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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因为爱所以爱(5)

  排队

  从见到他的第一眼,她就喜欢上了他。

  然而,她却只能默默地喜欢。把内心的爱藏得紧紧的,他有自己的女友,正热恋着。

  她想,也许她再也没有机会和他在一起了。与他的那个她相比,她有些莫名的自卑。但是,一个人要是对另一个人有了爱,却怎么也无法理性地阻止内心生出的情感。

  看到他们手牵手地走在一起,她的内心隐隐有些嫉妒,仿佛原是属于她的珍贵物品,被别人捧走了。

  她只能这样默默地喜欢着,悄悄地关注着他的一切。

  直到传来他们要结婚的消息,她把自己关在屋内,偷偷地哭了一个下午。

  好长时间后,得到的准确消息却是让她惊讶的结局,他们居然分手了。

  她想,终于可以向他表白了。他们分手,是她的一个契机。

  她想了好久,怎么样才可以创造机会,让他明白她的心思?

  那天,她约他在一家咖啡厅见面,他来得有些迟,好在她不介意。她想,他一定会明白一个女孩子约他的心思吧?他却一直被动地坐着,听她东拉西扯地闲聊,越是这样,她越是不好意思明确地表达。

  反正他已经是单身了,还是有机会的。她想。

  之后,他们有过几次见面。没等到她得到明确的结果,他又有了新的女友。

  是他不喜欢她吗?

  她终究无法弄清原委。

  他的第一次情感结束,就是因为有了中间这个喜欢的女友。她比她先到。

  爱情也需要排队吗?

  有时候,爱的那个人,已被别人牵走了。

  有时候,你想爱的那个人,内心已有所属。

  有时候,你爱的那个人,Ta不爱你。

  爱情就是这样,它不是购物,也不是等待分配,需要安安静静地排队等候。

  遇见了对的人,就告诉Ta,爱就是这样。

  简单

  她爱他,爱到痴迷。

  他是她见过的最有男人味的男人,气质、风度、趣味,语言,都符合她的要求。

  他也爱她,爱她的漂亮、优雅、大方、知性,她是那样的迷人。

  爱,就是这样简单。他与她,只要相互爱着,就可以了。喜欢一个人,就是这个人拥有值得喜欢的地方,有被欣赏的长处。

  爱情,如此纯粹,如此简单,遇到那个人,被吸引,被迷惑,可以不顾一切地爱上。其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只要有爱在,就可以继续。

  她与他相依相恋,像是一对双飞鸟,两条比目鱼,形影不离,相亲相爱。

  有一个人,可以牵手同行,这旅程就不再孤单。

  有一个人,可以志同道合,这心灵就充满了愉悦。

  有一个人,能一直不离不弃,此生就已足够。

  他们谈情、说爱,花前、月下。

  还有什么人能比这样的男女更幸福?

  简单的爱情,令他们轻松、愉快,但是,爱情之后的婚姻,该如何继续?

  婚姻是盛装爱情的容器,不会像爱情一样仅仅是卿卿我我,需要世俗的柴米油盐,需要住房、橱柜、浴缸、马桶,它们比鲜花世俗而沉重,比爱情繁琐而笨拙。

  爱情是坐飞机在空中旅行,看到的是新鲜与美丽,而婚姻是乡村的农事,觉闷、繁琐,少做了一样,在收获的秋季就会现了原形。

  如果仅仅是恋爱,那么多数男女都会保持良好的形象,徜徉于甜蜜的爱河。

  进入了婚姻,再漂亮的男人,也需要奉上收入,用来维持家庭生活所需。如果收入丰厚,锦上添花,爱情就会在婚姻里保鲜如初;如果收入微薄,不能撑起家庭所需,爱情所经营起来的楼阁不过是沙盘,顷刻间土崩瓦解。

  通常,争执、吵闹,只有在婚姻里才会暴发,而在爱情阶段,多的是甜言蜜语。

  最幸福的,不是爱情中的简简单单,而是婚姻生活里,两人能够理解简简单单,不被世俗的物质所包围。

  所有的繁华,不过是租借来点缀生命的烟花,灿烂的过程,有长有短,有的人希望这烟花能绽放一生,有的人希望仅是一瞬。

  没有人能让繁华的烟花久久绽放,所以,平淡、简单的生活才是常态。

  爱他,就牵他的手,与他一起走余下的人生。

  拥有的物质,多也罢,少也罢,能够维持简单的生活,足矣。

  不同的品位

  他陪她去逛街。一个男人陪女人逛街,如果毫无怨言,那他一定是非常爱她。如果能陪她进专卖店,还会看她不停地试穿衣服,再给出自己的看法,那么,一定是爱入骨髓了。

  她喜欢逛街,而且喜欢和他一起去。

  她不停地试穿新衣,一件件地,穿好后问他:“好看吗?”

  他不恭维,也不批评,只是说出自己的看法。她有时一直问他:“好看吗?好看吗?”他从不说“好看!”如果不适合,他会说:“你要是喜欢就买。”如果合适,他会说:“嗯,这件穿着合适。”

  她喜欢蓝、绿、粉红,衣服都离不开这几种颜色。

  有一次,他陪她逛了好久,她一直找不到喜欢的衣服。他指着架上一件黑色的风衣,“你试试看?”

  她拒绝道:“黑色的东西,丑死了。一点品位都没有。”

  “难道喜欢黑色的就没有品位了?”他反问。

  她忽然觉得他在问话的时候有些陌生,从未见过的坚毅目光射向她。

  他一直宽容她的偏好,偶尔的,她为什么不能试着接受他的爱好?

  一个人,有自己喜欢的理由。喜欢甜点,喜欢油炸,喜欢长裙,喜欢微笑,是不是可以试着理解一下别人的喜好?尤其是那个一直跟在身边爱你的人!

  喜欢与不喜欢,是很个人的私事,没有人可以阻止。你可以不喜欢,却不能不让别人喜欢。你看着非常厌恶的东西,也许别人是极喜欢的。

  绿色的长裙,使她格外清纯;黑色的风衣,可以让她超凡脱俗。

  不仅是衣裳,还有食物、习惯,我们可以有自己的偏好,但是不要鄙视别人的选择。

  适合自己的,就是好的。别人亦一样。

  温柔的女孩有人喜欢,辣妹也有人猛追。长发女孩给人留有好感,短发女孩干练也挺可爱。大眼睛挺好,小眼睛也有人青睐。

  世间万物,都有冥冥之中的缘分,不要用自己的喜好去否定别人喜欢的自由。

  一生一世

  爱情最好的承诺,大概就是一生一世了。

  海誓山盟,海枯石烂,生生世世,直到永久。誓言有那么多,爱要到亿万年。仿佛爱得越久越见真情,越能表白出爱的浓度与炽烈。

  也许,人都想拥有更多,包括爱情,爱得越久,越见真情。然而,人有永恒吗?人活着只是一个过程,从生到死,就是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的历程。

  想来,除了一生一世,其他的誓言虽有时间的长度,但无实质的距离。最好的爱情承诺,就是活着时,有爱。如果人已离去,有爱,也只是活着的人心存情感,是单一的思念。

  如果恋人表白,要爱你一生一世,那么这应是最好的爱情宣言,诚实、坦荡。

  情感不像物质财富,可以尽可能地多,它受到生命长度的限制,是生命承载的一份情愫。

  一生一世,是漫长的,几十年光阴。

  一生一世,又是短暂的,匆匆而过。

  有的人,爱了一生一世,并不够,要生生世世相爱。他们愿意永远在一起,所以,死了也要葬在一起,化作泥土,也要紧紧相依。

  有的人,最初的誓言是爱你一万年。实则也不过二三年,就已厌倦,明里暗里,想着如何离开。有的人,尚且有情,说的坦荡,和平分手,财富与债务,一分为二。有的人,挖空心思,把两人的共同财富转移到自己名下,让对方空手而去。

  如果仅仅是钱财,也不要怨恨。钱是身外之物,没有什么值得挂念。即便把一切尘世的财物都席卷而去,也算不上无情无义。最坏的是,置对方于死地,在一片笑容里早已想好了谋财害命的所有招式,原本要牵手一生的人,成了对方眼中钉肉中刺,一心一意要其永远地消失。

  一生一世,便不再可爱,而成为了累赘。

  其实,人降临人世就是一次偶然的巧遇,千万亿分之一与千万亿分之一之间的一次相逢,哪有什么生生世世?

  遇到了一个喜欢的人,相爱了,就好好地爱。珍惜这一份懂得与理解,也默默地祈祷爱的缘分可以延续下去。

  不爱了,就和平地分开。不要说怨,也不要说恨,不爱了就是没有了那份原始的爱恋。何必寻找太多的理由制造罅隙与仇恨?

  正因为有人记住了当初的誓言,所以一旦面临分手,就会觉得顿失所有,不依不饶地欲置对方于死地。最初的甜蜜与承诺已成为此生的负担,而不是两人恩爱的催化剂。

  真正有爱的人,嫌一生一世不够长久,却也唤不来更多的时光。

  无爱的人,觉得一生一世太久,不断地折腾,想更早地逃离,却把爱情遗忘,散落在一生一世要走的路边,捡起的是仇恨与伤害。

  要爱,就说一生一世。

  不爱,就别给太多承诺。

  比一生一世更久远的誓言,说了也是美丽的谎言,没有人能够真正地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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