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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我们短暂的一生 (2)

  “嗯,太过分了,那种话我不相信哪个男人能置之不理。所以我站起来,只是为了让他退后些,让他知道那是个好主意,他低下头好像为自己感到羞愧并正在找合适的词来道歉,结果那个狗娘养的重重击了我一拳,就在这儿--”他把莉莲的手放在他的胸骨上,“--我倒在地上喘着粗气。好像被马踢到了一样。当我像条大口吸气的鱼一样躺在那儿时他没来动我。他说,他的英国口音是那么重我几乎搞不懂他在说什么,“昆斯伯里侯爵,”他说3,“你有十秒钟的时间爬起来。”我站起身,我不能整晚都躺在地上虽然我宁愿那样。他看起来得意得很,仿佛我是被赐给他的礼物。他眼睛阴森森的,预示着他将要给我的一顿捶打,我不禁想到我弟弟会得到我的旧散弹枪和警枪,我母亲会拿到我最后一周的工钱,而我则永远做不成副巡官了。我一只膝盖跪着地起来,这时那个英国人把啤酒泼到我眼睛上,又把我扫倒在地,我又像醉酒了一样摇晃着站起来,因为我必须得起来。

  然后我使出以往与人搏斗的力气打了他一拳,一个勾拳打在他左太阳穴上,于是他稍稍朝后退了一下,退得并不多,那家伙头很硬,脖子就像钢缆绳。我找了个机会又出一拳,他躲闪开了并朝我逼近,他的手大极了,指节像胡桃那么大。我又打了一拳,至少已尽我所能了,这时他被绊了一下,你想象不到吧,他的脚刮到了铜栏杆,坚硬的头撞在一个柳条箱的边框上,那箱子小伙子们还没卸完,然后那个男人就再也没有起来。他只是仰躺在地板上,面色惨白,有血从他耳朵里流出来,但还没那么严重。我见过比那更糟的,我自己流血流得更严重。我的女孩儿喊叫着,她对我说:“约翰,我的上帝,你杀了他!”我说:“我当然没杀他,这家伙是头牛,等一会儿就起来了。”但他仍一动不动。我寻思着我们无论如何都得离开那儿,趁那个家伙还没站起来痛殴我之前--他浑身上下都像极了拳击手杰克·登普西,在酒吧里争吵对骂可不是那个厚颜无耻的家伙喜欢做的事。我们于是离开了--人群为我们让出一条路,仿佛我是个危险的人,那真可笑。”

  “他们刚到医院他就死了,死亡原因是:因外力撞击造成大脑血管破裂。第二天一早,酒吧老板派他的外甥来找我,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

  “说到大脑,”约翰·比舍普说,“就像装在盒子里的一碗果冻,那盒子就是头骨。你使劲击打一个人,他的头骨会停下来但大脑却会继续运动,或者前后或者左右,可以是那一拳打过来的任何方向。对侧伤--他们这样叫它--和受击打的方向相反。”

  他把手放在莉莲的头顶,轻轻摇晃了一下。

  “那时,我正躺在我弟弟家里的床上,他有他自己的麻烦,酒类偷运啦,走私啦,他就是靠着那些行当才弄到这个房子的,不过现在已经洗手不干了,他是个好人,一直都是个好人。他有个妻子,一个好女孩儿,像砖头一样迟钝但却很温柔,他的孩子就要出世了。我不是一个人躺在床上的,你应该能想到--我的女孩儿正为我和我们的将来担惊受怕--酒吧老板的外甥说:“提比·库尼施死了,每个人都看到是你把他打倒了。”那孩子说:“我舅舅说了,你最好离开这儿。”然后那孩子递给我十美元,我于是接了过来。我不知把它放哪儿,就穿着一条短裤傻站在那儿,可那孩子却盯着我床上的女孩儿看--她叫爱丽丝--他也许是第一次看见一个除了被单以外什么都没穿的女人吧,然后他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爱丽丝等着那被单掉下来,一边对我说:“你一拳把他打死了,先生,我看见了。”爱丽丝这时说:“那是谋杀罪啊,我的上帝!”当我穿衣服装枪的时候我说:“爱丽丝,亲爱的,我不想走但我必须得走--那最起码算是过失杀人啊,我真不该打他。”

  “在那之前我也曾遇到过麻烦的。”他说,莉莲为他们两个又分别倒了一些朗姆酒。

  “我对那孩子说:“告诉你舅舅我很抱歉--那只是场意外。”于是那孩子走了。我要去墨西哥待上一段时间,我对爱丽丝这样说,想看看她的反应。她又躺回到床上,大哭了一阵,把毯子拉上去,那也许是个邀请,就像她为我捂热了被窝一样,但是你能想到那也可能是对我的回答,告诉我她是否想要和我一起走。”是的,莉莲能想到。“那之后我们来了场英雄般的告别,如果你能懂我的意思的话。”是的,莉莲懂。

  “然后我穿好衣服,拿上一个衣箱和我弟弟的铺盖卷,就是我们在山上露营用的那个铺盖卷。我回到房间,想从爱丽丝那里再得到一个吻,但是她已经走了,好像她从没来过这里一样,所以我便匆忙离开了。我听说在育空能找到工作,所以我就到了这儿,在这个地方,你应该已经注意到了,人们不太爱问你的过去。”

  “我注意到了。”莉莲说着,将几块兔子骨头推到她的碟子中央。

  “你呢,你有什么样的故事?”

  莉莲在门廊边上把浴盆里的水倒干净,然后又将它填满,开始刷洗盘子。她并不介意让他知道,只是她再也无法坦然地说出苏菲的名字;在海兹尔顿,她们都经受着折磨--丢失的以及死去的孩子就像牙痛一样常见而可怕。回到那个世界里,她可能会变得和那些在晚饭时候沿着艾塞克斯街徘徊的可怜女人一样,她们将丈夫的照片举给任何一个稍有注意的人看。你见到我的莫伊舍了么?她们问,但是没有人会好心告诉她们实情,告诉她们再过五年之后到底有没有人见到莫伊舍已经没什么所谓了。在加州或者就在六个街区之外,那个男人正活得逍遥自在,并且有了一个新的妻子,一个新的孩子。

  在《布尔芬奇》的后半部分,在莉莲尚未读到的某一页,一定会有一篇关于冥后普洛塞尔皮娜的晦涩深奥、神秘、晦暗,甚至是隐匿的故事。在故事里,一个疲惫的犹太女人克瑞斯4从塔尔塔罗斯的边界5艰难地踽行,那是一个惨败丑陋的村庄,里面到处都是兼作洗衣工和理发师的倦怠的妓女,有几家沙龙,一个阒无一人的廉价物品商店,还有穷得连家都搬不起的苦命鬼。在这个版本中,克瑞斯寻遍整个村镇只为了找到她的普洛塞尔皮娜,殊不知她的女儿早已与冥王普路托乘着一只漂亮的帆船渡过了西亚涅河,并且与那个国王惺惺相惜起来。他们在风景迷人的公园里野餐,头顶闪烁着灯火,那些宽大的长椅恰如中央公园的长椅一样。克瑞斯走近他们,从柔软的草地上踩过时她被裙边绊了一小下。

  她口中絮絮叨念着,试图将普洛塞尔皮娜用力拉回到身边,这样她们就可以开始一段漫长的旅程,回到遥远的故乡恩纳去,回到明灿灿的日光中去既然普洛塞尔皮娜已成为她所俯瞰之万物的皇后,那么日光也就极大地失去了光彩。女孩看到母亲时并没有跳起来,而是慢条斯理地为他们三个切分三明治,向杯子中斟倒蜜茶。她将一条熨烫平整的餐巾铺在身前,另一条盖在她的新婚丈夫也就是国王的腿上。普洛塞尔皮娜吃了石榴籽,并不是误食,也不是出于一时绝望的饥饿,当然也不是因为惊惧抑或误解。她从她丈夫深黑发亮的手里取出一串石榴,接着把石榴籽揪下来放进她张开的大笑着的嘴里;

  她只吃了六粒,因为就在她将整串鲜红璀璨的石榴吞下肚子之前,她母亲把那东西从她手中撞到了地上。

  “我们得回家去。”克瑞斯说。

  “这儿就是我的家。”她女儿说。

  “下一次吧。”莉莲对约翰说。

  “好的,”他应道,“下一次。”

  午夜时分,莉莲在看见他之前先感觉到了他,在阴暗房间里的更为阴暗的影子,他的身体遮住了惨淡的月光。莉莲慢慢蜷起身子,双臂交叉在胸前,大腿紧紧并在一起,她在试着跟随他的呼吸当她在位于阿特林的五号小屋附近路遇一只狐狸时就是这样;它在离她几英寸之外停住脚步,神色慌张,竖起耳朵,而她已疲惫不堪,无法像在遭逢有牙有爪的动物时应做的那样回退半英里;她和那只狐狸面面相觑直到狐狸打了个呵欠,露出黑色牙床和白色牙齿,它一个转身摇晃着尾巴走远了。莉莲静静躺着。她佯装入睡,在毯子的温暖之下,在那个纹丝不动且犹疑不定的主人身旁,并且由于在黑暗中无法摸索前行,她终于渐渐入寐。

  假使她睁开眼,假使她在看到身旁的他时以任何一种方式流露出快乐,约翰·比舍普至少会牵起莉莲的手并让自己的拇指在她掌心光滑圆润的部位泅游。他会只将被子掀起一点点,这样她周身就不会有太多的冷空气了,而她会往一旁稍稍滑移,在这张促狭的床上给他留出些空间。他会在她身旁躺下来,她的头也许会靠着他的肩,她乳房的重量也许会落在他的胸膛,她伤痕累累的膝盖会栖息在他的腿上。莉莲没有睁开眼。他将她涂过油的湿发从她脖子下部被太阳晒出的小小的V形部位挪开,这时她似乎朝他的方向转过来些许--似乎正在梦中微笑--但仅此而已。他回到了房间另一端,钻进他的铺盖卷里。

  阳光如潮水般涌入房间,莉莲此时已做好了准备。她从熟睡中的约翰·比舍普身上迈过去,他俯卧着,四肢伸展开宛如一条熊皮毯子,她像个小偷一样从冰冷的木地板上轻轻走过去,拿起她的小背包,她的外衣,已故的小杰克·沃勒的裤子以及海伦·吉尔宾的靴子。这个男人洗了她的短袜、衬衫和用来包脚的布,将它们晾在了粗糙的壁炉边上,洗得差不多干净,泛着潮气并渗着薄荷的清香。离开这样的一个男人似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若等到明天会更难,而等到后天又会愈难一些,她不得不离开这里,宜早不宜迟。她的帽子仍安坐在门廊近处的木柴堆上,当他将帽子放在那儿时他曾因伤害了她的感情而深怀歉疚过。帽子被露水打湿了,她知道她应该把它带走,但是如能把什么东西留下来,她也许会在一刹那感到小小的快乐,因为她想到他将看见它然后会因此而想念她。

  莉莲走了二十分钟的路,步伐却较以往有了变化;她边走边进行着创作。艾瑞克森小姐说过:以称呼作问候,用主体做阐释,结尾要有礼貌。莉莲突然很怀念艾瑞克森小姐。每一次当她走进教室,黑板上总会写着那么一排字:名词事物,动词行为,形容词事物的性质,还有副词事情进行的状态。

  每当去成人英语补习班时艾瑞克森小姐的英语之于朱迪斯,相当于朱迪斯的英语之于莉莲;就像洁白的绸缎,没有鼓包没有破缝也没有凸出的线头,莉莲总会从坐在楼梯间里的费施拜恩母子和阿比特曼太太身边经过。

  每一次,那个费施拜恩家的小男孩儿都会朝莉莲眨眨眼睛,然后像山羊一样嚎叫道:“妈!妈!妈!”一边猛扯着他母亲的裙子直到裙边几乎盖住了她的拖鞋,于是费施拜恩太太粗壮的胳膊便会升起来,堵住阳光。

  “妈,”路易说,“为什么有空气?”或者“为什么炉子是热的?”

  “热?”艾达·费施拜恩说道,“我告诉你它为什么热。它热是因为里面有火。它热是为了煮食物,你哪怕要是碰一下炉门儿它都会把你像烤小鸡一样烤熟。它会把一个小男孩儿烧焦的,火啊,会蹦出来的,那火,会把你烧得嘎嘣脆。”

  她把裙摆提到大腿上部每当进入到有关炉子或者孩子或者住房条件的话题时她都会这样做,接着给她的儿子、阿比特曼太太和莉莲看她腿上的一大块网状三角,深红宽厚就如同一片烙铁,那是她过去被烫伤的地方。她们在此之前都曾见过的,这是她的财富。阿比特曼太太拥有他丈夫的死亡证明,弗里达拥有她的“一眼蓝一眼黄”和她的寄宿客,而费施拜恩太太则拥有她可怕的伤疤。

  莉莲正从骇人的费施拜恩母子和冷酷的阿比特曼太太身边走开,这时那位社工走上了楼梯间,并拿着带给格劳斯曼一家人的衣物。她尤为喜欢格劳斯曼一家,因为他们是如此懂得感谢。他们在这位社工走上楼梯时感谢她,在她从袋子里掏出衣物,分发衣物以及走下楼梯时感谢她,当她出了这幢楼走远时,格劳斯曼太太从窗口那里喊道:“谢谢您!谢谢您!愿上帝保佑您,女士!”这时艾达·费施拜恩与阿比特曼太太很不屑地白了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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