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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她是个甜美的女孩

5点半,正好在作案时间内,张兆勇曾经在现场出现。
“您确定吗?”
“当然,他穿的那件花里胡哨的衣服烧成灰我都认识。再说整个楼道里只有他这么打扮,我怎么可能认不出来呢?”老人厌恶地说。
“那您为什么当初没有告诉警方?”简东平脱口而出。
老人吃了一惊,瞪大眼睛反问道:“凶手不是已经抓到了吗,再说姓张的看上去就不是个好人,如果他知道是我去告的密,说不定还会来找我的麻烦,而且我向来不喜欢跟警察打交道,为了给我侄女报户口的事,我可吃了他们不少苦头……”
简东平打断了他的话:“也许您提供的线索会改变整个案子的结果,因为照你的说法,有可能陈剑河不是凶手。”
老人摸着自己稀疏的头顶,注视着他足有好几秒种:“这么说难道真的让我老伴说对了……”
“您老伴?”
“她坚持说凶手不可能是陈剑河。”老人说。“她说陈剑河怕血,不可能会做出这种事来。”
“她怎么知道这些?”
“有一次,我老伴买菜回来正好在菜场门口碰上陈剑河,可能是看到我老伴手里拿的东西太多了,他很好心地提出要帮我老伴把东西拎回家来。恰好那天,我老伴买了只活杀的鸡,走路的时候,鸡血从塑料袋里渗了出来,正好滴在他的鞋子上,他显然是没发现,但我老伴看到了,后来等他把东西拎回家后,我老伴觉得不好意思,便提出要帮他把鞋子上的血擦干净,他这才注意到自己鞋子上的血,我老伴说,他当时就吓得脸色惨白,说话都不利索了,后来我老伴马上给他倒了杯水,让他坐下来休息,又帮他把血擦干净,过了10分钟,他才摇摇晃晃地回去。我老伴说,那样的人,根本不可能去杀人,给别人杀还差不多。”
这再次印证了简东平的记忆,陈剑河的确有晕血症,大学后,他这个毛病一点都没有好转。
“那么陈剑河跟李今的关系怎么样?”这是简东平最感兴趣的。
“说实在的,报纸上说的我一点都没看出来,他对她总是冷冰冰的,那次给李今开门也是那样,李今问他姓张的在不在,他就干巴巴地回答她‘不在’,连多一个字都没有。他们的关系很普通,在走廊上碰见也不打招呼。所以我老伴当时就说,报纸上说的全是胡扯。”
“也许他是偷偷地喜欢她。”简东平猜测道。
老人不同意,他摇了摇头说:“看不出来。”
“那么出事的那天,您有没有看见陈剑河?”
“我当然看见他了。我还知道李今是四点左右进了对面那个房间的,就是陈剑河给她的门。我听见陈剑河跟她说话来着,他那天对她还是一样干巴巴的,就说了‘请进’两个字。李今还跟他开玩笑呢,‘是你请我来的,就不能客气点吗?’她是这么说的,随后她就进了房间。”
是你请我来的,就不能客气点吗?
陈剑河究竟为什么约李今过去呢?他要跟她谈什么事呢?求爱吗?如果不是,那么还会是什么别的原因呢?
“您有没有看见陈剑河离开?”简东平问道。
“他是在4点半之后离开的,看上去跌跌撞撞的,脚步有点不稳,我当时心里头还纳闷,他既然走了,那么李今也应该已经回到自己的房间了,但是我为什么没听到响动呢,我就在隔壁,通常开门关门的声音我总能听见的,可是那天我连他离开的声音都没听见,我想他是故意关得很轻才会这样的。所以我跟我老伴说,人如果没做亏心事,干吗把门关得那么轻?所以不管他怕不怕血,反正他是脱不了干系。”
简东平想,也许他根本就没把门关上,李今被发现时,门是虚掩着的。那么他为什么没把门关上呢?是没留意,还是故意的呢?如果他是故意的,是不是在等某个人呢,那么他又是在等谁呢?
过了一会儿,简东平问道:“您对陈剑河的印象如何?”
老人低着头想了一会儿才说:“是个老实人,不象杀人犯。但有时候老实人也会干出出格的事来,所以我也说不上来,倒是我老伴一直对他印象不错。”
“为什么?因为他曾经帮过她?”
老人摇了摇头。
“我老伴说她曾经看到陈剑河把酒瓶和旧报纸料卖了换钱,如今没结婚的男孩子能象他这么懂得省吃俭用是很难得,尤其是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
自己有一份稳定的收入,姐姐每月还提供贴补,他的开销也不大,应该还不至于缺钱花,但他居然热衷于卖废品,这应该不能算是美德,而是一种怪癖吧,简东平心里想。
“陈剑河跟谁比较投缘?”
“这我倒没注意,他没什么朋友,也从来没有人来找过他,只有一次,我看见他跟一个朋友坐在一家露天咖啡馆里。”老人回想着,突然露出了笑容,“当时我们是去亲戚家串门,结果却在离那儿不远的一个商场外面的咖啡馆里看到了他们,老实说,我跟我老伴很吃惊,因为蓝桥那地方实在太远,我们可是乘了两个小时的公共汽车才到那儿的,压根儿没想到会在那儿碰到熟人。”
蓝桥,蓝桥,为什么听上去那么耳熟呢?
“跟陈剑河一起喝咖啡的人是男是女?”简东平问。
“男的,长得一表人才,看上去很斯文,但我不认识他。”老人的言辞中带着欣赏的口吻。
这么说,不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那么会是谁呢?突然,简东平想起来,吴立帆曾经告诉他,他曾经在蓝桥购买了一个破产的珠宝加工厂,他的脑中瞬间冒出一个大胆的设想,那个跟陈剑河见面的人会不会是吴立帆呢?他从背包里拿出数码相机,快速从相机的图库里找到一张照片递到老人面前。那是几个月前,他跟吴立帆去年出去野营时拍的合影,照片中的吴立帆一身休闲打扮,对着镜头微微笑着,看上去又斯文又干净。
老人戴上眼镜仔细端详了一会儿,随后把相机还给了他。
“很象他,不过记不太清楚了,毕竟是那么久之前的事了。”老人说。
简东平把相机相机调整之后再度推到了老人的面前:“从相机里看可能不太清楚,我把他的脸再放大,您再仔细看看……”
“我们跟陈剑河打招呼时,他朝我们笑了笑,可以说,他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英俊的男孩,所以我印象比较深,但是那仅只是一个印象而已……很象他,我说了很象他。”老人又仔细看着一会儿照片说。
“如果再看见他,你还能认出他吗?”
老人点了点头:“可能,我不敢肯定。”
简东平感觉自己的心跳在加速,吴立帆和陈剑河!这两个人在大学里就素无往来,毕业之后也从没听说他们两人有任何交往,为什么呢,他们会坐在一起喝咖啡,而吴立帆从来都没有提起过。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了?”简东平急切地问道。
“不记得了,应该是在出事前,”老人突然想起了什么,“你等一等,我去翻翻我去年的记录。年纪大了,记性不灵光了,所以我每天都会记点什么。”说着,老人便站起身到里屋去了。简东平知道不少人都有记日志的习惯,看来老人的记忆力之所以会那么好,很大程度跟他的这个习惯有关。
过了一会儿,老人手里拿着本黑皮封面的日记本走出来,他重新坐到简东平面前开始翻查起来。很快,老人就有了答案。
“是7月18日。”老人确定地说,“就是那天我们去亲戚家吃的晚饭。”
7月26日李今遇害,那么7月18日,正好是案发前的一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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