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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东方的俾斯麦

  多少年前,李鸿章的一世英名还没毁,深得皇上宠爱,据说当时的名号十分响亮,是“东方的俾斯麦”。后来不行了,都觉得咱们这中国,太有文化,怎么也不像人家德意志那么强悍野蛮。这西洋人委实不是个东西,还是走近路学日本人算了,便换个称呼,称他为“中国的伊藤博文”。

  熟悉历史的都知道,李鸿章的作为,与俾斯麦和伊藤博文两位首相,没办法同日而语。这是在拿一头公羊与狮子和老虎做比较,有人说,李鸿章辜负了大家希望,罪不在他,问题出在那些期望值太高的吹鼓手身上。什么人玩什么鸟,李鸿章若生在德国,若生在日本,他很可能比俾斯麦更俾斯麦,比伊藤博文更伊藤博文。

  报纸上把某篮球运动员称为中国的乔丹,又把某足球运动员称为中国的齐达内,某电影女演员是中国的斯特里普,某歌手是中国的帕瓦罗蒂,某刑警队长是中国的福尔摩斯。不由想起课堂上教授的训导,说比较文学这门课根本不应该成立,事实上只要是个文学,就不能不比较。比较是品评的基础,拿基础说事,往往跟没说一样,这是一种庸俗化的倾向。比较是必要的,只是比较一离谱,就不好玩了,就把原有的一点意思,硬弄成了不好意思。目的想说是,结论却是大家都说不是。

  李鸿章访问欧洲时,曾向俾斯麦虚心请教,俾斯麦给的强国之策倒也简单,那就是“练兵立国”。李鸿章听了,大有英雄所见略同之感慨,差一点老泪纵横。要说“练兵立国”,对胸怀大志的李中堂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新鲜事,此前他老人家一直在这么做,可惜“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子和树形虽然差不多,“其味实不同”,相差太远了。当时正是甲午惨败不久,李鸿章刚在割地赔款的《马关条约》上签了字,国人恨之入骨,对他的态度是“皆曰可杀”。

  最近,英国广播公司发表评论,针对中国一些地方对世界第一的过分强调,认为这是一种弱国心态的表现。仔细想想,东方的俾斯麦,中国的乔丹和齐达内,与那些个“世界第一”,都差不多,都有点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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