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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4)

    小桶南侧剩有四五尺宽的地板,好像专为欢迎咱家而设。地板约高于地面三尺,若想跳上去,它可是个上等跳台,咱家边说:“好哟!”边纵身一跳。所谓澡塘子,就在鼻下、眼下和面前动荡。若问天下什么最有趣儿?莫过于吃没吃过的东西、看没看过的光景更开心的了。列位如果像我家主人那样,一周三次到这个澡塘来混三十乃至四十分钟,那就没的说;假如像咱家这样还从未见过澡塘,最好快来看看。宁肯爹妈临死不去送终,这番情景也非来观赏不可。都说世界大着哪!但是,如此奇观却绝无仅有。

    “什么奇观?”咱家几乎没法说出口。人们在玻璃室里咕咕容容,吵吵嚷嚷,都赤条条的,简直像台湾的土人,是二十世纪的亚当。翻开人类服装史——这要扯得太远,还是不谈这些,让给退菲尔斯特莱克①翻去吧——人类全靠衣着提高身价。十八世纪英国的理查德·纳什②,对于巴斯温泉制定了严格的规则:在浴池内,不论男女,从肩到脚都要着装。据今六十年前,曾在英国的古都设立绘图学校。既是绘图学校,那么,买些裸体画、裸体像的素描与模型,四下陈列起来,这本是件好事。可是当举行开学典礼时,以当权者为首直到教职员,都曾非常尴尬。开学典礼嘛,总要邀请市内的名媛淑女。然而,按当时贵妇人的观点:人是服饰的动物,不是披一身毛皮的猴子猴孙。人不穿衣,犹如大象没有鼻子,学校没有学生,军人没有勇敢,完全失去了人的本性。既然失去了人的本性,那就不能承认是个人,是野兽。纵然是素描或模型,但与兽类为伍,自然有损于女士的品格。因此,妻妾们说“恕不出席”。

      ①退菲尔斯特莱克:英国哲学家克莱尔(一七九五——一八八一)的《服装哲学》一书中虚构的人物。

    ②纳什:英国十六世纪“大学才干派”著名作家之一。著有英国第一部流浪汉小说《倒霉的旅行家》。

    教职员们都认为这是些不可理喻的女人。然而东西各国无不相通,女人是一种装饰品。她们虽然一不会舂米,二不当志愿兵,但在开学典礼上却是少不得的化妆道具。因此,也就没有办法,只好跑到布店去买了一丈二尺八分七厘的黑布,给那些被咒为野兽的人像穿上了衣服。又深怕冒犯哪一位,煞费苦心地将脸儿遮掩了。于是,开学典礼总算顺利举行。服装之于人,竟然如此重要。

    近来还有些老师,不断地强调画裸体画,但他们错了。依咱家有生以来从未裸体的猫来看,这肯定是错了。裸体本是希腊、罗马的遗习,乘文艺复兴时期的淫靡之风而盛行于世。在希腊与罗马,对于裸体,人们已经司空见惯,大约丝毫也没想到裸体与风纪有什么利害关系。然而,北欧却是个寒冷的地方。就连在日本都常说:“不穿衣服怎能出远门”。如果是在德国或英国光着身子,只有冻死。死了白搭一条命,还是穿衣服为好。大家都穿起衣服来,人就成了服饰的动物。一旦成为服饰的动物,偶然遇上裸体,就不能承认它是人、认为他是兽。因此欧洲人、尤其北欧人将裸体画、裸体像视为兽,这是可以理解的。视为不如猫的兽,也是无可厚非的。美?美就美吧!不妨视为“美丽的野兽”好了。

    如此说来,也许有人要问:“你见过西方妇女的礼服吗?”

    不过是一只猫呗,哪里见识过西方妇女的礼服?据说,她们袒胸裸肩,露着胳膊,就把这样的衣裳叫做礼服。真是荒谬绝伦!直到十四世纪,女人们的衣着打扮并不这么滑稽,穿的还是普通人的装束。为什么变得像个下流的杂技演员似的呢?说来烦琐,略而不述。反正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也就算了吧!关于历史,暂且不提。却说她们尽管打扮得这么怪里怪气,只在夜间得意洋洋,但是内心里似乎多少还有点人味。一到白天,她们就盖上肩头,遮住胸脯,包紧胳膊,不仅全身不外露,而且哪怕被人看见一个脚趾,也认为是奇耻大辱。由此可见,她们的礼服只起了掩耳盗铃的作用,简直是傻子跟混蛋想出来的主意。如果有人觉得这话说得叫人委屈,那么,何妨不大白天露出肩膀、胸脯和胳膊来试试?裸体崇拜者也不例外。既然裸体那么好,何妨不叫女儿赤身露体,顺便你自己也脱得精光,到上野公园去走走。做不到?不,不是做不到,大概是因为西洋人不这么干,你才不肯的吧?现在不是正有人穿着这样别别扭扭的礼服耀武扬威地跨进帝国饭店吗?若问是何道理,倒也简单:无非西洋人穿,他们也便穿穿罢了。大概认为西洋人优秀,哪怕生硬、愚蠢,也觉得不模仿就不舒服。常言道:见了长的必须短,见了硬的必须软,见了重的必须扁。按这一连串的“必须”,岂不成了傻瓜!如果认为当傻瓜也没法子,那就忍着点吧!那就别再以为日本人怎么了不起。学问也是如此,只因与服装无关,下文略去。

    衣服之于人类,关系竟如此重大,几乎说不清人就是衣服,还是衣服就是人。咱家甚至想说:一部人类史,既不是肉的历史,也不是骨的历史,更不是血的历史,而单纯是一部服装的历史。因此,见了不穿衣服的人,就会觉得他不像个人,简直像碰上了妖怪。假如全体人类约定,一齐变成妖怪,所谓妖怪也就不存在了。因此,是妖怪也无妨。不过,这一来,人类本身可就烦恼无边了。

    远古时期,大自然平等造人,投之于世。因此任何人出生时,一定都是赤裸裸的。假如人类的本性安于平等,就该始终裸体地生存下去。然而,有一个裸体人说:“这样人人毫无差别,会丧失上进心,显示不出努力的成果。但愿想个办法突出个人,我就是我,谁看也是我,而不同于别人;但愿我穿上点什么,不论任何人见了都大吃一惊。难道就没有什么窍门吗?”他想了十年,才发明了裤衩,立刻穿上,心想:“瞧啊,服气吧?”于是,他骄傲地走来走去。这便是今日车夫的祖先。仅仅发明个简单的裤衩就花费了十阅星霜,人们也许觉得有点奇怪吧?不过,这是由于以今天的眼光追溯上古而置身于蒙昧世界所做出的结论。但在当时,这却是无与伦比的伟大发明。笛卡儿①说:“我思,故我在。”这本是三岁孩子都懂的道理,据说他却花费了十几年功夫才想得出。一切真理在探索过程中都是很费力气的。发明裤衩虽然用了十年,但按车夫的智力来看,不能不说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①笛卡儿:(一五九六——一六五○)法国哲学家、数学家,开拓了近代哲学,首创了解析几何学。他怀疑一切之后,发现了不能怀疑的“思考着的我”,于是,建立了精神与物质的二元论哲学体系。著有《哲学原理》等。

    且说,这裤衩一问世,社会上只有车夫最神气。他们穿着裤衩,在普天下的大路上如同领主似地横冲直撞。有个耿耿于怀的妖怪不服气,用了六年时间,发明了叫做短褂这种废物。于是,裤衩的势力顿然大衰,进化到短褂全盛的时期。鲜货庄、药材店、裁缝铺,都是这位大发明家的末裔。与裤衩时期、短褂时期接踵而来的,是和服大褂时期。因为有些妖怪怄气,决心“养成穿短褂的习惯!”于是,由他们设计出来。古代的武士和今日的官员,都和这些妖怪属于同类。妖怪们为此争先恐后地标新立异,以至出现了燕尾服这种畸形的装束。回过头去,溯其源流,决不是勉强、胡闹、偶然或漫不经心而造成的事实,无一不是争强夺胜、雄心勃勃的结果,化为各种不同的新花样,穿在身上,取代前个时期的服装、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好像在说:“我可和你不一样!”

    从这种心理出发,有了一大发现,不外乎是:如同大自然忌恨真空,人类也厌弃平等。然而,在这已经厌弃平等、人们不得不把衣服视同骨肉而穿在身上的今日,如果要人们将已经构成人类属性之一的衣服抛掉,再回到一切平等的原始时期,那无疑是狂人的蠢动。就算甘愿当个狂人,也毕竟不可能回到原始时期的。在文明人的眼里,那些回归原始的人们都是怪物。有人认为:若将世界几亿人口统通拉到妖怪的疆土去,大概就能够实现平等。因为大家都是妖怪,不必引以为耻,于是也就心安理得了。然而,还是不行,因为全世界的人都成为妖怪的第二天,又将开始妖怪之间的竞争,假如不能穿上衣服竞争,那就以妖怪本色来竞争。裸体就裸体,处处制造出差别来……由此也可以看出,衣服毕竟是脱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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