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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一梦十年(2)

  受战乱的影响,我不停地漂泊,因为有了樊於期传授的武功,我每天都可以吃到红烧猪蹄,我不喜欢杀人,但是每个月也会杀几个不得不杀的人。

  我时刻不忘自己的追求,但是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多少有些怀疑师父所说的话,人刀合一的境界或许只是刀客们的一种幻想,现实中没有人可以达到那种境界。然而达不到那种境界,就不能去杀秦王,这是我的原则。

  我觉得我活着,就是为了两件事:一件是达到人刀合一的境界;另一件就是刺杀秦王。如果我达不到人刀合一的境界,就杀不了秦王,可能还会被秦王所杀,我不怕死,只怕死之前不能达到人刀合一的境界。

  没有人告诉我,该怎么做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也许坚持到死都一无所获,也许明天就会遇到转机,我只能心存期待地活下去。

  流浪到楚国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位姑娘。她只有十几岁,但是可以看出来,她长大了会是个性感迷人的姑娘。我父亲在世时就常常教育我,说:“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姑娘。”我看到这个姑娘后,就想停止流浪。

  姑娘的父亲是个酒馆老板,由于战乱,姑娘的弟弟和母亲都死了,她和父亲相依为命。我本来不爱喝酒,但是为了看她,我每天都到他们家的酒馆去。

  去的次数多了,就和她混熟了。这种熟是心灵上的,平时我们并不说话,只用眼神交流,从每一次我要一斤酒她都给我一斤半这一点来看,她是喜欢我的。

  可是她父亲对我的态度却不像她那么好,因为他们家养着猪。这个小镇上养了猪的人家对我的态度都不好,因为我每天都会割一些猪蹄吃。我刀法很快,猪被我割了脚之后根本感觉不到疼,只觉得腿上微微一凉,然后身子就倒了。等到猪们明白过来,发出疼痛的尖叫声时,我已经把猪蹄烤熟吃进肚子里了。

  猪的主人虽然知道是我吃了他们的猪蹄,也拿我没办法,他们不敢惹我,因为我是一个不讲道理的刀客,久而久之,这个镇上再没人养猪。没有猪蹄吃的日子是寂寞的,看世间万物都像猪蹄。

  好在那姑娘很快就长大了,并且如我先前预料的那样,长得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每天都会有媒婆上门提亲。为了表示诚意,我花钱请了方圆百里最权威的媒婆去帮我说亲,但姑娘的父亲一听说我是名刀客,立马就回绝了。这让我感到很没面子,我一感到没面子,就会做傻事。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拿了一个大口袋,穿上夜行衣,跳到姑娘家的院子里,踢开姑娘住的房门,将穿着兜肚正在床上酣睡的姑娘装进口袋里,然后往肩上一扛,施展轻功,一口气跑了八百里。

  天将亮时,我停下了脚步,口袋中的姑娘仍在酣睡,我不忍心弄醒她,就去附近的人家借了几件女孩穿的衣服。借衣服的时候,我看到这户人家养了几头肥猪,就顺便割了两个猪蹄。等到我把猪蹄洗净烤熟,姑娘就醒了。

  很多年后,姑娘告诉我,那天醒来,看到自己穿着兜肚躺在树林里,身上盖着一个陌生男子的衣服,又看到我手中的猪蹄和我贪婪的眼神,她就明白了自己的遭遇。她没有哭,她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小时候,她常听外婆说,幸福的生活,要从恋爱开始。

  我见她醒了,就对她说:“姑娘你好,我叫秦舞阳,燕国人,曾经刺杀秦王未遂,我是一名刀客,我的理想是达到人刀合一的境界以及刺杀秦王。”

  之前我从来没有对她这样说过话,虽然我每天去酒馆都可以看到她,可我每次都只是默默地喝酒,付钱,走人。那时候我觉得能和她待在一起被她含情脉脉地看上几眼已经是奢侈的了,是否说话都不重要。然而此刻她已是我的人,做一下自我介绍还是很有必要的。

  她听了我的话,嘴巴张得好大,很惊恐的样子,直到我把烤熟的猪蹄递给她,她才恢复了正常的表情,她说:“原来你就是刺杀过秦王的秦舞阳,你好勇敢。据说你的头颅现在比一个国家还值钱,你告诉了我你的身份,不怕我去告发你吗?”

  我啃了一口猪蹄说:“告发了我又如何?普天之下,有几人能取我的头颅?更何况你们楚国和秦国有那么深的仇恨,你怎么会去告发我呢?”

  姑娘不再说话,默默地啃着猪蹄,两个猪蹄下肚,她打了个饱嗝儿,问我:“你要带我去哪里?”

  我想了想说:“我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其实去哪里都可以,我是一名刀客,四海为家,去哪里对于我来说都是一样的。你有没有特别想去的地方?”

  姑娘说:“我想回家,我不想就这样跟你走了,我父亲现在一定在四处找我,我母亲和弟弟都死了,我是他唯一的亲人,失去了我,他会很难过的。”

  我说:“你不能回去,你回去了你父亲就不会让你跟我走了,你要知道,我是一名刀客,像土匪一样的刀客,如果我抢了你又把你送回去,一来会被人笑话,二来也违背我做人的原则。希望你不要让我为难,再想一个别的去处吧。”

  姑娘踌躇了一会儿说:“那就去且兰国吧,我的老家在那里,是战乱让我们背井离乡的,不知道我外婆是否还活着,你能带我去吗?”

  滇王庄蹻原是楚国的将军,奉楚王之命西征,收且兰国,灭夜郎国,统一了滇池地区,后欲归国报功,因为秦国派人夺取了蜀地以及楚国的黔中郡,归路被切断,庄蹻便率其部属两万余人留驻滇池地区,自立为王。

  去往且兰的路上,我给姑娘取了个名字叫布小乐,她是苗族人,原来的名字叫云布绛茜乐,叫起来太绕口了,而且不好记。她很喜欢我给她取的名字,一路上缠着我讲故事。小乐问:“为什么你当初不帮荆轲杀了秦王?”于是我告诉了她一些我在燕国做门客时的事。

  当初,太子丹为了让荆轲去刺杀秦王,百般讨好荆轲。有一次设宴请荆轲,我和老樊作陪。宴会上,太子丹特意叫来一个能琴善乐的美女为荆轲弹琴助兴。荆轲听着悦耳的琴声,看着美人那双纤细、白嫩、灵巧的双手,不禁魂飞天外,连连赞道:“好手!好手!”并一再表示,“但爱其手。”听到荆轲的称赞,太子丹立即命人将美人的双手斩断,放到一个盘子里,送给了荆轲。

  那件事对我触动很大,我觉得秦王确实可恨,但太子丹也绝非好人。我当时若是杀了秦王,天下人只会觉得我是帮太子丹杀秦王。帮一个小坏蛋杀了一个大坏蛋,在我看来是件很不光彩的事,所以荆轲被擒后我就跑了,我觉得我和他们不是一路人。

  小乐说:“我喜欢你的特立独行,不过你以后能不能不要随便杀人,我们才走了一半路,你就杀了五个人了。我害怕血腥的场面,我希望你温柔点儿,尤其是见到我外婆后,千万要斯文。”

  小乐是个混血儿,父亲是楚国人,跟随庄蹻西征,收复且兰国后就驻扎下来,娶了苗女为妻,生了布小乐。小乐十岁时,父亲思念故土,带着一家人逃回了楚国。之后战事频繁,小乐就再没有回过且兰国。

  我们到了小乐以前生活的寨子,却找不到她的外婆。听当地的苗人说,小乐的父亲逃走后,在当地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很多楚国士兵效仿小乐的父亲,带着妻儿逃了回去,后来酋长就杀鸡吓猴,杀了一部分人,赶走了一部分人。那次整风运动之后,小乐的外婆就不知所终了。我们在小乐以前住的空房里住了下来,有空了就去附近的寨子打听小乐外婆的下落。

  由于没有见到她外婆,所以我到了苗寨以后并没有斯文起来。面对陌生人,我很少说话,因为大部分人是听不懂我说的话的。遇到能听懂我说的话的人,我就滔滔不绝。打听到对方家里养有猪,半夜我就会去割猪蹄吃。我想我在这里不会生活太久的,就算这里的人不怪罪我吃了他们的猪蹄,我也不习惯这里的环境和气候。且兰国的土地是红色的,土地上面长满了灌木和高大的竹子,我平时只是在我们住的寨子附近溜达,怕走远了会迷路。

  且兰国的节日很多,斗牛、杀鱼、祭上、祭树等都是节日。节日里他们要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女人也喝酒。且兰国的女人很可爱,大都长着圆滚滚的屁股、高高的个子、宽宽的肩膀、细细的腰。节日里她们穿着百褶裙,身上、头上挂满了银饰,几千人在一起跳舞,特别壮观。

  在苗寨待了一年,还是没找到她外婆。小乐打算继续找下去,我却待不住了。我不喜欢这样平静的生活,每天都是做重复的事,一点儿意思也没有。小乐不愿意随我出去,理由是外面太乱,出去了可能就回不来了。我舍不得小乐,只好继续待在苗寨里。由于心情不好,我常常和人发生争斗。苗寨里没有人是我的对手,时间久了,我擅长打斗的名声就传了出去。那时我已经改名叫郁小闷了。

  有一天,且兰王派人来找我。当时的且兰国已经名存实亡了,王室成员虽然都还活着,但军事、政治以及经济等都由楚国人掌管。且兰王希望我帮助他复国。吃完且兰王送来的猪蹄,我什么也没说。直到小乐回来,我才对小乐说:“我想出去做点事儿。”

  小乐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过不惯平凡的生活,再留你只会把你憋出病来。你若执意要走,我只希望你能早点儿回来,还有就是少杀无辜的人。以后不要吃太多猪蹄,你才二十岁出头,肚子已经鼓得像个孕妇了,实在很不雅。”

  辞别了小乐,我跟随且兰王的手下前往且兰城。路上我觉得有人跟踪,就让且兰王的手下先回去,然后潜伏下来杀了跟踪的人。我想跟踪我的人大概是滇王的部下。杀人的时候,我想起了小乐的话,但还是没有手软,把跟踪我的人全部杀了。这时候我觉得我是一名真正的刀客了,不带任何政治色彩、感情色彩的刀客,刀客只忠实于自己的刀,刀客只对自己的刀有感情,刀客可以杀任何人。

  到了且兰城,且兰王把我安排到王府里,每日派香软的美女伺候我,不让我做任何事。偶尔找我下下棋、聊聊天,就像对待自己的表弟一样。

  我想:“且兰王大概是在和我培养感情,他是怕我变节,怕我杀不了他要杀的人,反被他要杀的人收买。”当初太子丹对荆轲就是这样,只不过且兰王对我更好。在王府住了半个月,我就开始怀念和小乐一起住的苗寨。我常常这样,在一个地方待上一段时间之后,就拼命想离开,觉得再不离开自己就会疯掉。等到真正离开了,又开始怀念那个地方。

  且兰王最终和我结拜为兄弟,并且昭告天下。这样一来,他日我若背弃了他,必然会遭到天下人的耻笑。我佯装受宠若惊,每日喝酒吃肉,心里把且兰王的祖宗骂了一个遍,嘴巴上却不提离开二字。我想:“普天之下,除了小乐,我无法信任任何人。”在且兰城住了半年后,我终于接到指令,去杀滇王。然而我刚离开王府,且兰王就被杀了。不用猜肯定是滇王干的。政治斗争有时候不见血光,却比每日死人无数的江湖更险恶。

  我回到苗寨,却找不到小乐,昔日的住所已经被烧毁,狼藉不堪。我登上山岗,举目望去,四处无人。苗人有迁徙的习惯,哪里住不下去了,就一走了之。可是这里并没有发生大的战争,就算发生了,也不会半年的时间就走得没有人烟。我想象不出发生了什么事,不知小乐是生是死。

  我一直在山岗上待到半夜,想了很多过去的事情。以前我在蓟城做店小二的时候,是个安分守己的人,虽然没见过什么世面,但是活得很踏实。后来做了刀客,学了一些刀法,行走江湖,不能说是天下无敌,起码鲜逢对手。一晃这么多年过去,我杀人无数,负伤也无数,好玩的地方都去过了,好看的景色也看得差不多了。仔细想想,江湖也不过如此。我的理想虽然还在,却让我感到遥不可及。一种虚无感包围着我,我想我会就此颓废下去;我想假如小乐现在在我身边,对我说:“咱们就在这里安家吧,哪里也不去了,就在这里终老好不好?”我一定会答应她。

  然而小乐毕竟是不在了。下山的时候,我遇到一头老虎,却没有杀它。如果换成以前,就算它不咬我,我也一定会将它打死,因为杀生越多,我的经验就越丰富,遇到更强的对手时我应变的方法也就越多。然而现在我心里很难受,所以懒得理它。下山后,我砍了很多竹子,打算修建一座新的寨子。我想:“小乐一定会回来的。我要养一些猪,做红烧猪蹄给她吃。”吃自己养的猪的猪蹄,心里踏实。

  一个人的日子过得很慢,一碗粥能喝上半天,一个猪蹄能啃到凉透。有时候,蹲在茅坑里,会不由自主地想:“有一天,我会病的,会老的,会什么也做不了的。”想到这些,我就感到很难过。

  我会一直在这里住下去吗?或者,我应该回到燕国去,回到我的出生地。十年前,我怎么也想象不到有一天我会待在炎热的南方的苗族寨子里回忆过去;十年后,我又会在哪里回忆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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