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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你在诅咒我娘。”少年咬着牙吐出一句,瞪她是不痛不痒的傻事,在她心中银子摆第一。

  “哪有,是你的表情像死了爹娘的模……呃,好嘛!你娘没死,她会长命百岁看你赚钱。”

  三句不离银子,她真是……幸福呀!不像他烦得心都揪成一团。他羡慕她的年少无忧。

  “欢欢,如果有一天我必须离开扬州,你会不会……想我?”

  莫迎欢一听,急得抱住他。“不行啦!你走了谁帮我赚钱?”

  赚钱!

  她……少年快气炸了,以为她会舍不得,结果答案令他吐血,他干么管她这冷血的小鬼。

  只有他才会舍不下她,真是气人。

  “耗子头,你是不是嫌钱太少,那……大不了我多分你一成,咱们五五分帐,不过本钱算我的咽!”

  为“钱”途着想。她忍痛割肉。

  这么小就爱钱,长大怎么嫁得掉……“嫁”?他心口倏地一紧,不太舒服。

  虽然她很爱钱,但是却可爱得叫人心疼,突然他嘴角隐隐扬着一抹谈谈笑意。

  “欢欢,我爹要来接我们回家了。”

  她一怔,眼眶红了湿意,让少年几乎要以为自己可以和银子相提并论。

  “你爹是坏蛋,怎么可以跟我抢银子,我讨厌他。”呜……不要啦!她去哪找座金山来挖?

  “嘎!?你……”算了,她还小,和小孩子计较些什么,即使他气到头顶冒着淡烟,还是决定忍下打她一顿小屁股的冲动。“我不是银子。”

  “你是啦!反正我不准体走。”他要留下来帮她赚很多很多的银子,把扬州城给淹了。

  少年不知该笑还是该哭,原来他在她心目中还有一点份量。

  他不爱设计人,但为了不想把她拱手让人,就使诈一回吧!毕竟她才七岁,而且弱点是贫小便宜。他投其所好地掏取一只银蓝色的银袋。

  “欢欢,我需要路费,这个可以当多少?”

  莫迎欢气嘟嘟地抢过银袋一看再丢还他。“市集上多得是,一两都不值。”

  不识货。“你看看这袋子不一样喔!不信你放些银子下去,包管你会爱不释手。”

  “骗人。”她才不信呢!

  少年瞧她一到不屑的表情.于是走回房里取出这一年省下来的银两,大约五、六十两,一使一锭往看来不起眼的小袋子塞。

  巴掌大的银线宽出人意表的,不管塞多少都能容纳,莫迎欢晶亮的双眸睁得圆如铜板。

  “哇!好神哦!我要、我要。”她伸手要抢,、少年仗着身高往上一举。

  “你还没开价呢!”

  抢不到的她扁扁嘴,眼睛直往他手中的宝贝瞄。

  “两……百两。”

  少年摇摇头。“至少要两千两,这是我家的传家之宝。”

  “两千两!?你有病呀!谁会出价去买一个……破烂。”她好想要喔!

  可是两千两,她是绝计拿不出手的。

  她的钱只有往内缩,不可能往外扬,就算为了那只渴望得要命的银袋也不成。

  “好吧!我用另一个方式和你交易。”他故作大方的耸耸肩。

  “另一方式,不用两千两?”莫迎欢的语气带着省跃的迟疑。

  “对。”她真是天真。

  “说来听听,我洗了耳朵。”

  少军眷宠地拉拉她的小发辫。“我把传家之宝当给你,期限在你满二十岁以前我会来赎回,不用两千了两哦!但附带条件是……”

  他的条件很简单,就依她先前的估价当给她,东西必须由她本人保管,不得遗失,否则拿人来赔。

  在期限满时,她不得婚嫁,连最起码的婚约亦不可订,不然就算违约,不但得赔两千两,还要还他一只新银袋,效用和旧银袋相等。

  “耗子头,你的条件好诡异,你是不是在算计我什么?”天底下哪有那么便宜的好事。

  她小虽小,可不是笨蛋。

  “是吗?”莫迎欢有些自欺地盯着他晃来晃去的小银袋。

  明知道他这要求怪得离谱,可是二十岁以前不嫁人有何关系,她的目标只有银子。

  “咦,等一下,拿人来赔是什么意思?”

  少年的脸上难得浮上一抹红。“呃!这个嘛,就是……我家的传家宝是传给长媳,所以……”

  “喔!你好诈哦!”莫迎欢跳起来指着他。“想骗我嫁给你!”

  “我……”他哑口无语地涨红脸,早该知她的聪颖非常人可比拟。

  “好吧!”

  “好?”

  被揭穿的困窘令少年怔忡了会,没料到她的回答叫人诧异!

  “不过我有条件的。”她不想随随便便地把自己卖掉,至少要出个好价钱。

  “条件,?”

  “对呀!”

  少年大概了解她的条件。“我会变得很有钱,带一堆银子来娶你如何?”

  “嘿!这是最重要的条件啦!另外一件事我要掌钱,你不可以有三妻四妾,我要独占你的财产。”

  少年轻叹。“我懂你的意思,你是担心我娶太多老婆会浪费银干吧!”

  这……莫迎欢笑得腼腆地搔搔头,她就是这个想法。

  想想看多娶一居妻妾,一个月要多少开销……嗯!吃用加上胭脂水粉和日常所需,就算不给私房钱少说也要一、二十两。

  一个月十两计算,一年就是一百二十两,十年便是一千两百两,若放在钱在生息可得……

  总而言之,浪费银于会遭天打雷劈,她死都不肯。

  “耗子头,你变聪明了喔!”

  他能不聪明吗?“记住,我的名字是应嘲风,不是耗子头。”

  “应嘲风?”

  时光匆匆,一晃眼十数年过去了。

  清雅的花厅中忽有一只七彩斑斓的凤蝶在梁柱边飞绕,大家的注意力随着蝶影而落,一声轻笑令众人回眸,继而脆大眼睛。

  似乎有所怀疑地擦擦眼睛,再走神一瞧,他们相信是错觉,那个笑声绝不是冷漠的男子所发出。

  一切都是幻觉。

  不过,还是有不怕死的人开口询问。

  “大……大哥,你刚才……有出声吗?”

  闻言,坐在首位的冷漠男子淡然一瞥,端起香味四溢的茶一饮。

  他是失神了一会。

  那只不安份的斑蝶令他想起记忆中那个小女孩,以致不自觉发出笑声。他离开她太久了,久到忘了她可爱的消颜。

  唯有那份爱钱的执着,仍让他深放心底。

  “想起一件往事。”

  “往事?”应批风不可思议地两眉一张。“它让你发笑?”

  莫怪他惊讶,所有认识应嘲风的人都很清楚,自从近二十年前被迫离家后,他的笑容变得多珍贵,几乎是难得见他露齿一笑。

  就算有,也是冷冷地勾唇一扬,丝毫不见真意。

  “她快满二十了。”他记挂着的是她那双算计的眼,总是会发着光。

  “他?是难呀!我认识吗?”大哥的表情太奇怪了,有点发春的感觉,他觉得好恐怖。

  “不。”

  不!?那可绝了,身为亲手足的他会不识大哥之友?“大哥,说说着,别故作神秘。”

  应潮风摇摇头,“没有什么,一个小女孩罢了。”

  “小女孩会引你发笑,你不要耍我这个弟弟了,吊人胃口的滋味怪难受。”他才不信小女孩会有多大魅力。

  “十三年前。她的确是个小女孩。”而且还死要钱。

  当年他被爹派去的亲信接回时,她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拉着他衣角,叫他要走可以,留下安家费。

  天呀!那时她才多大,为了从他身上榨点银子,连这种令人脸红的字眼都脱口而出,害他一路回兰州被人嘲笑不已,怪他诱拐纯真孩童。

  真是天晓得,谁才是那个受迫害的人。

  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把装在银装的银子全给了她,而她居然还嫌少,拿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加加乘乘,以证他的“小气”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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