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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放弃了撮合北北和刘公子。有过那么一段不愉快的经历,要重新开始应该很难。但他们还是频繁地见面了,当然是因为我们的婚礼。

身为我们的好朋友,他们是男女傧相的不二人选,婚礼前自然要和我们在一起,试礼服、讨论婚礼的一些细节,要忙的事情很多。北北因为台里的女主播宣布结婚不再事事与她争斗而变得斗志全无,最近休假在家,因为无聊,所以只要有空就陪着我们。刘公子最近好像也很有空,只要北北在,多半就能看到他,他的那点鬼心思我们都心知肚明,也不忍再取笑他,因为他被北北折磨得已经不成人形了。

精神上的折磨永远是最难以忍受的。北北根本把刘公子当做空气,也不看他,更不和他说话。难得刘公子好脾气,非但不在意,反而乐在其中,脸上的笑容比平常多多了,人前人后殷勤得很,让领教过他的毒舌的我瞠目结舌。

我们都被刘公子的低声下气吓到了,只有一个人无动于衷,当然是北北。她依旧不冷不热,日子久了,刘公子看忍气吞声不行,换了一招:不管什么事情他都和北北唱反调,北北说婚纱一定要穿韩服,刘公子就说要穿旗袍;北北说婚宴上用百合,刘公子就非要玫瑰;北北说婚纱用短裙,刘公子就说婚纱一定要曳地……总之北北提出来的意见刘公子都要反对,两个人吵吵嚷嚷,把我们的脑袋都吵疼了。

刘公子的策略算是奏效了,至少北北肯跟他说话了,虽然不是什么好话,不过我看刘公子像是拣了个大便宜,分明乐在其中。只是苦了我和林晨树,他们只顾着斗嘴,根本不可能给我们什么好的建议,我们还要时不时地充当和事佬,替他们调停,真是好累啊!

虽然刘公子的方法奏效了,不过所谓乐极生悲,刘公子到底还是把北北惹毛了,不知为了什么事,我就听北北在那里大叫:“刘书槿,你这个胆小鬼,你给我滚!”

书槿,我这才想起刘公子竟然有这么一个文绉绉的名字,不过北北的话太伤人了,我看见好脾气的刘公子也按耐不住,气得手直发抖,突然,他伸手死命抓住北北,“你给我出来,我们好好聊聊。”

看他的样子可不像是要好好聊聊,一副要吃人的表情。北北不由自主地被他拖着往外走,她大概也没见过刘公子这么穷凶极恶的样子,眼睛里露出惊恐的表情,连忙叫我:“晓西,救救我。”

我正要上前劝解,林晨树拉住了我,“刘公子不会真的把她怎么样的,北北也该受点教训。”

想想也是,这几天的北北的确可恶,让她吃点苦头也好,免得以后不把刘公子当人。这几天我对刘公子同情极了,让他出口气也好。

我终于决定袖手旁观,在莫北北的咒骂声中看着她被刘公子拖了出去,他们最后会怎样?和好,绝交?我真是无法预料。

我一直担心着北北,她不会怎么样吧?整个下午我都在想着他们的事,林晨树见我忧心忡忡,忙安慰我:“他们肯定是和好了,你想,以北北的性格,怎么会到现在还不打电话来骂你见死不救?肯定是和好了,不好意思打电话给你。”

很有可能,我提了一天的心终于放下了,心一松下来,人也容易疲倦,加上跑了一下午,我不知不觉地竟然睡着了。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身上盖着毯子,我四下张望,只有厨房的灯亮着。借着昏黄的灯光,我看到了林晨树,他背对着我,身形微动,大概在洗碗。刚才觉着累了,就把碗一推,想歇会儿再洗,想不到一歇就睡着了。为什么看着他在厨房里忙碌的背影,觉得既性感又迷人呢?尝起来一定很可口。我狠狠地敲敲自己的脑袋,到底在想什么呢,我的脸微微发烫,而且越来越烫。

大概是听到了声响,林晨树转过身,“你醒了?要不要咖啡?”

连咖啡都煮好了?怎么会有这么体贴的男人,杜晓西,你还真是拣到了宝耶。

林晨树把咖啡递给我,“新买的咖啡豆,比上次的苦些,不过也更香醇,你一定喜欢。”

我呆呆地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近的唇,脑子里莫名其妙地就想那个一定更好吃,他的唇红艳艳的,的确很诱人。

疯了,我一定是疯了,都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呀?林晨树在我身边坐下,挨得很近,我立刻感到浑身不自在,我下意识地离他远些,免得自己控制不住做出些让自己丢脸的事情来。

林晨树根本没有注意到我的异样,他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啊——我有礼物要送给你。”

怎么又是礼物,他的礼物稀奇古怪,件件都很煽情,让我压力好大,这次又是什么?

还好,只是普通的脚环,样子有点像《夏娃的早晨》中张东健送给蔡琳的那个,相比之下这个样式更简单,只有一颗黑珍珠,不过还是很漂亮。林晨树俯身替我戴上,把珍珠摆在正面,满意地点点头,“真漂亮。人家都说送人脚环,来生定能再相逢,如果真的有来生,我会一直等着你,一个人等着你,等着与你相遇、相识、相爱。对不起,我的过去,好像很糟糕,但是,以后,哪怕是来生,我一定只看着你一个人。”

如果说糟糕,我的过去对他来说更糟糕吧?如果可以选择,可能任何人都宁愿自己的爱人过去有多次逢场作戏,而不是死心塌地地爱着另外一个人,我才是应该道歉的一个吧?更何况我到今天仍不坚定,至少我不敢像他那样斩钉截铁地说“来生我只看着你一个人”,我好像很难做到呢。

我有些心虚,都不敢看他的眼睛,愣愣地,也不知说些什么好。林晨树笑了,“怎么每次送你礼物你都是这副表情,放心,我不会要你以身相许作为回报的。”

说完林晨树凑近我,看着我的脸慢慢变红,然后哧哧地笑,“当然你要是愿意,我也求之不得。”

我重重地点点头:“好!”

这次轮到林晨树傻了,张大着嘴,样子很滑稽,他就是吃定了我比较害羞,总是喜欢言语上挑逗我,今天我就豁出去了,我也挑逗挑逗他,不就是以身相许吗?

我已经28岁了,挑逗男人这种事应该是很平常,可是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是不是应该像电视里那样抛个媚眼、露个香肩玉腿什么的?话已经说出口了,总不能当场打退堂鼓,可是我的身子却不听使唤,僵硬得根本动不了,连挤个笑容都很困难。

林晨树看着我的样子不由好笑,“你这是准备以身相许还是准备上刑场?放心,我现在对你没兴趣。”

太伤自尊了,我都准备献身了他却说对我没兴趣,我自认虽然不是国色天香,却也清秀可人,而且身材还是很不错的嘛,怎么会对我没兴趣呢?我不甘心,学着电视里那些狐狸精的样子,轻轻地搂住他的脖子,闭上眼睛,狠狠地吻了下去,怎么可以对我没兴趣呢?

事情的发展超出了我能掌控的范围,我本来只是因为自尊心受损想挽回点面子,不过这个吻实在太火辣缠绵了,从客厅一直延续到了卧室,我这才发觉有点不妙,我好像是引火烧身了。

现在说STOP是不是太迟了?

林晨树眼神迷离,不像对我没兴趣的样子,他的手烫得吓人,碰到哪哪就像着了火,他的手最后停留在我衬衫的钮扣上,哑着嗓子问我:“可以吗?”

反正马上要结婚了,这种事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这样也好,我从此也许再也不会摇摆,再也不会动摇。

我轻轻地点了点头,有些羞涩,“我是第一次,你轻一点。”

的确是第一次,有些不可思议,我和江南,竟然从来没有过。我经常在他的小屋留宿,也睡在同一张床上,不过从来没有。

我并不是很保守的人,两个人相爱自自然然地发生这种事情,我并不反对。保守的是江南,他坚持要保留到新婚之夜。我那时经常在他那里留宿,睡相很不好,每天醒来总是见他很痛苦的样子,我比较晚熟,那时根本不知道他为什么痛苦,还总喜欢粘着他,这大概也是他急于一毕业就结婚的理由吧。

不知道这样好不好,对我自是好的,虽然这个时代对这种事情已经不是很在乎,但是——我还是应该感谢他,我看到了林晨树的眼神,这个世界的男人再豁达还是希望自己的女人能够完璧无瑕。

林晨树的手有些迟疑,终于,他轻轻地吻了吻我,替我拢拢衣服,起身,“他能做到的我也能做到,我们的第一次留到结婚那天吧。”

我有些吃惊,他这是怎么了?

对江南,他仍不能释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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