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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伦敦德里小调(2)

  既然有专业和业余之分,曲目练习和课程安排上就有很大的不同。学琴的小孩子能有几个走上职业道路?难得一见的好苗子当然要精心栽培。等罗宋宋入学,一曲《恰空》弹得出神入化,激起了孟觉好胜之心,又好好练了几年——怕连女孩子都比不过,面子上不好看。

  要叫白放说说他们练琴时的轶事,十件有九件和孟觉有关。

  “那时候你可没少做坏事。”

  白放老师和师母把孟觉未成年时做的一桩桩坏事公布出来,简直上天入海,顽皮到匪夷所思。他现在已经成年,又未过追诉时限,理应接受审判。

  “……把隔壁养的大公鸡尾巴拔光了。”

  被告供认不讳。

  “没错,是我干的。十八年前我就承认了,十八年后我仍然是条好汉……”

  师母笑着给孟觉和智晓亮各夹了条鸡腿:“好了,都是以前的事儿了,干嘛还提?”

  “当时他们年纪小,一场邻居,只叫他们认了个错。那只鸡是隔壁准备拿来配种养小鸡的。”

  “怪不得尾巴那么漂亮,够气势!”

  “别岔开话题。你拔它的尾巴,它还怎么求偶?……你就说说你怎么想的吧。”

  原因其实很简单。自然老师要求学生们种大蒜观察生长情况,罗宋宋和孟觉一起种在了白放老师门口的花坛里,才露了个小嫩芽就被大公鸡全数啄光光。

  “白老师你知道的,我小的时候真的很不喜欢做家庭作业。老师们都已不管我,倒是大哥时不时要抽查。我第一次说作业本被野狗叼走,第二次说被雷劈中烧掉,他起疑心;如果第三次说我的作业被公鸡吃了,你说他会不会发火?会不会揍我?没办法,只好拔它尾巴做证。”

  “你可以让宋宋帮你做证。”智晓亮道,“她的作业也被吃了。”

  孟觉抬眼看了看正在默默将一桌子好菜拼命往嘴里塞的罗宋宋。

  罗宋宋的大蒜苗被吃掉的时候,她吓得眼泪都掉下来。不仅仅是因为怕完成不了作业,更怕父母借机折磨,自身难保——也许这才是他要报复那只鸡的主要原因吧。

  “其实那只鸡真是识货,花坛里还有苜蓿﹑菊苣﹑紫苏,它就专挑大蒜吃。”

  智晓亮和孟觉两人不怀好意地相对一笑,十分****。

  “不说鸡的事。和六号楼的两个高中生见一次打一次,逼得他们举家搬迁,有没有过?”

  “神说要爱邻居,爱仇敌。我做不到爱仇敌,都想好好和邻居相处啊。他们不搬,只有我走。可是我走了,白老师你一定不舍得我……”

  孟觉有将一件严肃的事情说得无比搞笑的天分。白放哭笑不得。

  “强词夺理。”

  “民主街小霸王?”智晓亮也想起来了,“有段时间天天袭击我们。”

  “那两个猪头,看武侠片走火入魔,以为自己是日月神剑,天剑绝刀,站在路中间擂肥……”

  罗宋宋离家之后一直没有正经吃过一顿好的,趁饭桌上一干人热烈攀谈无暇顾她之际,埋头猛吃。

  罗宋宋如今算是白放学生中最没有存在感的一位。她也曾经让白放眼前一亮,以为找到了双手并重的怪才,潜心教她练习《平均律钢琴曲集》。白放强于其他老师的一大优点在于他能够隐藏个人风格,因材施教。拉赫玛尼诺夫之于智晓亮,李斯特之于孟觉,巴赫之于罗宋宋,才是指引他们进入音乐殿堂的使者。

  但是一个认为人生只是老去的小姑娘深深陷入巴赫作品中悲怆﹑痛苦的意境,这对她来说并不妙。

  果然一语成谶。

  当事者现在已经是俗人一个。

  师母的手艺在罗宋宋印象中一流。牛腩焖的极烂,鲜滑嫩幼,混合了番茄的酸甜;红烧素鸡外焦内嫩,饱含汁水,味道醇厚;清蒸鲈鱼浇上豉油,味道鲜不可言;还有瑶柱烧豆腐,腊肉炒四季豆,蒜瓣苋菜,木耳拌黄瓜等滋味丰富的小菜,就连一小碟拌饭吃的辣酱豆豉也那么有味道。

  “真羡慕你们能一起学琴。”

  聂今突然与她攀谈。罗宋宋怔然,她正准备喝碗鸡汤结束战斗,留点肚子给待会的糖水。

  “怎么突然这样说。”

  聂今家里做琴行生意,聂父也一直希望女儿多少对音乐有所认识,否则也不会送自己的女儿去读音乐附中。但生意人最终还是要回到生意场上来,那些风花雪月毕竟靠不住。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看着智晓亮和白放老师激烈地讨论着拉三的演奏技巧,聂今不由得感叹一句,“你看他只是饮酒,根本不动筷。不像我们这些俗人,咬得菜根,百事可做。”

  罗宋宋想了想,认真回答。

  “和他们做同学压力很大。说好听是第三名,其实就是垫底。白放老师不管你脸皮薄不薄,教鞭随时会落下来。每天都弹那八十八只键,厌烦到死,惨过上学。恨不得天上下刀子雨,可以不用来。”

  “你?白放老师说你热爱钢琴。”

  “这是小衙内的原话。外星人也抱怨过。”

  聂今饶有兴味地看着罗宋宋,一对耳环微微晃荡。

  “智晓亮也会厌倦?”

  “当然。九八年十一月八日,全市大停电。点着蜡烛还要练习,我亲耳听见他爆粗口。不过也是唯一一次。”

  “哦?”聂今显然来了兴致,“我不知道他还有这样一面。”

  罗宋宋顿时惭愧自己吃撑了,竟然多嘴。

  “聂今,我没有把这些事情讲给别人听过。”

  可能和聂今比较投缘,加上她以智晓亮前女友的身份,来到这里倍受冷落,于心不忍。

  “宋宋,不要也把我当外人嘛。来来来,吃块面颊肉。”

  两个女孩子在饭席上讲小话,格外显得亲昵。

  聂今和庞然不同。庞然心浮气燥,虚情假意,聂今在名利场中打滚,有自私自利,唯利是图的缺点,但整个人本身并没有什么坏心眼。

  罗宋宋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

  “好。这件事发生在外星人十四岁。智官因为办案得罪了不知道哪里的恶势力,悬赏要买外星人一对手,他躲了两个月才回到琴室。”

  “被人追杀多恐怖啊,我和小衙内想听他的感想。结果他说那两个月简直在天堂,每天不用练琴之余,还可以随便挖鼻孔,掏耳朵——要知道白放老师平时只准他的手放在琴键上,没有仪态的事情是坚决不允许做的。他甚至做了一件疯狂的事情——两个月没有剪头发和指甲。你能想象智晓亮挖鼻孔的样子吗。”

  聂今躲在酒杯后面傻笑:“那场面一定超猥琐。”

  “他回到琴房第一天邋里邋遢,第二天就又和以前一样清清爽爽,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他说如果真的要失去一双手,也要把普通人的事情都做一遍——连智晓亮这么自律,这么坚定的人都会发癫,可想而知练琴是一件多么寂寞的事情。”

  聂今不赞同。

  “寂寞都值得。你知道吗,我哥是个自恋狂,目空一切,和他一起长大生不如死。你有两个青梅竹马真是幸运。”

  真的幸运吗?如果没有学琴,就不会遇到智晓亮和孟觉;没有遇到他们,就不会废了一只手;没有废了一只手,她早就学成出师,脱离罗家……不不不,前提是她不学琴,又怎么会学成出师。

  这是个死局。也许不幸,也许寂寞,但是值得。

  “是。值。”

  那边孟觉还在解释为什么要打得两个高中生背井离乡。

  “电视台放《绝代双骄》,他俩就是花无缺和小鱼儿。这么夸张,不教训一下怎么行?”

  “就为了这?”聂今表示不相信,而孟觉已经不准备继续这个话题:“因为我容不得别人比我嚣张。”

  “这是导火索。”智晓亮说,“后来他们欺负了罗宋宋。”

  罗宋宋吃惊地望着他——那是她和孟觉的秘密,他怎么知道?他只是笑得勉强,仿佛陷入回忆而难过的,不仅仅是他一个人。

  一开始,智晓亮和孟觉不知道罗宋宋被敲诈,因为她总是一个人先走去搭车回家,而他和孟觉都有人来接。后来是孟觉见她每次弹完琴换鞋不对劲,便问她。

  “罗圈圈,你干嘛把钱放鞋里?”

  罗宋宋支吾了两句,飞也似地出了门口;孟觉皱住眉头。

  “有问题,又瞒住我。”

  这个问题等孟觉的一个女同学来找他玩的时候真相大白。

  “孟觉,那个瘦瘦的女生是不是你师妹?我看见她在路口被两个高中生擂肥。”

  孟觉即刻弹起来往外跑;智晓亮也跟着。远远看见宋宋赤着脚去捡两米外的鞋子,那两个高中生在后面推揉她。

  “还敢跟我玩邪的……明天乖乖地交五十!听见没?!”

  智晓亮还没反应过来,孟觉已经冲上去飞起一脚,将其中一人踹得一个趔趄险些摔倒。

  “混蛋!”

  那两个高中生吃惊回头——原来就是以前曾经在六号楼附近讥笑罗宋宋是垃圾妹的家伙。

  “又是你?”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即刻扭作一团厮打,孟觉瞅准了比较高大的那个,勒住脖颈,往地上一压,开始翻他口袋拿回罗宋宋的钱。

  “没钱是吧?没钱回去找你爸要!欺负女孩子,算什么英雄好汉!”

  他们擂肥从来没有被反抗过,一旦有人起义,立刻乱了阵脚。相对弱小些的那个高中生,自封“小鱼儿”的那个,见老大被孟觉制住,战斗力暴涨,抡起一对麻杆似得胳膊,小拳头跟雨点似地落在孟觉头上,身上。

  “放开花大哥!”

  孟觉才不放呢,左一拳,右一拳,狠命地朝“花无缺”身上招呼。“花无缺”几次想翻身坐起,都被死命压住了。

  “******,老子擂她,关你鸟事!”

  “就关我事!抢她个穷丫头干什么?是不是搭车去青山就差两块钱?我烧给你!”

  罗宋宋就像很多电视剧里的女主角那样扑上去说别打了,别打了,结果麻杆胳膊挥过来,打中了她的鼻梁,当场血流不止。

  “智晓亮!你带罗宋宋回琴室!”

  “孟觉!别打了,呜呜呜……”

  罗宋宋哭得直发抖,哆哆嗦嗦地抹着鼻血;智晓亮看她满手的鼻血和眼泪,寻思再不出手,好像也挺尴尬的。

  “够了!再打我叫保安过来了!”

  “小鱼儿”正朝手指尖儿上呵气,要伸到孟觉衣服里去呵他痒呢,猝不及防,被冲过来的智晓亮推了个屁股蹲儿。

  智晓亮当时正处于青春爆肥期,往路中央一站,就像个正方体。再加上满脸横肉,横眉怒目,和打架不要命的孟觉一联手,活生生把比他们大两三岁的“绝代双骄”给镇住了。

  “走着瞧!有本事你们明天别从这里过!”

  “绝代双骄”绝不会就此算数,边逃边撂狠话,仿佛武林正道暂时处于下风,但邪不胜正,迟早将移花宫打的落花流水。

  孟觉没顾得上拍身上的灰,也没顾得上看自己的伤势,先从口袋里拿手帕出来替罗宋宋塞鼻子。

  “打架你就走远一点嘛。”他抓着罗宋宋的双手举过头顶,“两边都流血,把两只手都举好了!”

  罗宋宋哭哭啼啼地挥着手臂帮他拍灰:“你眼皮破了……”

  铁血柔情,暴力美学,大家听得有滋有味,催智晓亮快点讲下去。

  “后来呢?”

  这事从别人口中讲出,就变成了一出英雄救美的老电影。也许真相很狼狈,但细节和线索都在记忆中美化。聂今眼角瞥见罗宋宋和孟觉两个当事人仿佛重回少年时,尴尬却又心悸。

  孟觉的肩膀只是动了一下,心细的聂今立刻明了——在桌下,孟觉和罗宋宋的手牵在了一起。难道他们现在才捅破了那层窗户纸?令她还以为,他们已经是老情侣了呢!

  而智晓亮这个傻瓜啊,还蒙在鼓里。

  “第二天,‘绝代双骄’找了四五个同学来琴房认人。男男女女的,在琴房外面大呼小叫,骂脏话,砸玻璃。我认为事态严重,应该一五一十报告白放老师,但孟觉说大人插手管得了一时,管不了一世,要自己解决。”

  至少是过了半分钟,罗宋宋才感觉到自己的手被孟觉攥住了。

  这是孟觉第一次明确地对她示好。他什么也没有说,就只是紧紧地用自己养尊处优的手,紧紧地攥着罗宋宋布满裂口和老茧的手。

  “快下课了,孟觉提议由我带着罗宋宋一口气跑到车站,把她送上车。”

  慢慢地,饭厅里的声音变得遥远起来;有嗡嗡的轰鸣声在耳朵那一小块盘旋,盘旋,直冲上头顶,又化作噼里啪啦的冰雹打下来,纵然遍体鳞伤,她也愿意一直和他牵着。

  她真是个不知道惜福的人。从来没有信任过孟觉,尽管他一直把她保护得很好。

  即使他曾为她出头,即使他曾为她奔波劳碌,即使他为了她保守一个不堪的秘密长达十七年;仅仅因为他比她强大,她内心就充满了嫉妒和怨恨,无法面对一个纯净的灵魂。

  她全部的回忆,全部的依赖,一直都在孟觉的身上啊。

  “我不肯送罗宋宋去车站。根本不关我事,昨天我就不应该插手,今天还要冒着被人追打的威胁掩护她?不可能。”

  “我一直都是这样的脾气——怎么想,就怎么说,怎么说,就怎么做。于是孟觉让罗宋宋收拾好书包,带她走了。嘱咐我如果白放老师问起来,千万不要说。”

  轻轻的关门声,把勇敢和懦弱,友情和冷漠,隔绝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罗宋宋回头看了一眼仍然专心练琴的智晓亮——王子不肯为了灰姑娘而战,只有骑士陪着她。

  “他们一走,我就从后门跑出来,一口气跑上六号楼的楼顶。我看见小混混们在垃圾站旁抽烟,孟觉牵着罗宋宋,越走越近,在快到路口的地方站住了。”

  谁也没想到的是,孟觉突然从书包里翻出来一个扩音器,一边走一边喊:“全体同学请注意!全体同学请注意!被流氓双骄欺负过的,站出来!反抗吧!他们的好日子到头了!站出来反抗他们!”

  大人们还没下班,小孩都在家里做作业,孟觉连喊了两遍,立刻家家户户的阳台上冒出许多脑袋来看他,那时候还不兴做封闭阳台,一个个小脑袋从花花草草中伸出来,看着楼下发生的这一幕。

  孟觉真的很天才。看起来是只对着你一个人喊,但其实是在唤起全部被压迫者的血性:“你!还有你!有没有被打过?有没有被抢过?有没有把钱藏在鞋底,还被他们搜走?还等什么!下来揍他们啊!”

  阳台上的脑袋一个个都消失了。有两三个男生先跑下楼,跟在孟觉身后,攥紧拳头;小混混们一拥而上,双方扭打起来,扩音器被踢到一边,罗宋宋一把捡过来就跑,边跑边喊:“六号楼!六号楼!同学们,来帮忙啊!”

  她很快被穿红色喇叭裤的“小鱼儿”追上了,抓着头发扔到一堆新倒的垃圾上。扩音器按键被碰着,放出尖锐的茉莉花,在电子声乐下,有轰隆隆的脚步声,隐隐的,由上至下,由小变大,原来是许多人一起下楼梯的声音,男生女生都有,渐渐汇聚成一大群人。

  “打他们啊!”

  他们手里拿着球拍,弹弓,大辞典,近身远攻都不吃亏;而那些以为只需要对付两个初中生的小混混们,赤手空拳,显然是低估了孟觉的号召力。

  局势很快扭转过来,被追打的小混混们狼狈地抱头鼠窜。

  “妈的!被暗算了!有种你等着!明天要你们好看!”

  孟觉一把揪住了正要跑的“花无缺”的衣领。

  “等等。”

  “花无缺”以为又要吃拳头,眼睛一闭,胸膛一挺,死也要死的光荣。

  但孟觉只是帮他整了整头发和衣服,又和颜悦色地拍了拍他僵硬的肩膀。

  “欢迎再来啊。”

  他很客气,很有礼貌,但是有人不愿意——一个花盆从楼上扔下来,正好落在“花无缺”脚边上。

  “还来?滚啊!”

  智晓亮不知道罗宋宋倒在垃圾上的时候,看见了楼顶的他。

  他站的那么高,那么远。断绝了一切她和他的可能。

  在车站前,她曾经一度相信,智晓亮知道她的一切委屈和难过——那些面试官之所以对她客客气气,是智晓亮暗示了他们,许诺了她一个工作。

  这样一个正直而冷漠的人,这样一个从来不屑于和他们沆瀣一气的人,不可能为了某人在背后做小动作;但也正是这样的一个人,肯单单为了你去做一些邪恶的事情,那真正是一种致命的甜蜜。

  但这不是爱情。她一直觉得,她未完成的梦想由智晓亮实现了。于是她爱护他,仰望他,就好像爱护和仰望自己的梦想一样。把这样的心思对孟觉藏起来,宁可有一份飘渺的梦想,也不要一份实在的爱情,用谎言来掩饰,到底值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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