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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3)

    晚饭后,爸爸带我去饭店对面的酒吧。那地方光线阴暗,墙壁上散发着我素来不喜欢的啤酒酸味。男人们头戴棒球帽,身穿无袖上衣,玩着撞球,绿色的桌子上烟雾升腾,袅袅绕着荧光灯。爸爸穿着棕色西装,我穿着打褶长裤和运动外套,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我们在吧台找到位子,坐在一个老人身边。老人头上有个麦克罗啤酒的商标,发出蓝光,将他那张沧桑的脸照得病恹恹的。爸爸点了根香烟,给我们要了啤酒。“今晚我太高兴了!”他自顾自地向每个人宣布,“今晚我带我的儿子来喝酒。来,请给我的朋友来一杯。”他的手拍在那个
    老人背上。老头抬抬帽子,露出微笑,他没有上排的牙齿。
    爸爸三口就喝完了他的啤酒,又要了一杯。我强迫自己,还没喝完四分之一,他已经干掉三杯了。他请那个老头一杯苏格兰烈酒,还请那四个打撞球的家伙一大罐百威。人们同他握手,用力拍他的后背。他们向他敬酒,有人给他点烟。爸爸松了松领带,给那个老人一把二毛五分的硬币,指指电唱机。“告诉他,来几首他最拿手的。”他对我说。老人点点头,向爸爸敬礼。不久就响起乡村音乐,就像这样,爸爸开始宴会了。
    酒到酣处,爸爸站起来,举起酒杯,将它摔在遍地锯屑的地板,高声喊叫。“操他妈的俄国佬!”酒吧里爆发出一阵笑声,大家高声附和,爸爸又给每个人买啤酒。
    我们离开的时候,大家都舍不得他走。喀布尔,白沙瓦,海沃德。爸爸还是爸爸,我想,微笑着。
    我开着爸爸那辆土黄色的旧别克世纪轿车,驶回我们家。爸爸在路上睡着了,鼾声如气钻。我在他身上闻到烟草的味道,还有酒精味,甜蜜而辛辣。但我在停车的时候,他醒过来,嘶哑的嗓音说:“继续开,到街道那边去。”
    “干吗,爸爸?”
    “只管开过去,”他让我停在街道的南端。他把手伸进外衣的口袋,掏给我一串钥匙,“那边。”他指着停在我们前面的一辆轿车。那是一辆旧款的福特,又长又宽,车身很暗,在月光下我辨认不出是什么颜色。“它得烤漆,我会让加油站的伙计换上新的避震器,但它还能开。”
    我看着钥匙,惊呆了。我看看他,看看轿车。
    “你上大学需要一辆车。”他说。
    我捧起他的手,紧紧握住。泪水从我眼里涌出来,我庆幸阴影笼罩了我们的面庞。“谢谢你,爸爸。”
    我们下车,坐进福特车。那是一辆“大都灵”。“海军蓝。”爸爸说。我绕着街区开,试试刹车、收音机、转向灯。我把它停在我们那栋楼的停车场,熄了引擎。“谢谢你,亲爱的爸爸。”我说。我意犹未尽,想告诉他,他慈祥的行为让我多么感动,我多么感激他过去和现在为我所做的一切。但我知道那会让他不好意思,“谢谢。”我只是重复了一次。
    他微微一笑,靠在头枕上,他的前额几乎碰到顶篷。我们什么也没说,静静坐在黑暗中,听着引擎冷却的“嘀嘀”声,远处传来一阵警笛的鸣叫。然后爸爸将头转向我,“要是哈桑今天跟我们在一起就好了。”
    听到哈桑的名字,我的脖子好像被一对铁手掐住了。我把车窗摇下,等待那双铁手松开。
    毕业典礼隔日,我告诉爸爸,秋天我就要去专科学校注册了。他正在喝冷却的红茶,嚼着豆蔻子,他自己用来治头痛的偏方。
    “我想我会主修英文。”我说,内心忐忑,等着他的回答。
    “英文?”
    “创作。”
    他想了想,啜他的红茶,“故事,你是说,你要写故事?”我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脚。
    “写故事能赚钱吗?”
    “如果你写得好,”我说,“而且又被人发掘的话。”
    “被人发掘?机会有多大?”
    “有机会的。”我说。
    他点点头。“那你在写得好和被人发掘之前准备干什么呢?你怎么赚钱?要是结婚了,你怎么撑起自己的家庭?”
    我不敢看着他的眼睛,“我会……找份工作。”
    “哦!”他说,“哇!哇!这么说,如果我没理解错,你将会花好几年,拿个学位,然后你会找一份像我这样卑微的工作,一份你今天可以轻易找到的工作,就为渺茫的机会,等待你拿的学位也许某天会帮助你……被人发掘。”他深深呼吸,啜他的红茶,咕哝地说着什么医学院、法学院,还有“真正的工作”。
    我脸上发烧,一阵罪恶感涌上心头。我很负疚,我的放纵是他的溃疡、黑指甲和酸痛的手腕换来的。但我会坚持自己的立场,我决定了。我不想再为爸爸牺牲了。这是最后一次了,我咒骂自己。
    爸爸叹气,这一次,扔了一大把豆蔻子到嘴里。
    有时,我会开着我的福特,摇下车窗,一连开几个钟头,从东湾到南湾,前往半岛区[1]东湾(East Bay)、南湾(South Bay)和半岛区(Penisula)均为旧金山城区。[1],然后开回来。我会驶过弗里蒙特附近那些纵横交错、棋盘似的街道,这里的人们没有和国王握过手,住在破旧的平房里面,窗户破损;这里的旧车跟我的一样,滴着油,停在柏油路上。我们附近那些院子都被铅灰色的铁丝栅栏围起来,乱糟糟的草坪上到处扔着玩具、汽车内胎、标签剥落的啤酒瓶子。我驶过散发着树皮味道的林阴公园,驶过巨大的购物广场,它们大得足可以同时举办五场马上比武竞赛。我开着这辆都灵,越过罗斯·阿托斯的山丘,滑行过一片住宅区,那儿的房子有景观窗,银色的狮子守护在锻铁大门之外,塑有天使雕像的喷泉在修葺完善的人行道排开,停车道上没有福特都灵。这里的房子使我爸爸在喀布尔的房子看起来像仆人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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