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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凡·伊里奇之死 托尔斯泰(4)

他有三个儿子。伊凡·伊里奇排行第二。老大像他父亲一样官运亨通,不过在另一个机关,也快到领干薪的年龄。老三没有出息。他在几个地方都败坏了名声,眼下在铁路上供职。父亲也好,两位哥哥也好,特别是两位嫂子,不仅不愿同他见面,而且非万不得已从不想到有他这样一个兄弟。姐姐嫁给了格列夫男爵,他同他岳父一样是彼得堡的官员。伊凡·伊里奇是所谓家里的佼佼者①。他不像老大那样冷淡古板,也不像老三那样放荡不羁。他介于他们之间:聪明,活泼,乐观,文雅。他跟弟弟一起在法学院念过书。老三没有毕业,念到五年级就被学校开除了;伊凡·伊里奇则毕了业,而且成绩优良。他在法学院里就显示了后来终生具备的特点:能干,乐观,厚道,随和,但又能严格履行自认为应尽的责任,而他心目中的责任就是达官贵人所公认的职责。他从小不会巴结拍马,成年后还是不善于阿谀奉承,但从青年时代起就像飞蛾扑火那样追随上层人士,模仿他们的一举一动,接受他们的人生观,并同他们交朋友。童年时代和少年时代的热情在他身上消失得干干净净。他开始迷恋声色,追逐功名,最后发展到了自由放纵的地步。不过,他的本性还能使他保持一定分寸,不至于过分逾越常规。

在法学院里,他认为自己的有些行为很卑劣,因此很嫌恶自己。但后来看到地位比他高的人都在那样干,而且并不认为卑劣,他也就不以为意,不再把它们放在心上,即使想到也无动于衷。

伊凡·伊里奇在法学院毕业,获得十等文官官衔,从父亲手里领到治装费,在著名的沙尔玛裁缝铺里定制了服装,表坠上挂一块《高瞻远瞩》②的纪念章,向导师和任校董的亲王辞了行,跟同学们在唐农大饭店欢宴话别,带着从最高级商店买来的时式手提箱、衬衣、西服、剃刀、梳妆用品和旅行毛毯,走马上任,当了省长特派员。这个官职是他父亲替他谋得的。

伊凡·伊里奇到了外省,很快就像在法学院那样过得称心如意。他奉公守法,兢兢业业,生活得欢快而又不失体统。他有时奉命到各县视察,待人接物稳重得体,对上待下恰如其分,不贪赃枉法,而且总能圆满完成上司交下的差事,主要是处理好分裂派教徒事件。

他虽然年轻放荡,但处理公务却异常审慎,甚至可以说是铁面无私;在社交场中,他活泼风趣而又和蔼有礼,正像他的上司和上司太太——他是他们家的常客——称赞他的那样,是个好小子③。

他同省里一位死缠住他这个风流法学家的太太有暧昧关系;还同一个女裁缝私通;有时同巡察的副官们狂饮欢宴,饭后还去花街柳巷寻欢作乐。他奉承上级长官,甚至长官夫人,手法高明,无懈可击,从未引起非议,人家至多说一句法国谚语:年轻时放荡在所难免。④这一切他都干得体体面面,嘴里说的又是法国话,主要则是因为他跻身在最上层,容易博得达官显贵的青睐。

伊凡·伊里奇就这样干了五年。接着他的工作调动了,因为成立了新的司法机关,需要新的官员。

于是伊凡·伊里奇就调任这样的新职。

伊凡·伊里奇被推荐任法院侦讯官的职务,他接受了,虽然这位置在另一个省里,因此他得放弃原有的各种关系,另起炉灶,重新结交朋友。朋友们给伊凡·伊里奇饯行,同他一起摄影,还赠给他一个银烟盒留念。他就走马上任去了。

伊凡·伊里奇当法院侦讯官同样循规蹈矩⑤,公私分明,并且像做特派员一样受到普遍尊敬。对伊凡·伊里奇来说,侦讯官的工作比原来的工作有趣得多,迷人得多。以前他感到扬扬得意的是,身穿精工缝制的文官制服,昂首阔步地经过战战兢兢等待接见的来访者和对他羡慕不止的官员们面前,一直走进长官办公室,并且跟长官一起喝茶吸烟;但那时直接听命于他的人,只有县警察局长和分裂派教徒,而且要在他奉命出差的时候。他对待他们总是客客气气,使他们感到,他尽管操着生杀大权,却平易近人,毫无架子。那个时候,这样直接听命于他的人不多。如今伊凡·伊里奇当上法院侦讯官,他懂得就连达官贵人的命运也都操在他手里,他只要在公文上批几句,不论哪个要人都将成为被告或证人来到他面前,并且得站着回答他的问题,如果他不请他坐下的话。伊凡·伊里奇从不滥用权力,相反总是不露锋芒,而这种权力的意识和适当用权的技术,就成了他担任新职后最感兴趣的事。从事这项新职,也就是说审查工作,伊凡·伊里奇很快就掌握一种本领,能排除一切与本案无关的情节,使各种错综复杂的案情在公文上表现得简单明了,不带丝毫个人意见,完全符合公文要求。这是一项新的工作,而伊凡·伊里奇则属于第一批执行1864年新法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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