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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毛姆是这样评论侦探小说的:此类小说自爱伦·坡以来,人才辈出,培养出一大批狡猾的观众,也把自己推入了难堪之境。举例来说, 一旦侦探小说里出现一位和蔼可亲、与世无争的老先生时,狡猾的观众们就马上指出:杀人的凶手就是他,此类情形也发生在我们身边,言情剧的作者也处于难堪的境地。这两年都市言情剧看多了,我们正在变得狡猾:从电视屏幕上看到温柔、漂亮的女主角林幻,我马上就知道她将在这部戏里大受摧残,否则她就不必这样温柔、漂亮了。在言情剧里,一个女人温柔、漂亮,就得倒点霉;假如她长得像我(在现实生活里,女人长得像我是种重大灾难)倒有可能很走运,她还有个变成植物人的丈夫,像根木棍一样睡在病床上,拖着她,使她不便真正移情别恋。从剧情来看,任何一个女人处在女主角的地位,都要移情别恋,因为不管她多么善良、温柔, 总是—个女人,不是一根雌性的木棍,不能永远爱根雄木棍,而且剧里也没把她写成本棍,既然如此,植物人丈夫作用无非是加重对女主角的摧残,剧情的发展已经证实了我的预见。

  更狡猾的观众则说,剧作者的用意还不仅如此。请相信,这根木头棍子是颗定时炸弹、一旦林幻真正移情别恋,这根木头棍子就会醒来,这颗定时炸弹就要炸响,使可爱的女主角进—步大受摧残,戏演到现在,加在女主角身上的摧残已经够可怕的了:植物人丈夫一年要二十万医药费,她爱的男人拿不出。有个她不爱的男人倒拿得出,但要地嫁过去才能出这笔钱。对于一个珍视爱情的女人来说,走到了这一步,眼看要被逼成—个感情上的大怪物,我很不希望这种预见被证实,但从剧情的发展来看,又没有别的出路,造出一颗定时炸弹,不让它响,对炸弹也不公平哪。

  毛姆先生曾指出,欣赏通俗作品有种诀窍,就是不要把它当真;要把它当作编出来的东西来看,这样就能得到一定的乐趣。常言道:爱与死是永恒的主题,侦探小说的主题是死,言情剧的主题是爱。虽然这两件事是我们生活中的大事,但出现在通俗作品里,就不能当真。此话虽然大有道理,怎奈我不肯照办。

  从长远的观点来看,我们都是要死的。被杀也是一种可能的死因。但任何一个有尊严的人都会拒绝侦探小说里那种死法:把十八英尺长的鳄鱼放到游泳池里,让它咬死你;或者用锐利的冰柱射入你的心脏,最起码要你死于南洋土人使用的毒刺,仿佛这世界上没有刀子也拣不到砖头。其实没有别的理由,只是要你死得怪怪的。这不是死掉,而是把人当猴子耍,凶手对死者太不尊重,我这样认真却是不对的。侦探小说的作者并没有真的杀过人。所以,在侦探小说里,别的事情都可以当真,唯有死不能当真。

  同理,都市言情剧别的事都可以当真,也只有爱情不能当真。倘若当真,就有很多事无法解释,以《情殇》中的林幻为例,她生为一个女人,长得漂亮也不是她之罪,渴望爱情又有什么不对?但不知为什么,人家给她的却是这样一些男人:第一个只会睡觉,该醒时他不醒,不该醒时他偏醒;就是这么睡,一年却要二十万才够开销,看到睡觉有这么贵,我已经开始失眠;第二个虽然有点像土匪,她也没有挑剔,爱上了,但又没有钱,不能在一起;第三个有钱,可以在一起,她又不爱,看到钱是如此重要,我也想挣点钱,免得害着我老婆;甚至想到去写电视剧,我也不知还有没有第四个和第五个,但我知道假如有,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这世界上不是没有好男人,怎奈人家不给她,拣着坏的给。这个女人就像一头毛驴被驾在车辕上,爱情就像胡萝卜,挂在眼前,不管怎么够,就是吃不着,既然如此,倒不如不要爱情。我想一个有尊严的女人到了这个地步,一定会向上帝抱怨:主啊,我知道你的好意,你把我们分成男人和女人,想让我们生活有点乐趣,可以谈情说爱;但是好心不一定能办好事啊。看我这个样子,你不可怜我吗?倒不如让我没有性别,也省了受这份活罪,我知道有些低等生物蒙你的恩宠,可以无性繁殖。我就像细菌那样分裂繁殖好了。这样晚上睡觉,早上一下变成了两个人,谈恋爱无非是找个伴儿嘛,自己裂成两半儿,不就有伴儿了吗?上帝听了林幻的祷告,也许就安排她下世做个无性繁殖的人,晚上睡觉时是林幻,醒来就变成了林幻一和林幻二,再也不用谈爱情。很不幸的是,这篇祷告词有重大的遗漏,忘记告诉上帝千万不要再把她放进电视剧里。以免剧作者还是可以拿着她分裂的事胡编乱派,让她生不如死。但这已是另一个世界里电视剧作者的题目,非我所能知道。

  有关爱情片据说有不少观众在呼唤国产爱情片。其实,国产片子里提到爱情的也不少。小时候我看过一部《战火中的青春》,那片子是打仗的,小男孩挺爱看,但看完又觉得有点腻腻歪歪的不对劲。现在知道,这是因为片里暗示了一点爱情。青年时代看过《庐山恋》,从片名就知道,这是部爱情片。至于近来的影片,只要是现代的,大概都有点爱情的影子在内。有这么多提到爱情的国产片,观众还觉得不够,想必是有原因的,我觉得这原因就是:这些电影里爱情的力度不够,不足以满足观众(尤其是中青年女观众)的需要。我以为这是因为导演老想在电影里加入些理想和追求,把怎么谈恋爱都忘了。

  以《庐山恋》为例,不仅爱情的力度不够,而且相当的古怪,虽说是部爱情片,男女主人公一不接吻,二不拥抱,连爱你都不说,只用英文高呼:I love my mother land,吼得地动山摇。那部电影看得我浑身发冷,在云南插队时,我得过疟疾,自打那以后,还没起过那么多的鸡皮疙瘩。想看看爱情片的观众当然也不想洗这样的冷水澡。她们想看的是《生死恋》、《爱情故事》、《廊桥遗梦》这样的电影,爱就爱个七死八活,拿洗澡来打比方,她们不想洗冷水澡,也不想洗温水澡。她们要的是一锅热水,烫得能煺猪毛。用猪毛来比喻爱情虽然欠斯文,但能够说明问题。我要说的是:我国的编导要想使观众满意,一定要再升升温度才成。我敢拿我这个月的饭钱打赌,谁要是能搞出一锅滚滚大开的热水、一部爱到七死八活的电影,肯定能大获成功。

  读者看到我这段不阴不阳的文字,肯定会想到我不爱看爱情片。你猜对了,我爱看警匪片、科幻片,甚至武打片,就是不爱看爱情片。众所周知,警匪片很是扯淡,在《纽约大劫案》中,一帮土匪劫走了几十卡车的黄金。其实在美国,除了国库哪里都没有这么多的金子,谁要是不想活了就可以去劫个试试。现在的科幻片则完全荒诞不经。在武打片里,人们在天上飞来飞去,随手一挥,就放出一片UFO来,打到哪里哪里就爆炸,可就是炸不死对方。那些侠客们就这样浪费自己的神奇武功,却不肯用这种能力去开山辟路,造福于人。但是人也不能总这样一本正经,偶尔看看别人扯淡,也是一种调剂。

  要让我来说,哪种电影都没有爱情片扯淡,人要像这种电影里那样疯狂,不出一个月准完蛋。实际上,多数爱情片的结局总是男女主人公之一完蛋,除了让他们完蛋,就想不出办法来收场。虽然女主角很迷人,男主角很潇洒,看到他们完蛋我也不伤心,我知道不是真完蛋,而是假完蛋。这种电影我看过不少,都是陪太太看的。她在这边流眼泪,我在那边说风凉话。电影散场后,她眼睛还是红红的。我不免要说:你看看你,岁数也不小了,还是ph.D。看这种电影掉眼泪,寒碜不寒碜。我老婆振振有辞地说:你不知道,人经常流点眼泪,对身体有好处。按照她的说法,看爱情片就是为了刺激一下泪腺。我没有理由反对她的这种嗜好,如前所述,我自己也常看些扯淡的电影作为消遣。我知道,有位伟大的哲学家,了不起的大智者维特根斯坦,最喜欢看没品的侦探小说,相比之下我们又算得了什么。女人爱看爱情片,这种嗜好也该得到尊重。我看不出我国的编有什么理由不肯把水再烧热一些,她们爱看什么就拍什么吧。

  《祝你平安》与音乐电视我很少看MTV,但既看电视,总免不了会看见一些。最近看到了孙悦唱的MTV《祝你平安》,心里有些疑惑,想借《演艺圈》的园地,求教于高明。照我看来,那是一首安慰失意情人的歌,对此不当再有其他解释了。孙悦唱得很好,歌也很好听。但画面就让人有点看不懂,看懂的地方又让人有气。

  先说我不懂的地方。众所周知,MTV的画面不一定有逻辑,好看就成。但我不懂的是导演的创意。这本是支爱情歌,却串进了女教师和聋哑学生。虽然弘扬主旋律、歌颂人民教师是好的,但却不是这么弘扬法,我老婆没看过这段MTV,却会唱这歌,时不常对我来几句,以示柔情,但我总觉得她在说我是哑巴。这不就是搞串了吗?主旋律是主旋律,男女之情是男女之情,切不可这样胡串。再说,在片首孙悦打扮得像个小蜜,片中才出现了聋哑学生。假如不是我想象力过于丰富,这故事仿佛是说:有一聋哑学校的教师,丢下学生跑到深圳,傍上了大款。回过头来想想被丢下的学生,心中不忍,这歌就不叫“祝你平安”,该叫做“鳄鱼的眼泪”,因为真有良心就该回去教书。就算真有这样的事,也只是极个别的现象,没有普遍意义。

  再说说我自以为看懂了的地方。片子结束时,出现了一个交通警,微笑着做准许车辆通行的手势。照我浅薄的理解,这是对歌曲名称的简单图示:警察同志让你过去,同时一笑,此乃祝你平安之意也,用这种手法来点题。但愿我理解错,因为把别人想得如此低能是有罪的。有个英文歌Crazy,请这位导演来拍MTV,就要拍些疯子了,否则没法点题。《我的太阳》可以是这种拍法:请一漂亮女孩搂住陈佩斯。既有“我的”,又有“太阳”,太阳就是陈佩斯的脑袋。你肯定会同意,我的创意虽然直露,尚不如《祝你平安》的结尾那么直。要拍岳飞的《满江红》,就得去请食人族,否则不能“饥餐胡虏肉”。按照这种自然主义的逻辑,麦当娜的Like a virgin该请观众看点什么?难道要请大家当一回大夫,去看那个东西?我们又不是妇科大夫,看了也看不懂,承认的勇气我很少看电视。有一天偶然打开电视,想看看有没有球赛,谁知里面在演连续剧《年轮》,一对知青正在恋爱,此时想关上也不可能,因为我老婆在旁边,她就喜欢看人恋爱,当时是黑更半夜,一男一女在旷野中,四野无人,只见姑娘忽然惨呼一声,“我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投入情郎的怀抱。这个场面有点历史的真实性,但我还是觉得,这女孩子讲的话太过古怪了。既然是“子女”,又堪教育,我倒想问问,你今年几岁了。坦白地说,假如我是这位情郎,就要打“吹”的主层。同情归同情,我可不喜欢和糊涂人搞在一起。该剧的作者会为这位当年的姑娘辩护道:什么事情都要放到一定的历史背景下看,当年上面的精神说她是个子女,她就是个子女。这话虽然有道理,但不对我的胃口。我更希望听到这样的解释:这女孩本是个聪明人,只可惜当时正在犯傻;但是这样的解释是很少能听到的。知青文学的作者们总是这样来解释当年的事:这是时代使然,历史使然;好像出了这样的洋相,自己就没有责任了。

  我和同龄人一样,有过各种遭遇。有—阵子,我是黑五类(现在这名字是指黑芝麻、黑米,当时是指人)、后来则被发现需要再教育,就被置于广阔天地之中去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再后来回到城里,成了工人阶级,本来可以领导一切,但没发现领导了谁。再以后千辛万苦考上了大学,忽而慨然想到:现在总算是个臭老九了,以后的变化还多,就不一一列举。总而言之,人生在世,常常会落到一些“说法”之中。有些说法是不正确的,落到你的头上,你又拿它当了真,时过境迁之后,应该怎样看待自己,就是个严肃的问题。这件事让中国人一说大过复杂(我就是中国人、所以讲得这样复杂),美国人说起来简单:这不就是当了回傻X吗?

  傻X(asshole)这个词,多数美国人是给自己预备的。比方说,感觉自己道入愚弄时,就会说:我觉得自己当了傻X(I feel like an asshole)!心情不好时更会说:我正捉摸我是哪一种傻X。自己遭人愚弄,就坦然承认,那个X说来虽然不雅、但我总觉得这种达观的态度值得学习。相比之下,国人总不肯承认自己傻过,仿佛这样就能使自己显得聪明;除此之外,还要以审美的态度看待自己过去的丑态。像这种傻法,简直连X都不配作了。

  本文的目的是想谈谈我的心路历程。保这样说美国人的好话,有民族虚无主义之嫌,会使该历程的价值大减。其实我想要说的是,承认自己傻过。这是一种美德,而且这种美德并不是洋人教给我的。年轻时我没有这种美德,总觉得自己很聪明,而且永远很聪明,既不会一时糊涂,也不会受愚弄。就算身处逆境,也要高声吟道:天生我才必有用,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忽一日,到工厂里学徒,拜刘二为师,学模具钳工,顺便学会了这种美德。这种美德出于中国哲人的传授,又会使它价值大增。这位哲人长了一双牛一样的眼睛,胡子拉碴,穿着不大干净。我第一次见到他,就听见他在班组里高谈阔论道:我是傻X。对这个论断,刘师傅证明如下:师傅加师母、再加两位世兄,全靠师傅的工资养活,这工资是三十五块五,很不够用,想不出路子搞钱,所以他是傻X。假如你相信是你自己,而不是别人,该为家庭负责.就会相信这个结论。同理,脑袋扛在肩上,是自己的.也该为它负责,假如自己表现得很傻,就该承认。假如这世上有人愚弄了我,我更是心服口服;既然你能耍了我,那就没什么说的,我是傻X、人生在世有如棋局,输一着就是当了回傻X,懂得这个才叫会下棋。假如我办了什么傻事被你撞见了,你叫我傻X,我是不会介意的。但我不会说别人是傻X,更不会建议别人也说自己是傻X,我知道这是个忌讳。

  我现在有了—种二十岁时没有的智慧。现在我心闲气定地坐在电脑面前写着文章,不会遇到任何人的愚弄,这种状态比年轻时强了很多。当时我被人塞了一脑子的教条,情绪又受到猛烈的煽动,只会干傻事,一件聪明事都办不出来。有了前后两种参照,就能大体上知道什么是对的。这就是我的智慧:有这种智慧也不配叫作智者,顶多叫个成年人。很不幸的是,好多同年人连这种智慧都没有,这就错过了在我们那个年代里能学会的唯一的智慧,知道自己受了愚弄。

  明星与癫狂笔者在海外留学时,有一次清早起来跑步,见到一些人带着睡袋在街头露宿。经询问,是大影星艾迪?摩菲要到这座城市来巡回演出,影迷在等着买票。摩菲的片子我看过几部,觉得他演得不坏。但花几十块钱买一张票到体育场里看他,我觉得无此必要,所以没有加入购票的行列,而是继续跑步,这样我就在明星崇拜的面前当了一回冷血动物,坦白地说,我一直是这样的冷血动物。顺便说一句,那座城市不大,倒有个很大的体育馆,所以票是富裕的,白天也能买到,根本用不着等一夜。而且那些人根本不是去等买票,而是终夜喝啤酒、放音乐、吵闹不休,最安静的人也在不停地格格傻笑,搞得邻居很有意见。凭良心说,正常人不该是这个样子。至于他们进了体育馆、见到了摩菲之后.闹得就更厉害,险些把体育馆炸掉了。所以我觉得他们排队买票时是在酝酿情绪,以便晚上纵情地闹。此种情况说明.影迷(或称追星族)是有计划、有预谋地把自己置于一场癫狂之中。这种现象并不少见,每有英式足球比赛,或是摇滚歌星的演唱会,就会有人做出这种计划和预谋。当时我很想给埃迪?摩菲写封信、告诉他这些人没见到他时就疯掉了:以免他觉得这么多人都是他弄疯的,受到良心的责备。后来一想,这事他准是知道的,所以就没有写。

  现在我回到国内,翻开报纸的副刊,总能看到有关明星的新闻:谁和谁拍拖,谁和准分手了等等。明星做生意总能挣大钱.写本书也肯定畅销。明星的手稿还没有写出来就可以卖到几百万元,真让笔者羡慕不置。至于那文章,我认为写得真不怎样,不能和我崇拜的作家、也不能和我相比。在电视上可以看到影星唱歌,我觉得唱得实在糟,起码不能和帕瓦洛蒂相比(比我唱的当然要稍好一些,但在歌唱方面,笔者绝不是个正面的榜样),但也有人鼓掌。房地产的开发商把昂贵的别墅送给影星,她赏个面子收下了,但绝不去住;开发商还觉得是莫大的荣耀。最古怪的是在万人会场里挤满了人,等某位明星上台去讲几句话,然后就疯狂地鼓掌;这使我想起了文革初的某些场景。我相信,假如有位明星跑到医院去,穿上白大褂,要客串一下外科医生的角色,肯定会有影迷把身体献上任她宰割,而且要求不打麻药;假如跳上民航的客机要求客串机长,飞机上肯定挤满了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影迷,至于她自己肯不肯拿自己的生命来冒险,则是另一个问题。总而言之,在我们这个社会里,也开始出现了针对明星的癫狂,表面上没有美国闹得厉害,实际上更疯得没底。这种现象使我陷入了沉思之中。

  我认为明星崇拜是一种癫狂症,病根不在明星身上,而是在迫星族的身上。理由很简单:明星不过是—百斤左右的血肉之躯.体内不可能有那么多有害的物质,散发出来时,可以让数万人发狂。所以是追星族自己要癫狂。迫星族为什么要癫狂不是我的题目,因为我不是米歇尔?福柯。但我相信他的说法:正常人和疯子的界线不是那么清楚。笔者四十余岁,年轻时和同龄人一样,发过一种癫狂症,既毁东西又伤人,比追星还要有害。所以,有点癫狂不算有病,这种癫狂没了控制才是有病。总的来说,我不反对这件事,因为人既有这样一股疯劲,把它发泄掉总比郁积着好。在周末花几十元买一张票,把脑子放在家里,到体育场里疯上一阵,回来把脑子装上、再去上班,就如脱掉衣服洗个热水澡,对身心健康有某种好处,也未可知。我既然不反对这种癫狂,也就不会反对这冲癫狂的商业利用(叫作 “明星制”吧?)。大众有这种需求、片商或穴头来操办,赚些钱,也算是公道。至于明星本人,在这些癫狂的场合出现,更没有任何可责备的地方。我所反对的,只是对这件事的误解。虽然有这种癫狂,大家并没有疯,这—点很重要。

  如前所述,追星族常常有计划、有预谋地发一场癫狂;何时何地发作、发多久、发到什么程度、为此花费多少代价,都该由那些人自己来决定。倘若明星觉得自己可以控制这些人的癫狂,肯定是个不合理的想法,因为他把影迷当成了真的疯子。据报载,我国一位女影星晾台,涮了四川上万影迷,这些影迷有点发火了。这位女影星却说,这些影迷不懂什么叫做明星制,还举迈克尔?杰克逊为例。说这位男歌星涮了新加坡大数的歌迷,那些歌迷还觉得满开心云云。我以为女影星的说法是不对的。四川的影迷虽然没有新加坡的歌迷迷得那么凶,但迷到何种程度该由那些人自己来决定。倘若由你决定他们该达到哪个程度,人家就迷到什么程度,有这种想法就不正常。几年前就从报上看到有位男明星开车撞了人,不但不道歉,反要把受害者打一顿。显然,该男明星把受害者看作追星的影迷,觉得他该心甘情愿地挨顿揍,但后者有不同的看法,把他揪到警察那里去了。总而言之,用晾和揍的方法,让大家领略明星制的深奥,恐非正常人所为。最后的结论是:追星族不用我们操心,倒是明星,应该注意心理健康。

  最后再来说点题外之话。国外(尤其是指美国,但不包括港台)对待影星的态度有两重性:既有冷静地欣赏其表演的一面,也有追星起哄的一面。大影星同时也是优秀的演员,演出了一些经典艺术片。好莱坞的影业也玩闹起哄,但恐怕另有些正经的。他是个有城府的拳师,会耍花拳绣腿;但也另有真相,不让你看到。鉴于这种情形,我怀疑所谓“明星制”,是帝国主义者打过来一颗阴险的糖衣炮弹,当然我也没有任何凭据。只是胡乱猜测,香港的影业已经中弹了。你别看它现在红火,群星灿烂,但早晚要被好莱坞吃掉;不信你就拿两地的片子比比看。至于在大陆,首批中弹的是演员。现在有明星,但没有出色的表演,更没有可以成为经典的艺术片。假如我没理解,这些明星还拿玩闹起哄当了真,当真以为自己是些超人。这个游戏玩到此种程度,已经过了,应该回头了。

  另一种文化我老婆原是学历史的“工农兵大学生”。大学三年级时,有一天,一位村里来的女同学在班上大声说道:我就不知道什么是太监!说完了这话,还做顾盼自雄之状。班上别的同学都跟着说:我也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就我老婆性子直,羞答答地说:啊呀,我可能是知道的,太监就是阉人嘛。人家又说:什么叫做阉人?她就说不出口,闹了个大红脸。当时她是个女孩子,在大庭广众之下承认自己知道什么是太监、阉人,受了很大的刺激,好一阵子灰溜溜的,不敢见人也不敢说话。

  但后来她就走向了反面,不管见到谁,总把这故事讲给别人听,末了还要加上一句恶毒的评论:哼,学历史的大学生不知道什么是太监,书都念到下水里去了!没有客人时,她就把这故事讲给我听。我听了二百来遍,实在听烦了。有一回,禁不住朝她大吼了一声:你就少说几句吧!人家是农村来的,牲口又不穿裤子,没见过阉人,还没见过阉驴吗!这一嗓子又把她吼了个大红脸,这一回可是真的受了刺激,老羞成怒了,有好几天不和我说话。假如说,这话是说村里来的女同学知道太监是什么,硬说不知道,我自己也觉得过分。假如说,这话是说那位女同学只知道阉驴不知道太监,那我吼叫些什么?所以,我也不知自己是什么意思。不知道自己什么意思,但还是有点意思,这就是种文化呀。

  依我之见,文化有两方面的内容:一种是各种书本知识,这种文化我老婆是有的,所以她知道什么是太监。另一种是各种暧昧的共识,以及各种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精妙气氛,一切尽在不言中,这种文化她没有,所以,她就不知道要说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太监。你别看我说得头头是道,在这后一方面我也是个土包子。我倒能管住自己的嘴,但管不住自己的笔。我老婆是乱讲,我是乱写。我们俩都是没文化的野人。

  我老婆读过了博士,现在是社会学家,做过性方面的研究,熟悉这方面的文献,什么homo、S/M,各种乱七八糟,她全知道。这样她就自以为很有学问,所到之处,非要直着脖子嚷嚷不可。有一次去看电影《霸王别姬》,演到关师傅责打徒弟一场,那是全片的重头戏。整个镜头都是男人的臀部,关师傅舞着大刀片(木头的)劈劈啪啪在上面打个不休,被打者还高呼:“打得好!师傅保重!打得好!师傅保重!”相信大家都知道应该看点什么,更知道该怎么看。我看到在场的观众都很感动,有些女孩眼睛都湿润了。这是应该的,有位圈内朋友告诉我,导演拍这一幕时也很激动,重拍了无数次,直到两位演员彻底被打肿。每个观众都很激动,但保持了静默,大家都是有文化的。就是我老婆,像个直肠子驴一样吼了出来:大刀片子不够性感!大刀片子是差了点意思,你就不能将就点吗?这一嗓子把整个电影院的文化气氛扫荡了个干净。所有的人都把异样的目光投向我们,我想找个地缝钻进去,但没有找到。最近,她又闹着要我和她去看《红樱桃》。我就是不去,在家里好好活着,有什么不好,非要到电影院里去找死,这些电影利用了观众的暧昧心理,确实很成功。

  国内的大片还有一部《红粉》。由于《霸王别姬》的前车之鉴,我没和老婆一起看,是自己偷着看的。这回是我瞎操心,这片子没什么能让她吼出来的,倒是使我想打瞌睡。我倒能理解编导的创意:你们年轻人,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知道什么是妓女吗?好吧,我来讲一个妓女的故事,满心以为我们听到妓女这两个字就会两眼发直。但是这个想法有点过分。在影片里,有位明星刮了头发做尼姑,编导一定以为我们看了大受刺激。这个想法更过分:见了小尼姑就两眼发直,那是阿Q!我们又不是阿Q。有些电影不能使观众感到自己暧昧,而是感到编导暧昧,这就不够成功。影视方面的情形就是这样:编导们利用“一切尽在不言中”的文化氛围,确实是大有可为。但我们写稿子的就倒了霉:想要使文字暧昧、可意会不可言传,就只好造些新词、怪词,或者串几句英文。我现在正犯后一种毛病,而且觉得良心平安:英文虽然难懂,但毕竟是种人话,总比编出一种鬼话要强一点吧。前面所写的homo、S/M,都是英文缩写。虽然难懂,但我照用不误。这主要是因为写出的话不够暧昧,就太过直露,层次也太低。这篇短文写完之后,你再来问我这些缩写是什么意思,我就会说:我也不知道,忘掉了啊。我尤其不认识一个英文单词,叫做preven,刚查了字典马上就忘。我劝大家也像我这样。在没忘掉之前,我知道是指一类人,害怕自己的内心世界,所以鬼鬼祟祟的。这些人用中国话来说,就是有点变态。假如有个preven站出来说:我就是个preven,那他就不是个preven。当且仅当一个人声称:我就不知道preven是什么时,他才是个preven。假如我说,我们这里有种preven的气氛,好多人就是preven,那我就犯了众怒。假如我说,我们这里没有preven的气氛,也没有人是preven,那恰恰说明我正是个preven。所以,我就什么都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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