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恋人的感觉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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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入课室的男生,戴着一顶鸭舌帽,架着一副粗黑边眼镜,我没法看清楚他双眼,只看到他有一张 过分苍白的脸,比一张白纸稍微有点颜色。他叫林方文,开课后一个月才到,肯定是后备生。
林方文选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饮了一半的可乐放在桌上,然后掏出一本书看得津津有 味,那本不是什么书,而是漫画,是《龙虎门》。大学中文系的一年级生,日常读物竟是《龙虎门》!
「如果要看《龙虎门》,为什么不坐到后面呢?」我跟他说。
他回头,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较凉快。」他说。
「啊!原来是这样。」
我最讨厌故弄玄虚的人。
象他这种人,一定会在三个月内勾搭一个女生,那个傻兮兮的女生便会替他收拾房间,他坐享其成 ,然后在离开大学前抛弃她。他的房间除了有大量《龙虎门》外,应该还有大批色情杂志和一副麻将。
第二天,林方文又选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从背囊里,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样真是层出不穷,先是看《龙虎门》,然后是《花花公子》,甚至马经。偶然,他会一 本正经地看《号外》,总之,从来没有看课堂上应该看的书。
有几个男生跟他来往,他们说,他来自油麻地区一间不见经传的学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异数。
林方文从来没有摘下他的鸭舌帽,在校园任何一处,碰上他,他都戴着那顶鸭舌帽。即使三十三度 高温,他仍然没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额头有一个打洞,便是根本没有头发。
一天,上新诗课的时候,他竟然穿了一双凉鞋,露出十只脚趾,翘起双脚看《姊妹》。《姊妹》是 我上发廊才看的。他为什么看一本妇女卫生手册?难道他也有妇科问题?
那天我无心细想他为什么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脚趾。我觉得脚趾是一个人身体最神秘的部分 。除了在家里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会让人看到我的脚趾。脚趾好比私处,让人看见,总是很不自然 。
林方文的十只脚趾很清洁,不太长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开。最难得的,是他的第二只脚趾比脚趾 公短,应该不会是一个穷人。看着他十只脚趾,我有偷窥的感觉。
下课后,林方文走到我前面,问我:「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的脚趾?」
他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脚趾。
「谁看你的脚趾!」我若无其事在他身边走过。
我感觉到他在我身后盯着我。那是头一次,我对一个男人,有一点心跳的感觉。但,我找不到任何 一个理由,我会喜欢他。如果有一点心跳,那是因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窥他,因此感到尴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节课,林方文脚上换了一对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头对我说:
「我特意换上一双密头鞋,不让你看到我的脚趾。」
说罢,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龙虎门》。而那一刻,我竟然没有还击之力,给他打得一败涂地 。
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给我,里面有《人间》。迪之说,林正平已经一个 星期没有找她。我不懂说什么,看着她哀伤地离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窝里听《人间》:
「有几多首歌, 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我在歌声中睡去。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上,下着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钟,还没法截停一辆计程车。终于 有一辆计程车停在我面前,车上的人叫我上车,他是林方文。我已经全身湿透,不想再跟自己过不去。
「谢谢你。」我对他说。
他没有理会我,那顶鸭舌帽压得很低,脸很模糊。电台刚好播放着《人间》:
「从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我的身体轻微随着歌声摆动。
「你很喜欢这首歌吗?」林方文问我。
我点头。他沉默不语。我们听着同一首歌。
那首歌,总是叫每一个人无端地伤感,连看《龙虎门》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计程车到了港大,我找钱包付钱,林方文对我说:「不用你付钱。」
他就这样付了计程车费,完全不需征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么事?」
他把外套脱下来扔给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说。
「你的衣服湿透了。」他说。
「我不怕冷。」我说。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现在好象穿了透视装。」
我看看自己,才发现身上的白恤衫湿透,整个胸罩浮现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 尴尬得不敢望他。
接着的一课,林方文没有出现。我的恤衫已干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还给他。
他不在宿舍里,房门没有关上,我走进去,以为自己走进了一间旧书局。他整个房间都是书,半张 床给书本霸占了。房里并没有大量的《龙虎门》、《花花公子》或《姊妹》。有《战争与和平》,也有 《百年孤寂》,他原来也看那些书。桌面很凌乱,翻看一下桌上的纸张,其中一张纸上,有《人间》的 歌词。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他竟然那么无聊把歌词抄一遍。
即使抄歌词,也没有可能连简谱一起抄下吧?《人间》的填词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并 ,不就是「放」字吗?难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这个猛啃《龙虎门》的人,能写出那样动人的歌词?《人间》不是我听过最好的歌,却是最能感动 我的歌。
我看见床上有一支颇为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是填词的工具吗?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突然闯进来,把我吓了一跳。
「我把外套还给你。」
「哦。」
他没有理会我,把刚洗好的几件衣服挂在房间里。
「《人间》的歌词,是你写的吗?」
「没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样子很吃惊,是不是象我这种人,不象会写出这样的歌词?」
我从来没想过,那段日子里,每晚陪着我入梦的歌,竟是他写的。一个我极心仪的填词人,竟然站 在我面前,他是我认识的人。
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应该离去,却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会跟我说些什么。林方文没有跟我说话 ,温柔地拥抱着我,我竟然没有反抗,我好象已经跟他认识了很久。
才气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弯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词,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跟一个和我没血缘的男人拥抱,他的体温温热着我,我用双手紧紧抱着他 ,象找到了一个依归。他用双手捧着我的脸,唇贴着我的唇。我闭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 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我和林方文一直拥抱着,谁也不愿意先放手。我们好象是一对被长年分隔开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 拥抱,便无论如何不肯再分开。我看着书桌上的小闹钟,时间以轻快的步伐歌颂爱情,我们已经拥抱了 一小时。
「我想喝水。」我说。
他放开我,倒了一杯水给我,我们拥抱了一小时,他竟然还没有摘下那顶鸭舌帽。
「你为什么总是戴着帽子?」我锲而不舍。
「没想过为什么。」
那一刻,我是一个刚刚跟他拥抱了一小时的女子,我问他问题,他竟然那样不负责任地回答我,我 觉得尴尬,他是不是觉得我说话太多?刚刚献出初吻的女孩,也许应该保持沉默。
他吻我的时候,我便知道,他不是头一次接吻,他很会吻人。
「歌词真是你写的吗?」
「如果不是我写的,你刚才便不会让我抱,是不是?」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他。
「你这个人太计较了。」
我觉得很愤怒,他会不会是玩弄我?因为我曾经批评他上课时看《龙虎门》。他故意要吻我,然后 向其他人炫耀,证实我不过是一个容易受骗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话,我已经输了,我还留下干什么?
我冲出走廊,离开宿舍大楼,上了一辆计程车,车上竟然播着那首歌: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为什么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紧箍咒。
我和迪之在清吧见面,对于我终于和一个男人拥吻,她显得很雀跃,也许她觉得,以后我们可以有 更多共同话题。
「要查出来不难,我问唱片监制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欢他?」
但我感觉到,他就是那个人。
迪之很快便查出来。
「监制说,他常常戴着一顶鸭舌帽。」
「那一定是他。」
「好啊!你跟才子恋爱!他很红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词。」
「你跟林正平怎样了?」
「不要说了!他正在追求一个歌星保姆。」
「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吗?」
「是很漂亮,不过是个男的。」
我目瞪口呆。
「我质问他,他说,他也玩玩男人。」
「玩玩?」我想吐。
「我被人玩了。他是个玩弄女人的风流种子罢了。是我太天真。」
「你会回到邓初发身边吗?」
「我已经不爱他。」
迪之没有流下泪来,她尽量使自己若无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爱情可以是游戏,她把那次玩弄当 成是短暂的爱情,那样会使她好过点。
第二天上课,林方文进入课室时,仍然戴着那顶鸭舌帽,他坐在我身边,在我耳边说:
「你应该已经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
我别过脸不去望他,心里却很快乐。
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笔记,没有看他的书。
「今天为什么不看《龙虎门》?」
「新一期还未出版。」
我给他气坏:「你为什么看《龙虎门》?」
「好看呀!」
「那《花花公子》呢?」
「好看呀。」
「那《姊妹》呢?」
「我想多了解女人。」
他把手伸过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
「为什么要给你?」
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缩回去。他应该多问我一次。
下课后,我以为他会约我吃饭,他竟然匆匆说了一句:「我会找你!」便跑回宿舍。
周末和周日,我守在电话旁边,地久天长,等待一个人的声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从其中一 个同学手上拿到我的电话。可是,他没有找我。
星期一,我在课室外碰见他,故意不去望他。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饭吗?」
「没空。」我说。
他的样子很失望,看来他不打算再求我。
「哦,慢着,你说午饭?午饭我有空,我以为你说晚饭。」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圆场。
我们长途跋涉去浅水湾吃汉堡包。
「可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吗?」他说。
「你不知道吗?」
「你没有告诉我。」
「你没有去查?」
他摇头。我常常以为,他喜欢我,该千方百计查出我的电话,那是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的表现。
后来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那类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班上的人开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谈恋爱。他们也猜到,他是近日很红的填词人林放。
消息很快传到乐姬耳里,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说:
「听说你跟才子谈恋爱?」
我看得出她眼里的妒忌,她以为但凡出色的男人都应该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没有遇上她而已 。
终于有一次,给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从老远跑过来跟我打招呼,我则特意不介绍 林方文给她认识,我一定要捍卫我的初恋。
「她是谁?」林方文问我。
「我的中学同学,很漂亮吧?」我试探他。
他没有理会我。
我们常常那样斗嘴,他永远是爱理不理的,他只会对他头上那顶鸭舌帽坚持。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我们相约在卡萨布兰卡吃饭庆祝新年。我听迪之说,那里可以跳舞,所 以当林方文问我想到那里度除夕,我便选卡萨布兰卡。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时,还没有看见他。驻场歌星倒数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欢腾,我气得一 个人在哭。他会不会从此不再出现?
他在十二时十五分来到,安然无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离开。
他拉着我问:「你去哪里?」
「你现在才来?」我流着泪质问他。
「我在录音室。」
「你忘了我在这里等你?」
「忘了。」
他竟然那样回答我!我无法不承认,一直以来都是我一厢情愿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着脸冲出 去,他在餐厅外拉着我,把一张歌谱塞在我手里:「这首歌是我为你而写的。」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支乐风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在你给我最后、最无可奈何的叹息之前, 会不会给我那样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乱?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因为你,我甘愿冒这一次险,即使没有明天……」
感动是一座熔炉,烧熔我的心,逼出眼泪,即使用一双手去接,也接不住。
「为什么要写这首歌给我?」
他没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问题。
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欢愉,天的遥远地的辽阔,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里有一个男人,为 我写一首歌。
他抱着我,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口。
「我害怕你永远不会再出现!」
「怎会呢?」他吻我。
「新年快乐!」他跟我说。
「新年快乐!」我说。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日,我们在海边等待日出。我渐渐了解,我正爱着的人,是一个很难让我了解 的人。他会忘掉我在等待他,却为我写一首歌。听到那首歌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对我那样情深。
他有本事令我快乐,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泪。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吗?」我问他。
他点头,我很妒忌。
「你有送歌给她吗?」
他沉默。
「日出了,你看。」我拉着他的手。
是的,日出了,我和林方文会不会有明天?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 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这是不是林方文要对我说的话?他是个悲观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观的男人,她要用双倍 的爱心来呵护他。她的喜怒哀乐,都由他操控。
但,即使没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个日出的男人。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录音。在录音室里,我第一次见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 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着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点作闷。
「林放的情歌写得很好,能感动很多女人。」林正平对我说。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称赞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写过很多情歌给其他女人?
我和林方文一起离开录音室的时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说话,大概是他的悲剧人物情绪又发作。
「你跟林正平很谈得来吧?」他幽幽地说。
原来他妒忌。我突然觉得很快乐,他妒忌我和另一个男人谈话,他不是一直都爱理不理的吗?
「你妒忌?」我试探他。
「林正平不是一个好男人。」他说。
我笑而不答,我当然知道,我装着无知,让他不放心。
「嗨,你什么时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气再次向他挑战,「你洗澡的时候,是不是也 戴着帽子?」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亲密,它没有一天离开你。」我说。
他继续向前走。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后面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让我碰到他的鸭舌帽 。
「你跑得挺快。」他说。
「当然,我是女子排球队队员呢。」我企图拉下他的帽子。
「你好奇心太重。」他闪开。
「你为什么不肯摘下帽子?」
「我说过,我没想过为什么。」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头顶有一个洞,是不是?」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赌气。
「你真的不回去?」
「除非你摘下帽子。」
「那我自己回去,再见。」
他竟然掉下我离开!我气得在路上哭起来。
那顶鸭舌帽可能是一个女孩子送给他的,所以,他不舍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怀念那个人。
我坐在路边,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一辆汽车划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边飞驰而过,情话只 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现在我跟前,我低着头偷笑,抬头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并没有戴着鸭舌帽。
他的头顶没有洞,也没有伤疤,他的头发乌黑浓密。
他拿着帽子,向我行了一个礼,弄得我哭笑不得。
「你回来干什么?」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男人气走?」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女人丢在街上?」
「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杠,我没有戴帽子,好象没有穿衣服!回去吧!」
「你为什么摘下帽子?」
「没有想过为什么。」
我渐渐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样一个人,他长久以来戴着帽子,没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没有 原因。他爱上一个人,说不出原因。不爱一个人,也不会说原因。他原来是一个不值得依赖的男人。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说。
他回头,向我笑:「不用了。」
迪之也有新恋情,对方是唱片公司录音室的技师,迪之把他们两人用保丽莱拍下的照片给我看。
「他不象你一向的选择,不够英俊。」我说。
「我现在是返璞归真。」她认真地说,「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学攀山。」
「攀山很危险。」我说。
「你说攀山危险,还是恋爱危险?」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恋情,他是牙医,替一位私人执业的牙医工作。
「你们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没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审问我和光蕙。
「你老是关心这个问题。」我骂迪之。
「就是嘛!你不脸红的吗?」光蕙也骂她。
「你们不要这么纯情好不好?早晚你们会跟一个男人干这种事。」迪之懒洋洋地说,「那真是一件 美妙的事!」
「来!我为你们两位处女干杯!」迪之举杯。
她对性的渴望和开放,也许是与生俱来的。
「你有兴趣做兼职吗?」迪之问我。
「是什么兼职?」
「在一间杂志社做校对,月薪有一千元。」
「好呀!我讨厌补习。」
那家杂志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对只有我和另外一个男孩子,每天要花数小时看原稿和 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并不容易赚。
但,我有一个目标,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经很残旧,乐风牌又不是什么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给 他。
我把三个月兼职的薪水储起来,午间只吃一个面包。
日本蝴蝶牌口琴在当时是很好的牌子,价值是三千二百元,我从来没有买过那么昂贵的礼物给别人 。我在琴行里仔细地将口琴检查了一遍又一遍,卖琴的人都嫌我挑剔。
口琴放在一个个小小的木盒里,十分精致。我用花纸把它包好,扎上一只金色的蝴蝶,悄悄放在林 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拿走。当林方文回到房间,看到我送给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动。
三个小时后,他在校园里寻找我,当时我正站在储物柜前面。我以为他会情不自禁跟我拥抱,他的 样子却很吓人。
「我的口琴呢?」他怒气冲冲问我。
「什么口琴?」我有点不知所措。
「我的乐风牌口琴。」
「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给你,你没看到吗?」
「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样子很凶。
「那支口琴太旧了,所以我--」
「把我的口琴还给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打开储物柜,把那支口琴拿出来,重重地放在他手上 。我的眼泪都涌出来的了,何以爱一个人,会如此心酸?口琴有什么秘密比爱情重要?
「还给你,都还给你!」我流着泪说,「我用了三个月薪水买那支口琴给你,你一点都不领情!」
「你用不着这样做。」他竟然可以说得如此平淡,象对一个普通朋友说话。
众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这段爱情的失败者,我还能选择留下吗?
我在家里呆了两天,什么都提不起劲。最可笑的,是在痛恨这个男人的时候,却热切盼望他打电话 给我。电话没有响过,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傻瓜,他为我做过些什么?不过写一首歌,摘下一顶鸭舌帽 而已,我却变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开收音机,播的尽是情歌,还有林方文送给我的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渐渐,我发现音乐不是来自收音机,而是来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楼下吹奏着 他送给我的歌。在电影或小说里看到这种场面,我一定会嗤之以鼻,认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样 做,我一定会把他赶走。可是我那时完全没有将他赶走的意思。
我把屋里的灯全关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为我是什么?随便让他骂,也随便让他哄吗?接着,他 吹奏一首我不认识的歌,哀伤低回,象一双将要分手的情人。曲终,我再听不到口琴的声音,我走到窗 前,已经看不见他。
我跑到楼下,想寻找他,却看不见他的踪影。他便是这样一个人,喜欢令人失望。回头,他却在我 后面。
「你为什么不走?」我冷着脸说。
「你的台灯还没有关掉。」他说。
是的,我故意亮着一盏灯。
「恼我吗?」林方文问我。
我努力地点头。
「真有这么恼我?」他很失望。
我作了一个九十度弯身的点头。
「口琴是我爸爸留给我的。是他留给我唯一的东西。」
「你爸爸不在吗?」我惊异。
「他是个潦倒的海员,寂寞的时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里,他只回家两三次,对我和姐 姐来说,他象个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马遇上暴风雨沉没,没有一个船员生还。
警察在船舱里发现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当中,竟然丝毫无损。他们把口琴送回来。这是一支奇 怪的口琴,沾了腥气、遇过沉船,外表残旧,音色却依然完好。」
「你妈妈呢?」
「我已经很久没有跟她说话了。他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子,嫁给我爸爸,也许是她此生最错的决定 。爸爸死后,她重操故业,经营一间小餐厅。」
我从来没有想过,林方文生活在另一个世界。
「还恼我吗?」他问我。
我吃力地点头,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
头三个月的薪水用来买了口琴给林方文,第四个月的薪水,我答应请迪之和光蕙吃饭。
「原来他有太太。」迪之惨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牵着腹大便便的太太买婴儿用品。」
「那个录音室技师?」
「男人都是这样,象邓初发这种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说。
她在手袋里,拿出一包登喜路,点了一根烟,手势并不很熟练,意态却是沧桑。那份沧桑过早出现 在她脸上,她两次都没有遇上好男人。
「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我问她。
「几天前才学会的。一个人无所事事,抽一根烟,时间会过得快一点。」
「不要抽烟。」
「你的运气比我好,你遇上好男人。」
「林方文是好是坏,我还不知道。」
「他有没有跟你上床?」
「没有。」
「那就是好男人。」
迪之那样说,暗示了她跟技师已经有关系。他们走在一起,才不过三个星期。
「你知道,女人怀孕的时候,不能做那件事。」她呼出一个烟圈。
我和光蕙默默无语。
「程韵,可以请我喝酒吗?」迪之问我。
「当然可以!」
她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我是不是很蠢?常常被男人骗倒。」
「你不是蠢,你只是太渴望得到安慰。」我说。
「我你你们需要男人。」迪之又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不要再喝了!」我阻止她。
「我自己付钱!」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要喝,我陪你喝!」光蕙把迪之的葡萄酒干了,奇怪,她为什么陪迪之喝酒?
「我们去南丫岛!」迪之说。
「现在去南丫岛?去那儿干什么?」我说。
「去找邓初发!」她看看腕表,「现在还有船。」
我们坐最后一班船往南丫岛,来到邓初发的石屋前面拍门。邓初发看见我们三个,很是意外。
「邓初发,我们来探你!」迪之倒在他怀中。
「她喝醉了。」我说。
邓初发带我们进石屋,这间屋只有他一个人住,他比以前消瘦了很多。
他拿了一块热毛巾替迪之敷脸。
迪之双手绕着邓初发的脖子,温柔地对他说:「我要到你的房间睡。」
邓初发无奈,将她抱走,他们会再次走在一起吗?
光蕙问我:「你最恨哪一个人?」
「暂时没有。」
「我有!我最恨老文康。他骗我,我认识了孙维栋,才知道什么是爱情。老文康是无耻的骗子,我 要打电话骂他!」
老文康接电话。
「喂,老文康在吗?」光蕙问。
「我是沈光蕙,你这个绝子绝孙的臭王八,你什么时候才去死?你这种人越早死越好。」
老文康大概吓了一跳,立即挂线。我和光蕙倒在床上大笑。
「你不是说毕业后,他寄过一张卡给你吗?」
「我骗你的,他没有找我,我只是无法接受自己受骗,我曾经以为那是一段超凡脱俗的爱情。」光 蕙悲哀地睡着。
小岛上的夜,唯一的声音,是草丛里蛤蟆的叫声。我很挂念我的男人,摇了一个电话给他。
「你在哪儿?我找不到你。」他焦急地说。
「我在南丫岛,迪之喝醉了,我陪她来找邓初发,光蕙也在这儿,她睡了。我要明天清早才可以回 来。」
「我很挂念你。」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句话。
「我们会不会有明天?」我问他。迪之的遭遇令我对男人很悲观。
「夜了,睡吧。」他没有回答我。
第二天清早,邓初发买了早餐给我们,迪之仍睡在他的床上。
「你昨晚有没有跟她--」我问邓初发。
「我不是这种男人。」他说,「她已经不爱我了,虽然昨晚她肯定不会拒绝我,但我不想这样做。
」
迪之醒后,邓初发送我们到码头,到了香港,林方文竟然在码头等我。他用行动证实我们的明天。
如果世上有很多种幸福,那是其中最动人的一种。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问他。
「你说今天早上会回来。」
「真是令人感动啊!」迪之取笑他。
光蕙也加入取笑他,跟迪之一唱一和:
「羡煞旁人啊!」
他们三个人还是头一次见面。
迪之和光蕙离开,我跟林方文手牵手在中环散步。
「你昨天为什么跟我说那句话?」我问他。
「哪句话?」
「我很挂念你。」我说。
他沉默,我突然觉得他的沉默很不寻常。
「是不是你昨夜想起另一个人,所以对我说很挂念我。」
他凝视我,我知道我的感觉是真的。我不了解男人,对爱情的认识也很肤浅,但我有恋人的感觉, 不会错的。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说。
我走在他身边,默默无语。他在码头等我,是他内疚,不是我幸福。如果世上有很多种不幸,那是 其中一种可笑的不幸。
林方文走到兰桂坊,清晨的兰桂坊跟晚上是另一个世界,斜路上卖早餐的店子坐满了看日报的男女 。他走到斜路尽处,那里有一间酒吧,酒吧已经关门,他带着我走上二楼,那儿可以看到对面大厦的一 楼有一间画廊。
画廊里,一个穿雪白色长袖睡袍的女子正在画画。那个女人看来有三十岁,一把长发垂在胸前,蔓 延到腰际,她长得很高、很瘦,有差不多五尺八寸,不施脂粉,有象牙白色的皮肤,一个大嘴巴,一个 大鼻子,一双好象什么都不在乎的眼睛。五官凑合在一起,却很漂亮,是那种很看不起人的漂亮。
「她是你昨夜思念的人?」我问林方文。
他没有回答我。在那个出众的女子面前,我突然觉得自己很渺小。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她看来年纪比你大。」
「比我大好几年。」
「你们分开了多久?」
「差不多一年。」
「刻骨铭心?」我问他。
「什么叫做刻骨铭心?」他反问我。
「已经分开一年,你仍然跑来这里偷看她。」
就在那个时候,画室里出现了另一个男人,那个男人长得很俊朗,看来才不过十八岁。他从后面抱 着她,身体和她一起摆动。
「你们分开是因为他?」
「她跟这个男人只是来往了一个月。」
「噢!原来你常常来这里偷看她。」跟我一起那段日子里,他的心仍留在画廊里,我实在妒忌。
「她倒是很喜欢比自己年轻的男人啊!」
「她是一个很放荡的女人。」他说。
「你们为什么分开?」
他向着我苦笑:「我们互相伤害。」
我很妒恨,林方文与画廊里那个女子曾经互相伤害,创伤比爱刻骨铭心,所以他虽然离开她,却一 直没有忘掉她,而我在他心中的位置,显然比不上那个大嘴巴女人。
「你有没有跟他做爱?」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我。
我突然发觉林方文和画廊里的女人,有非比寻常的肉体关系,而他跟我,却没有,因此我比不上她 。
我拥着林方文,紧紧的拥着他,不让他呼吸。
「你干什么?」
「跟我做爱!」
我以为只有那样,我和林方文的关系才可以跟他和大嘴巴女子的关系相比。她和林方文睡过,而我 没有。她和他缠绵,而我不过是一个跟他互不相干的女人,这种关系太不安全。
他轻轻推开我:「你别这样。」
「我要跟你做爱。」我缠着他不肯放手,热情地吻他的脸、嘴巴和脖子。我已失去所有尊严,哀求 一个男人占有我,以为因此我可以占有他。
他狼狈地推开我:「你不要发神经好不好?」
我被拒绝,无地自容,奔跑到楼下,冲下斜路,不知该走到哪里。他为什么要带我去看大嘴巴女人 ?他爱上那个放荡的女人,为什么,为什么他不介意她放荡?还是因为她放荡,他才跟她分手?那个女 人比他大八年,他喜欢年纪比他大的女人吗?
我迷迷糊糊回宿舍,走进他的房间里。在那个滂沱大雨的清晨,他在计程车上,载我一程,我们一 同听《人间》: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爱情从那一刻开始迷惑我们。但那天早上,他可能离开 宿舍,去偷看大嘴巴女人,所以回程遇到我。我和林方文的爱情,竟然在那个女人的阴影下滋长,《人 间》是他写给那个女人的,我竟被歌词迷住,倾慕他俩的爱情故事,真可笑!
我拉开书桌的抽屉,里面很杂乱,我企图找到一些他和大嘴巴女人的资料,可是一无所获,只有我 送给他那支蝴蝶牌口琴和那顶鸭舌帽依偎在一起。
「你干什么?」林方文突然在后面叫我。
我正在企图偷看他的私隐。为了掩饰我的无地自容,我把书桌上的东西全扫到地上,把抽屉里的东 西也丢到地上。
他竟然没有阻止我。我继续将他的东西乱扔,他站在一角,没有理会我。我将所有的东西都扔在地 上,筋疲力竭,他依然冷眼旁观。他铁石心肠。我要离开房间,他并没有阻止我,我走出走廊,只觉得 全身没有气力,连走一步路的意志也没有。房里依然是一片沉默。我突然很害怕,我一旦离开,我们的 故事便完了。
我回头,用尽全身的气力一步一步接近他的房间,我回去了,他仍然沉默。我俯身将地上的东西拾 起来。
我突然很看不起自己,为什么我连一走了之的勇气也没有?大嘴巴女人一定不会象我着样。
他突然抱着我,我觉得全身酸软,象受了很大的委屈,嚎啕大哭,哭得很丑陋。
「如果你不喜欢我,不要勉强。」我说。
「你知道我为什么带你去那里吗?」
「我决定忘记她,我想让你知道。」
他吻我,我闭上眼睛,跟他说:
「我可以--」
我可以跟他睡,愿意跟他睡,义无反顾,即使我们将来不一定在一起。
「不用。」他说。
他温柔地抚摸我的脸颊说:「不用,现在不用。」
我把事情告诉迪之,她煞有介事地说:
「男人在十八至二十五岁这段时间,会爱上比自己年纪大的女人,是恋母情意结,说得粗俗一点, 是还没有断奶。」
林方文说他的母亲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人。虽然他已很久没有跟她说话,但他说起母亲,总是很忧 郁的。他会不会象迪之所说,有恋母情意结,所以爱上大嘴巴女人?
「他为什么喜欢放荡的女人,男人不是喜欢纯情的女人吗?」我说。
「纯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荡的女人是魔鬼,魔鬼总是比较好玩的。」迪之说。
我瞒着林方文,约了迪之和光蕙在画廊对面那间酒吧喝酒,其实是去偷看大嘴巴女人。大嘴巴女人 那天没有画画,她站在画廊的落地玻璃前喝水,不是用杯喝水,而是拿着一个有手柄的玻璃瓶喝水,那 种玻璃瓶可以倒满八杯白开水。
「她很饥渴呢。」迪之说。
「她的嘴巴真的很大。」光蕙说。
「大得容得下我的一只拳头。」我说。
「她的样子很特别。」光蕙说,「眼睛大、鼻子大、耳朵大、嘴巴最大,但凑在一起又不太难看。
」
「象专门吃少男肉的女妖。」我说。
「所以你的林方文给她吃了!」迪之大笑。
「你笑得很淫!」我说。
「是吗?我真的笑得很淫?」她竟然从手袋拿出一面镜子照照看,说:「果然很淫,男人喜欢这种 笑容。」又说,「你看,大嘴巴女人正在淫笑。」
画廊里,出现了一个男子,大嘴巴女人似乎又换了男伴,也是廿岁出头的年轻男子,比上一个更俊 朗。
迪之站起来说:「我们上去。」
「上去?」我犹豫。
「怕什么?反正她不认识我们。」
沿着大厦楼梯走上一楼,便是大嘴巴女人的画廊。画廊只有七百多尺,卖的都是些抽象派的作品, 主角多数是人,正确一点说,是一些看来象人的人。
大嘴巴女人并没有特别注意我们,她正在向一双外籍男女介绍一幅画。俊朗少年沿一道旋转楼梯跑 上上层。林方文说,大嘴巴女人住在画廊楼上,可以想象,上面有一张很宽敞很凌乱的弹簧床,是大嘴 巴女妖吸收少男精华的地方。
外籍男女并没有买画,离开的时候,那名外籍男子跟大嘴巴女子说:
「再见,费安娜。」
她的名字叫费安娜。油画上的签名也是费安娜。
画廊里只剩下我们,大嘴巴女人费安娜并没有理会我们,我们三个看来实在不象来买画。当费安娜 在我身边走过的时候,她身上有一股很特别的味道,不象香水,也不象古龙水,是橄榄油的味道,还有 一点儿松节水的味道。
我问迪之:「你嗅到她身上的味道吗?」
「是她的内分泌吧?放荡的女人身上会有一股内分泌失调的味道。」
「胡说!那是画家的味道。」光蕙说,「颜料要用橄榄油调开,画笔要用松节水洗涤。」
「是,正是那种味道。」那种味道使她显得很特别。
「你怎么知道?」我问光蕙。
「孙维栋也画油画的。」
离开吧,这里没有什么发现。」迪之说。
我在画廊的尽头看到一张画。一个少年站在一条空荡的街上,那个少年是林方文。
「什么?他是林方文?只有一只眼睛,没有嘴巴和鼻子,你也认出他是林方文?」她们不相信我。
「不象,不象林方文。」光蕙说。
「这个根本不象人,象头独角兽,你说这头独角兽是你的林方文?」迪之说。
她们凭什么跟我争论呢?当我第一眼看到那张油画,我的心怦然一动,我意识到他的存在,他存在 画中,存在画中那条空荡的街道上,虽然没有一张完整的脸,也没有完整的身体,却有林方文的神韵和 他独有的、喜欢叫人失望的神情。恋人的感觉不会错。
「是他,我肯定这个是他。」我说。
迪之和光蕙还是不同意。
「这幅画要卖多少钱?」我问大嘴巴费安娜。
我要从她手上拿走这幅画,我不要让林方文留在那里。
「你疯了!你哪来这么多钱?」迪之跟我说。
大嘴巴女人走过来,看见我指着林方文的画,淡然说:
「这张画不卖。」
「不卖?那为什么放在这里?」迪之跟她理论。
「不卖就是不卖。」
「要多少钱?」我问她。
「我说过不卖。」她回到沙发上,又拿起那个玻璃瓶大口地喝水。
她不肯卖,我无法强人所难,只好离开画廊。一条空荡的街上,只有林方文一个人,那是不是大嘴 巴女人的内心世界?在她空虚的心里,来来去去,只有林方文一个人。她只怀念他,她对他,有特殊的 感情,跟其他少年不同。他在她的生命里,不是过客,而是唯一可以停留的人。这个发现对我来说,太 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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