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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塔影庵记

  我现在的住处是一处名叫杨家山的地方。其实并没有山,就像柏子桥没有桥,高花亭也没有亭一样。这个城市的许多地名都是这样,或许原来都曾有过,但历史的更迭,山河的圮废,现在就只剩下空有的名字了。

  这里所说的塔,即矗立于迎江寺内的振风塔。振风塔有着近五百年的历史,至今成为安庆这座城市的象征。我的住处,就在振风塔的背影处,所以我将自己的住处取名“塔后庵”。

  庵者,原为草名,而用这种草所盖的房子,便称作庵了。后来有僧尼们筑草为屋,取名为庵,谓其简陋之意。但庵却并不为佛家独有。宋时的陆游就将自己的住处取名为“老学庵”。陆游晚年辞官后,就住在这屋子里读书和写作。所写笔记,后来由他的儿辈结集成册,取名《老学庵笔记》。广东肇庆有梅庵,前年我曾去肇庆,友人领我去梅庵一游。梅庵虽为北宋僧人智元所建,但取名梅庵,我以为非为藏佛,而为供梅。慧能是广东人,得法后曾在肇庆短住,慧能爱梅,每到一处,便以插梅为乐。而建这庵的僧人虽有为纪念前辈的意思,但必也是一个以插梅为乐,惜梅如痴的和尚。直到今天,梅庵给人的并非毫无生气的佛像,而是满目的梅。我去时,梅已开过,但庵前庵后,那一株株,一盆盆,疏影横斜,千姿百态的梅树,仍然让人心生“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的意韵。

  我来安庆时,最早是住在炮营山。炮营山同样没有山,只有临江的几栋房子以及延伸到江岸的大片麦地和油菜地。炮营山在中国近代史上有可供记载的一笔。1908年11月19日,新军首领熊成基、范传甲在这里宣布起义,一般认为,马炮营起义为辛亥革命打响了第一记枪声。我所住的房子,是一座临江的小楼,正是春天,房子周围那一大片厚绒绒,绿油油的麦子,让人仿佛置身在乡村郊野,又像是当年义士们的血滋养着这些麦子。站在小楼的阳台上,看着脚下那一脉江水无声地流去,我知道,它将一直流到我的出生地和悦洲。想起逝去的父亲以及远居的亲人,总不免会有一丝怅惘。

  我在炮营山住了整整一个春季,这年夏天,报社分给我一套住房,妻子也调来了,生活也开始安定下来。

  报社的原址,是民国时期一个叫朱雁秋的公馆。关于朱雁秋,有说他是辛亥革命的功臣,有说他是青红帮“通”字辈的老头子,后来被安徽省主席刘振华给杀了。即他的被杀,直到今天仍存异论,历史就是这样,任人所说,且不去管它。1996年,报社在原址上起建新楼,我被分得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虽位居顶层,受日晒雨淋,而于我,却是有生以来第一套新房,延续了几年的漂泊的日子算是结束了。

  有一次,迎江寺的当家慧真法师来我家,七层楼梯,让这个上了年纪的出家人气喘吁吁。他说,迎江寺在附近的杨家山买了几套商品房,以租给曾占用迎江寺地盘的一些住户。他执意要将其中的一套租于我,并说,租人也是租,租你也是租,房租是统一的。我的方外挚友皖老一向反对我与迎江寺官方有任何瓜葛,因此极力反对我接受慧真的建议。到底拗不过慧真师的再三,及至见到这套房子,立即就动心了。皖老见我被这房子俘虏了,便也不再反对。

  房子南门正对着迎江寺后花园,振风塔矗立在蓝天之下,大殿的金顶飞甍被婆娑的绿树映衬着,装点着我家的后院——那是一处永远的风景。而我最喜欢的是那块宽大的平台。城市的空间日渐狭小,人被挤压在密集的钢筋混凝土之间,难有喘息的机会,现在,站在这宽大的露天平台上,忽然又找到了天高地阔的感觉。每当夜深更静,我睡不着觉,便打开后门,端一只竹椅在阳台上,看振风塔在城市灯光的映照下伟岸的轮廓,听江风吹拂着塔上的风铎所发出的细碎的叮咚之声。不远处马路上的士来来往往,刺耳的喇叭声让我感觉城市的存在,而我却处于城市的一隅,塔的背影处,我也因此得以在现代与古人之间往来穿越。每当这时,文人的积习就会乘兴而起,于是,回到书屋,赶紧在纸上记下些什么。想着什么时候能出一个集子,集子就取名《塔后庵记》吧。

  每天晨光初曦,寺里由远而近的板子声将我从睡梦中惊醒,在僧人早课的钟板鱼鼓中,无法入睡的我同僧人们一道梳理人生的过往烟云,早课结束,天还未亮,我便又接着沉沉睡去。

  去年一个时候,慧真师病了,我曾去看他。今年,他的病更重了,我再去看他时,却听说他被俗家亲属接到无为老家去了。想着他给我的好处,怅惘地坐在书屋里,在塔上传来的风铎之声中,念想着人生的无常,于是就想起寺里的一幅对联:粥去饭来,莫把光阴遮眼目;钟鸣板响,常将生死挂心头。

  2012年10月于塔后庵

  人生难免如此

  入冬过后,天气骤然变冷。穿夹克衫吧,显薄;穿羽绒服吧,显厚。忽然想起去年在深圳买的一件中式棉袄,不算太厚,也不算太薄的一件类似唐装的棉袄,应该是正合适吧。从柜子里翻出来,穿到身上,温度和感觉都还不错。

  胸口袋里有一种硬扎扎的感觉,伸手掏一把,竟是一只信封,且有一定的厚度,心里开始祈祷,该不会是一笔钱吧?你猜怎么着,还真是一笔钱,1260元。怎么会有这笔钱呢?是一笔稿费吗?是替别人做事,别人送我的劳务费吗?是别人还我的欠债吗?是应该付保姆的工资吗?似乎都不是。心情无端地好起来,为了这钱,为了这显然被我遗忘的钱。想起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法国作家莫泊桑的小说《俊友》中的主人翁杜洛华,在穷到连中饭都无处着落时,忽然在口袋中找到一笔钱,当时的兴奋同样是难以言表,遂感慨说,人生最大的快慰无过于忽然发现曾经被自己遗忘在口袋里的一笔钱。其实,杜洛华的钱是他相爱的女友趁着与他拥抱时悄悄放到他的口袋中去的,女友这样做,是以免他的自尊心受伤。那么,我的这笔钱肯定不是如下几种情况,一、不是某个有钱的女友悄悄放入(无此艳福);二、不是抢来或偷来的(无此本领);三、不是某次某人的贿赂(无权无势,没人撩你),当然,也不是捡来的。那么,这钱肯定是我的一笔收入,它合法,来路正,只是被我遗忘了,今日才被我发现。于是,我就像那个杜洛华一样,一边感叹,人生最大的快慰无过于忽然发现曾经被自己遗忘在口袋里的一笔钱。

  当下就去了苏果超市,吃的、用的,肩扛手提,满载而归。奇怪的是,花着这笔钱,一点儿也不心疼。妻子惊讶,说,你挖窖了吗?我说,也差不多是挖了一个窖吧。直到晚上,忽然想起来,这是去年在深圳买这件棉袄时所剩下的钱,当时就顺手揣到棉袄的口袋了,居然忘了。到底还是自己的钱,便又为自己下午的疯狂购买而心疼。接着就深深地自责:我怎么就这么糊涂呢?好在很快释然,想着,人生难免会犯这样那样的糊涂事,郑板桥不是也说“难得糊涂”吗?

  问题是,我不是“难得糊涂”,而是常犯糊涂。住老七楼时,有一次端午节,妻子递给我一包粽子,又递给我一包垃圾。粽子是让我带到母亲那边的,垃圾是让我丢到楼下的垃圾筒里。在大街上走了好长一截路,路人看我的眼神有些不对劲,这才发觉,自己提着一袋垃圾,而那包粽子,却被丢到垃圾筒里去了。自己苦笑了一阵,随即安慰自己:人生难免要犯这样的糊涂,把粽子当垃圾扔了,而把垃圾当粽子大模大样地提在大街上,而且要去送给母亲。

  曾读林语堂的《苏东坡传》。林语堂说,苏东坡是在大事上聪明,小事上糊涂的人。林氏这样说,并非是对东坡先生的赞语,林语堂接着说,人的一生,总是由很多的小事组成,而所谓的大事并不是很多。况且,一个在小事上总是犯糊涂的人,也很难能在大事上明智起来。苏东坡一生中历遇坎坷便是证明。

  我所犯的糊涂还不止这些,囿于文字,就不举例了,反正自己心里明白就是。好在自己并不是一个能干大事的人,也干不成任何一件大事业。每次糊涂犯过,的确懊恼,甚至是深深地懊恼,但懊恼于我并不长久,我总会想,人生难免不如此。这样一想,心里的懊恼就平复了,人也就轻松起来。

  人生难免不如此,这是我的自我安慰法,就像阿Q挨了打,痛则痛,却又很快释然。鲁迅的意思,我们都是阿Q。老人家说得是不错的,我也觉得,有时候,做回把阿Q未尝不可,只要把握住自己,不去伙同歹徒劫了赵家的财,不在一个假装正经的女人面前装疯卖傻或当众示爱,偶尔(或经常)犯点糊涂又能有什么呢?同自我折磨,洁癖般地苛求自己相比,来点阿Q,不失为疗治自己精神的一味良药,但是,你得告诫自己,同样的糊涂,决不再犯二次。

  明天,我可能还会犯什么糊涂呢?犯就犯了,只要不要死要活地责罚自己。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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