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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还我青春火样红(1)

  年纪愈大,我便对自己能生存下去的本事愈有信心。因为我对生活的要求也愈来愈淡薄,所以我不需要积谷防饥。就算我一个人住在深山、寺庙里面,我都可以有好多享受,我仍然会觉得生活很好玩。

  我

  人生太短暂了,大情大性,才值得活下去。不理常规的感觉真妙,抛弃身外物的作为也是一大享受。其他人要说什么,想什么,让他们去吧!理他们干什么?渐渐地,除了真话,什么都不肯讲。(蔡澜语录)

  活得老了,就学会观察对方是怎么样的一种人。逃不过我们的法眼。

  “我开发了内地市场。”

  这个人说完给我一张名片。抬头上,写着是某某公司的经理。

  一个经理能开发一个市场吗?没有整间公司职员的努力,没有老板的眼光和大力支持,你做得到吗?如果是你一个的,那么去开另一间公司吧。

  怎么可以把一切归功于一个“我”字?就算是老板,在外国也用“我们”,从不是“我”。英文的“we”是谦虚的,我们就学不会用这个字眼。

  “我把赤字减轻了。”

  政府里的一个小官说。单靠你一个人?简直是笑话嘛。

  “我的宣传做得很成功!”

  你、你、你?

  可怜得很,这些人是爬虫类。

  这个“我”字,说惯了,在老板面前也用,老人家听了心里当然不舒服,但是狐狸嘛,笑着说:“非你不可。”

  转头,找到另一个人,即刻炒你鱿鱼,留下你这种人,是危险的。

  年轻人总认为自己是不可代替,在当今集体制作、合群经营的商业社会中,已经没有了一个“我”字。公司一上市,连做老板的也是受薪,做得不好,随时给股东们抛弃,哪来的我、我、我?

  生意做得愈大,愈学会用人,知道人才会替你带来财富,而常把“我”字变为口头禅的家伙,将会给公司带来祸害,小心小心。

  要做“我”?也行,去当艺术家吧!一幅画、一件雕刻,没有了“我”,就死了。

  写文章也是,用“我”是种特权。

  做生意嘛,还是少几个“我”,用回“我们”吧!笨蛋!

  老(上)

  人老了,像机器一样要修,道理我也懂得。问题在有没有好好地用它,仔细照顾,一定娇生惯养,毛病更多。像跑车一般驾驶,又太容易残旧,但两者给我选择,还是选后面的,平稳的人生,一定闷。我受不了闷,是个性,个性是天生的,阻止没有用,愈早投降愈好。到最后,还是命。(蔡澜语录)

  生老病死这个人生必然的过程,“病”是最多人讨论的,“生”理所当然,没什么好谈;“死”中国人最忌讳,从来不敢去提到它,今天要聊的是“老”。

  得从时间角度去看,我们十几岁时,觉得三十岁人已经很老。到自己是三十的阶段,就说六十方老。古来稀了,还自圆其说:“人老心不老”。

  我们对渐进式的改变从来不感觉,一下子从儿童到中年到晚年。讥笑别人老的,自己也一定有报应。丰子恺先生在三十多岁时已写了一篇叫《渐》的文章,分析这种缓慢的变化过程,可读性极高。

  为什么我们对“老”有那么大的恐惧呢?皆因那些孤苦伶仃、行动不便的人给了我们的印象,以为大家老了,就会变成那个样子。

  你不想老吗?商人即刻有生意可做,什么防皱膏、抗老药在市面上一大堆,还有我们的整容医生呢。但是,一切枉然,老还是要老。

  应该怎么老呢?我觉得老要老得有尊严,老要老得干干净净。

  不管你有钱没钱,一件衬衫总得洗净烫直。做得到的话,怎么老都可以接受的,不一定要穿什么名牌。

  中国人不会,旅行时就要向外国人学习了。他们当然也有衣着褴褛的例子,但是一般上注重外表。像在巴黎香榭丽舍,到了秋天,路上两排巨木的叶子变黄,一辆小雪铁龙汽车停下,是深绿色,走下一对穿咖啡色毛衣的老夫妇,在街中散步。一切金黄,和落日统一起来,有多么美妙!

  在中国,香港人有必要学老,因为他们是全世界最长寿的人群之一,男人平均年龄七十九到八十岁,女人八十六七岁,俱列世界第二位。

  如何学老呢?从年轻开始,就要不断学习,别无他途。学识丰富了,任何一种专长都可以用来做生财工具,我们就可以不怕穷,不怕老了。

  年轻人,别再打电子游戏机和听无聊的流行音乐了。不然,你就会变成你想象中的老。

  老(下)

  老要老得尊严,干干净净就有尊严。身上穿的是名牌,或者是花园街买的衣服,都要洁白,笔直的。头发,如果还剩下的话,要梳一梳。胡子,当然还有啦,留着也好,但是要修整,不然就刮光。中间路线,总给别人一个不干净的感觉,这也不是做给别人看,老了还管人家那么许多?(蔡澜语录)

  要保持年轻的体形,对上了年纪的人,根本是件难事。

  “你再瘦一点才好看!”

  “你的肚腩为什么不消一消?”

  “你快点去把那头白发染了吧?”

  干什么?

  老了就老了,老人有个老人样,是个有尊严的老人相,改变来干什么?

  谁没年轻过呢?翻看从前的照片,有一个大家莎士比亚所说的“消瘦又饥渴的样子”,步入中年的肥胖,是自然的。

  “你没有看到某某人,六十多了,还那么健康,一点肥肉也没有,这都是他们运动的关系,你整天大吃大喝,什么都不做,怪不得身材愈来愈难看!”

  谁不知道运动会燃烧卡路里,但这些人一运动,便一生要做运动的奴隶,一旦停了下来,还不打回原形?

  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是美好,何必争取那不必要的假象?

  要保存的,是头脑的青春。

  要留下的,是童年的一份真纯。

  时下的年轻人,和他们谈话,总觉得他们不停地用什么“命里没有的,莫强求”、“都是缘分作怪”等等的老人语。更糟糕的,是他们把这些似是而非的短短几个字,用三个钟头去对你劝说。讲个半天,不过是:“汝,三思而行。”

  我一直当他们是长辈在教训我聆听,点头唯唯称是。

  对做事的积极,我比许多人强。我不断地说:“做,机会五十;不做,机会是零。”

  我重复地认为和年轻人之间有了代沟:我比他们年轻,他们比我老。

  早死

  漠视对方,要讲就讲,而且讲个不停,就浪费了我宝贵的生命。遇到这种人,生意一定不给他做,而且用不客气的目光歧视,毫不遮掩,这种人不必理睬。(蔡澜语录)

  从广州乘直通火车回香港,听到一个生意人在谈电话:“才三千万,最快买。”

  另一个八婆大概是做保险的,拼命告诉对方:“你没看到电视上那个广告吗?万一丈夫离开你呢?还有我们呀!”

  一个青年用手机求爱:“我快要爆炸了,不来一下的话。”

  这些杂音,都是避免不了的吗?完全是公民教育的问题,我在国外的车厢中就没看过这种现象。人家电话一响,偷偷地跑到车厢与车厢之间去听,绝不骚扰其他人。

  有一次被友人强迫去卡拉OK,六个人在座,有五个在谈电话,除了我呆呆看着。还在街上看到一个人喃喃自语,以为神经有问题,原来他用蓝牙和对方交谈,塞了个耳筒,像个聋子。

  我的职员还算有规矩,没看到他们在公司里讲私事,但是即使有,我怎么怪他们?下班了我还致电嘱事。工作和私人空间,有手机之后,界线已经模糊。

  是不是应该订一法律,指定什么时候才可以用手机呢?像驾车时用手机会被罚款,就是一个例子。我想在私生活上很难有这种规定吧?一切,是社交礼貌的问题,是家庭教养好不好的问题。

  人与人之间,互相尊敬,是最基本的事,不然的话,和街上两狗互吠有什么分别?

  和别人在一起谈事情的时候,手机一响,尽可以说一声对不起,然后离座去听,或者干脆把手机关掉,很容易做到。

  漠视对方,要讲就讲,而且讲个不停,就浪费了我宝贵的生命。遇到这种人,生意一定不给他做,而且用不客气的目光歧视,毫不遮掩,这种人不必理睬。

  性急

  性子一急,走进棺材也想比别人快吧?我们的生活最好是多姿多彩。蜡烛也要两头点,照亮此生,足矣。(蔡澜语录)

  我的性子很急,大概是母亲的遗传吧?当校长的年代,同事们都追不上她的命令,急得她团团乱转。

  同样的德性,我交代事也不清楚,以为别人都已了解,闹出很多错误。想改,改不了。到了今天,已不必改了。

  对于性子急的人,写起文章来是一个大缺点,要说的只用三言两语,一个多余的字也挤不出来,稿费就难赚了。

  很佩服台湾写作人,或在台湾读书受到影响的香港作者,他们的文字总是非常冗长,一句十几二十个字,从盘古初开说起,洋洋数十万字,毫不花气力。

  遇到了这种人,你会发现他们的个性总是慢条斯理,讲话像女人喋喋不休。一个人的时候,还喃喃自语呢。

  性急者,最适合居住的是香港。生活节奏一快,想做的即刻做到。一天见五六帮人,开七八个会,一点问题也没有。地方小,商店和办公楼集中,是旁的都市没有的优势。我老待这里不走,除了人的质素较高之外,性急是主要原因。

  像我们这种人,约会总不准时,只有早到。不预备一点时间,过海遇到塞车,就要急死几亿个细胞。严重起来,发生脑充血事件也说不定。

  新科技对我们是恩物,有了手机和计算机,减少操劳。一买就要买最新的,程序愈简单愈好,只要少按一个键,即刻不惜工本购入。

  急性子也分两种,天生的和后天的。我是前者,友人去欧洲旅行,上洗手间时看到里面有块牌子,写里“请赶快用,下一个客人在等着”。之后,他就变成一个性急的人。

  性子一急,走进棺材也想比别人快吧?我们的生活最好是多姿多彩。蜡烛也要两头点,照亮此生,足矣。

  视死如归

  我毕竟是一个凡人,所以头发愈来愈白,有的人老了,却满头乌丝,我知道,这样的人是想开了,所以没有白发,所以能够做到视死如归。(蔡澜语录)

  每写完一篇文章,杂志社排好字,就传送给苏美璐做插图,今天收到她的电邮:

  “读过你写的关于死亡,这真有趣,最近我常发白日梦(有点像你在发开妓院的白日梦),想经营一个场所,让大家可以好好死去,和平死去,平平静静地死去。”

  “我一直希望可以帮助别人,让他们选择自己的死法。”

  “至于我自己,最好是在早上,吃完了我喜欢的煎蛋和烤面包,到外面散散步,回家用钢琴弹弹几首巴哈音乐,坐在安乐椅上,喝杯茶和吃几块饼干,来些亲爱的朋友,用漂亮的安静的语气聊聊天,最后让我睡觉。

  “我想他们会把我带到天堂,其他的,我才不管那么多。我就是想开那么一个让人安息的地方,我相信这种服务应该存在的。

  “朗,我的先生说,他最好在他钓鳟鱼的湖畔死去,我认为死亡是一种你能盼望的目的,如果你有选择的话。”

  是的,为什么要怕死呢?

  返家,是我们大家都期待的事。

  今天,我已七十岁了。谈死亡,是恰当的时候。七十年代,看《2001太空漫游》,一再问自己,到底有没有机会乘火箭到另一星球?或者到了那个时候,我还活不活在世上?我将会变成一个什么样子?

  当今,离二○○一年,也多了十年。太空旅行没法子实现的了;人,倒是活了下来。

  样子嘛,照照镜子,还见得人,至少上电视做节目,也没人抱怨。留了胡子,是因为母亲的逝世,二○一一年的二月二十八日三周年忌,就可剃掉,到时看来是否会更老,不知道。

  目前生活并不算健康,还是那么大鱼大肉。酒倒是喝少了,遇到好的,还是照饮不误。

  还是那么忙碌,飞来飞去,但不觉辛苦。稿件已减少许多,每星期有五篇专栏,另有一篇每星期一次的食评和一篇写世界上好酒店的,已占了不少空暇。也许下来只能再减一点,等到能够把名酒店都聚集成书后,就停写。

  每天睡眠有六个小时,已足够,如果能休息上七个钟,那算饱满。迎接死亡时期来到,我要逐渐少睡,由六,减到五、四、三。

  像弘一法师一样到寺庙圆寂,是做不到了。第一,我怕蚊子。第二,没有空调是受不了的。

  还是留在家吧,或者到一个美景,召集好友,像《老豆坚过美利坚》戏中的主角,一个个向亲友们拥抱告别,最后请一位有毒瘾的美女,带来吗啡,一支支注射进去,在飘飘欲仙之中归去。

  上天堂或下地狱,我不相信有这回事,还是没有苏美璐那么幸福,不过和她一样,之后管他那么多干什么!

  地点最好是在香港,如果有困难,还是去荷兰吧。那里思想开通,又有一位我深交的医生朋友,他每次来港,我都大请宴客,荷兰人一向节俭,对东方人的招待大感恩惠,一直问有什么可以为我做到的?

  吗啡对他来讲是易事,医院里一大堆,拿几管送我一点困难也没有。虽然安乐死在荷兰大行其道,但是这位医生受过一点挫折,那是当丁雄泉先生不省人事后,子女把事情归咎在他身上,闹到差点上法庭。问题是他肯不肯再牵涉到我的事件去。

  这也好办,事先由律师在场,先签一张一切与他无关的证明,他就能安心替我做这件事了。

  遗嘱早就拟妥,应做的事都安排好,简单得很。

  我这生人没有子女,在这个阶段,我也没有后悔过。小时听中国人的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笑话,在我父母生前已解决了。

  当年我向老人家说,姐姐二个儿子,哥哥一子一女,弟弟也是,有六个后人,不必再让我操劳吧?他们听了也点头默许。

  人活在世上,亲情最难交代,一有了顾虑是没完没了的,我能侥幸避过这关,应感谢上苍。人各有志,喜欢养儿弄孙的,我没异议,只要不发生在我身上就是。

  没有遗憾吗?太多了,不可一一枚举,但想这些干什么?我一直主张人活得愈简单愈好,情感的处理也缩短,到计算机原理的正和负计算最妙。不只是身外物,身外感情,是个高境界,我是能够享受到的。

  很高兴在世上得到诸多的好友和老师,今人古人,都是教导我怎么走这段路的恩人。

  我毕竟是一个凡人,所以头发愈来愈白,有的人老了,却满头乌丝,我知道,这样的人是想开了,所以没有白发,所以能够做到视死如归。

  笑看往生

  最坏的打算,已安排好。万一侥幸能够活到油枯灯灭,那就最为幸福,我母亲就是那样走的。也许,可以像弘一法师一样,回到寺庙,逐渐断食,走前写了“悲欣交集”四字后,一笑归西。(蔡澜语录)

  《香港剩女飙升,三个女人一个独身》。

  报纸上的大标题。

  这我一点兴趣也没有,不嫁嘛,又不会死人。

  会死人的,是接着报告的香港人口持续老化。六十五岁以上港人,将由二○○九年约十三个巴仙(巴仙:香港人习惯用语,意为百分比),增至二○三九年的二十八个巴仙。四分之一以上的人口是老人。

  死亡人数按比例,会增加到每年八万零七百个。

  那么多人离去,不关你事吗?那是迟早的问题,我们总得走。但是怎么一个走法?没有人敢去提起。中国人,对死的禁忌,是根深蒂固的。

  避得些什么呢?反正要来,总得准备一下吧,尤其是我们这群被青年人认为是七老八十的,虽然,我们的心境还是比他们年轻。

  勇敢面对吧。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死,也要死得美丽。

  轮到你决定吗?有人问。

  的确如此,但是,凡事都有计划,现在开始讨论,也是乐事。

  首先,对死下一个定义:“死不是人生的终结,是生涯的一个完成。”

  我们要怎么在落幕前,向大家鞠个躬退去呢?最好是照着自己的意思去做,需要一点知识和准备。

  最有勇气的死,就是视死如归,说到这个归字,当然是回到家里去死才安乐。

  但事不如愿,根据一项调查,最后因病,死在医院里的人还是占大多数。

  为什么要在医院?当然想延长寿命呀。但是已到了尾声,延来干个屁!决定自己什么时候走,不是更好吗?

  家人一定反对,反对个鸟!不说粗口都不行,我的命不是你的命,你们有什么权力来反对?

  友人牟敦沛说过:“我一生做的最后悔的事,就是反对医生替我爸爸终结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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