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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1)

  过去太遥远,未来太迷茫,时间在那梦里躲藏。

  ——唐朝《天堂》

  我把咖啡豆用蒜臼捣碎,取出蒸汽咖啡壶给他细细煮了一杯咖啡。

  小白在旁边看着我,不停地说两句“姐姐你真好”之类的,迫得我想不好都不行。他显然已经发现我很吃这一套,看来这孩子不但美貌多金,还挺聪明。

  香浓馥郁的深褐色咖啡倒进了雪白的细瓷杯里。这一套杯子还是从英国背回来的。中国是瓷器的发源地,可是现在国际主流市场上的精细瓷器却大多出于英国,收藏家也以英国瓷器为美,实在是让我这个中国人无话可说。

  我把细瓷杯子放在小盘里端到他面前的时候,毫不客气地说:“这是我大老远加贵死人的飞机票背回来的,又是亲手煮的,所以足金足银地把你今天的油钱还了,以后不要再念叨了。”他一仰头嘟起嘴:“我不喝纯咖啡,至少要一半奶才喝得下去。”

  我不由顿足:“这深更半夜的,我到哪里找奶去?连牛奶都没有,我不喝牛奶。”这孩子真是娇生惯养。

  他施施然将双手叠在脑后靠在沙发上:“反正我不喝了。”

  我坐下来,很平静地说:“我是不喜欢浪费东西的,你不喝呢,我只好把它喝掉。可是呢,姐姐的胃不好,喝下这么一杯东西,估计今晚都睡不安稳。”

  不想他嘻嘻笑着:“我就是要你不安稳,陪我说话多好。”

  我气得端起咖啡就要喝,接近唇边的一瞬被温度炙了一下,停在那里,忽然就觉得自己的姿态近乎撒娇。

  小白却依旧笑嘻嘻道:“怎么样,喝不下去吧,我没拦你,就是想烫烫你这张总嘲笑我的嘴巴。”

  我恨恨地将咖啡放下,他却一把抓起,走向厨房。我跟在后面喊道:“你找什么?小心打翻我的东西,十倍也赔不回。”接着便眼睁睁看着他把我辛苦煮好的咖啡倒进水槽。我立时大为痛心,内心想法冲口而出:“你怎么糟蹋东西?

  真是纨绔子弟!”

  他并未抬头,看着醇厚滋润的咖啡流下去,淡淡应道:“我可不是什么纨绔子弟,我受过的苦你肯定是没受过,不过呢,我都忍下来,为的就是将来别

  再让自己爱的人受苦了。既然你不能喝,就倒了吧,别委屈着自个儿。”

  我被他一席话说得愣在当场,隐隐觉得有些什么不对劲,一时之间却想不起来。他比我先醒悟,笑着说:“我说的‘爱’,是广义的,你可别想多了。”

  我叹惜道:“不会不会,你顾好你自己就行了。你看,现在已经这么晚了,咖啡也解决掉了,你明天是不是还要早起啊?”

  “不要,我明早休息。”他斩钉截铁地回答我。

  我心里又暗骂一句“纨绔子弟”,正不知该如何逐客。小白却反客为主道:

  “你渴不渴?要不要我给你拿饮料?我真有点渴了,今天晚上就一直被你缠着说话了。”

  我已经彻底麻木而没有任何生气的反应了,机械地打开冰箱道:“喝什么?

  可乐还是雪碧?”

  “有没有啤酒?”

  我只庆幸他没有点茅台,拿出一听啤酒恭恭敬敬地递过去:“我明天要早起,你……”

  小白鼻子里“哼”一声打断我的话,接过啤酒咕咚咕咚灌下去。像一个渴极了的人一样,喝完一大口,他轻轻喘口气,又拿起来接着灌。很快把一罐喝掉,他转过头看着我。酒意泛上来,映得他两颊微红,唇色艳丽,一双眼睛里似有似无的笑意,嘴角残留的酒中丝丝点点的光彩与目光交相辉映。我蓦然发觉他长得真是很好看。只是,好看也不能当饭吃,是不是?这世上牵动人心的事情太多,就是天仙可人儿,也不该这般放肆打扰民居。

  他看了我一眼,一挑眉毛说道:“你下了两次逐客令,那我现在真的走了,你别后悔。”

  我忙起身打开门:“要不要送你进电梯?”

  待屋内安静下来,我才终于有机会静下心来理顺今天的事情。

  窗外霓虹依旧闪烁,这城市分明是个不夜城。多少伤心喜悦,静静在今夜的人间上演。

  我从床底下抽出一瓶九四年的法国干红,拿一只高脚杯靠在窗边自斟自饮。

  时光真是快如白驹,那些与傅辉一起挥洒欢笑的日子,仿佛还在昨天;而今日,他已经可以认出我而一句话不说了。但转念一想,我不也是这样么?在酒吧,在舞厅,两次看到他我都选择了逃避。

  他曾对我说,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人。可是,我们做的事情却往往相似。他疯狂地迷恋音乐,但他还是屈从了父母的意愿学了工科,而且还是个很不错的学生。而我呢?我热爱文学,却也是一样顺从地报了工科,即使是修第二学位,也没有选择自己醉心的中国古典文学,而是选了热门的英文。他在毕业后先回父母单位工作,看现在的情形,显然后来还是决定出来玩他喜欢的音乐,即使落魄也在所不惜;而我,在与他分开后选择了出国读英国文学,可是读到即将拿到博士学位的时候,却终于决定回来,做我真正想做的事情。

  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我们依然注视着对方,却也仅止于注视着。假若早知是这种局面,当初还会不会那样相见恨晚?

  还记得我第一次注意到他,是在学校组织的一次新生校园歌手大赛上。我们俩并不在一个队,我那队的歌手自弹自唱一首通俗歌曲,只是为了博出位而换成了我填的词。彩排的时候大家挨个儿过场,我们唱完之后就看见一个身形挺拔的高个子男生走过来,头发长长的,衣衫破破的,一副非主流打扮,却偏偏立刻给人可以信任依赖的感觉,十分有担当的样子。他过来直接问道:“唱得不错,谁给你们写的词?”我们的歌手指指我,他向我点点头,那时,我并没有对他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只觉得有点面熟,却未想起其实是在系里上大课时见过他。然后他又对我们的歌手说:“你的吉他有几个音不太准,可以调一调。”我们听他那老到口气都以为他是来观赛的老生,那时求胜心切,我们求着他帮我们调吉他,而他果然毫无保留地给了我们指导。我还记得他讲话简单清楚,低声且和气。就在他专心帮我们调琴的时候,听见台上有人在叫他:“傅辉,到我们了,快上来!”

  我直至今日还记得当时我抬头一瞬的惊讶。台上两个金童玉女般的人物,气质卓尔不群,在我们这个工科学校中很是罕见。单看每个人都出众到极点让人叹为观止,而两个在一起就真是让人惊异了。傅辉答应一声,临走前还不忘说一句:“我马上就回来。”

  他们三个人配合得非常好。在那时刚刚由一所小城镇高中毕业的我看来,简直就是专业水准了。那个叫林晓光的女孩子弹电子琴,偶尔加上模仿的鼓声,那个叫曹文的男生弹吉他。他们配了一首半摇滚的英文歌曲。两个外表那么精致的人物,却原来那么豪放洒脱,在音乐中不顾一切地痴狂。

  傅辉站在台中间,静静唱歌。等到他唱了三分之一的时候,随着一个有些突兀却极其动人的高音轻轻抬起头,微长的刘海下一双眼睛闪着夺目的光彩,与在台下的时候完全不同;就在那一刻,在那首歌唱了三分之一的时候,在那样一个突兀却动人的高音里,我彻底被这个音符感动,也被台上这个人征服了。

  我从没听过那首英文歌,所以忘记了旋律也没有听懂歌词,我只记住了那双眼睛。曾打算问问他这首歌的名字,但我想要等到我们终于在一起的那一天,那样这首歌将会对我们有特别的意义。可是,我还没有等到。

  我一直喜欢看傅辉唱歌的样子,就是想想都很动心。他唱得极其投入,但这种投入却又不同于完全忘却自己而塑造另一个自我,相反,他是将真实的自己投入了进去。他的歌声在起始时常常温柔而低调,一如他的为人;但到高亢处时,他用全身一起嘶喊,激情令人落泪。我在第一次听他唱歌时就已经在想:

  何时能让我看见他在生活中如此激情的一面?

  我看到了吗?我想着这个问题,将杯中的残酒一饮而尽,却忽然听到敲门声。我几乎是飞奔过去开了门。是的,我希望是他,我希望他能感应到我对他

  的思念,我有种强烈的感觉他就在附近。

  然而门外站着的是小白。

  我无法想象自己当时面上的神色,只看见小白顿了一下,然后万分委屈地说道:“你不必用这种神色吧。我不是故意的。我都开车出去了,觉得有点晕,才想起来刚才喝酒了。”

  残酷的话语将我拉回了现实。我只得让他进来。

  他一边进门一边念叨:“本来想打车回去,可是得找个安全的地方停车啊。

  想来想去,还是回来了。你要是实在讨厌我呢,就叫辆出租送我回去,然后我明早自己过来拿车。”

  他走到灯光下,忽然盯着我的眼睛:“你哭了?不会吧,我有那么可怕?”

  我摇摇头,晃晃手上的酒杯:“辣到了。”

  那晚,我只能在厅里给小白搭了个地铺,因为他很娇气地坚持不肯睡沙发,说不够平,不舒服,然后一直瞄我的床。我跟他说:“地上最平。”

  不但如此,他还把我剩下的半瓶酒全部喝掉了,所以第二天我们两个都是一直睡到被电话铃声吵醒。

  我迷迷糊糊爬起来去接电话,拉了半天卧室的门却没能拉开,然后想起是被我锁了,拧开锁扣之后,我又想到之所以锁门是因为厅里还有个人,于是打算回去再穿整齐些。等我走回床边,电话已经不响了,剩下我坐在床边捂着脑袋头痛,为昨夜的红酒买单。

  我的卧室里铺着很厚的地毯,当小白毫无声息出现在我身旁时,我吓了一大跳。他笑嘻嘻地问我:“昨晚睡得好吗?”

  我伸手到床上想找件布更多些的衣服,遍寻而不获。他继续嬉笑着说:

  “看都看过了,不用亡羊补牢了。再说,你也没什么可让人看的嘛。”说完最后一句,他大笑着远远逃开了去。

  等我终于翻出一件外衫追到厅里时,小白已经穿戴整齐。他随口道:“我拆了你的新牙刷用,改天赔十支给你这小气鬼。喏,这是我电话。”他指着刚刚写在他名片背后的一串号码说,然后拿着那张名片四处观望,“你的钱包呢?”

  “找我的钱包干什么?你要搞清楚状况,现在是你欠我钱。”不过我还是把钱包递了给他。

  他很认真地将他的名片放进我钱包的暗格里,一边还嘱咐:“别弄丢了,这可比你那牙刷值钱多了。”

  我“切——”地一声:“放心,你家就是开银行的,我拿着你的电话号码也取不出现金。”

  他没再与我理论,一边起身出门一边继续嘱咐:“我下午有事,现在必须走了。打电话给我啊。”

  我扯住他,到底一个屋檐下住了一晚,觉得亲近不少,到厨房里飞快配了一个简单的三明治递给他:“都已经中午了,不吃东西不行。”

  他正一手拎着外套一手翻出车钥匙,两只手都不得闲,于是俯下身来就着我的手吃了一口,我只好把手举高些。正等着他说“谢谢”,可是他说:“我不吃生洋葱。”

  我已经对他的挑剔习以为常,没脾气地把洋葱拿出来,想扔又不舍得,于是自己吃掉,这回真是辣得流泪了。他拿胳膊肘推推我的手:“你也吃点,别这么辣着。”

  于是我们两人就那么站在门口,房门大开着,分吃一个沙丁鱼加生菜的三明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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