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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晨树对这次酒会很重视。怕我变卦,每天都要提醒我几次,用得着这样吗?我杜晓西虽然缺点一箩筐,但也是个守信的人,答应的事就不会反悔。再说了,房子的手续都办好了,那房子现在已经完完全全属于我,我再也不用担心会失去它了,就冲这,我能忘了他林晨树的大恩大德吗?

跟林晨树约好了五点来接我,我怕老妈想太多,于是约在我的新家。

我对酒会没有什么概念,只在电视上见过,好像应该穿那种露前露后的礼服,我没有这种衣服,即使有也不敢穿,一定会被老妈说伤风败俗。别看老妈很多地方很新潮,像是新新人类,骨子里却传统得一塌糊涂,保守得不行。

在公司穿工装,下班就是T恤牛仔,好像都不适合穿在那种场合,想了半天记起有条连衣裙好像勉强能用。是湖水蓝的,不知道我穿上会不会像那个粥火锅店的女老板一样风情万种。

穿上了才吓了一跳,这种裙子还真不是什么人都能穿的呢,看看镜子中的我,真是有些泄气,我的胳膊因为打球的缘故比一般人粗,偏偏这条裙子又是无袖的,把我的缺点暴露无遗;我的腿也不长,这条裙子却长及脚踝,使我看上去像个矮冬瓜。

本来还想替林晨树挣点面子,让他的相亲对象自惭形秽,乖乖地自动撤退,就我这德行?我自己都羞愧得无地自容了。

林晨树上下打量着我,我很不安,他也觉得不行吧?我怯怯地道:“有点土吧?”

林晨树笑了,“不是。”

我一喜,都说男人的眼光与女人不一样,难道是真的?真的不算太差吗?

“不是有点土,是实在太土了。”林晨树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我有些丧气,“算了,我不去了,我去了只会给你丢人。我又不会跳舞,去了很无聊的。再说我坏了你爸的好事,你爸会不会迁怒于我,把我给炒了?”

“你是我的人,谁敢动你?”

虽然有些暧昧,但还真是很让人爽心的话,看在这句话的份上,献丑就献丑吧。

我很有气概地把手一挥,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架势,“出发!”

林晨树赶忙拉住我,“就这副德行你也敢出门呀,还要扮我的舞伴,你干脆杀了我算了,省得我待会儿被唾沫淹死。”

我不满了,“那你要我怎么办?长得不好又不是我的错?”当然不是我的错,是他自己不长眼睛选了我。

林晨树叹了口气,扔给我一件衣服,嘴里还嘟嘟囔囔的,“长得不好有什么好炫耀的,还敢这么理直气壮。”见我瞪他连忙改口,“试试这件吧,效果应该比你身上这件好。”

我也这么想,怎么着也比身上这件强吧。我进去试衣服,天哪,竟是件大红色的,我从来没有穿过这么艳丽的颜色,应该不适合我吧?

我换了衣服出来,有些拘谨,我看着林晨树,“怎么样?还是不行吗?”

林晨树猛地吹了一声口哨,笑着把我推到镜子前,“美得冒泡。”

是夸奖吗?我看着镜子里的人,有些呆住了。是我吗?真的是我吗?我的皮肤很白,穿红色很好看,衣服裁剪很合身,勾勒出我纤纤细腰,有一点袖子,使我的手臂看起来不是那么粗,裙子不是很长,只到膝盖下一点,恰到好处地掩盖了我人不高的缺点,我终于有点明白“人要衣装”的意思了,难怪这些衣服卖得这么贵,贵得有点道理,我觉得自己也有些名门淑媛的味道了,好像有点自信了。

我转过头,看着林晨树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尺寸?衣服很合身,很漂亮。”

“我的眼睛就是一把尺,再说我们还拥抱过。”

哪有?又开始胡说八道了,林晨树笑笑,“你忘了我们赢球的那天,一时忘情抱在一起了吗?”

还真是个花花公子,那个时候还会想到这种事情,他脑子的构造到底是怎样的,怎么和一般人不一样呵?

林晨树上下打量着我,“我怎么觉得还缺点什么呀?”

我也觉得有些不对劲,“鞋子!”我们几乎同时叫了起来。

我穿了平时上班穿的黑皮鞋,真是败笔。林晨树拉着我,“走吧,我们赶快去买鞋,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我止住了他,“我有鞋子,配这条裙子应该合适。”

我从衣橱里小心地拿出鞋盒,打开,是一双玫红色凉鞋,细高跟,整双鞋子由一些细细的缎带组成,没有其他的任何装饰,甚至没有金属搭扣,只将极细的同色缎带缠绕在脚上固定就可。

林晨树拿起鞋子仔细端详着,“杜晓西,你也有奢侈的时候呀,名牌呢,又没有机会穿,你还真舍得。不便宜吧?”

是不便宜,几乎是江南一个月的工资呢。我是在一家精品店看到的,当时放在橱窗里,我一见倾心,每天回家路过的时候都要凑在玻璃橱窗前看上几分钟,还拉江南去看过几次,我总是缠着他问:“好看吗?我穿好看吗?”

江南总是敷衍我,“好看,真好看,你穿一定好看,可是你有机会穿吗?再说你能穿吗?那么细、那么高的跟,你不怕摔死?”

是没什么机会穿,穿着可能连走路都不会了,可我就是喜欢。我喜欢不行吗?虽然买不起,看看总可以吧,做梦拥有它不过分吧?那段日子我总是做同一个梦,穿着这双鞋翩翩起舞,然后在笑声中醒来,江南看着我,像是见了鬼。

我是买不起这双鞋,可有人买得起。几日后这双鞋从橱窗里消失了,我的心像是被剜去了一块,若有所失。晚上难过得连饭也吃不下,江南看着我直摇头,然后变戏法似的,那双鞋出现在餐桌上,天啊,原来买鞋子的人是他。

我又哭又笑,“你是个疯子。你知不知道这双鞋要花掉你一个月的工资?”

江南微笑,“所以下面的一个月你要养家,不能再由着自己的性子乱花钱。”

我连忙点头,“我保证一个月,不,一年不再买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江南笑了,“这样的保证我听过无数遍了,只要你高兴就好,有这么喜欢吗?”

我拼命点头,“是,好喜欢,你最好了。”我在他的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

“人家说不能送女孩子鞋子的,说是送了鞋子以后女孩子就会穿着那双鞋子离开自己的,你可不能离开我,否则你一定会得香港脚。”

这么恶毒的诅咒?放心,我才舍不得离开他呢,这么贴心的老公,我怎么舍得离开。我突然想到:“要不,就用这双鞋代替戒指吧,我们不用买结婚戒指了,反正我的手戴戒指不好看,我们不要那些,用鞋子代替吧?这就是我的结婚戒指。江南,我最喜欢你了,你愿不愿意和我结婚?”

我们两个一直有些不正常。学习好的是他,运动好的是我;会做饭的是他,吃得多的是我;脾气好的是他,坏脾气的是我。总之一切都有些不正常,想不到求婚的也是我。

江南看着我,哭笑不得,“杜晓西,你的脑袋里到底想些什么?求婚是男人做的,再说哪有结婚戒指用鞋子代替的?”

有什么关系,一样都是他的心意,我看得见摸得着的对我的爱,形式有什么重要?

江南还是不依,“我不管,戒指是一定要的,我的女人结婚时没有戒指怎么行?”

“我的女人”,我喜欢这个称呼。“我不喜欢很小的戒指,所以等你有钱的时候再给我买大钻戒,我要五克拉的,少一分我都不要。”

江南看着我,轻轻地拥我入怀,“好,我一定会给你买五克拉的钻戒,一定会的。”

我看着鞋子有些痴了,这双鞋子江南在的时候我从来没有穿过,他走后我倒是穿过几次,都是在家里。缓缓地绑上缎带,一个人趁着酒劲独舞,是我的结婚戒指呢,穿着它,我觉得安心,那个人也仿佛从来不曾离开。

我缓缓地扎上缎带,站起身,挽住林晨树的胳膊,“走吧。”

是怎样的鬼使神差,让我在今夜穿上了它,是第一次,穿着它走出了家门,暴露在世人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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