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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天刚蒙蒙亮,大街就开始喧闹,卖油条烧饼的小贩和公鸡们争相乱叫。秀秀睁开眼,掀开被子看了看,还是穿着衣服,赶紧盖上,伸出一只手解床头柜上的包袱,抽出红披风。然后跳下床,用披风包住自己--这回算是学乖了。

  感冒似乎好了,小桌上放着一个用棉絮包着的砂壶,闻味道,是昨晚大盗偷煎来的药--这么说,他还来过一趟--秀秀掀开砂壶的盖子,端起来喝了几口,里边放了冰糖,味道好多了。桌上还放着几锭银子,压着张纸,上边写着:

  游侠小姑娘:

  我叫江洋,是个很厉害的大盗。

  赶个事不能跟你打架。

  有空的话,腊月初八我们到京城见面,有好戏看的。

  打不打架到时候再说。

  你先慢慢闯江湖,不用担心钱的问题。

  我随偷随送,多了你也拿不动。

  还有,你好象认识宋小玉是不是?

  不要理他,他是坏蛋。

  江洋字。

  秀秀咕嘟咕嘟喝着药,品尝着冰糖甜丝丝的味道,又拿起江洋的纸条反复地看呀看,想起他帅气的脸,窃窃私喜。

  店小二敲门进来,端了盆热水放在梳妆架上说楼下已经准备了早餐,秀秀点点头把纸条收好,刷牙洗脸梳头发。她决定吃过早饭后就上路,到别的城市瞧瞧--江湖似乎常常能碰见有趣的人和愉快的事。

  只是在多数情况下,江湖上更多的是些没趣的人,他们常会千方百计地破坏掉你的愉快心情--秀秀发现包里的武林密笈丢了,心情就很不愉快。不管怎么说,这是秀秀寻找亲生爹娘唯一的线索,可不能丢了就算了。

  一定是那钱老光,秀秀气冲冲跑下楼,见钱老光和几个人在大厅吃东西,就奔到他面前,伸出手:“还给我!”

  钱老光本来以为她最多只是“很怀疑”,却没想到一出场就找上门来,有些应对不及:“还还还还什么,老夫四更时分还在家睡觉,不信你问我老婆去……”

  “四更?”秀秀凶凶地瞪着他,周围的他的手下们都忍不住大声长叹。

  “啊,这个……”钱老光懊恼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见秀秀的眼神很可怕,跳了起来,吓得连连后退,把长凳都给碰倒了,“你冷静你冷静,可能是我手下的人干的吧,我帮你查我帮你查……”

  “快还给我!”秀秀步步紧逼,眼眶里一闪一闪,她最讨厌别人拿走她的东西。

  钱老光向左右使眼色,地痞们人多势众,跃跃欲试。块头最大的是个光头,第一次登场,可不把秀秀放眼里,往她面前一站:“臭丫头!想找死吗?”伸手去推她……

  这光头不但身材魁梧,而且声如洪钟,只听他大叫一声“啊!我的妈呀!”方圆百丈都能听到。

  秀秀只想要回书,她知道书一定在钱老光身上,所以一点也没留意那光头的存在,见有只大手伸过来档路,就不假思索地捏住那手的腕,扭了开去。长长的惨叫声把她也吓了一跳,退开两步,见身边一个光头男人手腕脱臼,疼得弯腰跳脚。

  这情形让秀秀挺高兴,终于用到一次武功了。

  等等,我是怎么出手的?秀秀正翻着刚才的手势,钱老光战战兢兢地从怀里拿出书,递到她面前,嘴巴一张一张,没说出话来。秀秀把书收包里,想想没别的事了,叫道:“伙计,结帐。

  小伙计牵着毛驴送到城门口,忍不住问:“女侠姐姐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吗?”

  秀秀说:秀秀。

  秋风中,树叶纷纷扬扬,红色的秀秀骑着黑色的毛驴,再次独自晃荡在空旷而寂静的长道上。

  她还不知道,平原镇短暂的逗留,在江湖上已经基本确立了秀秀的名号。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人聚在客栈或茶楼里谈论起这个喜欢红色装扮的独行女游侠,不管是平原镇还是别的什么城市,他们会神秘兮兮夸大其辞,然后越传越神越传越越远,说不定还会给她取个俗气的外号,比如火凤凰、小仙女什么的--古代人总是生活在无聊中,需要一些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来充实他们的日子。而江湖之所以浪漫,从某种程度上看,是离不开这群无聊人的。

  秀秀离家以前,很多的时间都花在那本武林密笈上,没人的时候就对着空气比划招式,想象如何把坏人打得抱头鼠窜,然后洋洋得意--也就是说,她从没真正打过架,所有的自信都来自于她的天真无邪。在平原镇的初次出手就技惊四座,这样的情节不太合理,但笔者私心里很喜欢秀秀,实在不忍让她受伤受委屈。

  打败的虽然是个大块头男人,却也不过是个地痞之类的小人物,这对侠客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秀秀初露锋芒却没表现出如何的欢欣鼓舞,她坚信自己就是武艺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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