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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一场风花雪月的预谋

  其实,理智的女人,多数很懦弱,因为没胆去做冒险的事情!

  故此,尽管一颗心跳得乱七八糟,就快拧成一根粗麻绳了,我还是坐在办公室里专心工作。

  世事无常,感情易变!

  睡了一觉,天知道会有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我可没勇气主动送上门供人消遣取乐。

  肆无忌惮、恣意妄为的爱情,是需要用青春做资本的,上了年纪的女人,谈起恋爱来,还一副不管不顾、不知进退的样子,会落人笑柄的。

  我只得强自镇定地在办公室对着新款电脑,人脑却回到盘古开天之前——混沌迷茫。

  这个孙晋州,做事只做一半,就像点燃了鞭炮,却硬生生不让它响。

  我忽然痛恨起他来。

  过了一会儿,王云舒来通知我开会,走到会议室,孔金诸已经安然坐下。他看见我,眼皮轻轻一抽,像神经性痉挛。然后,他若无其事地移开眼角,看向其他地方。

  我也若无其事地坐下。

  他平日表情不知多生动风骚,此刻像变了一个人,连眉梢眼角都四平八稳了。

  他的美娇娘,昨晚一定给他下了一剂猛药!

  很快,我就提不起兴趣再观察他了,心思始终纠缠在孙晋州身上,他到底要搞什么花样呢?为何迟迟不现身,不露面,连个音讯都没有呢?

  对方还没出招,我已自乱了阵脚。

  就在我努力将心思从孙晋州身上收回、寄情工作时,他竟然又跳了出来。

  我收到一份快件,一看便知道来自孙晋州。

  我拆开的时候,紧张到手抖。

  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有什么东西不能当面送?

  我打开——

  是一本非常正常的书,十分素净的封面,居然是一本食谱!

  我皱起眉,拿在手里,反复研究,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奥妙——

  书名是《邀你共进晚餐》。

  这样含蓄?

  没想到孙晋州一把年纪却还有如此隐晦浪漫的情怀!

  初恋般酸甜难耐的感觉忽然从心里泛滥上来!

  最怕刚谈恋爱就热情似火,冲上门,拖起女方手,由头亲到脚的男人。

  让女性一点矜贵的感觉都没有了!

  原来孙晋州是哄女人的高手啊!

  我忽然有点庆幸,同孔金诸的直白比起来,孙晋州的含蓄简直技高了不止一筹。

  我再也沉不住气,拨电话给孙晋州。号码输了一半,忽然又不知该用何种态度与他说话,是熟稔、热情、含情脉脉?还是要带点羞涩?又或者要加点恋爱的柔情?

  我立即放弃了!

  想了想,发了条短信给他:邀请已收到!

  他立即回复:下班等我!

  发完短信,我才发现,自己居然双颊烫热!

  连膝盖骨都酥了。

  同孙晋州一来一往并没有任何过激、暧昧的词汇,甚至有点刻意公事公办的口吻,却已经让我这快朽掉的老房子熊熊燃烧起来了。

  孙晋州果然厉害,只用星星之火,就已燎原了!

  这一天,我整个人都情绪高涨,似刚刚褪掉粗茧的蝴蝶,翅膀都还是湿的,便已经渴望扑进春天的熏风中。

  不知不觉,我已将状态调整到恋爱的档位,吃饭的时候,食不知味;看报告的时候,忽然微笑;走路的时候,如履软云;连黑咖啡都喝出了甜味。

  转眼,下班时间已到。

  我按捺不住,拿起电话想拨过去,关键时刻警报长鸣:江绍宜,矜持,矜持!今日沉不住气,日后一定地位不保。爱情游戏中,谁主动,谁先输。

  我放下电话,内心争斗十秒。

  管它呢,这年头,连邦女郎都不再打扮得漂漂亮亮、窝窝囊囊地等着007前去搭救了,她们也开始有勇气,举起木棒将坏人打出脑震荡,又或是主动出击,将007制得死心塌地、俯首为臣了。

  我为何还要坐地死等?

  就在我输入短信的时候,另一条信息抢先进来:我已在你楼下!

  我微微拢拢头发,迫不及待冲出办公室。此刻的我兴致高昂,像一只被吹得鼓鼓胀胀的气球,随时可以腾空。

  进了电梯,我又不放心地对着镜子,左顾右盼,唯恐有什么不妥的地方。看着镜子里的脸,我的兴致,像被针扎到一般,一泄而尽。

  是啊,不管多么精细完美的妆容,都掩饰不了我脸孔上的落寞与倦意。

  这不是一张未经世事、簇新干净的脸,只等着爱情来滋养,这是一张在红尘里打过滚、伤过心、吃尽了苦头的脸。

  大抵就是这样一张脸,让很多男人望而生畏——太多失望交织着太多渴望,令我们对男人看得太透,防得太深,却又变本加厉地索取,渴望得到补偿。

  我苦笑着,看岁月在这张脸上,颁下拜帖,邀请青春离场。

  外面云层黑厚,一片连一片,将天光全部遮挡,厚重地压下来,仿佛世界末日就在眼前。

  是大雨来袭前的征兆。

  我还没看清端倪,颈后一暖,一团软软的气息,就扑进我的颈窝,酥麻的电流迅速流过,我忍不住微微颤了一下。

  我转过身,孙晋州正站在我身后,微笑地看着我。

  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一根羽毛,轻轻划过。

  “去哪里?”我抬起头问他。

  “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他表情严肃,可是眼睛里却有浓浓笑意。

  我喜欢眼睛会微笑的男人,只看着也觉得是道温柔的风景。

  我耸耸肩,“有没有好推荐?”

  “地方有,就是有点远!”

  “有何特色?”我追问,看样子,他早有安排,但仍然想征求我的意见。

  “私房菜,老板娘手艺出神入化!”他夸张地说,“不过我怕味道好得令你舌头不保,以后吃任何东西都觉差强人意!”

  “是吗?”我立即觉得口水倒涌,努力咽下才能说话,“那还等什么?”

  “可是有一百多公里的路要赶!”他看看时间,“我订了位置,所以,你要系好保险带,我们得一路狂奔才赶得到!”

  “为美食,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我拱拱手,一派江湖豪杰的气势。

  他忍不住笑了,轻轻拉起我的手,将我引到旁边,拉开一辆深墨色越野车的车门,示意我坐上去。

  “你的车?”我很好奇。

  “对!”

  “没听你提过?”

  “因为不值一提。”

  “看来我需要加深对你的了解!”我故意板起脸。

  他丝毫不吃我这一套,“不着急,循序渐进才有意思!”

  我哭笑不得,坐进车里。

  他体贴地转过身,替我扣上安全带,脸忽然贴我很近,温热的气息悉数喷上我面颊,我的心立即突突跳起来,他的睫毛像一对暗灰色蝶翅,差点扫到我的鼻尖,我忍不住想凑上去吻他低垂的睫毛。

  这想法太突兀了,突兀到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你怎么脸红了?”孙晋州忽然盯着我。

  我慌忙掩饰,“可能车里太闷了!”

  “闷?那开一点窗透透气?”

  “啊?开窗?好,好啊!”我心不甘情不愿地点点头。

  这大冬天的,开什么窗啊?

  孙晋州替我放下半截窗户。

  刺骨的冷风立即倒灌而进——

  “还闷吗?”

  “好多了!”我咬牙切齿地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

  “上了高速路,就得把窗户关上了!”他转过脸,看着我,“你赶紧多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吧。”

  我装模作样地对着窗外鼓起腮帮,用力呼吸了一下,鼻子立即被冻得通红,刺激得鼻翼都在痛。可是我还得装出很享受的样子,半耸起肩膀,像露出水面的鱼。

  “绍宜,你怎么光吸气,不呼气啊?”孙晋州再一次转过脸看着我。

  “专心开车!”我不得不对他挤出一个非常勉强的笑容。

  ——我能不用力吸气吗?我清亮亮的鼻涕就快要被冻得流出来啦!

  好不容易驶上高速路,车窗关上,我才松口气,绷紧的身子终于软下来,冻僵的手脚也开始复苏。

  我这才有心思留心身边坐的这个男人。

  我转过脸,看着他,虽然他的穿着同以前一样,可是总觉得什么地方改变了,甚至整个人的气场都不同了。

  这种变化,大概那些从朋友变成情侣的人才能体会。就像两个绝缘体神奇地擦出了火花,两种毫不相干的化学试剂忽然产生了反应。

  总之,原本和你很亲密的人,突然同你有了距离,这距离不很远,也不很近,但已经足够你对他产生许多绮丽的想法。

  看,刚才我就为我绮丽的想法付出了代价,我揉揉有点红的鼻尖,顿觉有点呼吸急促。

  孙晋州仿佛感觉到了我情绪的异样,他也沉默了。

  车厢里一下子安静了,静到只有我同他的呼吸,一起一伏,一急一缓。

  从一见面,我同孙晋州都努力表现得自然熟稔,仿佛我们还是一对老友,努力不去想昨晚发生的那一幕。

  结果现在,我的呼吸出卖了我的秘密,连带孙晋州也陷入了这莫名慌乱的情绪中。

  忽然,他指着窗外,一脸兴奋地说:“看,下雪了!”

  我赶紧将脸贴到冰凉的玻璃上。

  果然,窗外有一些犹如乱絮一样的白色细沫在飞扬,果然是雪。

  一开始,我们都还有闲情逸致欣赏飞雪,毕竟这是今冬第一场雪,可是细小的雪粒,很快变成雪花纷纷扬扬地飞落下来。

  车速很快,大片大片的雪花,如飞蛾般扑上风挡玻璃,密密麻麻,应接不暇,雨挂器像两只忙碌的手,挥来挥去,却仍于事无补,很快便将所有视线迷蒙了。

  孙晋州不得不将车速降下来,最后打开应急灯,靠边小心行驶。

  无奈,这一场急雪,来势汹汹,铺天盖地压下来,让人完全没有招架之力,前路陷入白色的洪荒。

  路上所有的车都被迫停靠在路边的应急车道里,如此暴雪,高速公路也已经封闭了。

  孙晋州镇定地同我说:“看来,这顿美餐吃不成了!”

  我叹口气,“大雪来势凶猛,一时半会儿,我们走不了了!”

  他点点头,将车开进辅道,然后打开应急灯,将车停好。

  他打开车门,走下去,从后备箱内拿出一个篮子,才又折返回车上。

  才下车不到一分钟,他的肩头便落了密密一层雪花,我伸手替他拍掉肩头的雪,嘴里不忘戏谑,“下次记得用海飞丝!”

  他转过脸对我温柔地笑,我的心忽然镇定下来。

  这时,天已尽黑,四野陷入空寂中,只剩下鹅毛大雪,簌簌飘落在车顶,越发显得静谧。

  我们被困在狭窄的车内,但刚才拘束慌乱的感觉,被突如其来的大雪冲淡了。

  也许生活里需要一些意外来调节气氛!

  “要来点热咖啡吗?”他漫不经心地问。

  “当然,冰天雪地有杯热咖啡,不只提神醒脑,还暖身暖心暖情绪,简直可以救命!”我无限憧憬。

  “那,来点?”他从身后拿出一个巨大的保温瓶,旋开盖子,倒了一杯深褐色的液体,那白腾腾的热气一直从杯口升起来,浓郁的咖啡香味立即充斥整个车厢。

  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变魔术一般地端着一杯咖啡给我,就立即接过杯子,大口灌下,滚烫的咖啡流进身体,每个细胞都为之一振。

  “哇,还调了朗姆酒?”我惊喜万分,“孙晋州,你分明有备而来!”

  他但笑不语,将下车取出的篮子放到膝盖上。

  我瞪圆眼睛看他变戏法。

  他掀开篮子上厚厚的棉盖,哇,满满一篮杏仁曲奇。

  “我亲手做的!放足材料。”他取一块饼干,递到我手里。

  我塞进嘴里,又香又脆,微微有点甜,我仔细分辨一下,饼干里除了杏仁,还有腰果、葡萄干、松子。我的味蕾立即被征服,果然真材实料。

  忽然觉得这场暴风雪也没那么可怕了。

  “没想到你手艺这么棒!”我由衷赞叹。

  “其实主要是大厨的功劳!”他摊开手故作谦逊,“临出门五分钟,才新鲜出炉,差点迟到。”

  “值得!”我半眯起眼睛,回味嘴里浓厚奶香。

  “我也觉得值得!”他握住我另一只手,“每次看你吃东西,都是一种享受,一点也不矫揉造作。你每次来‘浮生’,都吃一大堆东西,让我们很有成就感!”

  原来如此!

  作家希望读者追读自己著作,并爱不释手;歌手希望粉丝听歌到烂熟于心,最好演唱会门槛被踩塌;餐馆老板,当然渴望自己的食物令顾客流连忘返,忠心耿耿,百吃不厌。

  难怪孙晋州对我青眼相加,原来是因为我是“浮生”的忠实粉丝。

  他挑了一张IVY的CD播放,细腻慵懒的女声,让时间都放缓半拍。

  然后,他又从后座拿出一条深米色的毛绒薄毯,轻轻搭在我身上。

  他的动作很轻柔,连带空气都变得小心翼翼。

  多年来,都是由我扮演看顾人的那个角色,现在忽然受到如此细致的照顾,我竟然有点受宠若惊。

  有多久,没人这样细心呵护过我了?在公司,不是我看别人脸色,就是别人看我脸色,谁也没有想多关心谁一点。

  回到家,温旭生同我早就貌合神离,嘘寒问暖不过是一种形式。

  我做事向来随心随性,只要无愧于心,便不觉得需要同任何人有交代。

  但现在,孙晋州让我觉得一切都不同了。

  昨天我临时起意将孙晋州召来,替我挡灾解围,从头到尾没有同他解释过一句。

  想到这里,我的心顿时一沉,需要深深呼吸才能让自己保持镇定,“昨天的事情——”

  我拖长声音,边说边思考要如何解释才能说清楚。

  “我明白!”他突然打断我,“优秀的女人,谁没有几个异性欣赏呢!”

  “可是,孔金诸是有妇之夫!”我心虚。

  “你又没有接受不是吗?有妇之夫也有欣赏异性的权利,只是他自己没有把握好分寸!”孙晋州简直处处为我开脱,“责任并不在你!”

  我松了口气,小心翼翼试探,“你不觉得我待人接物太过随便?”

  “随便?”孙晋州笑起来,“你随时板着一张面孔,杀气腾腾,像一柄出鞘的大刀,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我认识你四年,才有勇气同你搭讪。”

  “啊?我有这么恐怖?”我忍不住瞪圆眼睛,“像女罗刹?”

  “可是,你离婚后,胖了许多,人反而柔和了!”

  “因为发现自己太失败了,赶紧收敛。我以前一定嚣张得令人讨厌。”我实在是很受打击。

  孙晋州拍拍我的手,安慰道:“从以前到现在,你都很真实,丝毫不造作。”

  “谢谢你的欣赏!”我故意逗他,“可是,你昨天好似说过,只要长了眼睛的男人,都会选择任荇荇这种美女,那现在干吗同我走?”

  说完,我又觉得这话未免有点酸溜溜。

  果然,他立即说:“是啊,谁让我一看见你便盲了双目,再美丽的女人都不再入我眼了!”

  我心里立即飘飘然,“万一有一天,有一个美得可以让盲人重见光明的美女出现呢?”

  他一本正经地说:“那这个女人就是所有盲人的福音!我又岂敢将其私藏?”

  “那么可以与其他人共同分享啊?”我不依不饶。

  “喂,江绍宜,你不会要我现在就自剜双目吧!”他终于沉不住气,长叹一声。

  我忍不住大笑。

  他知道我故意刁难他,也笑起来。

  我们傻傻看着对方笑了一阵,我忽然问他:“晋州,你说孔金诸为何有那样美丽得不似真人的妻子,还想在外头拈花惹草?”

  “你也说任荇荇好看得不似真人了!”他想一想说,“她确实很美,而她也知道自己很美,所以随时都很刻意要维持一个完美的姿势,喜怒哀乐都藏起来,她更像神龛上高高在上的仙子,而非肉骨凡胎的真人。同她在一起,得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翼翼伺候着,说话做事都要憋着一口气。”

  “对,我虽然是个女人,也不忍心看她皱眉头!”

  “所以,作为一个男人,同她生活在一起,是很累的!第一,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永无安全感。第二,她精致得似瓷娃娃,一碰就碎,对她发脾气会有罪恶感,需小心翼翼顾及她感受,长此以往,情绪得不到宣泄,容易积郁成疾。第三,她情绪不外露,你根本猜不透她的真正想法是什么。虽然,她看起来一副单纯无害的样子,其实不知多有手腕,多有心计,老孔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她的掌握!不是不悲惨的!”

  “哇,娶个大美人当老婆,还被你们说得惨绝人寰,你这不是酸葡萄心理吗?”虽然嘴上不承认,可是我私下里还是有几分认同他的观点,但是仍然忍不住将他一军,“所以,你退而求其次,找了我这个不美的?”

  “不,不,不!”他赶紧澄清,“你也很美,而且你美得有生活气息!”

  “但凡黄脸婆,都有生活气息!”我笑起来,以前还真没有发现孙晋州这样擅长赞扬女性,连“美得有生活气息”都被他发明出来。

  在这个漆黑的雪夜,车子将风雪隔绝在外,营造了一个遗世独立的温暖空间,我们听着音乐,嚼着曲奇,喝着咖啡,聊着稀奇古怪的话题,居然也别有一番情趣。

  我隐隐觉得,这一切都是孙晋州刻意安排的,所以车里的装备一应俱全。

  也许,这场暴雪中的晚餐,才是约会的主题,实在没有下雪,私房菜才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原来很多时候,浪漫真的是制造出来的,不过要制造得不露痕迹,却很难。

  孙晋州是个高手!

  等到雪渐渐停了,已是半夜。

  在铲雪车的开道下,孙晋州原路返回,将我送到楼下。

  除去刚开始的慌乱,和有那么一点小小的暧昧,我们似老友一样聊了整晚,并没有心跳加快,耳根发热,膝头发软。这种感觉很怪,比朋友熟稔,比恋人生涩。

  到了楼下,他并不急于让我下车。

  “今晚还愉快吧?”他轻轻试探。

  “相当愉快!”我坦然说道,“比吃私房菜有意思多了!”

  “你喜欢就好!”他伸手握住我的手,“全靠暴风雪成全。”

  他的手很暖,很软,很让人安心。

  “你一定是天气预报的忠实观众!”我含蓄地拆穿他。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什么都瞒不过你!”

  “你瞒了我什么?”我故意装傻。

  他忽然转过脸,一言不发地凝视我。

  我莫名有点心慌,他目光笃定,似暗夜中的烈阳,有夺目光辉,照得我浑身暖融融,酥麻麻,却又不敢逼视。

  我略微往下看一点,咦,他嘴唇的弧度好性感。

  还没看真切,我的唇上一软,有男性迷乱的气息扑过来,暖暖地堵住了所有的思绪。

  这个吻很长,很长,长到我呼吸凌乱,几欲窒息。

  终于,不只是膝头发软,全身都软了。

  哦,孙晋州真是个高手!

  在床上躺了很久,我还在反复回味那个吻。

  我忽然明白什么样的吻,才能吻走对方的灵魂。

  原来,接吻也要看对象,一个好的对手太难找。

  就像谈恋爱一样,谁爱谁多一点,都无趣得很,非得旗鼓相当才有意思。

  风水轮流转,今天终于轮到我交好运,遇到孙晋州这样的对手。

  不过,这还只是开头。

  万事开头最难!

  我忽然有点欷歔,又要从头开始,欢天喜地期待每一次的相处,满满的希望,一次次落空。

  最惨的还是必须拿最好的一面示人,可是,我已经没有最好的一面了。

  刚开头,谁有兴趣看见你的缺点?然而千疮百孔都写在脸上,怎么粉饰得干净?

  还好,孙晋州也算对我知根知底,最难看最丢脸的时候,都被他看去,还有什么可怕的?

  想到这里,又觉得找个熟人谈恋爱,也不错,至少不用从盘古开天时候开始同他交代自己的从前。

  我从来没有想过,两个离过婚的人谈恋爱是什么样的。

  想象中,人到中年,最窘迫的事情莫过于如此。

  比起初涉爱河的新鲜冲动,中年人的爱情实在太过平淡。

  没想到他却给了我意外的惊喜。

  一切同往日并没有两样,但是却又完全不同了。

  我照例到“浮生”吃饭,而他也照例为我安排好一切,只是——

  那一张我坐惯了的台子上,多出一只白色小瓷瓶,样子简单,完全可以忽略。但我每次来,总有不同的花等着我。

  有时是一朵素雅的白玫瑰,有时是一枝浅紫含苞的郁金香,有时是别致的墨菊。

  他用这种方式送花给我,含蓄而隐秘,但我一眼便可收到其中的深意。稍有空闲,我也会窝在沙发里,等客人走后,与他煮酒聊天,说上一整夜,总也谈不厌。

  然后,他会握住我的手,揣进他大衣口袋里,同我一道,在清冷无人的冬夜街头徐徐地走,直把我送到楼下,看着我房间的灯亮起来,又静静吸一支烟,才转身离开。

  他从未要求过上楼喝杯咖啡,我也未曾提出去他家看看藏书。

  我们也并没有如胶似漆,亲昵地每日都要见面、通话。

  但每次见面,都能度过愉快的一段时光。

  仿佛,越是年纪大,行为举止越是保守谨慎,每一次试探,都小心翼翼,温吞平缓。

  虽然缺少少年人的勇猛直前,却也依然循序渐进。

  我们用中年人含蓄的方法,温和地传递感情,渐入佳境。

  这种感情,像一张用旧的毛毯,不太鲜妍,却柔软、舒适、贴合入微。

  不知为何,我觉得心中溢满了隐秘的快乐。

  我们都没有敲锣打鼓告诉任何人,我们恋爱了。

  彼此心照不宣,万一失败了,也只得自己一个人知道。

  不至于太过窘迫。

  忙碌工作,得闲恋爱。

  转眼,便走到这一年的最后一天。

  天还未黑尽,城市里的灯火便迫不及待亮起来,璀璨的霓虹,把墨黑的天也染得喜气洋洋,人人都沉浸在岁末的热闹中。

  我们公司里也是灯火通明,岁末是广告公司最忙的时段。

  为了给客户筹拍一条新年投放的广告片,我们已经在公司奋战了一周。

  等到同客户、导演和制片开完会,确定好片子的每个细节,敲定演员和拍摄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了。

  看得出,所有人都无暇工作,归心似箭了。

  会议一结束,大家都逃难似的离开公司,只留我一个人做完最后的收尾工作。

  锁门的时候,看着空荡荡的办公室,我忽然有点寂寞。

  孙晋州并没有约我一起晚餐。

  我一早同他说好,今晚要加班,让他自顾自就好。但没想到才七点,我已经无事可做。

  走到楼下,正巧温旭生与唐美妍在楼下等车。

  见到我,唐美妍毫无芥蒂地同我打招呼,“绍宜姐——”

  我碍于情面只得慢吞吞地走过去,不冷不热地同温旭生打了个招呼。

  他好像兴致特别好,满脸都是喜气,但见到我时,略有尴尬,偷偷将握住唐美妍的手松开。

  “怎么没开车?”我一边等车,一边同温旭生没话找话。

  “我们晚上要和朋友去喝酒庆祝,今天通宵跳舞!”唐美妍兴奋地指指羽绒服下那条单薄的纱裙,“绍宜姐,你要一起去吗?人多热闹。”

  我立即毫不留情地回绝,“算了,我看你男朋友也没兴趣让他的新欢旧爱欢聚一堂吧。”

  唐美妍这才醒悟过来我同她的关系,立即闭口不说话了,乖乖握住温旭生的手,安静地走到一边。

  以前温旭生并不爱去酒吧,他总说酒吧里热气腾腾,像一群人在巨大的烤箱中翻腾。

  可如今,他也得为了爱情妥协,成为烤箱中的一员。

  当下我笑一笑,向外走两步,与他们保持距离。

  幸亏,很快有空出租车开过来,我果断地招手,转过头对唐美妍说:“丈夫我让给你了,车子你不会同我争了吧。”

  我不等她回答,便坐上车。

  车子缓缓前行,满城的灯光倒映在车窗上,越发显得窗里的我形单影只。

  这一次,我没有回头。

  在这个浮华的时代,再千回百转的爱情,也难免穷途末路。

  我坐在车上,距离那个曾经发誓要照顾我一生一世的男人,越来越远……

  世事如浮云,我生命里属于温旭生的这一章,已经彻底翻过。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亦是新的一年。

  我有整整一周没有见到孙晋州。

  不知为何,走到“浮生”门口,我却忽然不想进去。

  正是晚餐时分,馨香明亮的“浮生”里,一派觥筹交错的热闹场面。

  隔了玻璃,我也能感觉到里面融融的暖意。

  我抬眼望进去,孙晋州的宝座已经被客人占据,他正坐在吧台角落里,埋首看一本书,他神态安详,无悲无喜,静定得像一尊秀美的佛像。

  仿佛满室嘈嘈切切的声音,都已不能入他耳。

  我忽然觉得,他也是个寂寞的人,同我一样,隔绝了所有凡俗的喜悦,兀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我找到同类,心里那份感伤,也淡得只余一个疏淡的影子。

  我轻轻推了推门,门上悬挂的招财小铃铛便叮铃铃地响起来。

  我并不进去,只站在门口,将门又来回推了两回。

  孙晋州微微皱皱眉,抬起眼——咦,颇有点不耐烦。

  竟会有人因为宾客盈门而不耐烦?恐怕世上只他一人了。

  待他看见是我,眼睛一亮,面上顿时涌上一层喜色,忙放下手中的书,走了过来。

  “你怎么来了?”他推开门走到我跟前,身上有“浮生”特有的青柚香味。

  “提前散会了。”

  “那快进来。”

  “好像没有我容身之所了。”我挑眉看向座无虚席的“浮生”。

  “天下那样大,总有适合我们的地方。”他示意我等他。

  片刻后,他取了围巾外套,很自然地牵起我的手,塞进他的大衣口袋里,“怎么样?吃饭了吗?”

  我摇摇头。

  他沉吟片刻,献宝一样地说:“带你去个好地方。”

  我点点头,顺从地跟着他,甚至没有问他要带我去何处。

  去哪里有什么关系呢?我并没有更好的去处。

  他将我引到“浮生”附近的一处住宅小区。

  电梯直到十七楼,在他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我才醒悟过来,这是他的家。

  我忽然有点紧张,又充满期待。

  这是不是代表,我可以更进一步了解他呢?

  他安置我进屋坐下,替我沏了一壶香浓的普洱,便一头扎进厨房里。

  “可有禁地?”我捧着茶杯走进厨房,厨房干干净净,并不像常做炊饮的地方。

  “没有,随意参观。”他耸耸肩,拉开冰箱,寻找食物。

  既然孙晋州诚心展示他的厨艺,我也不便插手,按照主人吩咐,走出厨房,逐间打量屋内陈设。

  也许——我还能从中窥得一点他前妻的痕迹。

  不知为何,后来的人,总想知道前头人的细节,孙晋州这样的男人,会有怎样的前妻呢?

  我承认,我不是好奇心特别旺盛的女人,但在这件事情上,也不能免俗。

  房间不大,可是干净、整洁、简约,没有过多的家具和装饰,清爽异常。

  一看便是单身男人的家。

  不过,仍旧充满了生活气息。

  客厅较宽敞的一角,是一面落地书架,塞满了书。宽大的书桌,便摆在当前。

  桌上一只水晶瓶,插着几枝净透的马蹄莲,显得有点孤傲,和主人的性格很像。

  不过——我知道这清高的白花,全身都是毒,误食会后果惨重。

  但愿孙晋州没这么可怕。

  窗台上,还有一只青花瓷鱼缸,两尾红袍狮子头正悠闲自在地游来游去。几盆耐旱的热带植物,错落地摆在花架上,青青绿绿,使房间增添了很多生机。

  除去书桌前有一把转椅,便只得一张单人沙发可供人坐下。

  卧室更是简单,一只衣柜,一张床,床上孤零零一个枕头,显示主人已恢复单身。

  卧室边的小屋,居然是放映室,一部挂在墙上的液晶电视大得吓人,电视对面是一张窄长的矮沙发,沙发上叠好一条薄绒毯,看得出,主人常常半躺在沙发上,看累了,便凑合着拉过薄毯眠一眠。

  也许,一觉便到天明了。

  我忽然从这奢侈的放映室内,看到了他的寂寞时光。

  所有房间一目了然,没有一星半点女人的痕迹。

  这次侦查,我最大的收获便是——什么也没发现。

  我有点失望,又有些安心,走到书架前,想找本书打发时间。

  却意外发现,他的书桌上,别有趣味。

  一部笔记本电脑旁,是插着几支毛笔的青竹筒。还有一叠略黄的宣纸、一只古香古色的砚台,一只用来晕墨的小碟子里,还盛了清水。

  我兴之所至,取过一张纸,用写字的毛笔,蘸了墨汁,草草勾画起来。

  我擅长工笔画,但是国画的技法也略知一二。

  太久没有握笔, 笔法早已生疏,不过画几枝瘦梅还是绰绰有余。画得兴起,竟忘记时间。待抬头,才发现孙晋州正斜靠在厨房门口,抱着双臂,微笑着看我挥毫。

  我不好意思地冲他笑,“不经你同意,动了你的纸笔。”

  他走过来,绕到我身后,“呃?想不到你真会画画。”

  他的鼻息暖暖扑上我后颈,我握笔的手一抖,花瓶中最后一枝梅花立即孤兀地倾向一侧。

  他立即哑然失笑,一笑,那团暖意便又扩大,自我颈背侵向四肢,直酥进骨头里。

  于是,那一枝梅花,便画得疏疏落落,有些缭乱。

  他竟然还打趣我,“咦?绍宜你这枝梅画得好特别。”

  我恼羞成怒,立即反驳,“没见过吗?这叫人不醉花,花自醉。梅花这么孤傲,当然会自恋啦。”

  他笑得更畅快,展臂自身后接过我的笔,微一沉吟,抬笔写起来——

  一双寂寞人,斜插梅花醉清宵。

  朱敦儒的这句淡泊不羁的词,被他改得面目全非,全是小儿女情态,但却堪堪写到我心里去了。

  我微微颔首,抬起头望向他——两个寂寞的人在一起,该不会再寂寞了吧。

  “孙晋州,不是要醉今宵吗?酒菜呢?我们两个寂寞的人,虽不吟诗万首,但可饮酒千觞。”我故作豪放地说。

  他搁下笔,从厨房端出他的杰作。

  我拭目以待,孙晋州的手艺,我还未尝过,往日吃的都出自“浮生”大厨之手。

  可是,当他将食物端到我面前,我不禁哑然失笑。

  原来是一盘葱花蛋炒饭。

  他充满歉意地说:“家里恰巧只有这点材料,没想到你会来——”

  我赶忙宽慰他说:“没关系,我可以一边吃饭一边喝酒。真正是酒足饭饱。”

  说罢,我便去拿筷子。

  他连忙说:“先吃饭,酒等一下喝。否则,等你吃饱喝足,胃里就可以酿醪糟了。”

  我就势坐在桌前,“岂不是一举三得?”

  他摇摇头,“绍宜,你这张嘴啊。”

  “你也不差!”我回敬他。

  原以为孙晋州是谦谦君子,原来却也不是省油的灯。

  饭后,他豪爽地开了一支香槟,粉红色,十分奢华。

  瓶塞一动,咝咝的酒气直往外冲。

  我忍不住咽下口水,感叹道:“这声音就是传说中的Marie An-toinette的叹息?”

  他十分不屑地说:“那种传说根本是无稽之谈,这位断头皇后是奥地利公主,根本不是法国人,更不是葡萄酒农的女儿。”

  “可传说很美不是吗?粉红香槟这种奢侈的酒,与这位美貌惊人的悲剧皇后,非常搭配。”我一边与他诡辩,一边喝了一大口。

  淡金色酒液澄澈如宝石,酸甜适中,果香味十分浓郁。我忍不住闭上眼睛,身心为之一松,

  懒懒窝进孙晋州的单人沙发,感受那传说中的珍珠气泡在舌尖的跃动。

  “孙晋州,你太阔气了,家中居然有这么好的酒。”我幸福地叹息。

  他听后苦笑,“你别指望天天喝,这是朋友从法国回来送的,一直没舍得开。”

  “今天怎么开了?”

  “香槟不适合独自斟酌,一旦打开,喝不完立即琼浆变酸水。”他叹气,“孤家寡人,喝杯香槟也不易。”

  “原来我不过是个凑份子的!一点诚意也没有。”我两口喝完杯子里的酒,又给自己倒上。

  “那下次,我找你凑份子,你还来吗?”

  “来,怎么不来?”我立即说,“我最爱凑热闹。”

  连喝几杯,我便有了几分薄醉,看着端着酒杯站在窗台边的孙晋州,觉得格外顺眼。

  此刻的他,只穿了一件最普通的白衬衫,配一件浅米色的薄羊毛开衫,两条长腿裹在深驼色休闲裤里,非常随意。可是他眼里的笑意那样温暖,像升起烈火的壁炉,把整个冬天的寒气都驱散了,只让人觉得,春天就在伸手可触的地方。

  我不敢相信,我有如此好运,老天在我最潦倒失意的时候,派了这样一个男人来拯救我。

  这样的男人,又怎么会有女人肯放手呢?

  我很想知道。

  但是——他从不开口问我的过往,而我自然也不便问他的。

  我不经意提过两次,他总说前尘旧梦,恍如隔世。

  他三缄其口,我也不便追问。

  成年人懂得向前看,惜取眼前人最重要。

  正看着他出神,忽见外面升腾起一束巨大的烟火,繁花一般盛开。

  接着,嘭嘭嘭的连声闷响,无数烟火急飞向空中,层层叠叠炸开,浓黑的夜幕,顿时流光飞舞,将夜空切割成妖艳的碎片。

  我不禁端着酒杯,走到孙晋州身边,与他一起凝视窗外——

  这璀璨而华丽的一刻,多么像爱情。

  用一次粉身碎骨的爆发,迸散出极强烈的光与热。

  然后,便归于平寂。

  不管是恋情的凋亡,还是庸碌寂寞的婚姻,都只是绚烂后的黑暗。

  “小时候,每次放完烟火,看见空无一物的夜空,我都不相信,适才有过那样惊心夺魄的繁艳。”我喃喃自语。

  特别是那阵阵呛人的味道更是提醒我们,好梦尽头,只有清泪两行。

  “可是,如果生命里连片刻的辉煌都没有,岂不是永恒死寂?”孙晋州的脸在幻变的焰火下,显得异常年轻,白日里那些生动细微的皱纹,都被夜色熨平。

  我看着他,这个人好似有一种力量,能够轻易窥破你内心深处的想法。

  “绚烂虽然辉煌,但绚烂过后的黑暗,更深不可测。”我承认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悲观者。

  “那么,你可以继续绽放——”他看着我,想用目光抬起我低落下去的情绪。

  “可是已经粉身碎骨了——”我顺着他的话,目光移向他后背的夜空,琉璃宝光仍然在闪烁。

  “粉身碎骨?我怎么不觉得?”他轻轻抬手,将我一缕松下来的头发绕到耳后,“是有些女人像烟花,可是我能肯定你不是。你是每一天都会固执升起来的太阳,生命里多的是光与热。即便黑暗笼罩大地,你只需要稍事休整,又能重新点亮生活。”

  他说得很轻,但每一个字都很清晰,仿佛我真有他说的那么美好。

  我顿住了,连呼吸都自动放缓,生怕自己某个眉梢眼角的微颤,会泄露这一刻心里的激荡。

  这样美妙的情话,我有多久没听过了?

  尽管我体内如粉红香槟般美得起了珍珠泡泡,但我仍听见自己说:“我可不要做太阳,多孤单,永远是给予无法收获。”

  他笑起来,“你总有一堆理由,让人无法反驳。”

  “不,晋州。”我看着他,他眉目清隽,我心底却涌上深深的悲哀。我觉得眼前的男人这样出色,一定不是我所能拥有的。“你知道吗,有些女人特别受上帝眷顾,而有些女人,却一早已经被上帝遗弃。”

  “绍宜,如果上帝遗弃了你,那么让我把你捡起来。”他伸手装作拍拍我身上的灰,然后用嘴吹了吹,“来,我们做点快乐的事情。”

  他拖着我的手,走到屋内播放音乐,我最爱的Julie·London便横跨时空,在我耳边舒缓地浅唱低吟。

  她的声音,像冰块在火舌的舔舐下慢慢消融,像风吹过戈壁,沙砾在夜色里微微战栗。她的声音,是碎裂一地的欲望,是一个苍凉的回眸,也是赤裸的诱惑,像极了一只手,顺着你的发丝,轻缓地抚下,直触灵魂深处。

  我立即被她蛊惑,陷入另一种情绪,欲望像藤蔓一般顺着我的小腿蛇形而上。

  孙晋州微微一欠身,姿态潇洒,“来,让我们谈谈情、跳跳舞,做情人该做的事。”

  我将手交给他,由他带着我在音乐里游弋,他带着我从客厅旋进卧室,进退张弛之间,又转到露台上。

  无数烟火在夜空腾挪幻变,整座城市陷入岁末的狂欢。

  他拥住我,在露台上轻摇曼舞。我抬头凝望他,他的眸光深沉无波,却又倒映着漫天的艳光。

  在这属于我的、极致浪漫的一刻——

  我脑中却闪过《滚滚红尘》里,林青霞和秦汉踮着脚尖起舞的画面。那样缱绻悱恻的时刻,谁会想到,酝酿的却是分离与背叛。

  曾经沧海难为水。

  也许,我已经过了享受浪漫的年纪。

  “想什么——”孙晋州凑到我耳边,呼吸像暖绒一般扫过我的面颊。

  “没什么。”我当然不会用我的真实想法来破坏气氛。

  “可是你刚才,目光涣散——”他仍不放心。

  “嗯,只是有点冷!”我故意向他靠近一点。

  孙晋州是聪明人,当然不会继续追问,只将双臂收拢,将我紧紧环在胸前。

  我的面颊贴牢他的胸膛,只觉得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气息,令我一阵眩晕。

  我闻熟了的味道属于温旭生,温旭生素来爱俏,爱用一点男士香水,闻久了有点闷。

  可是孙晋州不同,他身上的味道十分复杂。

  “浮生”里酸苦的柚子香、薄荷型的须后水、稍稍辛辣的烟草味,以及羊绒柔顺剂的奶甜味,甚至还有大衣柜里驱虫的檀香味,这些味道纠缠在一起,混合着一个男人微咸的荷尔蒙气息,便是属于他的、独一无二的味道。是的,这是一个成熟男人深沉的味道,有点沧桑,却不失平和温暖。

  我深深呼吸,将他的味道充盈在自己的身体里,任由它们游走于我的血脉中。

  他仿佛洞察了我呼吸间的欲望,轻轻用下颌摩挲我的头顶。

  他的手箍得我更紧,微微一用力,我便条件反射般地抬起头。

  在漫天炫目的花火中,他的吻久久落在我的唇上,我所有杂乱的思绪都被这个吻驱散。

  终于,我潜伏已久的欲望被他的唇舌搅动,像一颗飞石激起千层浪。

  我的心和我的身体,在他纯熟的引领下,如悬空的烟花,一层一层翻涌绽放……

  缠绵过后,他留我过夜,我没答应,怕陌生的床令自己彻夜难寐。

  他只得送我回家。

  出门时,已是新的一年。

  喧闹的街道又复归平静,狂欢的尽头,从来都是凄清。

  空气里仍有稀薄的烟火的味道,寒气并未因新一年的到来而减退,反而更深露重。

  从热烘烘的床榻里,直接过渡到寒风如刀的街上,滋味并不好受。但孙晋州解开衣扣,将我裹进他的大衣里,我们长长的影子便并成一个,我忽然不再觉得孤单。

  这一刻,天地都浓缩在这件大衣里。

  我想起,第一次和他约会,那时我以为我和他最近的距离是一把伞的尺度。

  没想到,还能更近、更密切。

  世事虽不能尽如人意,但此刻我觉得老天尚留了片刻欢愉与光明给我。

  新年第一天,我回家陪父母。

  没料到珊珊也在我家,她趴在沙发上,翻看着我送她的立体书。

  她不断用小手抚摸睡美人漂亮的长裙,毛茸茸的脑袋一晃一晃,嘴里还念念有词。

  我忍不住走过去狠狠亲她,亲得她仰躺在沙发上,又从沙发上滚到地上,又笑又叫,不断求饶。

  老妈看得直摇头。

  奇怪,子晴去哪里了?

  快午饭时,子晴来电话,让我带珊珊一起去一家西餐厅找她。

  老妈叮嘱我一定要回家吃晚饭,便放我带着珊珊去赴子晴的约会。

  我知道那家西餐厅,子晴曾戏说那是家三流餐厅。

  环境一流、味道一流,价格也一流。

  没想到她竟然肯花大价钱,请我们吃这么昂贵的大餐。

  虽然是中午,可是餐厅里依然宾客满座,雪白的钢琴前,一名红衣黑发的女子,正垂目抬手,叮叮咚咚弹着曲子。

  珊珊显然非常好奇,兴奋地左顾右盼,她忽然挣脱我的手向前跑。

  我一把抓住她,原来她看到子晴。

  在看到子晴的一瞬间,我也看到了她旁边的男人。

  我皱着眉,拖着珊珊走过去。

  莫运年一见我,便站起来,殷勤地替我拉开椅子,“我跟子晴说,我们误会颇深,所以一定要请你吃顿饭赔罪。”

  我不客气地自己抢过椅子坐下,还不忘回敬,“你需要赔罪的人不是我!”

  我一坐下,莫运年便看到了站在我身后的珊珊,立即微笑着冲珊珊打招呼,也替她拉开座椅,“哇,绍宜,你女儿好漂亮。”

  我不吭声,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只把探究的目光放在子晴脸上。

  她穿了一件玫瑰色一字领的毛衣,头发酥酥松松地垂在雪白的肩膀上,随便往椅子上一靠,便是最天然的风情。

  她非常自然地抬起手,“珊珊,给莫叔叔问好。”

  珊珊小猫一样细着嗓子,非常淑女地叫了一句:“莫叔叔。”

  “有没有听江姨的话?”她摸摸珊珊毛茸茸的头发。

  珊珊立即老练地回答道:“妈妈,我很听话。但江姨不听话,她一直亲我,把我亲到地上去了。”

  莫运年听到珊珊唤子晴妈妈,一向镇定的脸上,终于出现讶异之色。显然珊珊的年龄还不属于他的猎捕范围,所以从头到尾,他只粗略看了珊珊两眼。

  此刻他却不禁将目光全部都锁在珊珊身上,过了片刻,他才说:“子晴,你女儿同你长得真像。”

  子晴微笑说:“运年,这是我听过最烂的恭维话。我的女儿长得不像我,难道像你?”

  我心里一颤,珊珊分明长了一双同莫运年一模一样的桃花眼,还有那线条分明的、微微上扬的嘴唇,甚至那大笑时,右唇角一闪而过的小小梨涡。

  只是,珊珊年幼,那双桃花般似醉非醉的眼睛,现在还只有个雏形,略显圆大了一些,但当她凝神望向你的时候,还是会有摄人的魅力。

  若不是我知道,子晴后来嫁的英国华侨,长得同莫运年颇有几分相似,我也会心生疑虑的。

  此刻,我忽然有些迷惑,子晴完全可以和莫运年单独约会,为何要让我带着珊珊来。

  她有何用意呢?

  我用目光探寻她的答案,但她神态坦然,一点也看不出端倪。

  而莫运年对小女孩并无经验,他似乎并没看出他同珊珊的共同点。不过看到珊珊玫瑰般的小脸,他也不由感慨,“子晴,当年你离开我是对的。你看,现在你有这样迷人的女儿。而我,仍然孤身一人。”

  “运年,不要羡慕我。难道你想拖着一个小女孩,在酒吧捕猎?”子晴半是调情半是戏谑地反驳他。

  莫运年似乎想到那滑稽场面,也不禁哑然失笑,“恐怕到时候,吸引的就不是女人,而是一群小男孩了。”

  “不是要吃饭吗?”我不想同莫运年周旋,自顾自拿了菜单,狠狠点了几道最贵的菜。

  “运年,拜托给小朋友推荐一点好吃的!”子晴抬手,指指珊珊。

  珊珊立即嘟起花瓣一样的小嘴,“汪子晴,我可不是小朋友了,我也要吃牛排。”

  莫运年被珊珊逗笑了,注意力又转到她身上。

  他认真研究了一下菜单,像对待一位真正的淑女般说道:“餐前来份奶油西米露如何?”

  “会不会胖?”珊珊皱皱眉头,一副深思熟虑的样子,我看了直想笑,一定是平日子晴的言传身教。

  “苗条的人,吃什么都不会胖!”莫运年真是好耐性,没有笑,也没有轻视这位小小姐的顾虑。

  “那好吧!”听到莫运年不着痕迹地夸自己,珊珊似乎很满意,“听你的吧!”

  “今天的肉眼排不错,很嫩,很新鲜,不用担心锯不动。”莫运年继续推荐,仿佛珊珊是他最重视的女伴。

  然后,珊珊又要求点一个大份的香蕉船,这会儿,她又不担心发胖了。

  子晴立即反对,“珊珊,吃太多冰激凌你会生病的。”

  珊珊嘴巴一瘪,眼圈都红了。

  莫运年一看,立即投降,“没关系,珊珊,叔叔同你分吃一个冰激凌。”

  珊珊立即点头,但又提出新的条件,“我还想吃草莓慕斯蛋糕。”

  “子晴,加份慕斯蛋糕没问题吧?记得你也喜欢吃。”莫运年冲子晴摆出一个央求的姿态。

  子晴看得直摇头,“我女儿会被你惯坏的。”

  莫运年低下头对珊珊说:“看,你妈妈生我气了。怎么办?Young lady,你是不是要送个香吻给叔叔,弥补一下啊?”

  珊珊知道莫运年在为她争取福利,欣然将嘴巴嘟起,凑到莫运年面颊上,狠狠地亲了一下。

  我被珊珊吻过,知道她天使般的吻,有何种魔力。

  果然,当珊珊香香软软的唇,触到莫运年老脸的瞬间,我看见他的眼波都变得柔和了。

  他这辈子大概从来没有被如此妙龄的女孩吻过,想必心中五味杂陈。

  趁莫运年同侍者说话的间隙,珊珊老练地同我们说:“妈妈,这个叔叔做男朋友不错!”

  我惊得把一口水全部喷了出来。

  母女俩的眼光何其相似!

  子晴不动声色,轻轻拍了珊珊一巴掌,“做谁的男朋友啊?”

  莫运年听见母女俩的对答,也饶有兴趣地分过来一些注意力。

  “当然是我的啊!”珊珊掰着手指说,“叔叔做我男朋友,就有人天天请我吃香蕉船和慕斯蛋糕了。”

  莫运年闻言,立即潇洒地抱起珊珊,坐到自己膝头,“珊珊,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小女朋友了,你可不能反悔哦。”

  珊珊笃定地点头,伸出手指,“你不信,我们就拉钩吧!”

  子晴眼睛里满是笑意,却故作无奈地说:“难怪人说,女儿要富养,才经得住诱惑,否则一只蛋糕就把自己卖了。”

  莫运年抱着珊珊,与珊珊对望,“怎么办?妈妈吃醋了!”

  珊珊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滴溜一转,“妈妈是你的大女朋友,我是你的小女朋友,不一样的。”

  说完,她狡猾地笑起来,莫运年也忍不住大笑,“子晴,你这个女儿太聪明了。”

  “我看不见得!”子晴将珊珊从莫运年怀里拖出来,示意她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半真半假、似嗔似笑地说,“我看她和我一样,容易被人迷惑。”

  莫运年并不将她的话放在心上,反而殷勤地替她杯子里添上水,非常自然地为自己化解尴尬,“日久见人心!”

  我低下头,不想再看莫运年。

  日久见人心——谁能看清莫运年的心?他的心分明是一只花蝴蝶,五彩斑斓、左右腾挪、忽明忽暗、变化万千,谁能琢磨得透?

  不——他根本没有心。

  否则,面对他曾经深深伤害过的女人,他怎能当一切都没发生过,与她谈笑风生、眉来眼去,一副情真意切、柔情似水的样子?他居然可以真的应对自如,仿佛他和她都从未有过那些狰狞的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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