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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距离近了,我发现,余绍明居然用香水,而且是“高夫”的那一款,有淡淡烟草味道的男士香水,很有点让人迷醉的感觉,一点也不妖娆,而且很man。

  这是一个很讲究的男人。

  喝咖啡的地方是一家叫“左翼”的小店,十分精致,但生意很冷清。

  不过,这里的咖啡十分地道,当着面亲自为你研磨,整间屋都溢满浓浓咖啡香。

  单是闻这味道,都可以让你失眠一整夜。

  我为余绍明点了这里很醇的一道咖啡,自己则要了红茶。

  余绍明十分自在地伸了个懒腰,然后寻了个舒服的姿势,瘫在沙发里。

  我见他如此随意,更也轻松起来,也选了个自己喜欢的姿势,斜靠在沙发里。

  我们继续开始的话题。

  “你刚才为什么要找借口离开小张她们?”我有点好奇。

  “小女孩唧唧喳喳让人受不了。你也是小女孩,但低调含蓄,很不可多得!我宁愿和你多待一会儿,反正回家也没事。”他耸耸肩膀。

  “哈哈,我还是小女孩?我都27岁了!”我忍不住笑,其实,下个月,我才满27岁,我总喜欢把自己年龄说大一点。

  “可你看上去,比她们更像个小女孩,可是表情又很严肃,有小大人的感觉。”余绍明看着我,突然笑起来:“尤其是你吃饭的样子,很坦率,一点也不做作,非常可爱,像个孩子。”

  我被他笑得不好意思起来:“你怎么脱身的?你的两个崇拜者,怎么肯让你离开?”

  “我偷偷用小灵通拨打我的手机,然后假装接了个很紧急的电话,就离开了。”他笑起来,一副诡计得逞的自得。

  “余医生。”

  “别叫我余医生,叫我绍明。我很想叫你锦诗,老是医生医生地称呼,太见外了,好像又回到医院里一样,让人无法轻松起来。”余绍明摊开手,看着我,似乎在求我。

  我叹口气:“绍明。”

  他满意地笑起来。

  “真奇怪,以前怎么没在医院见过你?”余绍明感叹。

  “是啊,算时间,我们应该同事了有3年了,而且每年肯定在一起开过大会,吃过团圆饭的。”我也觉得奇怪。

  “那岂不是很像《向左走,向右走》,无数次擦肩而过,却始终无缘见面。”余绍明笑起来。

  我歪着头想想,是有一点像。

  但是以前我们的工作丝毫没有交集,医院几百号人,没见过也很正常。

  况且,5年来,我心中只有志谦一个男人,旁的男人,不管多出色,从我旁边走过,我也不会特别留意的。

  “你很喜欢泡酒吧?”我忍不住问,同时不忘向他解释,“我不太爱到酒吧去,尤其一个人的时候。前几次都是因为特殊原因才去的。”

  “我?我不排斥到酒吧去,但是也不是常常去,遇到你的那几次,正好心情比较郁闷,遇到点烦心的事,所以频繁光顾了几次,还都遇到了你,真是巧!”余绍明一边解释,一边自己也觉得好笑。

  我告诉他,我偷偷给他取了个绰号,叫“一个人”。

  余绍明一听,眼睛都瞪圆了:“不会这么巧吧?每次遇到你,你都一个人,我在心里也暗暗叫你‘一个人’。”

  说完,我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然后,我们自最近的电影说开,然后说到各自喜欢的导演和演员,最后又说到武侠小说。

  他喜欢金庸,我喜欢古龙,我们为此竟争论起来,而且面红脖子粗,相当愉快。

  临别时,竟然有点意犹未尽。

  余绍明送我回家,到我家楼下,我们争论的话题还没结束,双方都还谈兴正浓,他舍不得走,我舍不得下车。

  只好约定改天有时间,一定再找个安静的地方继续没聊完的话题。

  他的车停在院子外面,院子里有点黑,他故意把车头调转,对着大门,打开车头的大灯,为我铺亮了整条路,十分细心。直到我上了楼,他才把车开走。

  回到家,志谦已经睡了,听见我关门的声音,他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因想着自己和另外的男子约会,回家晚了,特别心虚,蹑手蹑脚,连灯都不敢开,只得胡乱摸黑沐浴上床。

  躺在床上,怎么也平静不下来,脑袋里反复出现余绍明的笑容,心情却出奇得好。

  很快,在“他”的注视下,我就睡着了,连梦都十分悠然自得。

  我害怕冬天的早晨,起床只觉十分痛苦,把手拿出温暖的被窝,伸到冰冷的空气中,拿起寒气逼人的衣服套在身上,无疑是一项酷刑。

  每日志谦总会催促我无数次,我才会恋恋不舍地离开被窝。

  可是,今晨,志谦还没醒,我却已经醒了。

  利落地翻身下床,套上衣服,然后沐浴,让滚烫的水把皮肤烫染成蔷薇色,敷张面膜开始做早餐。

  煎好四个圆润的金黄娇嫩的鸡蛋,然后用鲜牛奶对巧克力粉,香气顿时在整个房间里散溢开来。

  这时,志谦也起来,见我已经准备好一切,颇为诧异地说:“咦,太阳自西边升起?”

  我淡笑不语,喝一口巧克力牛奶,气定神闲地望着他。

  窗外有玫瑰色朝霞,我心里始终涨满欢愉,我甚至化了妆。

  虽然是淡妆,只描了眉,涂了少许睫毛膏,扫了淡淡粉色胭脂在双颊处,抹了薄薄的樱花色唇膏,一张脸,竟然格外生动起来。

  连志谦都咄咄称奇:“今天,有重要人物来医院参观?”

  我白他一眼,套上一件England的格子外套,看起来竟然很有点学生味道,然后关门上班。

  一路上,清冷的空气也分外清新。

  缘何今日心情如此好?

  我心里一个细小的声音代我回答:因为今日说不定可在医院看见余绍明。

  我心中轰然一震,呆在出租车上,怎会因着一个相识不过数日的男人欣喜如此?

  我顿觉浑身一颤,为这意外的答案。

  一路上我惶恐不安,怎么能为了志谦以外的男人如此忐忑憧憬?

  我可以骗所有人,但骗不了我自己,无疑,我对余绍明有一份难以解释的情怀。

  而我已有了志谦,怎么能让旁的男人左右我的情绪?

  我开始不安起来。

  不知不觉行到住院部楼下梅林处。

  顿时沁人心脾的腊梅香味如游丝一般,扑鼻而来,令人精神一振。

  我最爱这黄色小花,小小单薄的一朵,便可释放满室的芬芳。

  如同爱情,一旦爱上一个人,顿时整个世界变得美丽可爱。

  似乎,这香味可以解忧,我顿时忘记一切烦恼。

  腊梅尚可在寒冬里独自芬芳,我为什么不能在心里偷偷享受一份无伤大雅的感情带来的喜悦呢?

  顿时,因着这份独特的芳香,我释怀了。

  我和余绍明,不过是朋友,所有情愫,只是我心中的一份秘密,不会影响到任何人。

  为什么我不能偷偷享受呢?

  一个人一生中,能够心动的机会并没有几次,为什么不仔细品位呢?

  我笑笑,决定坦然对待自己的感情。

  今天有两位病人出院,他们都来向我道别。

  我心情非常愉快,医生最大的心愿便是每个病人都可痊愈出院。

  正在查房,突然手机短信响起,我拿出来一看:“锦诗,今日从住院部楼下过,闻到阵阵腊梅香味,十分清甜,如果你路过记得深呼吸。中午食堂见。”

  我顿时心中一暖,是余绍明。

  笑容不知不觉自心里扩大到面部。

  一位正在量体温的中年男人忍不住说:“梁医生,原来你也会笑?你一笑,我们心情也好很多,不要成日绷着面孔做人,你累,病人也累。每次你查房,我们都以为有噩耗宣布。”

  我莞尔。

  做女人,我已经是半老徐娘,但做医生,还显得太嫩。原来平时我唯恐自己太过年轻,病人对我不信任,故拉长脸作威严状,病人已经颇有微词。今天见我笑容可掬,终于忍不住吐露心声。

  我赶紧对他说:“谢谢先生教诲,一定时时笑脸相迎,包括宣布噩耗时。”

  那中年病人一愣,立即反应过来我是在开玩笑,也哈哈笑起来。

  顿时整间病房都生动起来。

  难道医生的笑容对病人有如此大的鼓励?

  我决定检讨自己过往的言行。

  空下来,我立即回复余绍明短信:“今晨,已经蒙受腊梅香味之恩惠,一上午愉快非凡。是以早对它感恩戴德。小小腊梅,足以驱散整个冬天的阴霾。”

  很快,短信又回过来:“你的笑容也可以驱散冬日寒气,多笑笑,别绷着面孔!”

  我赶紧又回:“已经有病人提出该项要求,我已经遵旨办事了!”

  他发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我也回他一个可爱的笑容。

  我们一来二往,我发现,我的拇指按动手机按键的速度迅速提升。

  小张这个鬼丫头,在一旁悄悄观察,对小林说:“看,梁医生一直发短信,满面含情,怕是春天到了吧?”

  我听得小林啐她一口:“少管闲事,梁医生又不是老怪物,发发短信有何奇怪的。”

  小张辩解:“她平时板着面孔,今日春风拂面,好像十分愉快的样子,有些奇怪。”

  小林笑说:“梁医生人很好,只是腼腆一点,人都有开心的事情。你刚来不知道,其实梁医生很幽默的。况且每逢病人出院,她心情都会特别好。”

  小张释然。

  我不禁哑然失笑,我的喜怒哀乐竟然牵动这么多人。

  中午吃饭,我故意避开小张、小林,我可有重要约会呢!

  约会这个词,距离我已经十万八千里,今天又重新找上我。

  怎能不喜上眉梢。

  幸亏我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她们也没在意。

  我是个奇怪的人,食堂的饭菜永远乏善可陈,丝毫不合我胃口,可因着习惯和懒惰的原因,却又不愿意花力气,到外面的餐馆吃一碗原汁原味汤料浓厚的牛肉面。

  其实我的爱情生活何尝又不是如此呢?

  明明和志谦在一起,已经得不到重视,已经再也找不到心动心悸的感觉,因着习惯,我竟愿意这样长久忍受下去,而且愿意忍受一生。

  不过,这次,也许我愿意有新尝试,只是还不是时候。

  我端着饭盒在食堂里走了一圈,眼睛不断在人群中打量,可是丝毫也没有看见余绍明倜傥的影子,心里空荡荡的,十分失落,只得随便找了个角落里的位子坐下来埋头苦吃。

  原本就十分乏味的饭菜,吃在我嘴里,更加味同嚼蜡。

  我刚把一片冬瓜里的肥肉挑出来,放在一边,一把熟悉得让我心悸的声音就在我身畔响起。

  “怎么坐这么角落的位置?差点找不到你!”

  余绍明磊落地坐下来,看着我,眼睛里全是温柔的笑意。

  我有些心慌,赶忙塞了一片冬瓜到嘴里掩饰自己的不自然。

  是的,他这样迤迤然然地坐下来,我的心就开始狂跳不止。

  咦,怎么回事?这并不是约会,他并没有对牢我,用眼睛含情地向我放电。也没有温柔地说:“锦诗,我等候你多时。”他只是和看见千千万万名医护同仁一样,用极端平和的目光看着我。

  我心里七上八下,如同一头最原始莽撞的小鹿跳个不停,可是他却神态自若,镇定非凡。也许,我想太多,而他只当我普通同事。

  可能我多虑了。

  想通了,我倒镇定下来。

  也好,这份悄悄的感情,就埋在心底,谁也不影响,权当作种子,不生根、不发芽的种子,短短的存在朝夕,随着时间的流逝,最后只幻作淡淡的回忆。多好!

  想到这里,我唇角牵起一抹笑容,差点出丑。

  余绍明见闻颇广博,我们继续聊天,很熟络的感觉,似乎已经认识良久。

  我们开始就金庸配不配当浙大教授讨论开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在嘈杂的食堂里,我眼前竟只有一个余绍明,只听得见他的声音,看得见他的笑容。

  奇怪,这餐饭竟吃出美味的感觉,丝毫也不难吞咽,很快便被我一扫而光。

  最奇怪,余君与我简直心有灵犀,只听他徐徐说:“平日我最恨食堂饭菜,今日竟然觉得也颇有些滋味,似乎和平时有点两样。”

  我笑着起身:“因为有金庸作佐料,当然味道好过平时!”

  余绍明也福至心灵,当即笑起来:“明天用古龙作佐料想必也不差啊!明天一定吃慢一点。”

  我们相视而笑,在油腻的、空气浑浊的食堂里。

  我竟然有片刻眩晕,天,有没有人看见我眼中微蓝色的火花?

  我讪笑不已,为自己的自作多情。

  也许英俊的余绍明医生,不过与我这酒吧里频繁相遇的女人,特别谈得来而已。

  也许,他尚拥有无数我这样的红颜知己,有人陪他喝酒,有人陪他赏花,有人陪他作乐,我则可以专职陪他在食堂共进午餐。

  我更加为自己刚才在食堂的表现,讪笑不已。

  也许女人年龄一大,乏人问津,一有男人稍微表示好感,立即一颗老心荡漾春意。奋不顾身扑将上去,才发现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

  幸亏,面对英俊的余君,我应对得当,不至于出丑丢脸。

  不过,我愿意享受这片刻的欢愉,食堂里,还能找到比这更好的节目吗?

  晚上回到家,志谦居然先我一步。

  “锦诗,明天我又要出差,还是一个星期,上次的设计做好了,明天必须亲自拿到上海去给客户过目。”志谦斜靠在沙发上,整个人陷在里面。

  如同我陷进余绍明的眼波!

  天,我怎么把毫不相关的两件事情想到了一起!

  我拍一下脑袋,提醒自己清醒一点,暂时将余绍明抛到脑后。

  “什么,又要出差?”我叹口气,心里渐渐涌上一点失落。

  这失落,似一点墨,滴进一大碗水里,渐渐变成浅墨色,并不是浓黑。

  志谦也看出我情绪有点低沉,想到好几天看不到我,等他出差回来,我又要值夜班了,等于两个星期不能见面,他也有点愧疚。

  志谦将我拉到面前,坐在沙发上,拥进怀里:“没关系,我多赚点钱,好买房子结婚啊!”

  我斜斜看他一眼,没有说话。

  “好了,请你到‘祖母厨房’吃晚餐,你不是最喜欢浪漫的环境吗?!”志谦吻吻我额角。

  我很喜欢吃“祖母厨房”的胡萝卜蛋糕,终于心情好一点。

  民以食为天,在食物面前,天大的烦恼都可以暂时放到一边。况且,我们已经如同老夫老妻,一点情趣也无。

  每日下班,必到楼下小餐馆胡乱填塞一点食物也就了事。

  今天,可以到“祖母厨房”,应该算是一大进步吧。

  也许志谦也觉得最近一段时间,我们之间有点不对劲,试着想改变一下。

  到了“祖母厨房”,我们特意挑选了最里面一间玻璃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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