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第一部分

 

 
  风铃·马蹄·刀——写在《风铃中的刀声》之前
 
  作为一个作家,总是会觉得自己像一条茧中的蛹,总是想要求一种突破。可是这种突破是需要煎熬的,有时候经过了很长久很长久的煎熬之后,还是不能化为蝴蝶,化作蚕,更不要希望能练成丝了。
 
  所以有很多作家困死在茧中。所以他们常常酗酒、吸毒、逃避,自暴自弃,甚至会把一根“雷明顿”的故弹猎枪含在自己的咽喉里,用一根本来握笔的手指扳开枪栓扣下扳机,把他自己和他的绝望同时毁灭。
 
  创作是一件多么艰苦的事,除了他们自己之外恐怕很少有人能明白。
 
  可是一个作家只要活着就一定要创作,否则他就会消失。
 
  无声无息的消失就不如轰轰烈烈的毁灭了。
 
  所以每一个作家都希望自己能够有一种新的突破、新的创作。对他们来说,这种意境简直已经接近“禅”与“道”。
 
  在这过程中,他们所受到的挫折辱骂与讪笑,甚至不会比唐三藏在求经的路途中所受的挫折与苦难少。
 
  宗教、艺术、文学,在某一方面来讲是殊途同归的。在他们求新求变的过程中,总是免不了会有一些痛苦的煎熬。
 
  作为一个已经写了二十五年武侠小说,已经写了两千余万字,而且已经被改编了两百多部武侠电影的作者来说,想求新求变,想创作突破,这种欲望也许已经比一个沉水的溺者,想看到一根浮木的希望更强烈。
 
  只可惜这种希望往往是空的。
 
  所以溺者死,作者亡,也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他们不死不亡的概率通常都不会超过千分之一。
 
  风铃中的刀声绝不会是一条及时赶来的援救船,更不会是一块陆地。我最多只不过希望它是一根浮木而已,最多只不过希望它能带给我一点点生命上的绿意。
 
  有一夜,在酒后,和倪匡兄,闲聊之中我忽然想起来这个名字。聊起来,故事也就来了,那时候谁也不知道这个故事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只不过有点故事的影子而已。有一天,酒后醉,醉后醒。这个故事的影子居然成了一点形。
 
  然后在床上,在浴中,在车里,在樽边,在我还可以思想的时候,这个故事就好像一只蛹忽然化作了蝴蝶。
 
  蝴蝶也有很多种,有的美,有的丑,有的平凡,有的珍贵。
 
  这只蝴蝶会是一只什么样的蝴蝶?
 
  谁知道?
 
  有一夜,有很多朋友在我家里喝酒,其中有编者、有作家、有导演、有明星、有名士、有美人,甚至还有江湖豪客、武术名家。
 
  我提议玩一种游戏,一种很不好玩的游戏。
 
  我提议由一个人说一个名词,然后每个人都要在很短的时间里说出他们认为和那个名词有关的另外三个名词。
 
  譬如说:一个人说出来的名词是“花生”。
 
  另外一个人联想到三个名词就是“杰美卡特”、“青春痘”、“红标米酒”。
 
  那一天我提出来的是:“风铃”。
 
  大家立刻联想到的有:
 
  秋天、风、小孩的手、装饰、钉子、等待、音乐匣、悠闲、屋檐下、离别、幻想、门、问题、伴侣、寂寞、思情、警惕、忧郁、回忆、怀念……
 
  在这些回答中有很多是会很容易就会和风铃联想到一起的,有一些回答却会使别人觉得很奇突,譬如说钉子。“你怎么会把钉子和风铃联想到一起?”我问那个做出这个回答的人。
 
  这一次他的回答更绝:“没有钉子风铃怎么能挂得住?”小孩的手呢?小孩的手又和风铃有什么关系?
 
  回答的人说:“你有没有看见过一个小孩在看到风铃时不用手去玩一玩的?”
 
  “你呢?”他们问我:“你对于风铃的联想是什么?”
 
  “我和你们有点不同。”我说:“大概是因为我是一个写小说的,而小说所写的总是人,所以我对每一件事情每一样东西联想到的都是人。”
 
  “这次你联想到的是一些什么人?”
 
  “浪子、远人、过客、离夫。”我忽然又说:“这次我甚至会联想到马蹄声。”
 
  “马蹄声?风铃怎么会让你联想到马蹄声?”
 
  我给他们的是三行在新诗中流传极广的名句:
 
  我答答的马蹄,
 
  是个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一个寂寞的少妇独坐在风铃下,等待着她所思念的远人归来,她的心情多么凄凉多么寂寞。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种声音都会带给她无穷的幻想和希望,让她觉得远人已归。
 
  等到她的希望和幻想破灭时,虽然会觉得哀伤痛苦,但是那一阵短短的希望毕竟还是美丽的。
 
  所以诗人才会说:“是个美丽的错误”。
 
  如果等到希望都没有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悲哀。
 
  在这一篇“风铃中的刀声”中,一开始我写的就是这么样的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里当然也有刀。
 
  一刀挥出,刀锋破空,震动了风铃。凄厉的刀声衬得风铃声更优雅美丽,这种声音最容易撩起人们的相思。
 
  相思中的人果然回来了,可是他的归来却又让所有的希望全部碎灭。
 
  这是个多么残酷的故事,不幸的是真实有时比故事残酷。
 
  于是思念就变成了仇恨,感怀就变成了怨毒。
 
  于是血就要开始流了。
 
  “为什么武侠小说里总是少不了要有流血的故事?”有人问我。
 
  “不是武侠小说里少不了要有流血,而是人世间永远都避免不了这样的事。”我说:“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角落里,随时随刻都可能有这一类的事发生。”
 
  “这种事难道就永远不能停止?”
 
  “当然可以阻止。”我说:“只不过要付出很大的代价而已。”
 
  我又补充:“这种代价虽然每个人都可以付出,但却很少有人愿意付出。”
 
  “为什么?”
 
  “因为要付出这种代价就要牺牲。”
 
  “牺牲什么?”
 
  “牺牲自己。”我说:“抑制自己的愤怒,容忍别人的过失,忘记别人对自己的伤害,培养自己对别人的爱心。在某些方面来说,都可以算是一种自我牺牲。”
 
  “我明白了。”问我话的朋友说:“这个世界上的血腥和暴力一直很难被阻止,就因为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去管这种事。”
 
  他的神情严肃而沉痛:“因为要牺牲任何事都很容易,要牺牲自己却是非常困难。”
 
  “是的。”
 
  我也用一种同样严肃而沉痛的表情看着我的朋友,用一种仿佛风铃的声音对他说:
 
  “可是如果你认为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愿意牺牲自己的人,那你就完全错了。”
 
  我的朋友笑了,大笑!
 
  我也笑。
 
  我笑,是因为我开心,我开心是因为我的朋友都知道,武侠小说里写的并不是血腥与暴力,而是容忍、爱心与牺牲。
 
  我也相信这一类的故事也同样可以激动人心。
 
  古龙
 
 
 
  第一回 白色小屋中的白色女人
 
  丁丁看到这栋白色小屋的时候,已经精疲力竭。
 
  小屋是用白石砌成的,看起来平凡而朴实。可是小屋外却有一道和小屋极不相配的非常幽雅的前廊,廊前的屋檐下,居然还挂着一串只有在非常悠闲的人家里才能看得到的风铃。
 
  丁丁的人快垮了,他的马也快垮了。
 
  他这个人和他牵着的这匹马都不是容易垮的,他们都已经过千山万水,千难万苦,才到达这里。
 
  他看到这栋白色的小屋和檐下的风铃时,几乎认为自己已经回到了江南。
 
  春水绿波柳阴花树掩映下的小屋,屋檐下擦得发亮的风铃。
 
  他仿佛已经可以听见那清悦的风钤声,在带着一种远山草木芬芳的春风中响起。
 
  然后他就看见了那个白色的女人,白如雪、静如岩,飘逸如风,美如幽灵。
 
  “我知道你已经走了很远的路,我看得出你现在一定又累又饿又渴。”
 
  她用一种很冷淡又很关切的态度看着这个从远方来的陌生年轻人:“你到这里来,是不是想来找一顿饭吃。”
 
  丁丁点头,又垂下头:“吃饱了我还想找个地方好好的睡一觉。”
 
  他腼腆的笑了笑:“只可惜,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得到。”
 
  她又静静的看了他半天,才柔柔慢慢的:“你好像已经找到了。”
 
  吃完了三大碗用咸菜和腊肉煮成的热汤面之后,她就带着他和他那匹嘴角已开始在流白沫的黄马,到她的马厩。
 
  在这种地方,有这么样一个马厩已经可以算是一种非常奢侈的行为了。
 
  她让他的马和她的白马共享一个马槽,却指着一堆稻草问他。
 
  “在这里你睡不睡得着?”
 
  他当然睡得着:“就算在一堆马粪上,我都能睡得着。”丁丁说。
 
  她笑了。
 
  在她那张苍白的脸上忽然绽起的那一朵笑容就像是白雪中忽然绽开的一朵梅花。
 
  看着她的笑,他忽然觉得她好寂寞好寂寞。
 
  他的马鞍上除了水囊粮袋外,还有两个奇怪的黄布包袱。水囊已干粮袋已空,这两个黄布包袱却是满满的,一个方圆,一个狭长。
 
  丁丁把这两个包袱从鞍上解下,塞在稻草堆里的最深处,就和衣躺在稻草堆上。
 
  带着远山芬芳的稻草香气,使得他很快就进入了一种恍惚缥缈的梦境中。
 
  他甚至梦见了一群羊,一个娇艳的牧羊女,正在用一条很长的鞭子抽打着这群羊,鞭子上甚至还带着刺。
 
  他忽然觉得自己也在这群羊之中。
 
  等他从噩梦中惊醒时,冷汗已经渗透了衣衫。
 
  因梦今夜却无梦,因为她今夜根本就没有睡着。
 
  等到她从恍惚的梦境中醒来时,天已经亮了。呼啸的风声已经渐渐开始在荒原中消失,小屋外却响起了一阵阵极有规律的劈柴声。
 
  丁丁已经开始在劈柴,用一种非常奇特非常有效又非常优雅的方式在劈柴。
 
  她走出来,她披上一件棉袍走出来,倚在风铃下的檐柱旁。
 
  他的动作并不快,他用的斧也不利,可是在他斧下的硬柴裂开时,却像是一连串爆竹中的火花。
 
  她看着他,看得仿佛有点痴了。
 
  等他停下来抹汗时,才看见她。这时候疲倦与饥渴已经在他脸上消失不见,因为运动后的健康汗珠已经在他脸上冒了出来。
 
  “如果你不介意,这可不可以算作我付给你的食宿钱。”
 
  “可以。”
 
  因梦的笑容如梦,“这已经太多了。”
 
  “我看得出你这里还有很多柴没有劈,马厩的栏杆也坏了。你那匹有汗血混种的马也该减一减膘,换一换蹄铁,甚至连你的屋顶都应该补一补了。”
 
  丁丁说:“现在冬天已经要到了,你那个放腌肉腌鸡的小地窖更一定要补一补,否则到了明年春天,你的粮食就很可能变成了一堆臭水。”
 
  因梦看着他。
 
  “你是不是想留下来替我做这些事?”
 
  “是。”
 
  “为什么?”
 
  丁丁叹了口气:“因为在冰解冻之前,我还找不出别的地方可去。”
 
  她又盯着他看了很久,才一个字一个字的问:“你至少也应该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丁,叫丁宁。”他说:“可是我的朋友们都叫我丁丁。”
 
  她看见他时,他骑着一匹黄色的马,风尘滚滚,甚至连眸子和头发眉毛都已经被滚滚的砂尘染黄。在他黄皮马鞍旁所系着的是两个黄布包袱。
 
  他的靴是黄色的牛皮靴,他靴下蹬着的是黄铜马蹬。
 
  可是,非常奇怪的是,在她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只觉得他是一个完全黑色的男人。
 
 
 
  第二回 黑色的男人
 
  九门,月圆,夜凉如水。
 
  丁丁从稻单堆里拿出了那两个黄布包袱,解开了其中比较大的一个包袱里是一套折叠得非常整齐的黑色衣裳和一双黑色的小牛皮靴。
 
  在银色的门光下,谁都可以看出来这套衣裳是用一种非常昂贵的质料作成的,轻柔光滑如处女的皮肤。一个落拓天涯的浪子,是不配穿这种衣服的。
 
  可是等他穿起来之后,世界上就绝对没有人再敢说他不配了。
 
  光滑的衣料紧贴在他光滑瘦削的身体上,剪裁之贴身,手工之精细,使得他在瞬息之间就变成子另外一个人,甚至就好像忽然变成了另外一种动物。
 
  现在他看起来就好像是一头黑色的豹子。
 
  他站在月光下,伸展四肢,全身上下每一个骨节中立刻就响起了一连串爆竹般的声音。
 
  可是他耳边所响起的,却是另外一种声音,他仿佛又听见那个人用一双充满血丝的眼睛瞪着他说:“丁丁,要记得在九月月圆的那一天晚上,你要去对付的是三个非常可怕的人,他们要杀人,就好像要喝水那么容易,他们要杀人时的样子,也好像在喝水时那么轻松自然,甚至他们在杀了你之后,你都不会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你用不着替我担心。”丁丁说:“如果我自己不想死,无论谁要我死都不容易。”
 
  丁丁虽然这么说,却还是记住这三个人的名字,还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把他们的资料都搜集得很完全。
 
  这三个人就是——
 
  轩辕开山,男,三十三岁,身高七尺六寸,重一百八十四斤,使一把长柄开山斧,全长五尺四寸,重七十九斤,天生神力。
 
  轩辕开山是一个樵夫的儿子,他的母亲是苗女。
 
  他生长在云贵边区野人山中的一个浓密森林里,四岁时,就能举得起他父亲的斧头,七岁时就已经能用那把斧头砍树了。
 
  三个月以后,他已经砍倒了他生命中的第一棵树,再过三个月,他就用同样一把斧头砍死了他母亲的情人。
 
  苗女对于贞操观念就好像浪子对金钱那么随便,没有人为这件事责备他。
 
  所以他以后对人命价值的观念,也就看得比较随便,有时候他砍人,简直就好像砍树那么随便。
 
  幸好人不是树,要砍人,通常都比要砍树难得多,所以他每年至少都要负伤二十七八次,至少都要躺在床上一百多天。
 
  不幸的是,他也因此而磨练出一副打不死的铜筋铁骨,一股悍不畏死的凶悍之气,和一套无坚不摧的“轩辕开山三十六斧”。
 
  这是他从无数次艰辛血战的经验中练出来的,比任何武学大师能够教给他的都实际有效。
 
  这个人在他十六岁时,已经被武林中人公认为三十二个最可怕的杀手之一。
 
  田灵子,女,二十七岁,已婚,结婚六次,每次成亲后不到一年,就已成为寡妇。
 
  现仍寡居。
 
  看见过田灵子的男人也不知道有多少个,能够忘记她的人,却连一个也没有。
 
  在这个充满了各式各样奇奇怪怪人物的世界上,却只有一种女人是能够让男人只要看过一眼就永远忘不了的。
 
  田灵子无疑就是这种女人。
 
  她的身世是个谜,关于她身世的说法有很多种,其中最可信的一种是——
 
  她的父亲是一个流浪到中土来的扶桑浪人,强暴了她的母亲,生出了她。
 
  她的母亲叫柳叶儿,是华山剑派掌门人的女弟子,剑法本来就很高。可是她的父亲却用一种极其诡秘怪异的东洋剑法击败了她,后来又取得了她的心。
 
  所以田灵子的武功和剑法,兼取了她父母之长。剑法之轻灵得自华山,出手之诡异得自扶桑。
 
  这么样一个女人是不是已经很可怕?
 
  更可怕的是,她嫁的六个丈夫也都是名门剑派后起一代高手中的佼佼者。
 
  她当然也把她的丈夫们剑法中的精萃吸收过来。
 
  所以,每当江湖中人看到一个非常温柔美丽的女人,带着一种非常可爱的微笑,向他们走过去的时候,他们通常都会在刹那间死于她的剑下。
 
  可是比起那个牧羊儿来,轩辕开山和田灵子就变得只不过好像是一个和善的天使了。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真的还有一种能让人做恶梦的人,牧羊儿绝对就是其中之一。
 
  丁丁对他知道的最少,江湖中甚至没有人能够收集到有关他的资料。
 
  他姓什么?叫什么?身世如何?武功如何?
 
  没有人知道。
 
  最怪异的是,江湖中甚至没有人知道他是男是女?只知道他会用一条很长的鞭子,就好像边极荒原上那种邪恶的牧羊人,所用的那种邪恶的长鞭。
 
  可怕的是,他的鞭子上还带着刺,就好像玫瑰花枝上的那种刺一样。
 
  更可怕的是,他牧的不是羊,而是人。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侏儒、残废、才子、学者、侠客、英雄、豪杰,在他眼中看来都是一样的,都是他鞭下的羊。
 
  人世间全部有生命的动物,在他眼中看来全部都是他鞭下的羊,都要受他的鞭策奴役。
 
  丁丁也曾在恶梦中梦见过他。
 
  丁丁知道在今夜这一战中,最没有把握对付的人就是他。
 
  因为他连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他实在不愿意死在这么样一个人的手下。
 
  丁丁解开了第二个包袱,那个狭长的黄布包袱,包袱里是一把刀。
 
  一把刀,一把很狭很长的刀。
 
  丁丁没有把刀拔出来。
 
  因为这把刀用不着时常擦拭,也依旧可以保持它的锋利。
 
  这把刀也不是用来观看玩赏的。
 
  只是在面对他非杀不可的强仇大敌时,这把刀才会出鞘。
 
  刀出鞘,必见血,敌不亡,我必亡。
 
  这其间绝无选择的余地。
 
  走过洒满月光的土地,来到用白石砌成的井栏,丁丁吊起了水桶,用井缆吊起了木桶,把冰冷的井水一桶桶从头上淋下,使他的人完全保持在绝对清醒的状态。
 
  井水从他的衣衫和刀鞘上流落,他的衣,他的裤,他的靴,他的刀鞘,在井水流过后,立刻就干了,干的就好像从未见过流水的沙漠一样。
 
  然后他就走向死亡,笔笔直直的走向死亡。
 
  只不过谁也不知道那将是谁的死亡?
 
  因梦今夜又无梦。
 
  她一直睁着眼,仿佛一直在等,是在等归人?还是在等过客?
 
  圆月在窗前,月清,月冷,虽然月圆,依旧孤独。
 
  人也一样。
 
  窗外有月无风,檐下的风铃却响了起来,就好像天地间忽然有一股摸不着也看不见的杀气,忽然将这一串已安静久许的风铃振起。
 
  她用她那一串洁白细密的牙齿,咬住了她苍白的嘴唇,慢慢的站起来,走到窗前。
 
  一个黑色的男人,正从她的窗外走过,向月光尽头处那一片无边无际的黑暗。
 
 
 
  第三回 死亡之前
 
  天刚刚黑,圆月刚刚升起,轩辕开山就准备睡了。
 
  他刚刚吃光了整整一条烤得半熟的小山羊,准备再好好的睡足两个时辰,才有力气来对付今夜子时的决战。
 
  把一张他赤手空拳从青海巴颜喀喇山猎来的苍牛皮,铺在砂石冰冰的荒漠上,他一躺下去,几乎就立刻睡着。
 
  可是他立刻又惊醒。
 
  他没有听见任何声音,但却有一种听不见的脚步声惊醒了他。他可以断定已经有人来到附近,他的判断从未错误过。
 
  在这一瞬间,他已下定决心,只要这个人一走进他附近七尺方圆之内,他就要把这个人用他的一双手生生撕裂。七尺左右这种距离,已经是他安全的极限。
 
  想不到脚步声居然恰好在七尺外的边缘上停了下来,他本来一直假装睡着了,现在却不得不眯起一只眼。银色的月光下,他看见一个穿着一身绣花衣裳的大孩子,站在他以多年经验所结断出的安全距离外,用一双特别明亮的大眼睛看着他。在这种穷山恶水的荒漠上,怎么会忽然出现这么样一个人?
 
  “小鬼,你是干什么的?到这里来干什么?你不怕野狼把你吃了?”
 
  轩辕开山厉声说。
 
  “小鬼?你说我是小鬼?”穿绣花衣裳的小鬼吃吃的笑了,笑声如银铃。
 
  “轩辕开山,你今年才三十三岁,就敢说我是小鬼?”这个小鬼故意摇头叹气:“你知不知道在我六个老公里,年纪最小的一个都比你大十岁。”
 
  轩辕开山愣住,忽然跳起来愣愣的看着她,看了半天,终于大笑。
 
  “我知道你是谁了,你一定就是那个要命的田灵子。”他大笑:“幸好我也知道你只会要你老公的命,否则我早就已经像一只中了箭的兔子一样逃走。”
 
  在灯光下,在一尺多远的距离以内看起来,这个小鬼果然已经不是个小鬼了。
 
  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她都已经是一个发育得非常健全的成熟女人。身材虽然比较娇小了一点,却还是有可以让每一个男人都心动的魅力。
 
  轩辕开山看着她,摇头叹气。
 
  “现在我才明白你那些老公怎么死的了,如果我是你老公,我也一样会死在你手里。”
 
  田灵子也在盯着他看,看了半天之后才说。
 
  “可是我却看不透你。”她说:“我已经注意你四五天了,从你第一天来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注意你了。”
 
  “哦。”
 
  “这四五天来我发现你把那附近每一个可作战的地方都观察的非常仔细,甚至连那里土质的柔软或坚硬都了解得非常透彻,甚至连那地区风向的变化也摸透了。”
 
  田灵子说:“我本来一直以为你是一个粗枝大叶的人,想不到你居然这么细心。”
 
  轩辕开山又大笑。
 
  “粗枝大叶的男人也一样想活下去,不想死的人在这种生死决战之前怎么能不细心?”
 
  灯光是从八盏羊角灯里透出来的,羊角灯挂在一个极华美舒服的羊皮帐篷里,帐篷在荒漠边缘一道屏风般的岩石山障后,帐篷里有一种可以让每个人都觉得很舒服的设备,甚至已经可以说完全应有尽有。
 
  田灵子无疑是一个非常讲究享受的女人,从轩辕开山踏入这个帐篷的那一刹那开始,他就已发觉了这一点。
 
  因为就在他走进这帐篷时,第一眼看见的,就是四个眉目清秀,身材都极健壮的男孩,正在为她铺床叠被,设菜置酒。
 
  走进了温暖的帐篷,脱下了绣花的长袍,她身上就只剩下一层薄如蝉翼般的轻纱了。在镂空的羊角灯光下看来,甚至连一些情人都不容易看到的地方,都能看得很清楚。
 
  四个小男孩毫无避讳的直盯着她,眼睛里充满了年轻而原始的激情与欲望。
 
  看到这种眼色,就可以想像到他们和她之间的关系绝不寻常。
 
  田灵子居然也连一点避讳的意思都没有,用手勾住了一个小男孩的肩,吃吃的笑着说:“能够让女人青春永驻的方法有很多种,我发现其中最有效的一种就是年轻漂亮的小男孩。”
 
  轩辕开山大笑:“我看得出你这种方法不但有效,而且有趣。”
 
  田灵子说:“所以等你再老一点的时候,你也不妨找几个漂亮的小姑娘来试验试验。”
 
  她笑得妩媚冶艳。
 
  轩辕开山却没有去看她的笑容,他从她的笑脸一直往下看。
 
  “我不喜欢小姑娘,我只喜欢你这样的女人。”
 
  “我听说高大魁伟的男人,都喜欢欺负娇小的女人。”田灵子淡淡的说:“我也听说过,被你欺负过的女孩子可真不少。”
 
  轩辕开山直盯着她盈盈一握的细腰,眼睛里已经有了红丝。
 
  “你怕不怕?”
 
  “怕什么?”
 
  “你怕不怕我强奸你?”
 
  田灵子又笑了,用一种柔柔细细的声音说:“我知道你不会做这种傻事的,你自己也应该知道,你根本没有把握能制得住我。何况这些小鬼也不是好惹的。”
 
  四个小男孩立刻瞪大了眼睛,瞪着轩辕,眼睛里立刻都充满了杀机和敌意。
 
  田灵子拉起了他们其中一个人的手,放在鲜红的樱唇下亲吻。
 
  “他们的年纪虽然不大,却都已经学会了两极四仪剑阵。”田灵子柔声道:“你大概也听说过,我的第五任老公是武当派中极有名望的一位名宿高手。”
 
  轩辕开山还是用一双充满血丝的眼睛盯着她,又盯着她看了半天,忽然大笑。
 
  “我服了你了,我真不敢动你。这也是你运气好,遇见的是我。”
 
  “哦?”
 
  “如果你遇见的是那个牧羊儿,现在你已经被赤条条的绑在柱子上了。”
 
  田灵子先捧着那个小男孩的脸来亲了亲,才回过头去问轩辕。
 
  “你见过牧羊儿?”
 
  “我没有。”
 
  田灵子微笑,笑得迷人极了。
 
  “那末你怎么知道他会对我有兴趣?”她问轩辕:“你怎么知道被赤条条绑在柱子上的人不是你?”
 
  轩辕的笑声停顿。
 
  他也曾听说过牧羊儿是个女人,一个残酷而变态的女人,对付男人的手段远比对付女人更凶暴残忍。
 
  田灵子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悠悠的说:“我曾经听一个很可靠的消息来源说,她是个比我更娇小的女人。”
 
  她说:“你也应该知道娇小的女人,最喜欢欺负的也就是你这种魁伟高大的男人。”她又笑:“如果她真的来了,会用什么方法对付你?我简直连想都不敢想。”
 
  说完这句话,她就听见一个人用一种沙哑而甜蜜的声音说:“小轩辕,你用不着害怕,小田田,你也用不着高兴。我要对付你们的法子,绝对是一样的。”
 
  这个人低沉沙哑的声音中,虽然带着种说不出的温柔甜蜜,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诡秘恐怖之意。
 
  牧羊儿真的来了。
 
  走进帐篷来的是个非常高非常瘦的人,一定要低低的弯着腰才能走进来。
 
  严格来说,他根本不是走进来的,而是像一个僵尸幽灵般漂浮着移动进来的,四脚关节间根本就没有行走的迹象。
 
  他身上穿着件像西方苦行僧经常穿着的那种褐色连帽长袍,袍角一直拖到地上,帽沿直垂到眉下,只露出一双孩子般天真无邪湛蓝色的眼睛。
 
  可是等到他笑起来的时候,这双眼睛中立刻就会现出一种无法形容的邪异。
 
  现在他就正在笑。
 
  “男人和女人我全都喜欢,所以你们全都用不着担心。我对付男人和女人的法子都一定完全公平。”
 
  轩辕开山额上的青筋已突起,田灵子却还是笑得那么甜蜜。
 
  “不管怎么样,你既然已经来了,就应该先宽衣坐下,喝一杯酒。我们总是同一条线上的人。”
 
  “那么你就不应该请我宽衣了,我脱下衣服来,通常都会让人吓一跳的。”牧羊儿邪笑:“不管男人和女人都会吓一跳。”
 
  “我想我们不会。”田灵子带着优雅的微笑:“我相信轩辕大兄见到的女人已经够多了,我见过的女人也不会太少。”
 
  牧羊儿笑的更邪。
 
  “好。”他说:“那么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看着他那件七尺多长的褐色长袍滑落到地上时,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变得像是在严冬骤然极寒中忽然被冻死的人一样。
 
  那种表情是谁都没有办法形容的。
 
  他们所看见的竟是个侏儒,一个三尺高的侏儒。站在五尺高的高椅上,身上惟一穿着的,好像只不过是条鲜红的丝带。
 
  “现在我已经宽衣了。”他问依旧面不改色的田灵子:“我是不是已经可以坐下来?”
 
  “请坐。”
 
  “我是不是应该坐在主人旁边?”
 
  “当然。”
 
  田灵子还是一点都不在乎,那四个小男孩却开始爆炸了。
 
  四把精芒闪动的短剑忽然出鞘,分别从四个诡秘难测的角度,刺向这个淫猥的疯子。号称内家第一正宗的武当两剑四仪剑法,在此时此刻,从他们手中刺出,仿佛也带着种说不出的邪气。
 
  牧羊儿却还是太太平平安安稳稳的坐了下来,坐在田灵子身边。
 
  等他坐下来时,四个小男孩都已经飞出去了,带着一连串飞溅的血珠飞了出去,每个人咽喉上都多了一个血红的窟窿,谁也没看见这个窟窿是怎么会忽然冒出来的。
 
  飞溅的血珠落下,轩辕开山连动都没有动。他全身上下仿佛都已僵硬,只有眼中的红丝更红。
 
  牧羊儿笑眯眯的看着他问:“小轩辕,你有没有什么意见?”
 
  “我没有。”
 
  “你是不是已经开始有点佩服我?”牧羊儿又问。
 
  “好像已经有一点。”轩辕看着他那双苍白得没有丝毫血色的小手:“我只奇怪你手里的鞭子到哪里去了。”
 
  牧羊儿大笑:“对付这种小垃圾,我还要用鞭子?”他说:“等到我要用鞭子的时候,要对付的至少也是你这种人。”
 
  他把他的小手放在田灵子的大腿上:“你呢?你有什么意见?”
 
  “我有什么意见?”她轻轻柔柔的说:“难道你以为我会喜欢一堆垃圾?”
 
  “这么样看起来,我们三个人的想法好像已经有点沟通了。”牧羊儿把她的酒杯拿过来,浅浅的啜了一口:“我相信你们现在都已经完全明白,要对付今天晚上那个对手,我们自己的思想一定要完全一致。”
 
  “我明白。”
 
  “那个人绝不是个容易对付的人,可是你们如果能绝对接纳我的意见,我保证他绝不会活过今夜子时。”
 
  “我相信。”
 
  “最重要的一点是,不管我要你们做什么,你们都不能反对。”牧羊儿说:“否则你们两位的咽喉很可能已经先被割断。”
 
  没有人反驳他的话,没有人会反驳一个如此可怕的疯子。
 
  牧羊儿轻轻的松了口气。
 
  “在这个情况下,如果我还觉得有什么不满意,那我就简直是不知好歹的畜生了。”他用他的小手优雅的举杯:“现在距离子时还有一个多时辰,我们为什么不好好的轻松一下,等着那个人来送死?”
 
  他的声音优美宛如黄昏时情人的歌曲:“我一直都觉得,等着别人来送死,是件最有趣也最刺激的事。”
 
  这时候白色小屋檐下的风铃仍然在响,丁丁正准备穿越那一片寂寞的荒漠,进入死亡。
 
 
 
  第四回 死之戏
 
  荒漠边缘像一块鹰翼般的风化岩石下,有一座新坟,坟前甚至连石碑都没有,只种着一株仙人掌。
 
  丁丁默默的从坟前走过去,心里在想,今夜他如果战死,会不会有人将他埋葬。
 
  他立刻就想起了那个苍白的女人,想起了她的温柔和冷漠,想起小屋檐下那一串总会撩起他无限乡愁的风铃。
 
  可是等他走过这一扦黄土时,他就将这一缕情思和乡愁完全抛开了。
 
  在生死决战之前,是不应该想起这些事的,情愁总是会让人们软弱。
 
  软弱就是死。
 
  走入荒漠时,丁丁的脚步已经走出了一种奇特的规律,就像是在配合着生命中某种神秘的节奏,每一个节奏都踩在生死之间那一线薄如剃刀边缘的间隙上。
 
  然后他就看到了那一堆燃烧在帐篷前的火焰,也看到了那个穿一身薄纱的女人。
 
  她痴痴的站在那里,美丽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可是在闪动的火光下,她娇小而成熟的胴体却像是在不停的扭动变幻,几乎已将人类所有的情欲都扭动出来。
 
  在火光和月色可以照亮到的范围中,丁丁只看见了她一个人。
 
  ——轩辕开山和牧羊儿呢?
 
  丁丁用鼻子去想,也可以想得出来,另外两人当然一定是躲在黑暗中某一个最险恶的阴影里,等着向他发出致命的一击。
 
  可是他的脚步并没有停。
 
  他依旧用同样的姿态和步伐走过去,直走到火焰也照上他的脸的时候才说:
 
  “我就是你们在等的人,也就是你们要杀的人,现在我已经来了。”丁丁的口气很平静:“所以现在你们随时都可以出手,随便用什么方法出手都行。”
 
  丁丁说的是真话。
 
  只要他们能够杀了他,无沦他们用的是多么下流卑鄙恶毒的方法,他都不会怪他们的。
 
  奇怪的是,居然没有人动手,黑暗中隐藏的敌人没有出手,火焰前穿薄纱的女人也没有出手。
 
  她的脸上仍然全无表情,却又偏偏显得那么凄艳而神秘,就仿佛一个从九天谪降下来,迷失在某一处蛮荒沼泽中的仙女。
 
  丁丁也好像有点迷失了。
 
  荒原寂寂,天地无声,无悲喜,无得失,无动静。可是丁丁知道,这期间能有生死。
 
  因为他已经在这一片不能用常理解释的静寂中,听到了一阵不能用常理解释的声音。
 
  他居然仿佛听见了一阵风铃声,从极遥远的地方传来的风铃声。
 
  白色的小屋,檐下的风铃,刀还未出鞘,铃声是什么振响的呢?
 
  丁丁立刻就听到一阵极奇的风声,开始时宛如远处的蚊鸣,忽然间就变成了近处的风啸,忽然间又变成了天威震怒下的海啸。
 
  鬼哭神号,天地变色,人神皆惊。在这一阵让人仿佛就像觉得是海啸的呼啸声中,忽然出现了一条黑影,就好像是一条隐藏在滚滚乌云中的灵蛇一样,忽然间在破晓日出的万道精芒中出现了。
 
  这万道精芒就是那一堆闪动的火焰。
 
  灵动万变的蛇影,带着凄厉的风声,忽然缠住了火堆前那个神秘而美丽的女人。
 
  薄纱立刻化作了万朵残花,残花如蝴蝶般飞舞,女人已赤裸。
 
  她那玲珑剔透的晶莹胴体上,立刻出现了一道血红的鞭痕,鲜血立刻开始流下,流过她雪白平坦的小腹。
 
  这一鞭的灵与威已令人无法想像,更令人无法想像的是,挨了这一鞭的人却仍然痴立驯服如绵羊。
 
  就在这时候,火焰又暗浅了下来,远处又有呼啸声响起。
 
  丁丁的瞳孔收缩。
 
  因为他又看见了一道灵蛇般的鞭影飞卷而来。
 
  他明知站在火焰前的这个女子就是想要他命的田灵子,可是他也不忍心眼看着她再挨上一鞭。
 
  他以左手负腕握刀鞘,以刀柄上的环,反扣急卷而来的鞭影。
 
  鞭子本来是往女人抽过去的,鞭梢上的刺本来是抽向女人身上一些最重要的地方,可是等到丁丁的刀环扣上去时,鞭梢忽然反卷,卷向丁丁的喉结。
 
  也就在这同一刹那间,本来要挨鞭子的女人,居然也扑向丁丁。
 
  她一直垂落在腰肢旁的双臂后,竟赫然也在这一刹那间出现了两把精芒闪动的短剑,直刺丁丁的心脏和腰眼。
 
  这时候丁丁的右手已握住刀柄,谁也没法子看出他是在什么时候握住刀柄的。
 
  他的手掌握住刀柄时,就好像一个多情的少年,握住了他初恋情人的乳房一样,他的心立刻变得充实而温暖,而且充满了自信。
 
  就在这时候鞭梢与剑光已向他击下,眼看已经要将他击杀在火焰前。
 
  只可惜他的刀也已出鞘。
 
  刀光闪,火焰动!灵杀退,剑光落。
 
  忽然间,雪亮的刀锋已经到了田灵子雪白的脖子上。
 
  刀锋轻划,在她缎子般光滑的皮肤上,留下了一道红丝般的血痕。
 
  这一刀的速度和变化,都绝对是第一流的,可是这一刀却不是致命的一刀。
 
  刀锋在对手的咽喉要害上划过,对手居然还活着,黑暗处已经有人在笑。
 
  笑声中闪出了一条身高几乎有八尺的大汉,手中拿一把超级大斧,笑得猖狂极了。
 
  “有人告诉我,今夜我要来斗的是当世第一的刀法名家,想不到你却如此令我失望。”
 
  “哦?”
 
  “杀不死人的刀法,能算是什么刀法?”轩辕开山说:“像这样的刀法,不但是花拳绣腿,简直就是狗屁。”
 
  丁丁微笑。
 
  “你的斧头能杀人?”他问轩辕开山。
 
  轩辕狂笑。挥斧,巨斧开山,势若雷霆,丁丁的刀锋轻轻的一转,从他的肘下滑了出去。
 
  就在这一刹那间,忽然发生了一件怪事。
 
  轩辕开山宽阔的肩膀上,忽然间多了一个人,一个看起来很滑稽的侏儒,手里却拿着条绝没有丝毫滑稽之意的长鞭。鞭子和斧头几乎是同时向丁丁身上打过去的,甚至比斧头还快,这一鞭抽下去的部位,恰好弥补了轩辕开山开阔刚猛凶恶的斧法中的所有空隙。
 
  而且这一鞭是从高处抽下来的,因为这个侏儒的身材虽矮小,却已经骑在八尺高的轩辕开山的肩膀上。
 
  就好像一个一丈高的巨人一样。
 
  巨斧刚,长鞭柔,又好像一个有四只手的巨人同时使出了至刚至柔两种极端不同的武器。
 
  这本来是绝对不可能会发生的事,现在却奇迹般出现在丁丁眼前,这种奇迹带来的通常只有死。
 
  只不过直到现在为止,谁也不知道要死的人是谁?
 
  ——在人类的生命历史中说来,死亡岂非通常都是一种没有人能够猜测得到的诡秘游戏。
 
  丁丁修长瘦削的身体忽然用一种没有任何人能想像到的奇特动作,扭曲成一种非常奇特的姿势。
 
  他掌中的刀锋依旧很平稳的滑出。
 
  刀光一闪,仿佛滑过了轩辕开山的脖子,也滑过了盘住他脖子的那两条畸形的腿。
 
  不幸的是,腿没有断,脖子也没有断,只不过脖子也多了一道红丝般的血痕而已。
 
  一道很淡很淡的血痕。
 
  幸运的是,刀光一闪间,丁丁已经退出了很远,轩辕却没有动。
 
  他不动,盘在他脖子上的牧羊儿当然也没有动,
 
  他们都在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丁丁。
 
  丁丁也在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他们,然后居然笑了,笑得很神秘,也很得意。
 
  “轩辕先生,你现在是不是已经知道狗屁的刀法有时候也能杀死人的。”
 
  “狗屁!”
 
  轩辕开山只说出这两个字。
 
  说到“狗”字时,他脖子上那道淡淡的血痕忽然间就加深加浓了。
 
  说到“屁”字时,他脖子上那道本来像一根红丝线般的血痕,已经真的开始在冒血。
 
  这时候,牧羊儿一条畸形的腿已经变成了红的。
 
  就在这时候,轩辕的脖子突然折断,从那道血丝间一折为二。
 
  鲜血忽然间像泉水般涌出来,他的头颅竟被一股涌出来的血水喷飞。
 
  牧羊儿也被这一股血水喷走。
 
  就在这个时候,黑暗中传来了一声惊慌的呼声,一个幽灵般的白色女人慢慢的倒了下去。
 
  因梦蜷伏在砂土上,看起来就像一只飞过了千万丛花树,千万重山水,从遥远的神秘梦之乡飞来,已经飞得筋疲力尽的垂死白色的蝴蝶。
 
  在这一片凄凄惨惨的荒漠上,她看起来是那么纤弱而无助。
 
  丁丁看着她,心里忽然充满了爱怜。
 
  一个多么寂寞的女人,一个多么脆弱的生命,丁丁轻轻的抱起了她。在这种情况下,丁丁的刀本来是绝不会离手的,可是现在他已经忘记了他的刀。刀落人在,他轻轻的抱起了她。看着她苍白而美丽的脸,要保护这个女人,似乎已经成了他今后最大的责任。
 
  然后剑光忽然又闪起,田灵子又出现在他面前,黑亮的眸子闪动如剑光。
 
  “我也听说过你,刀出鞘必见血,刚才我也亲眼看见过。”她问丁丁:“刚才你为什么不杀了我?”
 
  “杀人的理由只有一种,不杀人的理由却有千千万万种,我不必告诉你。”丁丁说:“我只希望你明白一件事。”
 
  “什么事?”
 
  “像刚刚那种情况,绝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这种情况当然不会再有第二次,因为你现在手中已经没有刀,只有一个女人。”田灵子说:“你手中的刀能够要别人的命,你手里的女人却只能要你自己的命。”
 
  丁丁笑了。
 
  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田灵子的剑已经到了他咽喉眉睫间,左手剑先划咽喉弯上眉睫,右手剑先点眉睫后取心脏。
 
  这一剑变化之诡异,实在可以说已经快到了剑法中的极限。
 
  丁丁没有动。
 
  因为他已经看到了一条鞭影横飞而来,鞭梢卷的不是丁丁的要害,而是田灵子的腰。
 
  鞭梢一卷,田灵子又被卷的飞了出去,卷飞入那一片深不可测的黑暗中,立刻被吞没。
 
  黑暗依旧。
 
  丁丁居然向那边挥了挥手。
 
  “牧羊儿,你走吧!我不会再追你的,你可以慢慢的走。”
 
  “为什么?”
 
  “我总觉得老天已经对你太不公平了,所以我就不能不对你好一点。”丁了说:“我只希望你以后真的乖乖的去牧羊,不要再把人当作猪羊马牛。”
 
  荒漠寂寂,清冷的月光照在因梦苍白的脸上,丁丁往回程走,那白色的小屋,屋檐下的风铃,和此刻昏迷在他怀抱中的女人,对他来说都已是一种慰藉。
 
  他已远离死亡。
 
  此后这种种的一切,已经足够疗治他以往的种种创伤。对丁丁来说,这一刻也许是他这一生中,心里觉得最温暖充实甜蜜的一刻。
 
  可是在这一瞬间,他怀抱中那个纯洁苍白温柔美丽的女人,已经用一双纤纤柔柔的玉手,抓住了他后颈和右胁下最重要的两处穴道。
 
  丁丁这一生中,也像是别的男孩一样,也作过无数的梦。
 
  只不过,就算在他最荒唐离奇的梦中,也不会梦想到这种事发生。
 
  直到他倒下去时,他还不能相信。
 
  他倒在一株仙人掌的前面,这株仙人掌在一扦黄土前,就好像是这个坟墓的墓碑。
 
  新坟、墓碑,仙人掌,仙人掌花,仙人掌尖针般的刺,一种尖针般的刀法。
 
  这个静卧在坟墓中的人是谁?是谁埋葬了他?为什么要用一株仙人掌做他的墓碑。
 
  丁丁在恍恍惚惚之中,仿佛已经捕捉到一点光影,可是光影瞬即消失。
 
  因为他已经看到一双漆黑的眸子在盯着他,他从未想到过,在这么一双美丽的眼睛中竟然会充满了这么多的怨毒与仇恨。
 
  她为什么要恨我?怨得那么深。
 
  丁丁又想起了马厩前那一道还没修好的栏杆,那个还没修好的地窖,也想起了即将到来的寒冷寂寞的冬天。
 
  他不懂。
 
  他实在不懂这个总是对他带着一种淡淡的情愁,就仿佛乡愁那么淡的情愁的女人,为什么会这样对付他?
 
  可是在他的记忆深处,他已经想起了一个人,一个男人。
 
  刀法的路,本来是纵横开阔的,这个人的刀法却尖锐如针,就好像是仙人掌的尖针。
 
  他拼命想去忆起这个人的名字,她已经先说了出来。
 
  仙人掌上的刀。
 
  刀如针,命飘零。
 
  散不完的刀光,数不尽的刀魂。
 
  江湖中人,只要听到这首沉郁哀伤的小曲,就知道它是说谁了。
 
  长鞭飞卷,田灵子施转着从半空中落下去时,牧羊儿还坐在那堆已经快熄灭的火焰后,看起来就像是个无依无靠的孩子。
 
  他的一条右腿已经断了,从膝盖上被人一刀削断。
 
  丁丁一刀削出,不但斩断了轩辕开山的头颅,也削断了牧羊儿的腿。
 
  田灵子挣脱了鞭梢,瞪着牧羊儿。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应该知道你的鞭子不是用来对付我的。”
 
  “我不是在对付你,我是在救你。”他好像真的很诚恳的说:“你在那个人面前,连一点希望都没有,我实在不想眼看你去送死。”
 
  田灵子冷笑:“你真有这么好的心?”
 
  牧羊儿反问:“刚才你有没有看清楚他出手的那一刀?我敢保证,你绝没有看清楚。”
 
  “是吗?”
 
  “我也敢保证,江湖中能看清他那一刀出手的人,已经不多了,能挡住他那一刀的人也许连一个都没有。”
 
  他看着自己已经止住血的断腿,叹了口气:“连我挡不住,还有谁能挡得住?”
 
  田灵子瞪着他冷笑:“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挡不住,别人就挡不住?”
 
  牧羊儿静静的看着她,脸上又渐渐露出了笑容。
 
  “你以为我是谁,你是不是以为我现在已经不行了?”他的笑容又恢复了片刻前那种邪恶和诡异:“只要我高兴,现在我还是随时可以剥光你的衣服,把你吊起来。随便我怎样对你,你还是完全没有反抗的力量。”
 
  看着他的笑,田灵子只觉得全身上下的鸡皮疙瘩都冒了起来,就好像真的已经被赤裸裸的吊在树上。
 
  所以等到牧羊儿问她:“你信不信?”的时候,她居然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那么你也就应该相信,刚才若非是我救了你,现在你已经是个死人了。”
 
  田灵子又不由自主的点头,牧羊儿又盯着她看了很久:“那么你准备怎么样报答我呢?”
 
  他笑得更邪,田灵子手足冰冷,只觉得平生都没有这么害怕过。
 
  “可是……可是我也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的。”她挣扎着说。
 
  “你有什么机会?”
 
  “那时候他怀里抱着个女人,我看得出他对那个女人很好,我如果全力去刺杀那个女人,他一定会不顾一切的去救她。”田灵子说:“一个人若是对另外一个人太关心,就难免会把自己的弱点显露出来。”
 
  “所以你就认为已经有机会可以杀了他?”
 
  田灵子很肯定的说:“我不但有机会,而且机会很大。”
 
  这句话还没说完,她的胸膛已经被重重的抽了一下,虽然还不能算太重,却已经痛得她全身都流了冷汗。极端的痛苦中,却又带着种连她自己都无法解释的快感,这种感觉,使得她全身都开始不停的颤抖。
 
  她用双手抱着她的胸,喘息着问:“你这个王八蛋,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只不过要给你一点小小的教训而已。”牧羊儿冷冷的说:“第一,刚刚那个人就算怀里抱着八个女人,就算那八个女人都是他爱得要死的初恋情人,你手里就算有十六把剑,就算能够使出你爸爸妈妈你六个丈夫的所有绝招,你还是没有办法伤得了她们的毫发,那小子还是可以一刀要你的命。”
 
  牧羊儿说:“等他刀锋划过你脖子的时候,你甚至还会觉得很舒服凉快,等你的脑袋从脖子上掉下来的时候,你的眼睛甚至还可以看到自己的脚。”
 
  他问田灵子:“你信不信?”
 
  田灵子知道牧羊儿绝不是一个会替别人吹牛的人,实在不能不相信他的话。
 
  可是她又实在不能相信,人世间会有这么快的刀法。
 
  牧羊儿故意停顿了半天,好让她加深对这句话的印象,然后才悠悠的接着说:“第二,幸好你杀不了他怀抱中那个女人,否则你就更该死了。”
 
  “为什么?”田灵子忍不住问。
 
  “因为那个女人就是出动了江湖中三大令牌,让你不能不受命,又把一万两紫磨金子存到你开设在山西太原府那个秘密票号里去,让你不得不动心的人。”
 
  牧羊儿很安静的说:“你就是为了她,才不远千里,在九月月圆前赶到这里来为她杀人。”
 
  田灵子愣住。
 
  像她这么样一个女人,居然也会愣住,实在是件很不平常的事,甚至连她的声音都已嘶哑,要过很久才说得出话。
 
  “难道她就是因梦娘?”
 
  “她就是。”
 
  “就是那个昔年号称天下第一绝色,江湖中万人倾倒,自己却忽然消失不见的那个因梦娘?”
 
  “是的。”牧羊儿说:“她就是。”
 
  “刚才那个会用刀的年轻人是谁?”
 
  “那个人姓丁,叫丁宁,据说是武林中百年难得一见的绝世奇才,刀法之快,据说已经可以直追昔年的傅红雪。”
 
  “不管怎么样,他的身份还是和因梦娘差得很远,她为什么要杀他?”
 
  “因为昔日的因梦娘,就是今日的花夫人。”
 
  “花夫人?”田灵子问:“哪一位花夫人?”
 
  牧羊儿居然也用一种沉郁哀伤的声音曼曼而唱。
 
  “仙人掌上的刀。
 
  刀如钉,命飘零。
 
  散不完的刀光,数不尽的刀魂。”
 
  “你说的是花错?”
 
  “是。”
 
  “就是那个总认为自己什么事都做错了的浪子花错?”
 
  “就是他,除了他还有谁?”
 
  “最主要的,并不是他自己认为他自己错了,而是别的人都认为他错了,所以他想不错不行。”牧羊儿声音里居然也带着一点感伤:“所以花错既错,因梦也就无梦。”
 
  “因梦就是因为嫁给了花错,所以才忽然会自江湖中销声匿迹?”
 
  “对。”
 
  “然后他们是不是就隐居在这附近?”
 
  “对。”
 
  牧羊儿说:“可是有一天,花错出门去了,因梦就在家里痴痴的等,等了两年之后,花错才回来。”牧羊儿的声音忽然变得奇怪:“只可惜,花错回来的时候,一个人已经变成两个人了。”
 
  “这句话什么意思?”田灵子很急切的问:“这句话的意思我实在不懂。”
 
  火焰已经快熄灭了,牧羊儿的脸色看来更阴暗而诡异。
 
  “那一天黄昏,她眼看着她的丈夫自远处奔回,明明是个很完整的人,可是等她站起来想去迎接时,他的人忽然断了,从腰际一断为二。他的上半身往后倒下去的时候,下半身的两条腿还往前跑出了七步。”
 
  田灵子的脸色发白。
 
  “这是怎么回事?我还是不懂。”
 
  “你应该懂的。”牧羊儿说:“花错知道他的妻子在等他,一心想回来见她的妻子一面,只可惜在他回家之前,他已经被人一刀腰斩。”
 
  “他既然已经被人一刀腰斩,怎么还能够飞奔回来?”田灵子又问。
 
  “这可能有两种原因。”牧羊儿说:“第一,因为他太想回来看他的妻子,这种情感已经不是常理所能解释的情感,激发了他生命中最后的一点残力一直支持着他,让他能看到他的妻子最后一面。”
 
  这是种多么伟大的情感,可是已经嫁过六次的田灵子并没有因此而感动。
 
  她只急着问:“你说的第二点是什么?”
 
  牧羊儿的声音仿佛也变得有些嘶哑:“那就是因为杀他的人刀法太快!”
 
  一阵风吹过,火光忽然熄灭,天地间一片黑暗。田灵子的额角鼻尖和掌心都已经冒出了冷汗。
 
  她忽然想起了刚才丁宁在轩辕开山脖子上留下的那一刀,只有那样的刀法,才能造成这种结果。只有那么长久的寂寞和那么深的感情,才能让因梦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换取杀死他丈夫的仇人的性命。
 
  现在,她居然被抱在她仇人的怀抱中,为的是什么呢?
 
  牧羊儿淡淡的问田灵子:“现在你是不是已经完全明白我的意思了?”
 
  “是的,我已经完全明白了。”田灵子也用同样冷淡的声音:“现在要杀丁宁,已经根本用不着我们出手。”
 
  坟前的仙人掌,已经被风砂和黄土染成一种干血般的暗褐色。
 
  因梦用一块雪白的丝巾擦拭它,她的动作仔细缓慢而温柔,就像是一个充满了爱心的母亲在擦拭她的初生婴儿。
 
  直到仙人掌上的黄砂退尽,又恢复它的苍翠碧绿,她才回过头凝视着倒在地上的丁丁,明媚的眼睛里立刻变得充满仇恨怨毒。
 
  “我想你现在一定知道我是谁了。”她说:“我就是花错的妻子,为了逃避你们的追杀,我们才躲到这里来,可是我的丈夫不愿意在这里躲一辈子,他一向是个骄傲的人,所以他一定要去学一种可以对抗你们的刀法,免得让我也委委屈屈的在这里陪他度过一生。”
 
  因梦说:“为了我,他非走不可,为了他,我只好让他走,就在那栋小屋里,我等了他两年,我知道他一定会回来。”
 
  丁丁只有听着,什么话都不能说,他的嘴唇已麻木僵硬,连一个字都说不出。
 
  “他答应过我,不管在任何情形之下都会赶回来见我最后一面。”因梦的声音沙哑:“我当然相信他的话,江湖中从未有人怀疑过他的诺言,两年后他果然回来了,果然看了我最后一眼,想不到就在那一瞬间,我们就已天人永隔,永远不能再见。”
 
  她没有流泪,流泪的时候已经过去,现在是复仇的时候了。
 
  “我不知道杀他的人是谁,也想不出人世间有谁能使出那些可怕的方法,我只听到远方有女人说……”
 
  鲜血从花错忽然一折为二的腰身里喷出来时,她忽然听见有人在说。
 
  “花错,如果你还能侥幸不死,今年我就放过了你,而且还会再给你一次机会,明年九月月圆时,我还会来这里等你。”
 
  声音飘忽而轻细,有时候听来就好像是从天边那一轮血红的落日中传过来的,有时候听起来又像是一个人在他耳边低语。
 
  “所以我知道你今年一定会来,想不到你还未到九月就来了。”因梦说:“看到你挥斧劈柴的手法,我本来已经怀疑是你,看到你这么年轻、这么简朴,我又不能确定了。”
 
  她的声音更黯淡:“那时候我甚至在暗中希望你不是那个人,现在我却不能放过你。”
 
  丁丁的额上已现出青筋,青筋在跳动,他的眼睛却已闭起。
 
  “只不过现在我还不想杀你,我要让你慢慢的死。”她一个字一个字的接着说:“因为我要让你知道,活着有时远比死更痛苦。”
 
  于是从这一刹那间开始,他和她以及其他许许多多人,都要开始去经历一段没有人能够猜测到结果的生死游戏。
 
  她告诉他们:“你们都亏欠过我,现在已经到你们偿还的时候了。”
 
 
 
  第五回 侯门重重深几许
 
  石阶低而斜,健马可以直驰而上,两旁还有四列可容双车并驶的车道。
 
  一百零八级石阶的尽头,是一道宽一丈八尺的紫铜大门,门上铜环巨兽,庄严狰狞。两旁一十八条彪形大汉,着甲胄,执长戟,佩腰刀,悬箭壶,石人般雁翅分列。看起来就算有苍蝇停在鼻子上,他们也不会伸手去赶,就算有毒蛇缠身,他们也不会动,就算有玉女赤裸经过,他们的目光也不多霎一霎。
 
  这是什么人的府邸,门禁为何如此森严?
 
  其实这附近方圆百丈之内都杳无人踪,非但没有缠身的毒蛇,更不会有赤裸的美女,甚至连苍蝇都飞不进来。
 
  没有经过特别的准许,如果有人想走近这栋巨宅,那么恐怕只有靠奇迹了。
 
  奇迹偶尔也会发生的,而且就发生在这一天。
 
  九月二十九,大凶,诸事不宜。
 
  九月二十九,晴,艳阳天,秋风柔,气高爽,没有翻过黄历的人,谁也想不到这会是一个诸事不宜的大凶之日。
 
  长街上,紫铜大门外的禁卫们,身子虽然一动也不动,脑筋却一直不停的在动。轮值的时间已经快过去了,散值后应该怎么样去弄一点银钱,找几个朋友,到什么地方去找点乐子?回去怎么去骗他的老婆?
 
  就在这时候,他们忽然看见一件奇迹发生,让他们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条平时几乎从来少见人迹的青石板大街上,此刻居然有一顶青衣小轿出现,抬轿的两条青衣大汉,奔跑的速度,几乎就像是两匹青骢马一样,抬着这顶轿飞奔而来,仿佛已忘了未经特别准许进入这禁区的人,一律就地格杀勿论。
 
  眨眼间这顶青衣小轿就已冲上长阶,前面的轿夫膝半屈,后面的轿夫背微举,小轿仍然平稳如静水。
 
  一百零八级石阶,在一瞬间就上去了,也就在这一瞬间,雁翅般两旁分列的卫士,已将小轿包围,长戟已将刺出,腰刀已将出鞘,壶箭已将上弦。重重深锁的紫铜大门里,仿佛已经可以听见一阵低而快速的脚步奔跑声。寒如秋风的杀气,立刻已笼罩在紫铜门和白石阶前,甚至连没有出鞘的刀锋里都已有了杀机,每一只握住刀柄的手里,都握住了满把冷汗。
 
  谁也不知道这顶小轿怎么敢闯到这里来。
 
  只有一双手是干燥的,干燥而镇定。镇定而优美,优美如兰花,镇定如幽谷。
 
  就在他们剑拔弩张、杀气腾腾围住这顶小轿时,居然就有这么样一双手,从小轿的垂帘中伸了出来。
 
  这只手就好像是用一种很奇怪的透明的白玉雕成的,在她的无名指上,悬着一枚用黑丝线吊着的玉牌,玉牌上雕着种很奇特的花纹,仿佛是仙,仿佛是兽,仿佛是魔,仿佛是鬼,仿佛是神。又仿佛什么都不是。
 
  这种花纹看来看去就只像一样东西。
 
  ——它只像这道紫铜大门上的环柄,庄严却又狰狞。
 
  有一丈八尺宽,也有一丈八尺高的紫铜大门忽然开了。
 
  青衣小轿中的玉牌现出,惊骇莫名的卫士奔入,片刻之后铜门就开了。
 
  开的不是一道门。
 
  紫兽铜环,侯门重重,一重又一重,重重次第开,卫士千千人,人人避道立。
 
  小轿直入,也不知落在第几重。
 
 
 
  第六回 雅座
 
  慕容秋水,男,二十六岁,未婚,世袭一等威灵侯。精剑击,有海量。别人在背地都称他为京都第一花花公子。
 
  他听见了之后,非但连一点生气的意思都没有,反而好像觉得很高兴。
 
  “三代为官,才懂得穿衣吃饭。”他说:“要做一个第一号的花花公子,可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
 
  虽然还没有到冬天,暖阁中已经升起了火,四面的窗户都关得严严的,连一丝风都吹不进来。
 
  慕容秋水不喜欢吹风。
 
  “有的人能吹风,有的人不能。”他说:“我就是个天生不能吹风的人,老天给我这一身皮肤就是不让我吹风的,那些好风都留给别人去吹吧!我最好还是待在屋子里,喝一盅醇酒,唱一曲新词,让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女孩,把一瓣刚剥好的橘子,洒上一点洁白胜雪的吴盐,放到我的嘴巴里去,这样子我才会活得长一些。”
 
  这些都是慕容小侯的名言,没有人怀疑过他的话,因为他的确天生就是这样一个人。老天爷生下他。好像就是为了要他来享受这人世间种种醇酒美人、荣华富贵,他天生就好像要比别人的运气好得多。
 
  铜炉上煨着一锅桂花莲子白果粥,清香弥漫了暖阁。
 
  慕容秋水潇潇洒洒的穿件纯丝的长袍,赤着脚站在波斯国王送给他的羊毛地毯上,慢慢的啜饮着一杯琥珀色的葡萄酒,神思却已飞回到四年前一个美丽的仲夏之夜。
 
  那一天晚上是他永远都忘不了的。
 
  他永远也忘不了,那个独自泛舟在粼粼绿波上谜一样的白色女人。
 
  他当然更忘不了那一夜的缱绻缠绵,万种柔情。
 
  只可惜他醒来时,她已经走了。就像是一场梦一样消失在他的心目中,带走了他贴身的一块玉牌,却留给他无穷的思念。
 
  暖阁外的小院中响起了细碎的脚步声,秋风中的梧桐仿佛在低诉相思。
 
  慕容秋水坐下来,坐在琴案前,“叮咚”一声,清音出户。暖阁的门开了,一个美如幽灵般的白色女人,随着门外的秋风飘了进来。
 
  ——就是她,她果然又出现了。
 
  慕容秋水故意不去看她,可是心弦却已像琴弦一样不停的颤动。
 
  ——偶然相逢,偶然相聚,聚散之间原本如梦。
 
  因梦,因梦。
 
  她也替自己用桌上的水晶夜光杯,倒了一杯波斯葡萄酒,静静的看着他。听着他弹,听着他唱。
 
  ——人世间万事万物,皆因梦而生,因梦而灭,梦如何?
 
  “咚”的一声,琴弦忽然断了,琴声骤绝,满室寂寞。
 
  过了很久很久,他才抬起头看看她。
 
  “是你?是你来了。”他说。
 
  “当然是我,当然是我来了。”
 
  “可是我记得你已经走了。”
 
  他说:“我记得你走的时候,好像连一个字都没有留,一句话都没有说。”
 
  “既然要走,还有什么可说。”
 
  慕容秋水好像要把自己的眼睛变成一把刀,直刺入她的心。
 
  “既然已走,又何必要再来。”他问因梦。
 
  “因为一句话。”
 
  “什么话?”
 
  “我还记得你曾经答应过我,以后只要我有事要来找你,你一定会为我做。”因梦问慕容:“你还记不记得?”
 
  慕容秋水当然记得。
 
  那一次他偶然游西湖,偶然遇见了她,偶然相聚。虽仅一夕,这一夕问却有情无数梦无数愁无数。
 
  “我记得。”他说:“我对你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记得。”
 
  “你是不是也说过,一个人如果答应了别人一件事,就好像欠下了一笔债?”她问慕容秋水。
 
  “是的。”
 
  “我记得你说过的话,我也相信,所以今天我才会来。”
 
  慕容秋水用刀锋的眼睛瞪着她:“你今天是要我来还债的?”
 
  她的回答简单而直接。
 
  “是。”
 
  “你要我怎么还?”
 
  “我曾经听说这个世界上最黑暗最可怕的地方,就是一个叫做‘雅座’的小屋。”
 
  慕容秋水笑了。
 
  “雅座?雅座怎么会是黑暗恐怖的地方?有时候我也会到饭馆酒楼去,我坐的就是雅座。”他说:“据我所知,雅座通常都是为贵宾贵客准备的地方。”
 
  因梦看着他,看了很久,才轻轻的叹了口气。
 
  “你什么时候开始学会骗人?”她说:“据我所知,像你这样的贵公子,通常都不屑于骗人的。”
 
  慕容秋水的笑容仿佛已经开始变得有点勉强:“难道你说的雅座还有什么别的意思?”
 
  她直视着他。
 
  “你应该知道的,在刑部大牢某一个最幽秘阴暗的角落里,有三两间很特别的雅室,是特别为了招待像你这样的大人物请去的贵宾贵客而准备的。”
 
  “哦?”
 
  “我也知道你们特别派到那里去接待宾客的韦好客先生,实在是好客极了,他接待客人的方法,常常令人连作梦都想不到。”
 
  “哦?”
 
  “据说,有一位已经练成金钟罩铁布衫十三太保横练的江湖好汉,到你们的雅座去作客三天后,出来的时候,想爬到他最喜欢的女人身上都爬不上去。”
 
  慕容秋水叹了口气:“看起来你知道的事还真不少。”
 
  他说:“但是我却不知道,你这次来找我,是想要我把一位贵宾从雅座中请出来呢?还是要我替你把一位贵宾送到雅座里去?”
 
  因梦眼睛立刻又充满怨毒。
 
  “有一个人现在我还不想要他死,我至少也要让他再多活两年七个月一十三天。”
 
  她忽然俯下身握住慕容秋水的手!“你一定要答应我,这一段日子一定要在雅座里好好的款待他,让他每天都想死,却又死不了。”
 
  慕容秋水静静的看着他面前的这个女人,很仔细的看着她表情中每一个变化,过了很久才问:“这个人是谁?为什么如此恨他?”他的声音带着种很难捕捉到的讥诮之意,淡淡的接着问:“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
 
  “知道什么?”
 
  “花错。”慕容秋水说:“你这么样做,当然是为了花错。”
 
  因梦的手忽然握紧,甚至连指节都已因用力而发白。
 
  “花错?”她的眼睛直盯着他:“你怎么会知道花错?”
 
  慕容秋水脸上忽然露出一种很孩子气的笑容:“我怎么会不知道花错,我从小就是个坏孩子,他甚至比我还坏。我相信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了,如果不是为了他那种男人,你怎么舍得放弃我?”
 
  花错,男,二十九岁,宽肩、细腰、窄臀。一双眼睛看起来就好像是碧绿色的,仿佛是翡翠沉人海底时那种颜色,一张脸却苍白如雪。
 
  所以有人说他是胡人,是波斯胡贾到中土来贩卖珠宝绸缎时所遗下的后代。被他修理过的仇人甚至说他只不过是一个廉价娼妓生下来的杂种。
 
  对于这种种传说,花错完全不在乎。可是有一点是让他不能否认的,他一生下来就错了。
 
  第一错,就错在他根本不应该错活到这个世界上来。
 
  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的父母是谁?他从来也没有看见过他们,甚至连他们的姓名都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他的干妈。
 
  那时候他不到三岁。
 
  第二错,是错在他根本就应该有这么样的一个干妈。
 
  他的干妈,长大,白皙,冶艳,明媚,双腿修长,双眼明亮。是一个江淮盐运道的遗孀,所以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一个家资巨万的寡妇。据说她每天吃的菜单里,都有一味是炒金丝雀的舌。
 
  花错从来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会被这家人收养的?他只知道他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已经不是个小孩了。
 
  以后他错得更多,愈错愈深,对女人却愈来愈有经验。
 
  到了他十七岁的时候,已经是一个非常有名的浪子。
 
  一个浪子的声名,常常都会换取到很多极不平凡的经验,
 
  一个有名的浪子所累积到的经验,能够换取到的代价就不是别人所能想像得到的了。
 
  所以花错在未满二十岁之前,就已经成为江湖中所有富孀贵妇和一些寂寞的名女人们追逐的对象。
 
  所以花错越来越错,因为他身不由己。
 
  金钱、名望、享受、情欲,他都可以抗拒。可是如果有人要用一种很隐秘的武功绝技来交换他的服务,他就傻了。
 
  尤其是刀法。
 
  他从小就喜欢刀,也许是因为刀和他生活的阶级层次是密切相关的。
 
  花错从小就希望他的掌中能够握有一柄无坚不摧天下无双的快刀。
 
  花错最错的就是这一点,因为世上根本就没有一把这么样的刀。
 
  ——“无敌”这两个字根本就不存在,那只不过是某些自大狂妄的人,心里的一种幻觉,他们迟早都必将死在自己的这种幻觉中。
 
  花错也不例外。
 
  他拼命要去找这根本不存在的刀,不辞辛劳,不择手段,不顾一切。
 
  在江湖中他得罪过了的人,甚至已经不比想跟他上床的女人少。
 
  因梦是在“雪村”认得他的,雪村是一大片美透了的庭园,也是花雪夫人无数产业中之一。
 
  花雪夫人当然就是花错的干妈。
 
  她曾经警告过因梦:“我喜欢你,你是个迷死人的小女孩,可是我劝你现在还是赶快走的好。”
 
  “为什么?”
 
  “因为我那个宝贝儿子就快要回来了,你最好还是不要见到他。”
 
  “我为什么不能见他?”因梦带着挑战性的甜笑:“难道他会咬我一口?”
 
  “他不会咬你,他只会把你连皮带骨都吞下。”花雪夫人说:“你一定要相信我,这个野孩子天生就有一种吸引女孩子的魅力,甚至在他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显露出来了。”
 
  她明亮锐利的双眼忽然变得非常温柔。
 
  “那时候他正在街上玩泥巴,正好挡住了我的路,我本来想一脚把这个脏孩子踢开的,可是他忽然抬起头来对我笑了笑。”花雪夫人的声音更温柔:“就在那一瞬间,这个脏小孩身上的烂泥,好像一下子就忽然不见了,忽然就变成了一个可爱的白玉娃娃。”
 
  “所以你立刻就决定收养他?”
 
  “是的。”花雪夫人说:“对于这件事,我从来都没有后悔过。”
 
  “我做事也从来不会后悔的。”因梦说:“如果我遇到一个男人,不管他是谁,被吞下去的,通常都不会是我。”
 
  她笑得极甜,可是她笑容中的挑战之意却更明显更强烈,因为这时候她已经看见有一个男人走了过来。
 
  一个高大瘦削挺拔的男人,轮廓分明的脸上,有一对猫一样的绿眼,眼中也带着种挑战的意思在看着她。
 
  就在他们互相微笑凝视的这一刹那,花雪夫人就已经发现悲剧要发生了。
 
  这两个人竟是如此相像,简直可以说完全是同一类型的人,要避免这么样两个人互相被对方吸引,简直比要把一对连体婴儿分割还要困难。
 
  如果无法避免,那么这两个人又势必要被他们的情欲所引起的火焰燃烧。
 
  “是的!我是为了花错。”因梦说:“从我第一眼看到他开始,我就知道我是这一生已经属于他了,后来我才知道,当时他也有那种感觉。”
 
  她的声音仿佛来自远方:“可是就在那一瞬间,我心里也隐约有了一种不祥的预兆,当然我也说不出为了什么,后来我才发现我们的仇敌实在太多了,他的仇敌和我的仇敌。”
 
  慕容秋水打断她的话。
 
  “你也会有仇敌?”他看着她,跟中带笑:“我记得你一直都能把每个人都对付得很好的,不管男人女人都一样。”
 
  “可是我嫁给他以后就不一样了。”因梦说:“这一点你该明白。”
 
  “是的,我完全明白。”慕容轻叹:“老实说,当我知道你们两个人已经在一起的时候,甚至连我都有一点恨你。”
 
  “现在呢?”因梦问他:“现在你是不是还有一点恨我?”
 
  “现在没有了,现在我好像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好像已经老的可以做祖父了。”慕容故意叹着气的说:“一个已经做了祖父的人,是不会再吃醋的。”
 
  “你根本就不会吃醋的,没有人会为一个死人吃醋。”
 
  慕容的眼睛睁大,瞳孔却在收缩。
 
  “难道花错死了?”
 
  “每个人都会死。”因梦的声音冰冷:“花错至少也是个人。”
 
  “他怎么死的?”
 
  “死在刀下。”
 
  慕容秋水黯然叹息:“为什么喜欢刀的人,通常都会死在刀下?为什么让你伤心的人总是你喜欢的人。”
 
  “这大概是因为只有你喜欢的人才能伤害到你。”因梦说。
 
  这本来是一句非常令人伤感的话,可是慕容秋水听到之后反而笑了,而且笑得很孩子气。
 
  “谁说你不喜欢的人就不能伤害你?”他问因梦:“难道你喜欢杀死花错的那个人,难道他没有伤害到你?”
 
  他站起来,拍拍因梦的肩。
 
  “你一定要记住,有些听起来很有学问的话,其实全都是放屁,而且是很臭很臭的屁。”慕容秋水说:“所以我们不如开始说一点比较实际的事。”
 
  “什么事?”
 
  “如果我答应了你的要求,你准备怎么样来报答我?”
 
  因梦开始迟疑,却没有逃避,因为她知道这个问题是逃避不了的。
 
  所以她挺起胸,直视慕容,一个字一个字的问:“你准备要我怎么报答你?”
 
  “我只要你的一句话。”
 
  “一句什么样的话?”
 
  “就是我曾经对你说过的那句话。”
 
  “你是不是要我答应你,以后只要你有事来找我,我一定都要替你做。”
 
  “是的。”慕容秋水说:“就是这样子的。”
 
  因梦看着他,眼中露出了一抹恐怖之意,但是很快就被仇恨与怨毒所代替。
 
  “好,我答应你。”因梦说得非常肯定:“只要是我答应过别人的事,我也从来不会忘记的。”
 
  “那就好极了。”
 
  慕容秋水笑得非常愉快:“你要交给我的那位贵宾,现在在哪里?”
 
  因梦反问:“你要招待他的雅座,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
 
  “三天。”慕容秋水也说得很肯定:“最多只要三天。”
 
  “你有把握?”
 
  “我有。”慕容秋水:“我们雅座的主人韦好客先生,一向是个办事很快的人。”
 
  “那就好极了。”
 
  因梦喝干了她杯中的酒:“三天之内,我就会把那位贵宾交给你。”
 
  她已经站起来准备走出去,他却又将她唤住。
 
  “你那位贵宾叫什么名字?”
 
  “你用不着知道他的名字。”因梦说:“你只要记住,他是一位很特别的贵宾就够了。”
 
  她说:“我希望你也让韦好客先生牢记在心。”
 
  韦好客,男,五十一岁,未婚。面容清秀,手脚纤细如少女,驼背鸡胸,身高不满五尺,是一个让人只要看过一眼后,就很不容易忘记的人。
 
  他是淮南“鹰爪门”传人中最成功的一个,武功和成就都最高,他的鹰爪功和七十二路小擒拿手,多年前就已被公认为武林中的一绝。
 
  他的手,看来虽然纤细柔弱,而且留着很长的指甲,可是只要他一出手,就会都变成了杀人的利器。
 
  他吃素,绝对不沾荤腥,他用的厨子却是以前四大丛林中,最有名的香积厨。
 
  戒绝荤酒,从来不赌,对于女人更没有兴趣,他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是干净的,他通常都把女人称作“垃圾”。
 
  但他却偏偏又是一个非常讲究享受的人,对于文字训诂和音律的造诣之深,甚至连翰林苑中都很少有人能比得上。
 
  无论在什么样的标准之下,他绝对可以算是个怪物。
 
  令人想不到的是,在这个怪物的心目中,也有一个他崇拜的偶像,他崇拜这个人,就好像一个多情的少女崇拜她梦中的白马王子一样。
 
  这个人就是慕容秋水。
 
  韦好客穿着他的一身在京城第一流裁缝那里订制的纯黑丝衫,坐在位称“天牢”的刑部大牢后一个阴暗的小院里,坐在一张颜色已变得深褐的竹椅上。
 
  已经将近是冬天了,深秋的晚风已经很冷。
 
  韦好客不怕冷。
 
  尤其是在此时此刻,他非但不觉得冷,反而觉得有一股热意从他的心里散开,散入四肢,散入指间,散入鼻端,散入眼中。
 
  甚至连他的眼都已因热而发红。
 
  每当他将要做一件他自己知道可以刺激他的事情时,他会感觉到他自己的身体里有一股这种热意升起。
 
  今天他又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慕容秋水告诉他又有一位很特别的贵宾要来到他的雅座了。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慕容秋水陪伴着一个面蒙黑纱的女人走了进来。
 
  她的身材相当高,穿着件很长的黑色风衣,所以韦好客非但看不见她的脸,也看不见她身上任何其他部分,甚至连她的手都看不见。
 
  但是他却已感觉到她那种慑人的美丽。
 
  她显然也在黑纱后注视着他面前这个矮小而畸形的人。
 
  韦好客知道,甚至可以想像到她在用一种什么样的眼光注视着他。
 
  每个人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都会用这种眼色看他的。
 
  ——一个如此温和善良的侏儒,为什么能让江湖中最凶暴强悍的恶徒都对他如此惧怕。
 
  这个问题也许只有他自己能够回答,因为只有他自己知道,他身体里仿佛总会有一股恶魔般的力量催使着他,做出一些连他自己部想不到他会做出来的事,这种力量就仿佛是来自地狱某一种神秘的诅咒。
 
  面蒙黑纱的女人当然就是因梦,一直等到她把他观察的非常仔细后,慕容秋水才为她引见。
 
  “这位就是雅座的主人韦好客先生。”慕容秋水很高兴的笑着说:“我可以保证他好客的声名绝不假。”
 
  韦好客也笑了,笑容谦卑而诚恳,在慕容秋水面前他总是这样子的。
 
  “我只不过尽力去做而已,只不过希望我的客人们能对我的服务满意。”
 
  慕容秋水大笑:“只可惜他们好像还是不太喜欢你。”
 
  “韦先生。”
 
  因梦冰冷的声音像刀锋般切断了慕容秋水的笑:“我相信你现在一定已经知道:这里又有一位贵宾要来了,而且恐怕会在这里待很久。”
 
  “是的。”韦好客说:“我知道。”
 
  “我相信你一定也知道,这位客人是我请来的,我对他当然特别关心。”
 
  “当然。”
 
  “那么我就想请教你几件事了。”因梦问韦好客:“他到了这里之后有没有机会逃出去?”
 
  他答说:“大概没有。”
 
  韦好客的态度仍然同样谦卑:“能够被请到我这里来的贵客,通常都是非常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我在这里已经有十一年了,被请来的贵客已经有一百三十多位,我可以保证如果我把他们任何一个人的名字说出来,都会在江湖中引起一场很不小的动乱。”
 
  “他们有没有人能逃得出去?”
 
  “没有。”韦好客微笑:“连一个都没有。”
 
  “如果他们想死呢?是不是能够死得了?”
 
  “夫人,你一定要相信我,死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越想要死的人,往往都越死不了。”
 
  韦好客的笑容更温和:“夫人,如果你要一个人在我的雅座里待两年七月零一十三天,我绝不会让他少活一个时辰。”
 
  “你保证?”
 
  “是的。”
 
  慕容秋水脸上又露出了他独有的那种优雅的微笑:“你现在是不是已经对我们这位好客的主人完全满意?”他问因梦。
 
  “是的。”
 
  “那么你是不是已经可以把我们那位客人请进来了?”
 
  “是。”
 
  韦好客常常喜欢自己是个“没有”的人,这个称呼对他的确很适当,他确实可以称为一个“没有”的人,因为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事情他都没有。
 
  他没有父母,没有妻子,没有兄弟,没有姐妹,也没有朋友。
 
  最主要的是他没有情感,什么样的情感都没有,当然更不会有同情和怜悯这一类的爱心。
 
  可是,当他看到面蒙黑纱的女人带来的这位贵客时,他心里居然隐隐约约的感觉到可怜他。
 
  这个人根本已经不能算是一个人,他的样子看起来简直比一堆垃圾还糟糕。
 
  这个人是装在一个帆布袋里面,被人抬进来的。只看了他一眼之后,慕容秋水就已经转过头,不忍再看。
 
  如果说韦好客是个“没有”的人,那么这个人就可以算为一个“消失”的人了。
 
  因为他脸上有很多部分都已消失。
 
  他的头发和眉毛都已被剃光,他眼睛已经变成了两个微微突起的半圆体,上面只有一条缝,永远都不会再张开的两条缝。
 
  他还有嘴唇,可是你如果扳开他的嘴,就会发现他的舌头已经从他的嘴里消失了。
 
  韦好客没有再看下去,转过身向因梦很温和有礼的鞠躬。
 
  “夫人,请恕我直言。”
 
  “什么话?你说。”
 
  “其实你根本不用把这位贵宾请到我这雅座里来,你对他的招待和服务已经是够周到了。”
 
  因梦似乎完全没有感觉到他话中那一抹几乎可以算是很有风度的讥嘲之意,只是淡淡的说:“我承认你说的有理,我把他送到这里,只不过因为我根本没法子招待他那么久,而且我希望他在这里能受到更好的待遇。”
 
  “夫人,你知道我一定会尽力去做。”韦好客说:“还有一件事我也想请教夫人。”
 
  “什么事?”
 
  “我看得出我们这位贵宾的脸已经被改造过,我已经有多年没有看见过如此精密的手艺,我实在很想知道是哪一位大师的杰作?”
 
  “你真的很想知道?”
 
  “真的。”
 
  因梦冷冷的说:“其实你不问也应该知道,除了诸葛大夫之外还有谁?”
 
  慕容秋水霍然回头,眼中带着惊讶之色:“诸葛大夫?”他问因梦:“你说的是诸葛仙?”
 
  “不错,我说的就是他。”
 
  慕容秋水笑了,微笑摇头。
 
  “对一个像你这么高贵美丽的女士表示怀疑,实在是件很不礼貌的事,只可惜对你说的话,我想不怀疑都不行。”
 
  “为什么?”
 
  “因为我很了解诸葛先生的为人。”慕容秋水用非常厌恶的表情看了看那贵宾的脸:“像这一类的事,他大概是不会做的。”
 
  因梦直视着他,眼色冰冷。
 
  “我也很了解你的为人,以你的身份和地位,本来也绝不会做我要你做的这一类事,只可惜你偏偏做了。”
 
  她的声音更冷,一个字一个字的接着说。
 
  “你们为我做这一类的事,只因为你们都亏欠过我,现在已经到了你们必须偿还的时候了。”
 
  夜已深。
 
  站在窗前,面对窗外无边无际的清冷和黑暗,因梦可以感觉到两行比晚风更冷的眼泪慢慢的流下面颊。
 
  她知道她已经变了。
 
  因为她的心中已不再有爱与感激,只剩下索讨与报复。
 
  他已经开始不能回忆,因为他不敢,只要一想起往事,他的心就开始像刀割般痛苦。可是他仍然发誓要活下去,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他都要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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