这类联想的东西,包括掀起的衣裙、乳头的暗示,都属禁止之列;四十年代:色情杂志上出现裸女背影;五十年代:乳房的侧影;六十年代:出现乳头,《花花公子》杂志上出现女性阴部;七十年代:男性生殖器出现在《维瓦》和《花花女郎》杂志上,女性的阴唇出现在《阁楼》和《花花公子》杂志上。

  每当杂志走得更远时,审查员就大声疾呼,灾难就要降临,但是后来也没闹什么灾。所以这些人就落入了喊“狼来了”那个孩子的窘境。

  《性社会学》这本书里把对影视出版的审查,看作一种性环境。这种审查的主要目标是色情作品,所以含有性内容的严肃作品在这里只是被“捎带”的。所谓严肃作品,在我看来应该是虽然写到了性,但不以写性为目的的作品。这其中包括了以艺术上完美为目标的文学、影视作品,社会学、人类学的专业书,医学心理学的一部分书。据我所知,这类作品有时会遇到些麻烦。从某种意义上讲,严肃的作家、影视从业人员也可以算作专家,从专家的角度来看审查制度,应该得到什么样的结论呢?

  改革开放之初,聂华苓、安格尔夫妇到中国来,访问了我国一批老一代作家。安格尔在会见时问:你们中国的作品里,怎么没有写性呢?性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事呀。我国一位年长的作家答道:我们中国人对此不感兴趣!这当然是骗洋鬼子的话,实际情况远非如此。但是洋鬼子不吃骗,又问道:你们中国有好多小孩子,这是怎么一回事?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这些孩子不是你捏着鼻子、忍着恶心造出来的吧。当然,我们可以回答:我们就是像吃苦药那样做这件事!但是这样说话就等于承认我们都是伪君子。事实上性在中国人生活里也是很重要的事,我们享受性生活的态度和外国人没有什么不同。在这个方面没必要装神弄鬼。既然它重要,自然就要讨论。严肃的文学不能回避它,社会学和人类学要研究它,艺术电影要表现它。这是为了科学和艺术的缘故。然而社会要在这方面限制它,于是,问题就不再是性环境,而是知识环境的问题了。

  《性社会学》这本书描述了二十年代美国是怎样判决淫秽书的:起诉人从大部头书里摘出一段来,念给陪审员听,然后对他们说:难道你希望你们的孩子读这样的书吗?结果海明威、劳伦斯、乔伊斯就这样被禁掉了。我不知道我们国家里现在有没有像海明威那样伟大的作家,但我知道假如有的话,他一定为难以发表作品而苦恼。海明威能写出让起诉人满意的书吗?不能。

  我本人就是个作者,任何作者的书出版以后,会卖给谁他是不能够控制的。假如一位严肃作家写了性,尽管其本心不是煽情、媚俗,而是追求表达生活的真谛,也不能防止这书到了某个男孩子手里,起到手淫前性唤起的作用。故此社会对作家的判决是:因为有这样的男孩子存在,所以你的书不能出。这不是太冤了吗?但我以为这样的事还不算冤,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比他还要冤。事实上社会要求每个严肃作家、专业作者把自己的读者想象成十六岁的男孩子,而且这些男孩似乎还是不求上进、随时要学坏的那一种。

  我本人又是个读者,年登不惑,需要看专业书,并且喜欢看严肃的文学书,但是市面上只有七十二个故事的《十日谈》、节本《金瓶梅》,和被宰得七零八落的雷马克,还有一些性心理学性社会学的书,不客气地说,出得完全是乌七八糟。前些日子买了一本福柯的《性史》,根本看不懂,现在正想办法找英文本来看。这种情形对我是一种极大的损害。在此我毫不谦虚他说,我是个高层次的读者,可是书刊检查却拿我当十六岁的孩子看待。

  这种事情背后隐含着一个逻辑,就是我们国家的出版事业必须就低不就高。一本书能不能出,并不取决于它将有众多的有艺术鉴赏力或者有专业知识的读者,这本书应该对他们有益,而是取决于社会上存在着一些没有鉴赏力或没有专业知识的读者,这本书不能对他们有害。对我来说,书刊审查不是个性环境,而是个知识环境问题,对其他知识分子也是这样的。这一点是《性社会学》上没有提到的。二三十年代,有头脑的美国人,如海明威等,全在欧洲待着。后来希特勒把知识分子又都撵回到美国去,所以美国才有了科学发达、人文荟萃的时代。假如希特勒不在欧洲烧书、杀犹太人,我敢说现在美国和欧洲相比,依然是个土得掉渣的国家。我不敢说国内人才凋零是书刊检查之故,但是美国如果现在出了希特勒,我们国内的人才一定会多起来。

  假如说市场上有我需要的书,可能会不利于某些顽劣少年的成长的话,有利于少年成长的书也不适合于我们。这一点与意识形态无关。举例而言,《雷锋的故事》这样的书对青年有益,把它译成英文,也很适合西点军校的学员阅读,但是对于那些秃顶教授,就不那么适宜。再比方说,《罗兰小语》、琼瑶的小说,对美国high school的女生很适宜(可惜的是美国这类书已经很多了),但是对于年过四旬,拿了博士学位,在大学里讲社会学的知识分子就不适宜,如果强要他们读的话,大概会感到有点恶心。这种人甚至会读story of o,虽然你问他时他不一定肯承认。有人会争辩说,孩子是我们的未来,应该为他们做牺牲。但是现在的问题是牺牲的代价是让成人也变成孩子。这样做的结果是我们根本就不会有什么未来。

  现在美国和欧洲把成人和儿童的知识环境分开,有些书、有些电影儿童不能看。这种做法的背后的逻辑是承认成人有自我控制的能力,无须法庭、教会来决定哪些他能够知道,哪些他不能知道。这不仅是因为成人接触这些知识是无害的,也不仅仅是因为这些知识里有他需要知道的成分,还因为这是对成年人人格的尊重。现代社会的前景是每个人都要成为知识分子,限制他获得知识就是限制他的成长。而正如孙隆基在《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里指出的,目前中国人面对的知识环境是一种童稚状态,处于弗洛伊德所说的肛门时期。也许,因为种种原因,特别是历史原因,我们眼下还不能不有一些童稚的做法。那么,下一步怎么办?一种做法是继续保持童稚状态,一种做法是摆脱童稚状态,准备长大。相信前一种做法的人,也相信乔治?奥威尔在《1984》里杜撰的口号,无知即力量;相信后一种做法的人,也相信培根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这“下一步”当然不是把日历翻过去就是的明天,但是,也不应当是日历永远翻不到的明天。

  李银河博士的新书《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近日由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即将与读者见面。本书运用社会学方法,对当代中国人在性爱与婚姻方面的行为与规范,做了充分的调查与分析,并对照国外同类研究的成果,做了跨文化的比较研究。全书以实证调查为基础,结论可靠;主题为全社会所关心,行文流畅,描述生动,故而既有学术性,又有可读性。

  婚姻、家庭、性观念等等,既是社会学的重要研究题目,又是社会关心的热点。近年来,已有多种著述出现,其中有些文章出于记者作家的手笔,文辞华丽,行文生动,在唤起社会重视这类问题方面,有不可低估的贡献。美中不足之处在于对研究方法不大讲究,引征国外报道,又多根据非专业书刊。李银河博士受过严格的专业训练,在写作此书前,又做了系列调查,所以本书的出版,正好补这方面的不足。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共通之处,就在于对所研究之题目,要有超过常识、超过一般水平的了解。换言之,社会科学也是专门科学。如其不然,何须要有专业人才。专业人士讨论问题,当有自己的独特观点。本书述及各类社会现象,首先努力正确度量,以求准确,而后利用各种有定评的方法加以分析,最后所得结论,也不妄做价值判断。作者的目的,在于把可靠的研究结果披露于社会,把评判的权力交到读者手里。正如其他学科的学者所做的一样,大家对自己的研究成果,只是客观地报告。一个发现一经报道,就与研究者没有关系。它的正确与否,自有实践和别人来检定。专业作者只求别人知道他的发现,却不肯做努力去感动别人,震撼别人。发现的正确与否,与读者的情绪无关。这种着眼点的区别,读者在读了李博士的书后自会有所体会。

  李博士的某些研究中,使用了社会统计学较新的方法,比如随机抽样、LOG-LINEAR、LOGIT模型等。如今的读者在科学修养方面,已有很大提高。社会学方面的读者,这些知识自应掌握。而其他专业的读者,也不至于不能理解。因为作者相信,概率统计作为各学科的通用工具,已被很多人掌握。

  在她的另一些研究中,采用了个案调查的方法。我国一位老一代社会学家说,社会学研究要出故事。因为人在社会上,有出生,有死亡,有婚丧嫁娶,有前因有后果,完全可以自圆其说。处于不同文化中的人可以互相了解,这就需要对各种文化给予不带偏见的完整说法。这也是所有的读者都爱看的。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又有不同之处。社会科学所研究的对象,乃是人类社会,大家都在其中生活。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不像自然科学那样,只有少数专业人士能够触及,而是人人有份。人对于人的认识,容易带有偏见。比如自我中心、文化中心主义等等。

  我国的社会学,师承自现代人类学鼻祖马林诺夫斯基。遥想马翁当年,提倡走出书房,到天涯海角,跳出主流文化的圈子,那是何等的胸襟。人类是一个整体,是所有的人,大多数的人不等于人类全体。但是我们所知的往往只是我们所处的文化,和我们一样的人,并在不知不觉中把这看成人类全体。这样的看法是不完全的。当年孟夫子说:杨朱利己,是无君也;墨子兼爱,是无父也;无君无父,是禽兽也。这种说法把某些人视为非人动物,实在有失公允。

  李银河博士的书中,对于在性爱婚姻等方面处于非主流文化中的人给予一定的重视。比如对于自愿不育者、同性恋者、独身者、离婚者等,都有专章述及。这绝不是为了猎奇,也不是对上述人士的做法表示同意,而是出于社会学人类学的一贯态度。我国的传统文化中,有所谓推己及人之说,于是中国人仿佛只有一种文化,所有的人只有一种行为方式。其实不同的亚文化始终存在,只不过我们一贯对此视而不见而己。

  总禁不住要给实证的研究作辩护,其实可能是多余的。在报刊上看到有人抨击不生育文化,说不宜提倡。李博士谈到同性恋文化,要是有人说她提倡同性恋就坏了。社会学研究同性恋文化,仅仅因为它是存在的东西。我们说的文化,属于存在的论域,跟提倡没关系。实证的科学,研究的全是已存在的事。不管同性恋可不可提倡,反正它是存在的,因为有人在搞同性恋。假如只研究可提倡的东西,恐怕我们研究的事,大半都属虚无,而眼前发生的事倒大半不知道。

  当然这本书里说到的绝不止是同性恋。像择偶标准、浪漫爱、婚姻支付、青春期恋爱等题目,就与更大范围的人有关系。作者的研究对于婚姻性爱方面的各种观念、各种亚文化,都给予重视。也希望读者对于除自己所持的观念,所处的文化之外,别人的观念和文化也有所了解。这正是现代社会学人类学所希冀于社会的。

  最近,蜚声海内外的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中国大陆女社会学者李银河博士的一部新著:《生育与中国村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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