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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山姆威尔

    山姆站在窗前,不安地摇晃,注视着最后一道阳光消失在一排尖屋顶后面。他一定又喝醉了,他阴郁地想,要不就是遇上另一个女孩。他不知该咒骂还是哭泣。戴利恩是他的兄弟。他唱歌没人比得上,但要他干任何别的事……

    夜雾升起,一缕缕灰色雾气爬上古运河边建筑物的围墙。“他答应会回来,”山姆说,“你也听到的。”

    吉莉看了看他。她的眼眶又红又肿,肮脏杂乱的头发耷拉在脸庞周围。她就像一只小心谨慎的动物,透过灌木丛向外张望。最后一次生火取暖已是好几天前的事了,然而野人女孩喜欢蜷缩在火炉边,仿佛冷冷的灰烬中仍然存有余温。“他不喜欢跟我们在一起,”她轻声说,以免吵醒婴儿,“这是个可怜的地方,而他想要红酒与微笑。”

    是的,山姆心想,除了这里,到处都有酒。布拉佛斯充斥着客栈、酒馆和妓院,如果戴利恩喜欢炉火和温酒,不要陈腐的面包,不愿跟一个哭泣的女人、一个肥胖的胆小鬼和一个生病的老人做伴,谁能责怪他呢?也许我有资格责怪他。他说黄昏之前会回来,他说会给我们带回红酒和食物。

    他再次抱着一线希望向窗外张望,希望看到歌手匆匆赶回家。黑暗正降临到秘之城,沿小巷和水渠蔓延。布拉佛斯善良的百姓纷纷关上窗户,拴上门闩。夜晚属于刺客和妓女。他们是戴利恩的新朋友,山姆苦涩地想,近来戴利恩谈论的只有他们。他正尝试写一首歌,献给一个叫月影的妓女,她在月池边听见他唱歌,便赠给他一个吻。“你应该问她要银币,”山姆说,“我们需要的是钱,不是亲吻。”但歌手只笑笑。“有些吻比黄金更值价,杀手。”

    这也让他生气。戴利恩不该为妓女写歌。他应该歌唱长城和守夜人的英勇。琼恩期望他的歌或许能劝导一些年轻人穿上黑衣。结果他唱的却是金色的吻、银色的头发和火红的嘴唇。没有人会为了红唇而穿上黑衣。

    有时他的歌还会吵醒婴儿。孩子啼哭,戴利恩就冲他叫嚷,要他安静,而吉莉流泪,于是歌手气冲冲地离开,几天都不回来。“她老哭哭啼啼,我想给她几巴掌,”他抱怨,“她吵得我睡不着。”

    假如你生下个儿子,又被活生生夺走,你也会哭的,山姆差点说出口。他无法责怪吉莉的悲伤,便转而责怪琼恩·雪诺,不知琼恩的心何时变成了石头。有一次,他趁吉莉去水渠打水时向伊蒙学士提出这个问题。“当你们把他选为总司令的时候。”老人回答。

    即使现在,消极颓废地等在这间冷冰冰的屋子里,山姆心中仍不太愿意相信琼恩真的做了伊蒙学士说的事。可那一定是真的,否则吉莉怎会哭得如此厉害?他只需直接问她,抱在胸前吃奶的孩子究竟是谁的就行了,但他没有勇气。他害怕答案。我仍是个胆小鬼,琼恩。在这广阔的世界中,无论走到哪里,恐惧都与他如影随形。

    一阵空洞的隆隆声在布拉佛斯的屋顶上方回响,仿佛遥远的闷雷——这是礁湖对面泰坦巨人发出的,标志着夜晚到来。响动吵醒了婴儿,而他突然发出的啼哭又吵醒了伊蒙学士。吉莉把乳头塞给孩子,老人睁开眼睛,虚弱地在床上蠕动。“伊戈?好黑。为什么这么黑?”

    因为你瞎了。到达布拉佛斯之后,伊蒙神志不清的时间越来越长,有时他似乎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说着说着就开始胡言乱语,唠唠叨叨地讲起他父亲或兄弟的事。他一百零二岁了,山姆提醒自己,但他在黑城堡时虽然年纪大,却从来没有神智不清。

    “是我,”他不得不说。“山姆威尔·塔利。您的事务官。”

    “山姆。”伊蒙学士舔舔嘴唇,眨了眨眼。“对。这儿是布拉佛斯。原谅我,山姆。天亮了?”

    “不。”山姆摸摸老人的额头。他皮肤湿乎乎的,沾满汗水,又冷又黏,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着轻微的喘息。“现在是晚上,师傅,您刚才睡着了。”

    “哦,我睡得太长了。这里好冷。”

    “我们没有木头,”山姆告诉他,“店主人不肯再赊,除非立即付钱。”同样的对话已是第四十或者第五十遍了。我该拿钱买木头,山姆每次都责骂自己,我该给他取暖。

    然而他把最后一点银币浪费在红手之院的医师身上,那是位肤色白皙的高大男子,穿着绣有红白相间旋涡花纹的长袍。从他那里,银币换来半瓶安眠酒。“有助于减轻他临终前的痛苦,”布拉佛斯人不无善意地说。山姆问他还可以做些什么,他摇摇头。“我有各种各样的药膏药水,也可以给他放血,清肠,使用水蛭疗法……但何必呢?水蛭无法让他年轻。他老了,死亡已侵入他的肺里面。给他这个,让他睡吧。”

    于是他让师傅整日整夜地睡,现在老人挣扎着要坐起来,“我们得上船。”

    又是船。“你太虚弱,不能出去。”他不得不制止。航海途中,伊蒙学士着了风寒,等抵达布拉佛斯,他虚弱得需要被抬上岸。他们当时仍有满满一袋银子,于是戴利恩要了客栈里最大的床——那张床可以睡八个人,因此店主人坚持收八人份的钱。

    “我们明天就去码头,”山姆承诺,“到时候,您可以四处询问,寻找下一站去旧镇的船。”即使在秋天,布拉佛斯也是个繁忙的港口。一旦伊蒙的身体恢复到可以继续旅行,寻找一艘载他们去目的地的船并非难事。路费的问题则比较棘手。来自七国的船只最有希望。也许可以找一艘旧镇商船,船主的亲戚当过守夜人就好了。肯定有人仍对长城上的守卫抱持着敬意……

    “旧镇,”伊蒙学士喘息着说。“是的,我梦到了旧镇,山姆。我又回到了年轻时候,跟弟弟伊戈在一起,还有他侍奉的大个子骑士。我们在老客栈里喝酒,浓烈的苹果酒。”他再次尝试坐起来,事实证明这对他来说太困难了。过了一会儿,他躺回去。“船,”他又说,“我们将在那边找到答案。关于龙。我需要了解。”

    不,山姆心想,你需要的是食物和温暖,填饱肚子,还有炉膛里噼啪作响的炙热火焰。“你饿不饿,学士?我们还剩下面包和一点奶酪。”

    “现在不要,山姆。等我感觉好一点再说吧。”

    “你不吃怎么会好?”在海上谁都没吃多少东西,尤其过了斯卡格斯岛之后,穿越狭海途中,秋季风暴始终伴随。有时从南方来,夹带着滚雷和闪电,黑沉沉的雨一下就是好几天;有时来自北方,寒冷严酷,狂风仿佛能把人刺穿。有一回,山姆醒来时,发现整条船被冻上了一层冰壳,犹如洁白的珍珠,闪闪发光。船长将桅杆放下,系在甲板上,单凭划桨来完成渡海。等他们看见泰坦巨人时,已经没人吃得下东西。

    然而一旦安全上岸,山姆发现自己饿坏了。戴利恩和吉莉也一样,连婴儿的吮吸也变得更急切。但伊蒙……

    “面包不新鲜,我可以问厨房讨点肉汤来泡一泡。”山姆告诉老人。店主是个吝啬鬼,眼神冷漠,对自己屋檐下这群穿黑衣的陌生人心存怀疑,但他的厨师心肠比较好。

    “不要。也许可以来一小口酒?”

    他们没酒。戴利恩答应过用他唱歌得来的钱买一些。“我们会有酒的,”山姆不得不说,“现在只有水,虽然并非优质水。”优质水来自架空水渠,这些由砖块砌成的大水渠由桥弓支撑,布拉佛斯人称其为甜水渠。富人自把水引入家中,穷人则用桶子在公共喷泉池打水。山姆让吉莉去打水,却忘了野人女孩一生都生活在卡斯特堡垒的视线范围之内,连小镇都没见过,而布拉佛斯是一个布满岛屿和运河的石头迷宫,没草,没树,到处是陌生人,讲着她听不懂的语言。她吓坏了,把地图弄丢之后,很快自己也迷了路。被山姆发现时,她正在一座石像下哭泣,那雕像是某位死去多年的海王。“这是水渠里的水,”他告诉伊蒙学士,“但厨师把它煮开过。也有安眠酒,假如您还需要的话。”

    “我暂时睡够了,也做够了梦。水渠里的水就行。请帮我一把吧。”

    山姆轻轻地把老人扶起来,将杯子送到他干裂的唇边。即使如此,仍有将近一半水滴落到学士胸前。“够了,”喝了几小口之后,伊蒙又开始咳嗽,“你会把我呛死的。”他在山姆的怀抱中颤抖。“为什么屋子这么冷?”

    “没木头了。”戴利恩付给店主两倍价钱,要了一个带壁炉的房间,但谁也没意识到木头在这里会如此昂贵。除了权势人家的庭院,布拉佛斯不长树,这儿的人也不愿砍掉大礁湖外围岛屿上覆盖的松树,那是遮挡风暴的防风林。木柴都是由驳船从河流上游穿过礁湖运进来的。在这里,马粪都珍贵得紧,因为布拉佛斯人用小船代替马匹。本来他们若按计划起程去旧镇,这些都不成问题,但那实在是不可能。伊蒙学士如此虚弱,再次航行会要了他的命。

    伊蒙的手在毯子上摸索,寻找山姆的胳膊。“我们得去码头,山姆。”

    “等您好一些就去。”老人目前的状态难以面对海边飞溅的浪花和潮湿的风,而布拉佛斯无处不临水。北边是紫港,布拉佛斯商船停泊于海王殿的拱顶和高塔下;西边是旧衣贩码头,挤满外地船只,有的来自其他自由贸易城邦,有的来自维斯特洛、伊班,甚至遥远神奇的东方。其余各处布满小码头、渡船泊口及古旧的灰船坞,捕虾船、捉蟹船和渔船在泥滩与河口劳作之后便停泊在这些地方。“现在您需要休息。”

    “那你代我去,”伊蒙催促,“给我带一个见过龙的人来。”

    “我?龙?”山姆十分惊愕,“学士,那只是个故事,水手的故事。”这也怪戴利恩。歌手从酒馆和妓院带回千奇百怪的故事,不幸的是,当他听到说龙时已喝醉了,记不起细节。“整件事也许是戴利恩胡编乱造,歌手都这样,善于编故事。”

    “他们善于编故事,”伊蒙学士同意,“但即便最富于想象力的歌曲,也有事实作为基本依据。替我找到那个依据,山姆。”

    “我不知问谁,也不知怎么问。我只会一点点高等瓦雷利亚语,若他们跟我讲布拉佛斯话,我连一半都听不懂。您会的语言比我多得多,等您好一些,您可以……”

    “我什么时候才会好一些,山姆?告诉我……”

    “很快就会好转的,只要您吃好,睡好,到达旧镇之后……”

    “我到不了旧镇了,这点我心知肚明。”老人把山姆的胳膊抓得更紧。“我很快就会去见我的兄弟们。他们有的与我用誓言结合,有的以血缘维系,但全都是我的兄弟。还有我父亲……他从没想过继承王座,可还是得坐上去。他曾说,那是对他的惩罚,为了砸死哥哥那一锤。我祈求他死后能找到有生之年从未体会过的平静。修士们歌颂恬淡的安息,歌颂卸下防备,向极乐世界远航,在那里欢笑,聚会,相互友爱,直至永远……但假若死亡之墙的背后没有快乐与甜蜜,只有冰冷、黑暗和痛苦,那该怎么办?”

    他在恐惧,山姆意识到。“您不会死。您只不过是病了。一切都会过去的。”

    “这次我熬不过去了,山姆。我做梦……在漆黑的夜里,我思考那些白天不敢提出的问题。对我而言,若干年中有个问题始终令我困扰:为什么诸神夺走我的眼睛和力量,任我在冰天雪地中被人遗忘,却还要我在世间逗留如此之久?我这样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对他们有什么用?”伊蒙师傅斑斑驳驳、瘦如枯枝的手指瑟瑟颤抖。“因为我记得,山姆,我仍然记得。”

    他已经语无伦次。“记得什么?”

    “龙,”伊蒙低声说,“我们家族的悲哀与荣耀。”

    “最后一头龙在你出生前就死了,”山姆说,“你怎么可能记得它们?”

    “我梦见了它们,山姆,我看见天空中有一颗泣血的红彗星,然后是那红色。我看到它们在雪地里的影子,听到皮革翅膀哗哗扇动,感觉到它们灼热的呼吸。我的兄弟们也梦到过龙,而那些梦要了他们每个人的性命。山姆,我们在依稀流传的古老预言中颤抖,在残存的奇迹与恐惧中战栗,世上的人们再也无法理解……或者……”

    “或者什么?”山姆说。

    “……没什么。”伊蒙轻笑,“或者我是个濒死的老糊涂,烧坏了脑子。”他疲倦地闭上白浊的盲眼,然后又迫使它们睁开。”我不该离开长城。雪诺大人或许不明白,但我应该想到。烈火索取,冰雪保存,而那长城……唉,现在回头已太晚,陌客等在门外不愿离去。事务官,你一直对我尽忠职守,请为我办这最后一件事。去有船的地方,山姆,尽一切可能了解有关龙的消息。”

    山姆将手臂轻轻脱出他的抓握。“好的。假如这是您的意愿。只不过……”他不知还能说什么。我没法拒绝他。他可以沿着旧衣贩码头的泊位与船坞去找戴利恩。先找到戴利恩,然后一起去船上,最后带着食物、红酒和木柴回来,生起炉火,美餐一顿。他站起身。“好吧,假如我要去的话,就该走了。吉莉留下。吉莉,记得把门拴好。”陌客等在门外。

    吉莉抱着婴儿点点头,眼里盈满泪水。她又要哭了,山姆意识到,这超过了她所能忍受的极限。剑带挂在墙壁的栓子上,旁边是琼恩给他的古老的破号角。他摘下剑带扣到腰问,再将黑羊毛斗篷披到自己浑圆的肩膀上,弯腰穿过门洞,“噼噼啪啪”地走下木梯,楼梯在他的重压下呻吟。客栈有两个正门,一个面朝大街,另一个面向运河,店主此时多半在大厅,他不会给赊账太久、不受欢迎的客人好脸色看,于是山姆选择了面朝大街的门走出去。

    今晚空气寒冷,好歹雾不算太浓,山姆感到庆幸。有时,浓密的水汽覆盖地面,甚至连脚都看不到,似乎离踏进水渠仅一步之遥。

    山姆在孩提时代便读过布拉佛斯的历史,梦想有一天能来这里,看看大海中耸立的威严可怕的泰坦巨人,乘坐轻快的蛇舟沿运河游览宫殿和庙宇,观赏刺客的水舞,剑刃在星光下闪烁。现下他到了这里,却一心只想离开,一心只想平安抵达旧镇。

    斗篷被风卷起,他拉好兜帽,沿鹅卵石马路朝旧衣贩码头走去。由于剑带总有滑落至脚踝的危险,因此他不得不边走边注意往上提。他始终走在狭小阴暗的巷道里,以防跟人照面,遇到的每一只猫都让他的心怦怦直跳……布拉佛斯到处是游荡的猫儿。我得找到戴利恩,他心想,戴利恩是守夜人军团的成员,是我的誓言兄弟,我要跟他一起合计。伊蒙学士没了力气,而吉莉即使没受悲伤的打击时也很无助,但戴利恩不一样……不,我不要把人往坏处想。也许他受伤了,所以没回来。也许他死了,躺在小巷的血泊中,或俯面漂浮在运河里。每到夜晚,刺客们身着华丽的服饰招摇过市,他们携带细长的佩剑,急切地想证明自己。有些人可以为任何理由开打,有些人则根本不需要理由,而戴利恩素来脾气暴躁,管不住舌头,尤其是他喝酒的时候。歌唱战斗并不代表他擅长战斗。

    虽然最好的酒馆、客栈和妓院都在紫港与月池附近,戴利恩却更喜欢旧衣贩码头,因为那儿的顾客会讲通用语的比较多。山姆沿绿鳗客栈、黑船工、摩洛戈一家家找下去,戴利恩曾在这些地方表演。一无所获。雾宅外泊着几条等客的蛇舟,山姆试图询问那些撑船手,有没见过黑衣歌手,但无人听得懂他的高等瓦雷利亚语。可能他们装作听不懂。纳波桥的第二十个桥拱下有间肮脏的小酒馆,最多只能容纳十人,山姆朝内张望了一下。戴利恩不在。他又去了放逐者旅馆、七灯之院及一家叫猫舍的妓院,仍然没头绪,得到的只有怪异的凝视。

    他离开猫舍时差点在红灯笼下撞上两个年轻人,一个黑发,一个金发。黑头发那个用布拉佛斯语说了些什么。“对不起,”山姆不得不赔礼道歉,“我听不懂。”在七大王国,贵族们身披色彩缤纷的天鹅绒、锦绣与绸缎,农民和普通百姓则穿原色羊毛布或暗褐色粗纺布。布拉佛斯正相反。刺客们打扮得像孔雀一样招摇过市,把玩着手中的剑,而有权势的人要么选择接近黑色的深灰、深紫或深蓝,要么直接穿黑衣服,黑得好像没有月亮的夜晚。

    “我朋友泰洛说你胖得让他恶心,”金发刺客道,他的短上衣一面是绿天鹅绒,另一面由银线织成,“我朋友泰洛说你的剑嗒嗒作响,令他头痛。”他操通用语,另一个穿酒红锦袍披黄披风的黑发刺客显然就是泰洛,他用布拉佛斯语说了几句,引得他的金发朋友哈哈大笑,“我朋友泰洛说你的衣着逾越了身份。你穿黑衣,难道是个大老爷吗?”

    山姆想逃跑,但那样可能会被自己的剑带绊倒。千万别碰剑,他提醒自己,即使一根指头搭到剑上,也足以让两个刺客认为是挑战。他寻找能让他们满意的词句。“我不是——”他仅仅说得出这几个字。

    “他不是老爷,”一个小孩插嘴,“他是守夜人,笨蛋,他来自维斯特洛。”一个女孩推着满满一车海藻挤到光亮中;她骨瘦如柴,邋里邋遢,穿着大靴子,头发又脏又乱。“快乐码头里还有一个,正在给‘水手之妻’唱歌,”她告诉两个刺客,接着对山姆说,“假如他们问谁是世上最美的女人,说‘夜莺’便好,否则他们会向你挑战。你要不要买点蛤蜊?我的牡蛎卖完了。”

    “我没钱。”山姆说。

    “他没钱,”金发刺客嘲弄。他的黑发朋友咧嘴笑笑,操起布拉佛斯语又说了些什么。“我朋友泰洛很冷,亲爱的胖子朋友,把你的斗篷给他吧。”

    “别脱斗篷,”推车的女孩道,“否则他们接下来会要你的靴子,用不了多久,你就光着身子了。”

    “太吵闹的小猫儿会被淹死在水里哦。”金发刺客警告。

    “有爪子的就不会。”女孩左手中突然出现了一把跟她一样细瘦的匕首。叫泰洛的对金发刺客说了些什么,然后两人互相窃笑着走开了。

    “谢谢。”他们离开后山姆对女孩说。

    她的匕首消失了。“如果你夜间出门佩剑,就代表别人可以向你挑战。你想跟他们打吗?”

    “不。”山姆尖叫,声音把他自己。吓了一跳。

    “你真是守夜人吗?我没见过你这样的黑衣弟兄。”女孩朝推车比画了一下。“你想吃,就把最后一点蛤蜊吃了吧。现在天黑了,没人会买。你要坐船去长城?”

    “去旧镇。”山姆拿起一只烤熟的蛤蜊,一口吞下。“我们在这里转船。”蛤蜊味道很好。他赶紧又吃了一只。

    “刺客们从不理会没佩剑的人,连泰洛和渥贝罗这样笨的骚骆驼也不例外。”

    “你是谁?”

    “无名之辈。”她有股鱼腥味。“我以前有名有姓。现在没了。你要是愿意,可以叫我猫儿。你呢?”

    “塔利家族的山姆威尔。你会说通用语啊?”

    “我父亲曾是娜梅莉亚号的桨手长。一个刺客杀了他,因为父亲说我母亲比‘夜莺’美丽——不是你碰到的那两个骚骆驼哟,是真正的刺客。总有一天我要割他的喉咙,为父报仇。船长说娜梅莉亚号不需要小女孩,便把我赶下来。布鲁斯科收养了我,给我一辆推车。”她抬头看他。“你要坐哪艘船出海?”

    “我们订了乌莎诺拉小姐号的舱位。”

    女孩怀疑地斜睨他。“她离开了。你不知道吗?她好多天之前就离开了。”

    我当然知道,山姆想说。记得自己跟戴利恩站在码头上,看着那艘船向着泰坦巨人和外海驶去,船桨起起落落。“好,”歌手说,“这下完了。”假如山姆勇敢些的话,就该当即把他推落水中。戴利恩的甜言蜜语能让女孩子脱衣服,但在船长的舱室里,全是山姆一个人在苦苦游说布拉佛斯人。“我等了这老头子三天,”船长说,“货舱满了,我的手下也操够了老婆。不管带不带上你们,我的乌莎诺拉小姐今晚都得趁潮水出发。”

    “行行好,”山姆乞求,“我只求再多延几天,好让伊蒙学士恢复体力。”

    “他没体力。”船长前一天晚上亲自去客栈查看过伊蒙学士。“他年老体衰,我不想让他死在我的乌莎诺拉小姐号上。你们要么留下陪他,要么离开,与我无关,反正我今天出海。”更糟的是,他拒绝退还他们预付的旅资,这些银币本能送他们安全抵达旧镇。“你们订下我最好的舱室,它就在那儿空等着。如果你们不走,并非我的责任,凭什么要我承担损失?”

    若当时出海,或许已到了暮谷城,山姆懊恼地想,风向好的话,甚至有可能抵达潘托斯。

    但这些跟推车的女孩没什么关系。“你说见到一个歌手……”

    “他在快乐码头,正要跟‘水手之妻’结婚。”

    “结婚?”

    “她只跟与她结婚的人上床。”

    “快乐码头在哪儿?”

    “戏子船对面。我给你带路吧。”

    “我认识路。”山姆见过戏子船。戴利恩不能结婚!他立过誓!“我得走了。”

    他在湿滑的鹅卵石路上奔跑,那是一段很长的路,没过多久他就开始喘息,黑斗篷在身后飘荡,喇喇作响。他边跑边得用一只手扶住剑带。少许几个行人都投来好奇的目光,一只猫人立起来,冲他“嘶嘶”叫嚷。到达戏子船时,他已经脚步不稳。快乐码头就在街对面。

    他冲进去,还在面红耳赤地喘粗气时,就被一个独眼女人抱住了脖子。“别,”山姆告诉她,”我不是为此而来。”女人用布拉佛斯语答了一句。“我不会讲布拉佛斯话。”情急之下,山姆用高等瓦雷利亚语说。蜡烛燃烧,火炉噼啪作响,有人在拉小提琴,他还看到两个女孩手拉手围着一名红袍僧跳舞。独眼女人将乳房贴到他胸口。“别这样!我不是为此而来的!”

    “山姆!”戴利恩熟悉的嗓音传来。“伊娜,放开他,那是‘杀手’山姆。我的誓言兄弟!”

    独眼女人从他身上退开,但仍用一只手搭着他胳膊。一个舞女大声说,“要是他愿意,可以来杀我。”另一个说,“你觉得他会让我摸一摸他的剑吗?”她们身后的墙上画着一条紫色三桅船,船员全是女人,除了高筒靴之外什么都没穿。一个泰洛西水手在角落昏睡,鼾声透过一大丛鲜红色胡须传出来,还有一个年纪较大、长着巨乳的女人在跟一个盛夏群岛人玩瓦片棋,后者体格魁梧,身披红黑羽衣。戴利恩坐在屋子中央,用鼻子拱着膝盖上的女子的脖子。

    她穿着他的黑斗篷。

    “杀手,”歌手醉醺醺地喊,“快来拜见我夫人。”他的头发浅黄犹如蜂蜜,笑容暧昧陶醉,“我为她唱情歌哦。当我歌唱时,女人像黄油一样融化。哎,我如何能拒绝她这张脸呢?”他亲吻她的鼻子。“夫人,给杀手一个吻吧,他是我兄弟。”女孩站起身来,山姆看到她斗篷下面什么都没穿。“对了,兄弟妻不可戏,别跟我老婆调情哟,杀手。”戴利恩哈哈大笑,“如果你想要她的姐妹,请随便挑,我还有足够的钱。”

    用这些钱可以给我们买吃的,山姆心想,还可以买木柴,让伊蒙学士取暖。“你干吗?你不能结婚。你跟我一样立过誓。他们会要你的脑袋。”

    “我们的婚姻只维持一晚,杀手,就算在维斯特洛也不会要你的脑袋。你没去鼹鼠镇挖过宝吗?”

    “没有。”山姆涨红了脸。“我决不会……”

    “那你的野妞儿呢?你一定跟她干过两三次。在森林里的夜晚,一起挤在你的斗篷底下,别告诉我你从没上过她。”他朝椅子挥挥手。“坐下,杀手。喝杯酒,找个婊子。别客气。”

    山姆不想喝酒。“你答应过我黄昏前回去,并带回酒和食物。”

    “你就是这样杀异鬼的?拿口水淹死?”戴利恩再度大笑,“她是我老婆,而你不是。不想喝我的喜酒,就快滚吧。”

    “跟我走,”山姆说,“伊蒙学士醒了,他想听那些龙的事。他提到泣血的彗星和白鬼,还有梦,还……若我们能查到更多关于龙的事,也许能让他安心。请帮帮我吧。”

    “明天……明天,不要在我新婚之夜。”戴利恩拽着新娘的手,起身朝楼梯走去。

    山姆挡住去路。“你答应过,戴利恩,你立过誓。你是我的兄弟。”

    “在维斯特洛是这样。你觉得这里是维斯特洛吗?”

    “伊蒙师傅——”

    “——快断气了。你把我们所有的银币都浪费在那个穿花条纹衣服的医师身上,然而他也这么说。”戴利恩的语气强硬起来。“要么找个女孩,要么滚,山姆,别破坏我的洞房花烛。”

    “我会走,”山姆说,“但你得跟我来。”

    “不。我跟你没关系了。我跟黑衣没关系了。”戴利恩从赤身裸体的新娘身上扯下自己的斗篷,扔到山姆脸上。“给。把这块破布给老头子盖上,也许能让他暖和一点。我不需要它了。很快我就能穿上天鹅绒,明年就会穿裘皮,吃——”

    山姆揍了他。

    他没多想,直接捏手成拳,砸向歌手的嘴巴。戴利恩破口咒骂,而他那赤身裸体的新娘惊声尖叫,山姆扑向歌手,将他推倒在身后一张矮桌子上。他俩差不多高,但山姆体重是对方的两倍,而且这次他愤怒得忘记了恐惧。他先照着歌手的脸颊和肚子痛打,然后捶他的双肩。戴利恩扣住山姆的手腕,山姆便用脑袋撞裂了歌手的嘴唇。歌手松手后,山姆猛击他的鼻子。一个男人大笑起来,一个女人在咒骂。忽然间,打斗放慢了速度,他们仿佛是两只在琥珀中挣扎的黑苍蝇。有人把山姆从歌手的胸口拖开。他也打那个人,然后硬物砸到他脑袋上。

    接下来他发现自己腾空出了门,在雾气中头朝前地飞。他刚看到身下黑糊糊的水,运河便迎面向他扑来。

    山姆像块石头、像块巨岩,或者说像座山一样沉了下去。海水渗进眼睛,涌入鼻孔,黑暗冰冷,带着咸味。他试图呼喊求助,却咽下更多的水。他努力张嘴,一边蹬踢,一边翻滚,一连串气泡从鼻子里涌出。游起来,他告诉自己,游起来。睁开的眼睛被咸水刺痛,什么也看不见,他短暂地冒出水面,吸入一口空气,一只手拼命拍打,另一只扒向运河壁。然而岩石滑溜溜的,抓不牢。他又沉了下去。

    山姆感到水浸透衣服,皮肤冰冷,剑带顺着双腿滑落,缠住脚踝。我要淹死了,他心中充满难以言喻的恐惧,于是狂乱地向前划,试图做出最后一次努力,结果脸却撞到运河底部。我的身子上下颠倒了,他意识到,我要淹死了。他挥舞的手碰到什么东西,也许是鳗鱼,滑溜溜地从指间穿过。我不能这样,没有我,伊蒙学士会死的,吉莉也将无人依靠。我一定要游起来,一定要……

    一声巨响,什么东西缠住他,穿过腋窝,箍住胸口。他首先想到鳗鱼,鳗鱼逮住了我,要把我拖下去。他张口呼叫,吞下更多水。他最后一个念头是,我要淹死了,哦,诸神保佑,我要淹死了。

    他睁开眼睛仰卧在地上,一位魁梧的黑皮肤盛夏群岛人正用锤子那么大的拳头敲他的肚皮。停,停,你弄疼我了,山姆想呼喊,但说不出话,只能一边喘气一边呕吐。他浑身湿透,躺在鹅卵石间一摊水中颤抖。盛夏群岛人继续捶他的肚子,更多水从他鼻子里喷出来。“停,”山姆喘着气,“我还没淹死。我还没淹死。”

    “呀,你没有。”救他的人俯身看他,此人身材高大,黝黑的皮肤湿淋淋地滴水。“你欠崇许多羽毛。水弄坏了崇精美的披风。”

    这是真的,山姆看到羽毛披风贴紧黑人的巨肩,全湿透了,沾满污渍。“我没想过……”

    “……学游泳?呀,崇看得出来。你拍水太多,胖子本该能浮起来。”他用一只巨大黑手提着山姆的紧身上衣,帮他站起来。“崇是月桂风号的大副。许多话都会讲一点点。在里面看到你打那个歌手时,崇笑了。崇也听见了你的话。”他咧开大嘴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崇知道那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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