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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小.说。T!xt-天堂

1

第一次遇到狄恩是在我与妻子分手后不久。那时我刚刚生了一场大病,对此我不想再提及了。不过它的确与那次令人烦恼、充满灾难性的离婚有关,当时我似乎觉得一切情感都已经死了。自从狄恩·莫里亚蒂闯入我的世界,你便可以称我的生活是“在路上”。在这之前,我也曾不止一次地梦想着要去西部,但只是在虚无缥缈地计划着,从没有付诸行动。狄恩这家伙是个最理想的旅伴,他就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1926年,当时他的父母正驾着一辆破车经盐湖城去洛杉矶。最初,我是从查德·金那儿知道他的。查德给我看了几封狄恩从新墨西哥的教养院给他写来的信。我对那些信颇感兴趣,因为在信中他非常天真、虔诚地恳求查德给他讲有关尼采的一切以及其他方面的知识。我和卡罗常谈起这些信,并希望今后能有机会认识一下这个奇怪的狄恩·莫里亚蒂。这些都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时的狄恩并不是今天这副模样,他还是个身上笼罩着神秘光环的小囚徒。突然有一天传来消息:狄恩从教养院里出来了,他将第一次来纽约;当然人们也在谈论着他刚与一个叫玛丽露的姑娘结婚的事儿。

一天我在校园里散步,查德和蒂姆·格雷告诉我狄恩现在正住在东哈莱姆,也就是西班牙哈莱姆区的一座旧公寓里。狄恩是前一天晚上到的,他带着他那聪敏、漂亮的小妇人第一次来到纽约。他们在第50大街跳下公共汽车,便沿街去寻找吃饭的地方。他们一下子就拐到海克特餐馆去了。在狄恩眼里,海克特餐馆是纽约的一个重要象征。他们在那儿品尝了甜美的蛋糕和奶油松饼。

开始的那些日子里,狄恩总是这样告诉玛丽露:“啊、亲爱的,现在我们终于到纽约了。在我们渡过密苏里河,尤其是从波恩维亚教养院出来的时候,我的感触太深了。虽然我没有将这全部告诉你,但我觉得目前我们最需要的是暂时抛开一切个人的爱好,集中精力设计好我们的未来。……”

我和几个家伙一起去了狄恩那所破旧的公寓,狄恩穿着短裤出来开门,玛丽露也从睡椅上跳了起来;狄恩一面收拾卧室和厨房,然后点火煮上咖啡,一面和我聊着他对爱情的看法。他认为性是生活中唯一神圣和重要的东西,虽然他为了生存也不得不含辛茹苦地干活。在我高谈阔论的时候,他站在过道上轻轻地敲着自己的脑袋,眼睛盯着地面,不住地点着头,就象一个年轻的拳击手在接受训教,那模样让你觉着他每个字都在认真地听,然后给你扔过来一连串的“是,是,是”“对,对,对”。狄恩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英俊、瘦长,有一双碧蓝的眼睛,讲一口地道的奥克拉荷马方言——多雪的西部一个标准的留着大鬓角的男子汉。在与玛丽露结婚来东部之前,他正在科罗拉多州艾德·华尔的农场里干活。玛丽露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长长的卷发披在肩上,象一片金色的海洋。她坐在睡椅的一边,双手垂在膝盖上,那双朦胧的有些乡气的蓝眼睛警觉地注视着一切,因为现在是在充满罪恶的黑暗的纽约的一所破公寓里,她曾听说过这个神秘的西区。这时她似乎在等待随时都可能发生的事,就象一个身材修长,面容憔悴的超现实主义女子呆在一间充满危险的屋子里。玛丽露除了是个美丽、可爱的姑娘之外她还是一个特别深沉的人,有可能做出令人恐怖的事来。那天晚上我们喝啤酒、扳手腕、聊天,一直玩到第二天黎明。早晨,在昏暗的光线里我们仍围着烟灰缸里的烟蒂抽烟,狄恩紧张地站了起来,围着我们踱着步子,思考着,然后决定应当让玛丽露做早饭,并把地板弄干净。“换句话说我们应当灵活些,亲爱的,否则我们对于自己的计划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或者缺乏应有的知识,那么我们就会动摇。”于是我就离开了。

接下去的那个星期他向查德·金透露他一定要跟他学习写作;查德告诉他我是一个作家,让他听听我的建议。这期间狄恩在停车场找到了一份工作,并且在哈波肯公寓与玛丽露闹翻了——天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去那儿——她简直发疯了,为了报复狄恩,她捏造了许多罪行去警察局歇斯底里地指控他,狄恩最后不得不从哈波肯公寓逃走。由于他无处安身,他便径直去了新泽西州的帕特逊,我和我的姨妈住在那里。一天我正在看书,突然有人敲门,来人正是狄恩。他躬着腰和我打招呼,继而又在漆黑的楼厅里笨拙地讨好说:“嗨,你还记得我吗,狄恩·莫里亚蒂?我来这儿是想求你教我写作的。”“玛丽露呢?”我问,狄恩说她当婊子挣了几个钱回丹佛去了——“这个婊子!”于是我们一起出去喝啤酒,因为我姨妈在客厅里看报,当着她的面我们不能随心所欲地交谈。我姨妈只看了狄恩一眼,便认定他是个疯子。

在酒吧间我对狄恩说:“喂,伙计,我非常清楚你来找我并不只是想当个作家,我知道你来的真实原因,所以你不必把吸安非他明的劲都拿出来同我争论。”他说:“是的,的确如此。但是我现在需要的是认清这些因素,按照叔本华的哲学来认清这些事物的本质……”等等。他说的这些我一点也听不懂,他自己也不懂。那些日子里他真的弄不清自己在说些什么,也就是说囚徒的经历使他失去了成为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的可能性。他用学者的口气说话,喜欢使用一些学究式的词,但是这些词被他用得乱七八糟,他是从那些“真正的知识分子”那里听来的。虽然他后来仅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就从卡罗·马克斯那里真正弄懂了这些专业术语。尽管这样,我们仍然能够彼此理解,甚至到了某种疯狂的地步。我同意他在找到工作之前一直住在我这里,并且我们还打算一起去西部。这都是1947年冬天的事了。

一天晚上狄恩正在我家里吃饭——他已经在纽约的停车场找到了工作——我当时正赶着打字,他靠在我的肩上对我说:“快,伙计,那些姑娘可能等不及啦,快些打。”我说:“再等一分钟,我打完这一章就走。”这是我书中最精彩的一章。

我换好衣服,就和狄恩一起赶到纽约会那些姑娘去了。在乘公共汽车通过象鬼似地发着磷光的林肯隧道时,我俩靠在一起手舞足蹈地大叫大嚷着,激动地谈论着,我也开始象狄恩那样变得疯狂了。狄恩属于那种对生活充满激情的年轻人,虽然他还是个很自信的骗子,这是因为生活中他希望得到的东西太多了,他希望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我知道,他欺骗我,并且他也知道我知道(这是我们关系的基础),但是我不介意,我们相处得很好——既不互相讨好,也不互相干扰。我们相互鼓励着,就象一对伤心的朋友。我开始向他学习,就象他也向我学习一样。只要我一有工作,他就会说:“干吧,你做的事都是了不起的。”我写作的时候,他就在我的背后看着叫着:“是的,非常正确!噢!伙计,太对啦!”或者“哇!”然后用手捂着脸。“噢,伙计,有这么多事可做,有这么多东西可写!如果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把它们记下来,既没有文学上也没有语法上的禁忌,那该多好……”

“是啊,伙计,现在你就是在写。”我能够从他激动的梦幻中看到闪光的火花,他是那样热情奔放地描述着。如果在公共汽车上,人们一定认为他是个“发狂的怪人”。在西部他三分之一的时间去赌场,三分之一的时间蹲监狱,三分之一的时间进公共图书馆,人们常看到他光着膀子匆匆忙忙在冬天的大街上行走,有时挟着书去赌场,有时爬到树上去找一个空心的树洞,为了潜心读书,或是逃避警察。

我们来到了纽约——当时的情景我已经淡忘了,只记得那儿没有什么女孩,只有两个黑人姑娘,她们原打算和狄恩一起吃晚饭的,但都没去。我和狄恩去了他工作的停车场,他在那儿有些活要干——然后他去后面的简易工棚里换好衣服,整齐、潇洒地站到一面破裂的镜子前面再修饰一番,我们便驾车离开。就在这天晚上狄恩与卡罗·马克斯会面了。正是他们的这次会面开始了后来所发生的一件惊人的事件。两颗聪颖的心灵一相遇便立即互相吸引住了。一双锐利的眸子搜寻着另一双锐利的眸子——狄恩是个充满美好理想的圣徒,卡罗·马克斯是个忧郁、隐讳的诗人。打他们相遇的那个时候起,我就很少看见狄恩,为此我感受到有些伤心。他们智慧相当,非常投合,而相比之下我简直显得有些愚蠢,便自觉不能与他们为伍。于是一切都开始变得昏暗起来;我所有的朋友以及家人似乎都处于巨大的混乱和骚动之中。卡罗给他讲老布尔·李,艾尔默·哈索尔,还有珍妮;讲李在德克萨斯种植野草,哈索尔在瑞克岛上的情况,还给他讲珍妮徘徊在时代广场,沉浸在安非他明给她带来的兴奋幻觉之中的情景,她紧紧地搂抱着自己的小女儿,最后走进了丽人街。狄恩给卡罗讲发生在西部的一些他陌生的趣闻。给他讲汤米·斯那克这个脚有畸形的赌场老手和古怪的圣徒,还给他讲罗伊·约翰逊,大个子艾迪·邓克尔,讲他童年时期的伙伴,他流浪时期的伙伴,还有他遇到的那些数不清的姑娘,他的情人,并且给他看一些色情照片,他所崇拜的男女演员以及他那些传奇式冒险。他们一起冲上大街去寻找、探究那些当时颇感兴趣的东西,尽管后来这些东西在他们的眼里又会变得枯燥而又乏味起来。然后他们又再次去冒险,去寻找新的兴趣。而我总是去模仿他们,就象我这辈子一直都跟在那些自己喜欢的人后面一样。我只喜欢这一类人,他们的生活狂放不羁,说起话来热情洋溢,对生活十分苛求,希望拥有一切,他们对平凡的事物不屑一顾,但他们渴望燃烧,象神话中巨型的黄色罗马蜡烛那样燃烧,渴望爆炸,象行星撞击那样在爆炸声中发出蓝色的光,令人惊叹不已。为什么人们要称这些年轻人为“哥德式的德国人”呢?由于希望尽快能象卡罗那样写作,狄恩就想方设法地去接近他,爱他,而那种方式唯有一个十分自信的骗子才能做得到。“啊,卡罗,下面我来说——这就是我所想的……”我有两个星期没见到他们了,而这期间他们的友谊简直在恶魔般的加深,他们几乎废寝忘食地呆在一起聊天。

春天来了,这是旅游的黄金季节,人们三三两两地组织起来准备出去旅行。我一直忙着写我的小说。当我的书写到一半的时候,我和姨妈去南部我哥哥洛克家呆了几天,回来后,我就准备到西部作我的第一次旅行。

狄恩已经走了,卡罗和我去第34街的格里霍德车站为他送行。我们在街上拍了几张照片,卡罗照像时摘下了眼镜,样子看上去十分凶恶。狄恩也拍了一张,显得有些害羞。我拍了一张正面照,看上去很象一个30岁的愣头青,似乎谁要冒犯了他母亲,他立刻就会将那人杀死。狄恩和卡罗的合影被他们用刀片从中间切开,一人留了一半在钱包里。狄恩穿着一套标准的欧洲工装踏上重返丹佛的伟大旅程;他完成了第一次飞向纽约的旅行。我说他“飞”,其实他只是象狗一样地在停车场干事儿。他是世界上最奇特的停车场雇员。他能将汽车以每小时40英里的速度倒到极其拥挤的墙角,然后越过众多的障碍物,跳进另一辆汽车。他还可以以每小时50英里的速度在窄小的场地开车盘旋,再将车迅速倒进一个刚好剩下的缝隙里,然后飞快地奔向另一辆车,一个急转弯,你可以看到那辆车猛地反弹起来,终于避免了一场惊险的车祸。刚刚安排好这辆车你就能看到他火箭似地奔向开票处将票开好,然后迅速地向刚开来的另一辆车跑去,没等车的主人出来,他已经钻了进去,猛地关上车门,在一阵汽笛声中将车开向能停车的地方。开车、刹车、发动、停车,他就这样马不停蹄地干着,晚上八个小时几乎连一分钟也不休息。夜晚的高峰期,或是剧院散场时,他更是忙得不可开交。他穿着一件沾满油污的破旧毛皮夹克,鞋子因为无数次地刹车而磨得破烂不堪,常常一边干活一边象酒鬼似地喘着粗气。现在他在第3大街买了一件新外套,蓝色的底子上带有灰色的条纹,还买了一件背心,一共11美元。他又买了一只表,一根表带,一个手提式的打字机,这些都是为了回丹佛找工作所做的准备,也是为他的写作所作的准备。我们在第11街的瑞克餐馆吃了一顿告别晚餐,然后狄恩搭上了一辆去芝加哥的汽车,消失在夜幕之中。我们的主人公走了。我准备等春天真正来临,等万物都苏醒的时候,也沿狄恩的路线去旅行,我后来的整个旅行生涯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以后所发生的一切简直奇特得难以言表。

当然我决定去旅行并不仅仅因为我是作家,需要不断补充新的经验,也不仅仅因为我想更好地了解狄恩,更不是因为我对校园里闲散的生活已觉得多么荒谬可笑,而是因为,尽管我们的个性不同,狄恩却唤起了我对那些久已失去了的伙伴们的回忆。他痛苦而憔悴的面容,强健而又疲惫的身躯使我想起了在帕特逊城和帕塞克城的小河边度过的忧郁、艰难的童年。那件肮脏的工作服穿在他身上显得格外潇洒得体,就象狄恩自己常说的那样,他如此合身的衣服在普通的裁缝那儿是无法买到的、那是充满欢乐的自然之神对他的恩赐。听着他那激动人心的谈话,我仿佛又听到了我童年时期的那些朋友和伙伴们的声音,当他们的兄弟们去工厂干活的时候,他们在大桥下、在摩托上、在午后门前沉寂的石阶上,弹着自己心爱的吉他。我现在的这些朋友都是所谓的“知识分子”——查德是一名尼采主义的人类学家,卡罗·马克斯是位超现实主义者,总是用狂热而又低沉的声音认真、严肃地夸夸其谈,老布尔·李总是怪腔怪调地否定一切——或者说他们都象罪犯一样地鬼鬼祟祟,艾尔默·赫塞对一切都抱以冷笑,珍妮·李也一样,她总是懒洋洋地伸开四肢躺在睡椅上,盖着东方的丝绒被,口里不断发出对《纽约人》的嘲讽。但是狄恩的智慧既丰富又完美,没有那种令人生厌的学究气,甚至他的那些“犯罪行为”说起来也并不令人气愤和嗤之以鼻,那是狂放的西部人性格中“美国式欢乐”的爆发,他只是为了寻开心而偷别人的车。然而,我的那些纽约朋友们却总是站在否定的立场上诅咒社会的腐朽,并给它找出书卷气十足的政治或心理学上的原因。狄恩只是切切实实地在社会中拼搏,为了爱和面包而奋斗。“你可以找到丁香花一样美丽的姑娘,孩子,并且只要你饿了,听我说,孩子,你饿了,你饿极了是吗?那么赶快去吃!”于是我们都去美餐一顿,正如牧师所说:这是你应得的神圣的一份。旅途中我一定能遇到许多漂亮的姑娘,看到许多新鲜事儿;也许这次旅行将给我带来珍贵的财富。2

1947年7月,我取出所存的50美元退伍金,打算去西海岸。我的朋友雷米·邦克尔从圣弗兰西斯科给我写信,让我去西海岸和他一起进行环球航行,他发誓可以带我去驾驶舱。我回信说无论什么船我都满意,不过在这之前我得进行几次“特殊的”旅行挣些钱,以便我能在离开姨妈之前把那本小说写完。他说他在米尔城有一间空屋可以完全供我使用,在那里我可以一边写作,一边办完那些繁琐的旅行手续。他同一个叫丽·安的姑娘住在一起,他告诉我她做得一手好菜,并且干任何事都很出色。雷米是我上学以前就认识的一个老朋友,后来一个法国人把他带到巴黎去了。这家伙真是个疯子——我不知道现在他疯到什么程度。他希望我能在十天之内赶到。我姨妈对我去西部旅行十分赞同,她说这对我有好处。那个春天我工作得很努力,并且一直呆在家里,甚至当我告诉她我要一路上搭便车去的时候,她也没有埋怨我什么,唯一的希望就是还能完完整整地回来。一天早晨,我将完成了一半的手稿在桌子上放好,然后开始了去西海岸的旅程。

在帕特逊的几个月里,我已经熟记了美国地图,甚至还读了一些有关西部拓荒者的书,对那些名字如帕莱特和西马罗等很感兴趣。在交通图上我研究了六号公路,它是从科德角经艾里、内华达,然后直达洛杉矶的。我开始踏上从六号公路去艾里的旅程,我鼓励自己要自信。为了去六号公路,我首先来到了比尔,途中一直想象着到了芝加哥、丹佛和洛杉矶以后的情景。我从11街的地铁一直坐到第242街的终点站,然后在那儿转乘电车去扬克斯。在市中心我又转乘开往郊区的电车到了城外的哈得逊河东岸。如果你将一朵玫瑰花从哈得逊河神秘的源头阿迪伦达克投入水中,那么你可以想象它将顺流而下,漂过许多地方,最后奔向大海的怀抱——呵,你再想象一下哈得逊河谷吧,那将是怎样的诱人!我被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五个骑士旅行者把我带到了期待中的比尔山大桥,这座桥使六号大路与新英格兰连接起来。我到达那儿的时候,天上下起了瓢泼大雨。这里是山区,六号公路横穿大河,盘山而上,最后消失在一片苍茫之中。这里不但没有车辆,在倾盆大雨之中,我甚至连个躲雨的地方也找不到。我不得不跑到几棵松树下避雨,但这根本无济于事;我开始大哭起来,诅咒自己如此愚蠢。现在我是在纽约以北四十英里的地方,我简直伤心极了,这次伟大旅行的开端,这次去太平洋旅行的第一天,我所做的一切就是向北走了四十英里,而我的计划是向西。现在我站在这倒霉的最北端。我又走了四分之一英里,来到了一个废弃的但很别致的英式汽车加油站。我站在还滴着雨水的屋檐下,翘首眺望,黑压压的比尔山雷声轰鸣。湿淋淋的我被恐怖紧紧地包围着,只能看见一些朦胧的树影和满天翻滚的乌云。“我他妈的到这儿来找死吗?”我诅咒着自己,我哭着要去芝加哥。“现在一定是他们最快活的时刻,他们在进行着重要的工作,而我却不在,我什么时候才能赶到那里呢?”我在心里晴暗地思忖着。突然有辆小汽车开了过来停在这个空空荡荡的加油站上,车上有一个男人两位妇女,他们停下来是为了仔细地研究一下地图。我迎了上去,在雨中向他们招手,他们互相商量着是否带我。我的头发滴着水,鞋子也湿透了,看上去一定很象个精神病人。我那双糟糕透顶的鞋子是墨西哥式的,上面带有许多网眼,很不适合在美国,尤其是在这样的雨夜,他们终于同意让我搭车,把我带回纽堡。我觉得比较而言这是个较好的选择,否则我就要被困在阴森恐怖的比尔山漆黑的夜幕中了。“另外,”那位男子说,“六号公路不会有车的。如果你想去芝加哥,最好先从纽约的荷兰隧道去匹兹堡。”我知道他说得很对。我的梦想终于破灭了,只按照地图上指出的一条红线就能穿越美国的想法是愚蠢可笑的,要达到目的,就必须尝试许多条道路。

到纽堡时雨终于停了。我来到河边,和周末从比尔山返回的教师代表团的汽车一起回到纽约——在车上我喋喋不休地责备自己,诅咒自己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和金钱。我上上下下、东南西北地胡乱折腾了一天一夜,到头来却又回到了原地。我发誓明天一定要到芝加哥,乘汽车去,只要明天能到,无论花去多少钱我都不在乎。3

我乘的汽车是一辆极普通的汽车,车厢里既闷热又喧闹,每个小站都有一些乡下佬上下车。车子慢吞吞地挪着,直到俄亥俄平原才算真正在开。夜里穿过印第安那,便径直向芝加哥开去,第二天清晨就到了。我找到个旅馆便躺下,口袋里的钱已所剩无几。好好地睡了一天之后,便开始了芝加哥的探寻。

我漫步芝加哥街头,领略了密执安湖上吹来的温柔的晨风和芝加哥闹市区疯狂的爵士乐。并且在一天深夜独自走进了森林,以至引起了森林警察的注意,他们开着警车充满狐疑地一直跟在我的后面。这是1947年,当时爵士乐已经风靡美国,芝加哥那帮家伙在闹市区演奏时,气氛已不那么热烈,因为当时的爵士乐正处于查理·帕克时期向由马尔斯·戴维斯开始的另一个时期的过渡。当我在芝加哥夜色中欣赏着这些爵士乐时,我想起了我全国各地的朋友们,他们都生活在这同一个大背景之下,并且都是这般狂热!第二天下午,我平生第一次来到了西部。那天天气十分宜人,所以路上可搭的车很多。摆脱了芝加哥难以想象的交通拥挤之后,一路搭便车来到朱利叶城和伊利诺州。我先拜访了一些朱利叶城的作家,然后沿着浓荫密布的弯曲街道到了城外,开始筹划下一步的旅行。从纽约到朱利叶城的一路上,我带来的钱已花去大半。

一辆崭新的上面挂着小旗的卡车把我载向神奇的绿色的伊利诺。司机指给我看我们正行驶在上面的六号公路,它与第66号公路相交,然后一直向西延伸。大约下午三点钟,我在路边吃了一个苹果饼和一块冰淇淋,这时一位妇女开着一辆小车在我前面停了下来。我一阵害怕和内疚,因为刚才我追赶过这辆车,而她是一位中年妇女,看上去儿子也和我差不多大了。她要去爱荷华,希望有人为她开车。我当然同意。爱荷华!那里离丹佛可就不远了,到了丹佛,我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前四个小时车子由她开,每到一个什么地方,她就要下来参观教堂,好象我们是出来旅游观光的。后来,我接过了方向盘,虽然开车我不十分在行,但仍然很顺利地穿过了伊利诺、达温波特、亚·洛克岛。而且我第一次看到了向往已久的密西西比河。正逢炎热的夏季,所以河水很浅,河面散发着独特的气息,它使人想到美国式的狂放不羁的原始野性。洛克岛上的铁路,小镇上的住宅,以及桥对面的达温波特城在中西部温暖的阳光下都显得有些冷清。这位女士一定要绕道另一条路回家乡爱荷华,我只好下车。

太阳慢慢落山了。几杯冷啤酒下肚以后,我散步来到城边,这儿已经离市中心很远了。下班的人们戴着铁路工人式的网眼帽,同其他城市的人们一样驱车回家。一位工人开车把我带上山,然后将我一人扔在了大草原旁边的交叉路上。这儿的景色美极了,只有几辆农用小汽车从这里经过,他们十分注意地打量我,摇春铃将成群的奶牛赶回家。这儿看不见卡车,只偶尔有辆小汽车按着喇叭驶过。一个小伙子开着一辆高速汽车疾驶而过,围巾在晚风中不停地飞舞,太阳终于落山了。我被越来越浓的夜色包围着,心里产生了几丝恐惧。郊外几乎一点灯光也看不见。刹那间我就要被这一片黑暗吞噬了。正巧这时有个人开车经这里去达温波特,总算把我给救了。

坐在汽车站,我又想起了刚刚发生的那令人恐怖的一切。我吃了一个苹果饼,一杯冰淇淋,这几乎成了我一路上的主食,当然我知道它们既有营养,味道又不错。我决定去冒险。乘车来到达温波特市中心,在车站咖啡馆里被一位女招待迷住了,足足看了她半个小时,然后又乘车去市郊。这里有一个加油站,加油站里汽车来往吼叫。不过两分钟就有一辆卡车在我面前停了下来,我赶紧跳了上去,高兴得简直要发狂,这位司机真棒!——身材结实粗壮,浓眉大眼,说起话来象马叫一样粗声粗气。他开起车来横冲直撞,只顾自己开心,几乎从不注意我的存在。这样也好,我可以趁机好好地休息一下了。搭别人车的一个最大的麻烦,就是你总得喋喋不休地向他们证明自己,好让他们觉得自己没带错人,或者有些人带你完全就是存心拿你开心解闷,和你没完没了地聊天,这对那些长途旅行却又不愿花时间去旅馆休息的人来说是最受不了的。可是这家伙只管自己对着公路大叫大嚷,我有时也忍不住大叫几声,一路上我们都觉得非常轻松、愉快。他也给我讲自己的故事,讲他在各个城市是怎样逃避警察而超速驾车的,一遍又一遍他说着:“那些他妈的警察拿我一点办法也没有!”我们刚到爱荷华城,后面正好驶来一辆卡车:因为他的车子要去别的地方,所以他打开尾灯向那辆车示意,然后将车速放慢,我跳了下去,取出行李。那辆车懂得了这位司机的意思,便将车也停了下来,一眨眼功夫,我已经坐在另一辆车上了。我们的车开了整整一夜,我开心极了!这位司机和那位一样疯狂地乱嚷一气,我只管舒服地靠在座位上休息便是了。现在丹佛已经隐隐约约地呈现在我的眼前了,它仿佛是希望中的乐土向我招手,幽净的星空下,辽阔的爱荷华大草原和内布拉斯加平原展现在我面前,极目远眺,旧金山象一颗明珠镶嵌在黑色的夜幕上。他给我讲了两小时的故事,然后我们在爱荷华州的一个小镇上停了下来。许多年之后我和狄恩因为被怀疑盗窃一辆卡迪拉克而被困在这里。他就在座位上睡了几小时,我也睡了一会儿,还在小镇上转了一圈。微弱的灯光照着冰冷的砖墙,每一条小路都伸向茫茫的草原,浓浓的玉米味弥漫在空气里象夜的露珠。黎明时分,他醒了过来,重新发动了引擎。一个小时后,第蒙城已朦朦胧胧地出现在一片绿色的玉米地后面了。我要吃早饭,而且想休息一下,这样我就下了车。这儿到市区大约只有四英里,我又搭上了爱荷华大学两个男生开的一辆车。坐在这样一辆崭新而舒适的小汽车里,听着他们谈论自己的考试,我的感觉十分奇特。我很顺利地到了市区。现在我只想美美地睡上一天,所以打算去旅馆找房间,可是那儿全住满了。这时我一下就想到了铁路,我沿街向铁路走去——第蒙的铁路很多——沿铁路线有许多汽车旅馆,在这昏暗、陈旧的房间里我睡了整整一天。整洁而坚硬的床上铺着白色的床单,枕边的墙上被涂得乱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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