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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评论之聊斋四题及其他第33节 我的白居易集

    我的白居易集,92年印刷,简装,青色,封面上只有“白居易集”四个字,书脊上印着“古典文学普及文库”。藏书的人是讲究书的版本的,我不是。这几个字,就注定此书不登大雅之堂。它是岳麓书社一系列的“普及文库”里的,读高中时陆陆续续买下一些。公平的说,岳麓这套,虽然都是白文本,校勘排印却不差,至少我很少发现错误。不似现在很多新出版的古籍,一看就叫人闹心。
    我对它的态度十分不恭。吃零食和入睡之前,手里习惯抓本书,它也是此类之一。看到哪比较有趣,随手就折起来。这么厚的一本,被我抓来抓去,折来折去,居然历经多年不散,也算是奇迹了。相比那本被高高供起来,差点没有洗手焚香翻阅的精装《杜诗镜诠》,它的待遇实在菲薄。
    一样的,我没有刻意背过白居易的诗,幼年时出于炫耀与人打赌背长恨歌琵琶行,和念书时应付考试而背者除外。被折的几页还会被很愉快地翻出来看,看完,又翻过去了。
    一个雪后的清晨,王献之醒来,呵了呵手,漫不经心在一尺见方的丝绢上写下“鸭头丸故不佳明当必集当与君相见”十五个字,叫人送去给朋友。千余年后,这方尺牍被尊为“鸭头丸帖”,历代无数收藏家的印鉴和有名或不太有名的文人官吏的题字,密密麻麻的凑在后面,成数丈长卷。
    一个当代的书法的练习者无可避免面临这样的窘境:每件传世作品,每位书家,都对他构成一种绝对的压迫——无论是学习,或是突破。在二王的时代,书法之美虽然也是刻意锤炼始能达到的境界,却是始终是生活,一种日用而不觉的东西。
    唐人在诗歌创作上,也享有这种自由。魏晋间人的成就受到普遍仰慕,却远不是压迫。诗歌尚且缺乏一种绝对权威的范本,大家很平静的分别表述自己。诗歌的语言,和日常并不脱节;诗歌的格律,无非是可以天然感受的节拍。看到在那些文采富赡的唐传奇里面,仙妖鬼怪都忍不住脱口“秀”一回,而举子们厚厚的“行卷”可以被灶媪拿来引火,你就会明白,“诗”在这个时代,是多到可以浪费的东西。
    喜欢白居易?给个理由先。这个理由就是,白居易是最不刻意写诗的诗人。
    也是一个清晨,秋寒初起,白居易在纸上写下《梦得卧病携酒相寻先以此寄》,叫人送去给好朋友刘禹锡,然后带上一壶酒,慢慢向他的家里走去。
    病来知少客,谁可以为娱。日晏开门未?秋寒有酒无?
    自宜相慰问,何必待招呼。小疾无妨饮,还须挈一壶。
    在白居易集里,这是鲜受注意的一首,因为它实在是太平凡,平凡得和每日抬起头看得见的日头一般,可是在我一边吮着零食一边翻看的时候,却觉得松弛而温暖,为这样朴素可爱的友情。
    我忍不住想象刘禹锡每次接过这样一张的诗笺的情形。上面的字一定不会很工整,几分潦草几分疏懒,他大约是眯起眼睛会心地微笑了罢,尽管笑容渐渐透出沧桑。
    相比之下,白居易写给元稹的诗,常常痛苦得有点歇斯底里,看得人色变心颤。有时,我更乐于读一读那些淡而醇的作品。
    《寄张十八》
    ……
    经旬不出门,竟日不下堂。同病者张生,贫僻住延康。慵中每相忆,此意未能忘。
    迢迢青槐街,相去八九坊。秋来未相见,应有新诗章。早晚来同宿,天气转清凉。
    而以下两首五言之蕴藉,其实足以回击对白居易诗作滑易的批评。
    《问刘十九》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垆。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友人夜访》
    檐间清风簟,松下明月杯。幽意正如此,况乃故人来。
    “朝上东坡步,夕上东坡步。东坡何所爱,爱此新成树。种植当岁初,滋荣及春暮。信意取次栽,无行亦无数。绿阴斜景转,芳气微风度。新叶鸟下来,萎花蝶飞去。闲携斑竹杖,徐曳黄麻屦。欲识往来频,青芜成白路。”(《步东坡》)
    不是心中已经到达真正平和的境界,是写不出这样的诗来的。
    白居易的闲适诗,在正统文学史中总要和《秦中吟》《新乐府》对立起来,说宣扬地主阶级情趣,表现出思想中消极落后一面云云。我得承认闲适诗的大部分成就不高,相似的题材被反复表达之后,带来只能是单调。我也总以为文人们过分热衷于渲染安贫乐道知足常乐,使之无可避免成为诗里庸俗的流行符号。但我还是每每被他笔下的“庸俗”生活所打动,换句话说,他的庸俗叫我十分愉快。
    《食笋》:
    此州乃竹乡,春笋满山谷。山夫折盈抱,抱来早市鬻。物以多为贱,双钱易一束。置之炊甑中,与饭同时熟。紫箨坼故锦,素肌擘新玉。每日遂加餐,经时不思肉。久为京洛客,此味常不足。且食勿踟蹰,南风吹作竹。
    我重视对一首诗的“阅读初体验”,那表示你在不经缜密思考前,一首诗最直截打动你的力量所在。“紫箨坼故锦,素肌擘新玉”是好却不出奇的比喻,读到此尚觉平平耳。最后一句却叫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于是想起李商隐的《初食笋呈座中》:“嫩箨香苞初出林,於陵论价重如金。皇都陆海应无数,忍剪凌云一寸心。”我爱李商隐一如爱一个不知世故屡屡受伤的孩子,比起白居易,他活得委实太痛苦。
    还有一次我忍不住笑出来,是看到文集中元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的《奏陈情状》,白居易自请调任京兆府判司,理由是“资序相类,俸禄稍多”,可以奉养母亲。此事新旧唐书本传中皆有记载,可能是要表彰孝道吧。其实在他自己,不过是在说老实话而已。后世人可能很难理解这一点。韩愈《教子诗》就遭到很多理学家怒斥,其实他也不过是在说老实话而已。
    洪迈《容斋随笔》记录了他读白集的一些零碎感受,其中就说到白诗喜纪年。白居易往往随手把自己年齿写入诗章,甚至不避琐屑。读他的诗,简直就能把他的年表勾勒清楚。他还把自己每任官职俸禄多少,也写进去。
    洪迈觉得有趣,但他没有说为什么觉得有趣。我想,对白居易来说,诗和日记差不多吧。他并不经常刻意写点什么流传后世,而是习惯性的用它来记录的生活。诗对他就是“日用不觉”的。这必然造成一部份诗作面目之平庸——见过篇篇精致的日记么?篇篇精致的日记,一定是用来发表的行货,而不是给自己看的东西了。诗的语言无疑需要锤炼,但是我以为“两句三年得,一吟泪双流”“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未免小家子气,且有远离诗作为“心声”的本质的危险。
    宋代以后,由于权威范本的确立,你可看到,诗论首先关注的是何种的风格门径,“气味直逼老杜”“似中唐”“有晚唐风韵”……每首诗就此被定格在一个框架内,挣脱不开。在古典时代彻底逝去之后,今天写旧体诗的人,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回归那种纯朴的“诗生活”的境界。
    所以我以为“元轻白俗”之讥,对诗来说,轻足以为病,俗却不然。白居易之“俗”,使人亲切。只是白居易的七律,看了确实叫人打呵欠,乃是这种体裁自身森然面目使然——白居易把它们写得和顺口溜似的。
    历宦多年,白居易渐渐把生活分成两部分:朝廷的,自己的。他也把诗分得很清楚:给世间的,给自己的。他做自己本分的事,有遗爱于百姓,还总是惭愧自己素餐,“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类似的话在诗集里反复出现过,你没有证据怀疑他的真诚;他也不准备再扑上去作力挽狂澜状,武元衡一事,已经叫他付出了不小代价。他并非怯懦的人,只是看不到牺牲的价值。好比投入一潭死水的石子,顶多荡一圈涟漪而已。“平生五色线,愿补舜衣裳”从来都是文人的自作多情,即使狂放如李白,沉郁如杜甫,也始终看不破诗人梦幻在狰狞政治面前真实的地位。“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入世出世的游戏,文人百玩不厌,但难能到白居易清明的境界。
    早岁从旅游,颇谙时俗意。中年忝班列,备见朝廷事。作客诚已难,为臣尤不易。况余方且介,举动多忤累。直道速我尤,诡遇非吾志。胸中十年内,消尽浩然气。自从返田亩,顿觉无忧愧。蟠木用难施,浮云心易遂。悠悠身与世,从此两相弃。
    (《适意二首其二》)
    他从此和他的环境疏离。他记住周围的热闹其实和他并无多少关系。有人批评白居易在“甘露之变”后作的两首诗大有幸灾乐祸之意,实在是太不了解他的为人和心态了。
    所以也不要全信《与元九书》里的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白居易写“给世间”的诗和“给自己”的诗的时候,立场和感觉是截然不同的。这主张仅仅对“给世间”的诗有效。比如他屡次抨击“郑之夺雅”,对流行音乐简直是深恶痛绝,可是全集中,粗粗一算,描绘音乐的有三十余篇,乐器有琵琶、芦管、琴、筝、阮咸、筚篥等等;《听歌六绝句》都是当时流行曲,其中不乏胡乐胡音。诗中无不体现对音乐相当高的鉴赏力和喜爱之情。
    历来争论《长恨歌》主旨到底是批判还是同情,原因或许也在此。以他对“重大题材”的热爱,这原本准备“给世间”的,自然要“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但是写着写着,他却回归了自己的心,演绎成了“伤逝”之情——人活着,不就是这样一个渐渐弃绝所爱的过程吗?帝王妃子的风流遗恨,离普通人生活太过遥远,但,不是每个人都感受过刻骨铭心“失去”的悲哀吗?正所谓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我想,这转变,对《长恨歌》,是一件好事。
    与长恨歌齐名的《琵琶行》,其主题乃是“失意”,即所谓“天涯沦落”、今昔盛衰之感。洪迈在《容斋随笔》里曾经提到,白诗中尚有一首《夜闻歌者》:“夜泊鹦鹉洲,江月秋澄澈。邻船有歌者,发词堪愁绝。歌罢继以泣,泣声通复咽。寻声见其人,有妇颜如雪。独倚帆樯立,娉婷十七八。夜泪如真珠,双双堕明月。借问谁家妇,歌泣何凄切。一问一沾襟,低眉终不说。”此诗场景和《琵琶行》极相似,洪迈怀疑,或皆白公假托以为身世之感。我觉得,以唐代风气开化,本事不能断其必有或必无,但洪迈提供了一种思路:歌女身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间的寄托。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那么,又何以安抚身心的憔悴呢?
    这就是《长恨歌》和《琵琶行》引起无数人共鸣的原因。它们所描绘的,正是人生普遍而永恒的境遇。
    《秦中吟》和《新乐府》属于“给世界”的诗,素来被视为他成就的最高代表。这些诗语言的浅白通俗,却是经过刻意锤炼了。不过,同样真实生动地记录与批判社会,感人力量,却要逊色于老杜“诗史”。这不仅是功力和风格的问题,杜诗作于颠沛流离之中,他就在他所描绘的悲惨生活里,而白居易却是用“第三只眼睛”来冷静的观察这一切,所以不免有点疏离。“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的手法,可谓利弊参半。我最喜欢《上阳白发人》《井底引银瓶》《卖炭翁》三首,是诗人与主人公心理糅合最成功者。
    白居易集中还有一部分很可爱的,是一百道判词。我第一次翻阅的时候,就先看标题,猜猜他的观点如何,再接着往下看。我惊讶的发现,他的很多观点居然和今日的法理道德相去不远。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他是一个相当理性而宽容的人,虽然他不可能超越他的时代。后来发现洪迈一样注意到了判词,他说和这一比,张风靡一时的《龙筋凤髓判》简直差太远。虽然我没有读过《龙筋凤髓判》,却很有点“所见略同”的得意。节录一例:“得甲去妻后,妻犯罪,请用子荫赎罪,甲怒不许”,判曰:“诚鞠育之可思,何患难之不救。况不安尔室,尽孝犹慰母心;薄送我畿,赎罪宁辞子荫?纵下山之有怒,何涉屺之无情?想《]q》之歌,且闻乐有其子;念《葛》之义,岂不忍庇于根?难抑其辞,请敦不匮。”
    鲁迅先生说,看选集是受了选家的骗。尤其是伟大的诗人,若是只看若干名作,实际上是无法体会他全部的精神风貌的。
    二零零年八月三十日,家中托人将《白居易集》千里寄来,时匆匆搬家,线路暂不通,无法上网,深夜读白居易集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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