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十六、了不起的马当娜

    不要接受奇怪的陌生男子自愿送你一程的邀请——
    而且要记住,所有的男人都是奇怪的陌生人。
    ——罗宾·摩根
    给我一双高跟鞋,我就能征服世界。
    ——麦当娜
    回到了上海。一切按照某种既无序又预定的轨道发展下去。
    我觉得自己瘦下去了。身体的汁液化作墨水汩汩流进了笔尖,流淌到了小说的字字句句。
    小四川的外卖准时送来,是那个叫小丁的男孩子送的。在我心情好的时候我会借给他一些书看,有一次他拿了一篇发表在《新民晚报》打工族版面“心声”栏目上的小文章,我看了一遍,惊奇地发现他的文笔不错,也很有想法。他腼腆地告诉我,他的理想就是写一本书。昆德拉预言到了21世纪人人可以成为作家,只要拿起笔来说出自己的话。倾诉的欲望是每个人作为活生生的人存在的精神需求。
    我披头散发穿着睡衣通宵地写,然后清晨从书桌上醒来,额头上有紫色的墨水印,环顾四周,空荡荡的,天天不在,电话也不曾响过(我总是拔下电话线忘记插回去),我走到床上,躺下来继续睡。
    一天大约是晚上十点多的时候,我突然被敲门声惊醒。我拍拍胸口,庆幸敲门声及时地把我从适才的噩梦中挽救出来,我梦见天天上了一辆老式的用铁皮做成的蒸汽火车,陌生的人坐满了车厢两边的长条凳,我眼睁睁地看着火车贴着我的脸徐徐开动,一个穿军服戴钢盔的男人跳上火车,我犹豫了一秒钟,火车就呼啸而过了。我哭得绝望透顶,恨死自己,只是因为我看错了手表,或者把另一列车的时间误当成这列车的,而我在最后一刻也没有冲上车可能我胆怯了,这个梦似乎暗示着我和天天是两列交错而过的火车。
    我疲倦地打开门,门外是叼着一支烟的黑色马当娜,穿黑色使她看上去特别纤瘦修长。
    我的思想还滞留在刚才的那个梦里,没注意到她脸上那种不同寻常的表情。她似乎已经喝过酒了,涂了过浓的鸦片香水,头发高高地像古代女人那样束在头顶上,眼睛像碎玻璃片那样闪闪发亮。有种令人不适的气息。
    “上帝,你一直呆在这屋里吗?还在写个不停?”她在屋里走了几步。
    “我刚睡醒,做了噩梦。对了,你吃晚饭了吗?”我突然想起自己一天三顿都没吃过。
    “好吧,我们出去好好吃一顿吧,我请客,”她一把捻灭了烟蒂,把外套扔给我,然后坐在沙发上等我上下收拾停当出门。
    她的白色桑塔纳2000就停在楼下马路边。她打开车门,发动引擎,我坐在她旁边,系上安全带,车子很迅猛地开动起来。车窗都大开着,在狂风里吸烟是赏心悦目的一件事,有种所有忧愁随风一扫而光的错觉。
    马当娜把车开上了高架桥,自从城市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高架公路后,一批飚车狂也随即在高架上出现了。磁带盒里在放一首张信哲的情歌,“你是不是有了另一个他,讲出来,别怕我伤心。”我这时才发觉她神情有异,再猛一回想那次在Goya碰到阿Dick与朱砂,我反应过来了。
    马当娜这个女人一直有让人捉摸不透的特质,她的生活里有太多的即兴、随意和复杂性,对她的以前、现在和将来我一向缺乏某种清晰的猜测能力,我也不知道她与阿Dick是不是玩真的,因为听她口气她有过不少像阿Dick这样的小男朋友。照此推理,阿Dick也不该是她生命旅程中的最后一道温柔小甜点。
    “想吃什么?中餐、西餐,还是日本菜?”
    “随便。”我说。
    “说得真不负责任。我讨厌别人老说‘随便、随便’,你还是想想,选一个吧。”
    “日本菜。”我说。这城市文化有严重的亲日倾向,安室奈惠美的歌、村上春树的书、木村拓哉的电视,还有数不清的日式卡通漫画、日产电器都是人们衷心热爱的。而我,则不讨厌清爽雅致的日本菜和日本化妆品。车停到东湖路,大江户日本菜。
    灯光像琥珀色的液体倾在地砖上,穿着像木偶一样的服务生整洁有序地在厅堂穿行。蛋羹、金枪鱼寿司、凉拌黄瓜、紫菜虾米汤一一端上。
    “你知道吗?我跟阿Dick分手了。”她对我说。
    “是吗?”我看看她,她脸色阴悒。“为什么呢?”我的确不太清楚个中原因。但我不想说我曾在goya见过朱砂和阿Dick在一起,朱砂是我的表姐,马当娜是我朋友,我只有尽量客观地看待这件事。
    “你还蒙在鼓里吗?——是你的表姐,你的朱砂表姐夺走了我的男人。”她哼了一声,把清酒一饮而尽。
    “哦,可不可能是阿Dick主动向我表姐示爱呢?”我冷静地说。因为朱砂在我心目中是个不折不扣的淑女,早上化着不浓不淡的妆坐空调巴士或出租去office,中午在装潢洋气的咖啡馆和小餐馆吃“白领套餐”,晚上华灯初上时迈着猫步走过淮海路美美百货不动声色地陈列着世上顶尖名牌的橱窗,在常熟路口下电梯坐地铁,彩妆补过一回的脸上有淡淡的倦意淡淡的满足的女人们中,就有朱砂一个。而这城市也因为有了众多像朱砂这样的女人,而成为一座流光溢彩、浮华张扬中依然有淑雅、内敛之气质的城市,张爱玲笔下的迷离闺怨、陈丹燕笔下的精致的伤感都发生在这里,有人称上海为“女人的城市”,这也许是相对于那些有阳刚风骨的北方城市而言。
    “我以为我吃准了阿Dick,他所思所想我都能猜到,但还是料不到这么快他就对我没有兴趣了。我的钱虽然多,但我的脸是不是很难看?”她笑着抓住我的手,把脸在灯光下微微仰起。
    我看到的是一张不能说美但却令人过目不忘的脸,尖尖的脸庞,斜梢飞起的眉眼,苍白而毛孔略显粗大的皮肤,浓得要滴下来的名贵口红,曾经美丽过,但现在柳暗了,云残了,落花缤纷阵阵入梦来,被某些腐蚀性的欢乐、张狂、梦境影响了,这些腐蚀性的东西在柔软的脸上结了痴,使五官变得尖锐、疲倦,能伤别人也易于为人所伤。
    她笑着,眼睛红红的,湿湿的,她本身就像一部女人生活史,一张标本,承载了女性特有的立场、价值、本能。“你真的很在乎阿Dick吗?”我问。
    “不知道……总是心有不甘吧,是他甩了我……我觉得疲掉了,再也不想找男人了。大概也没有小男孩真的对我有兴趣吧。”她像喝清水一样喝清酒,脸上渐渐泛红,像一朵回光返照的梵高生前就画过的向日葵。在我没准备的情况下,她突然扬手,把一只酒杯扔在地上,一地白玉碎片。
    服务生赶紧跑过来,“对不起,不小心的。”我连忙说。
    “说实话,你真的蛮幸福的吧,你有天天,还有马克。是不是?很齐全了,生为女人若能如此就是幸福啦。”她继续抓住我的手,我的手心突然爆出了冷汗。
    “什么马克?”我强作镇定。此时一个中学生模样的服务生正在拿眼睛觑着我们,两个谈论着私人生活的年轻女人总能引人注目。
    “你别装啦,什么能逃过我的眼睛,我的眼睛很毒的。我还有直觉,在南方做了好几年的妈咪可不是白做的。”她笑起来,“放心,我不会给天天说的,那样会要了他的命。他太单纯太脆弱……而且你也没什么错,我能懂你的。”我双手抱头,貌似温和的日本酒在我身上起了作用,头开始晕了,要飞起来了。“我醉了。”我说。
    “去做一下脸吧。就在隔壁。”她结了账,拉着我的手,走出餐馆的门,推开隔壁美容院的门。
    美容院不大,四周墙上挂着一些真真假假的画,据说美容院的老板本人很有艺术修养,不时会有男人推门而入,不是来看美容床上的女人,而是来买墙上一幅林风眠的真迹。
    淡淡的音乐,淡淡的水果香,淡淡的小姐的脸。
    我和马当娜分躺在相邻的小床上,两片青瓜凉凉地放盖在上眼睛,就什么也看不见了。轻柔的女人的手指在我脸上像鱼一样划来琢去。音乐催人入眠,马当娜说她经常在美容院里边做脸边睡觉,那样的氛围是属于女人之间某种惺惺相惜的默契的。被一双玉手抚摸着脸的感觉可能比男人体贴好上几倍。精致的美容院里弥漫着某种类似累斯嫔亚文化的气息。不知哪一床有人在纹眼睛,能听到金属划在肉里轻微的嗞嗞声。有点令人悚然。然后我放松了,怀着一觉醒来会貌若伊丽莎白·泰勒的可爱心情迷糊睡去。
    白色桑塔纳车继续在夜晚的寂寞高架桥上风驰电掣,我们听着电台抽着烟,有种安静如水的气氛。“我不想回自己的家,太大太静了,没有男人陪着就像个坟墓,能去你家吗?”她问。
    我点头,说好的。
    她长时间地呆在浴室里,我拨通了天天住的酒店的电话,天天的声音显得睡意蒙胧(他在电话里总是睡意蒙胧),像熟悉的气流通过长长的电话线传到了我的耳朵里,“你已经睡了吗?那我以后再打给你吧。”我说。
    “哦,不,没关系……我觉得很舒服,好像做了个梦,梦到你,还有鸟叫声,唉,我想吃你做的罗宋汤……上海冷吗?”他吸着鼻于,好像有些感冒。
    “还好,马当娜今晚和我一起住,她心情不好,阿Dick和朱砂成了一对……你和线团的身体都还好吧?”
    “线团在拉肚子,我抱它去医院打过一针,又吃了点药,我有点感冒了,从海里游泳回来就这样了,不过没关系吧,我看完了希区柯克的《倒计时》,觉得风格像古龙的某些武侠书,对了,我要告诉你一件我亲眼看到的事,就在昨天我坐在一辆巴士上的时候,碰到一个小流氓,看上去才十四五岁的样子,他当众把我旁边的一个中年妇女脖子上的金项链抢走了,也没人去阻止他,他就跑下车跑得无影无踪了。”
    “真恐怖,你要当心哦,我很想你。”
    “我也是,想念一个人的滋味也很好吧。”
    “什么时候回来?”
    “看完这些书,再画些素描以后吧,这儿的人跟上海不一样,感觉到了东南亚某个地方。”
    “好吧,吻一下。”于是电话里一片咂嘴声,最后数着1、2、3两边同时挂了电话。
    马当娜在浴室里叫我,“给我一件浴衣,亲爱的。”我打开衣柜,拿出天天的一件棉质袍子,她已经把浴室的门打开了,正在烟雾腾腾里擦干身体。
    我把浴袍扔过去,她做了一个梦露式的挑逗动作,“你觉得我的身段怎么样?还有诱惑力吗?”我双手抱胸,上下看了一遍,又让她背转身,她顺从地转过去,然后又转了一圈。
    “怎么样?”她热烈地盯着我。
    “说实话吗?”我问。
    “当然。”
    “有很多男人的烙印,至少,也有100个吧。”
    “什么意思?”她依旧没穿上浴袍。
    “乳房不错,虽然不够大,可很精巧地流向手掌,腿很优美,脖子是你身上最美的部位,西方上流社会的贵妇才会有如此美脖,但这具身体很疲倦,保留了太多异性的记忆。”
    她一直在捏自己的乳房,满怀怜惜,又视如珍宝,随着我的话又向下轻抚长腿,向上摸长而纤巧的脖颈。“我疼爱我自己,越疲倦越老就越疼爱……你不喜欢吗?”
    我从她身边走开,她摸自己的样子让人受不了,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会有反应。“这儿比我家还舒服!”她在我身后嚷嚷着。
    她要跟我聊天,我们睡在一张床上,盖着鸭绒被,腿碰着腿。灯拧得暗暗的,可以越过她的鼻子看到衣橱和窗户。复旦读书的时候同室的女孩就有这种同床共寝的习惯,女性分享彼此的秘密、欢乐、欲望、耻辱、梦想的最好地点大概就是共用一张床了。这当中包含着奇异的友谊,凭直觉产生的信任,还有为男人们所无法理解的潜意识里的焦虑。她说她的往事,作为交换,我也贡献出自己的往事,当然没有像她那般浓彩重墨。
    她的生活更像一行酒醉后的狂草书法,而我的,则是一行圆体字,痛苦、不安、快乐、压力并没有使我显得更怪异不群,我还是圆润的可爱的女孩子,至少在部分男性眼里是这样。
    马当娜生在上海闸北区的棚户区,从小的理想是当艺术家(结果是找了不少艺术家情人),但16岁就逃学了。她父亲和一个哥哥都嗜酒如命,喝醉了就拿她当靶子来揍一顿,渐渐地,这种暴力有了性侵犯的倾向,他们踢她屁股,把烟蒂往她胸口扔。她的妈妈懦弱无能保护不了她。
    有一天她一个人上了火车来到广州。她没有选择,在一家酒廊作陪酒小姐,那时候南方城市正处于空前发展的浪潮中,有钱人很多,有钱人的钱也多到令人咋舌的地步。她有上海女孩特有的聪明,一举手一投足的气质也优于其他外省女人,客人都喜欢她,捧着她,愿意为她做事。她在圈中的地位直线上升,手下也开始招了些女孩,自己做起了生意。
    当时她的绰号是“洋囡囡”,一种上海人对又白又漂亮的女孩的呢称。她穿黑色细肩带长裙,手戴仰慕者送的钻戒,黑发披在苍白的脸蛋上,像住在幽幽深宫层层幔帘后的女王,手里操纵着由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所编织起来的无上的权力。
    “那段时间的生活场景回想起来真像隔了一世,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标题来概括,《美女与野兽》,而我就是掌握了驯服男人的规则,也许以后等我老了,也写一本专门给女人看的书,教她们怎么正确掌握男人的心理,还有他们的劣根性是什么,就像打蛇要打七寸一样。男人也有最虚弱的穴位。现在的小女孩子虽然早熟,也比我们那时候更厉害更勇敢一些,但女人在很多地方还是要吃亏。”她把枕头的位置挪得更舒适点,看看我,“是不是?”
    我说,“归根结底,社会的现有文化体系贬低了女性清醒认识自身价值的必要性,厉害一点的女孩会被讥讽为‘粗鲁’,柔美一点的女孩则被看做‘没有头脑的空心花瓶’。”
    “总之,女孩子们必须完善自己的头脑,聪明一点总没有错。”她停下来,问我是不是同意,我说同意,虽然不想标榜自己为女权主义战士,但她的话真是一点也没错。使我发现了她头脑中潜藏着深思熟虑的那个地方。
    “那你怎么嫁给……嫁给你去世的先生的?”
    “发生了一件事,那事教育了我,使我明白自己在那个圈子里再怎么能呼风唤雨,也只不过是一个易凋的红颜……我当时特别喜欢新来的一个成都女孩,她是川大学管理的大学生,看过很多书,能跟我谈论艺术之类的话题,(对不起,我虽然很粗俗,可对艺术这个词总怀有孩子气的好感,当时我的男朋友里有一个也是毕业于广州美院的画家,跟阿Dick一样画超现实主义的油画),那女孩暂时没地方住,我就请她和我一起住。就在一个傍晚,突然有三个凶巴巴的男人上门找她。原来她跟他们是同乡,当时他们筹了款交给这女孩来广州炒期货,结果一夜之间10万块就炒没了,被斩了仓,女孩身无分文只好做小姐,但她一直躲着同乡,也没通报消息,最后这几个男人就揣着刀找上门来。我当时正在浴室洗澡,他们发现我也把我带走了。那情形真是恐怖,我的房间被翻得一塌糊涂,首饰和3万现金都被拿走了。我说这事跟我无关,放开我,他们就用布塞我的嘴。我觉得想把我和女孩卖给跨国人贩子会运到泰国、马来西亚之类的地方。”
    “我们被关在黑屋子里面,我脑子里死沉沉一片,绝望透顶,四周有种随时会发生什么的不祥气氛,想想几小时前我还在过锦衣玉食的生活,现在却沦为一块待宰的肉,我的命是什么样的命啊。他们来了,毒打那女孩,说她真是做婊子的料,然后把我嘴里的布也拿出来,我决心抓住这机会不顾一切地要救自己一命,我说出长长一串黑白两道上的人物名单,从公安局头头到每一条街上的黑道大佬。他们犹豫了一下,一起去门外商量了好长时间,好像还有争执,然后一个高一点的男人走进来说,‘原来你就是大名鼎鼎的洋囡囡,这是一场误会,我们马上送你回去。””
    她的手冰凉地握着我的手,随着叙述的展开,手指在微微颤栗。“所以你选择嫁人了?”
    “是啊,退出江湖嘛。”她说,“当时有一个做房产成了千万富翁的老头子一心想娶我,最终克服了跟一身皱纹的木乃伊睡觉的恶心,我还是嫁给他了,我猜他也活不长,结果证明我的直觉是对的……现在的我有钱有自由,比大多数女人幸福,虽然也无聊透顶了,可还是比纺织厂下岗女工好吧。”
    “我们邻居家主妇也下岗了,但不见得有多惨,照样做了热菜热饭等老公,小孩回来,一家三口围着桌子开开心地吃饭晚,上帝是公平的,给了你这一点会拿走你另外一些东西,所以我有时也蛮理解邻居们生活中的幸福涵义。”
    “好吧,就算你说得有理,睡觉吧。”抱着我的肩膀,鼻息渐渐粗了,昏昏沉沉地睡去。
    我睡不太着,她和她的故事像一个光源一样不停地往我大脑里放送刺激的光,十二道颜色交替闪烁,尤其这个身体还紧紧挨着我,我能感受到她的温度,她的呼吸,她的忧伤和她的梦。她存在于可信与不可信的边缘,存在于火焰与冰雪的边缘,她身上有摄人的性感(作为女性我更清楚地感受到),也有骇人的死感(她有常人少有的经历和神经质,随时随地会失控,会像把刀一样伤人)。
    我试着把她的手掰开,只有离她远点才能睡着。可她把我抱得更紧了,随着一声梦中的呻吟,她开始热烈地亲吻我的脸,她的嘴唇像饥饿的蛤蜊湿润而危险。可我不是阿Dick,或者她生命中其他的男人。我死命地推开她,她还是没醒。夜色朦胧中,她像长春藤一样紧紧缠着我的身体,我浑身燥热,惊慌失措。
    然后她突然醒了,睁开眼睛,睫毛湿湿的,“你为什么抱着我?”她低声责问我,但还是可以看出她挺高兴。
    “是你先抱我的。”我低声辩解,“哦,”她叹了口气,“我做梦了,梦见阿Dick……可能是我真心喜欢上这小子了,我太寂寞了。”她说着,起身下床,整理一下头发和天天的浴衣,“还是去隔壁睡吧,”她走出门的时候突然笑起来,脸上满是诡异表情,转身问我,“你喜不喜欢我像刚才那样抱着你?”
    “God!”我对大花板做了个鬼脸。“我觉得我挺喜欢你的,真的,我们可以做得更默契,这可能是因为我们的星座相合。”她作手势制止我开口,“我指的是,我也许可以做你美丽小说的经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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