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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水边的阿狄丽娜(1)

  春末夏初,夜来的越来越晚了。

  天空是淡淡的灰蓝色,暮色里伯牙路上车来车往,行色匆匆的路人,都奔着家的方向。

  没吃晚饭的罗宋宋现在觉得有点饿了,但是想到家就在不到三百米的云阶彤庭里,心头便是暖暖的。

  和骨德咖啡厅签订了工作合同之后,她回家去收拾了一下,正巧孟觉的电话来了,她赶紧下楼去等孟觉。

  但孟觉不是一个人来的。从克莱斯勒里下来的还有一个穿得特别正式的青年男子,明明长得眉目齐整,可就是浑身透着一股猥琐劲儿。

  孟觉兴冲冲地问罗宋宋。

  “罗圈圈,你猜他是谁?”

  罗宋宋摇了摇头。

  孙玦也有些讪讪,毕竟曾经欺负过罗宋宋,现在看见罗宋宋长成了个秀气的大姑娘,难免想起当初落在她身上的那些拳头。

  虽然孟觉已经替她报了仇,但年少时的荒唐往事,让孙玦十分愧疚,不知道能不能补偿一二。

  “我……我是孙玦,以前……以前揍过你来着,你记得不?”

  罗宋宋心想,哪有人这样说话的,揍过你,还问你记不记得。突然她眼前一亮。

  “你是‘花无缺’?你高中毕业后去哪里了?”

  “我去了美国。”

  “那‘小鱼儿’呢?”

  孙玦浅浅一笑,真是说不出的娇羞。

  “我们两年前结婚了。”

  “啊!?”罗宋宋和孟觉都不免大吃了一惊。

  “惊讶什么?”孙玦突然明白过来,嗨了一声,挠挠头,“哎呀!胡小瑜是女孩子!你们没看出来?!”

  那个穿红色喇叭裤,细声细气的小个子原来是女孩子啊!

  孟觉和罗宋宋对视了一眼,笑得弯下腰去。孙玦原来还有点不开心,但是看他们两个笑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于是也渐渐地咧开嘴角,嘿嘿嘿地笑了起来。

  就这样一笑泯恩仇。

  孙玦和胡小瑜虽然做过小流氓,但本性并不坏。深究起来还是因为父母长期在海外工作,疏于管教的原因。尤其是当孙玦在国外被黑人小孩打得头破血流,却没法像孟觉一样借助集体力量反抗的时候,更是深深地领悟出了八荣八耻的第九层奥义,那就是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为荣,以好勇斗狠,敲诈勒索为耻。

  “我不是研究员。我只是一个小会计师。”当他们在伯牙路上的一家南京馆子坐下来的时候,孙玦谦逊地聊起了自己的职业,“因为少年时的罪过,上帝罚我以数别人的钱为生。”

  信了洋佛祖的人,境界就是不一样。明明是赚钱的行当,能被他说的跟钉十字架似的痛苦。

  “胡小瑜呢?”

  “她生了孩子之后就留在家里做全职太太了。这是我的女儿艾米莉。”孙玦拿出皮夹给他们看照片,“小瑜喜欢研究食谱,我们打算这两年赚够了钱,回格陵开一家小餐馆。餐馆的名字都想好啦,就叫‘风尘三侠’。”

  他娓娓道来,这属于他们一家三口的面向大海,春暖花开;罗宋宋神往之余再听他说起餐馆的名字,不知道羡慕还是好笑了。

  “假如再生一个,难道要叫四大名捕?”

  孙玦一脸痔疮发作的痛苦模样,连连摆手。

  “不生了,不生了。生艾米莉的时候小瑜吃尽了苦头。别光说我啊,你们呢?还没结婚?”孙玦看一眼罗宋宋光溜溜的无名指,“我和小瑜已经赶上你们了,要加快速度啊。”

  他倒成了情感热线,语重心长。孟觉和罗宋宋均是语塞,不知如何反应才好。孙玦是青梅竹马质变为神仙眷侣的成功典范,见他们表情尴尬,就知道他们的感情指数尚在阈值上下波动。

  “真的,人生苦短啊!”

  幸好这时菜陆续地端上了来,便也不扯这些,亲亲热热地吃了一顿饭。饭间只是谈些闲话,孙玦在此次考察中兼任翻译和向导,所以先于其他成员来到格陵准备,多年未回祖国,不由得感叹格陵变化之大,差点在扩建后的格陵机场里迷路。又闲谈起自己上机前还在忙着签电子支票簿,转一笔款项到NIH(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泛基因组学实验室——在资本家手底下做事,真是一分一秒也不得喘息。

  孟觉正在帮罗宋宋夹菜,听了孙玦这样说,不由得眉毛一挑,立刻心领神会,没有接话,只是叫罗宋宋多吃一点。

  罗宋宋抬首对孟觉微微一笑:“你们聊你们的,我吃的很饱了。”

  那笑容无比温存而安定,叫坐在对面的孙玦无来由地心头发热。他在娇妻和稚女的眼中也见过这种毫无保留的眷恋与依赖。具有丈夫和父亲双重身份的人,格外地敏感,当然知道这种眼神意味着什么。

  “你还是话很少。”

  罗宋宋笑而不语,给孙玦的茶杯续上水。孙玦故意要逗她,举起茶杯。

  “你不说话,恐怕是还讨厌着我呢。这样,我以茶代酒,向你陪个不是,行不行?”

  孟觉朝椅背上一靠,微笑地看着罗宋宋。他对她有信心,今天能够独立应付这个莽撞而又诚恳的孙玦;罗宋宋放下茶壶,搓了搓潮湿的指尖。

  “这不是茶,是茅根薏仁水。格陵近海,湿气重,春末夏初的时候多喝点茅根薏仁水,对下火有好处。”

  “你果然还是老样子。”孙玦不自觉地摸摸脸上几颗顽固的暗疮,“这么云淡风轻的。给我一句话嘛。”

  “你刚才动筷前,将每道菜都拍照留念。尤其这一道‘金陵一对好鸳鸯’,你还专门请厨师过来,询问原料和做法,仔仔细细地记下来。”

  “我要开餐馆,当然要收集资料。”

  “一个这么疼老婆的人,不会坏到哪里去。”罗宋宋淡淡地说,“我又怎么会一直记恨你。”

  孙玦顿觉十分畅快,一叠声叫服务员拿啤酒。孟觉没开车,所以推不过,只好陪他喝了两杯。

  孙玦没喝两杯就已经醺醺然了:“这时候怎么能不喝酒!喝点酒不是更有男人味么!罗宋宋,你说是不是?你说孟觉是不是太清秀了,就是少点男人味!”

  罗宋宋一怔的同时脸也红透,只好含糊地说了句少喝点,就借上厕所遁了。饭后孙玦秉着以抢着付账为荣,以白吃白喝为耻的精神,把账单付了。

  “你们一定要到马里兰来玩。我带你们去爬华盛顿纪念碑。八百多级台阶啊,我硬是把小瑜给背上去了!你们放心,我没有醉,我只是很高兴,真的,能再次遇到你们。孟觉,明天见。”

  于是两人送孙玦上出租车后,就在伯牙路上慢慢踱着,等孟家司机来接孟觉。

  两个人,四只手,这样随着身体晃荡可惜了,贸贸然去牵又冒犯了,于是只好都揣在口袋里。

  这是他们第二次压马路,有一种无法言明的甜蜜。

  经过骨德咖啡厅的时候,罗宋宋说:“刚才没有告诉你,我找到工作了。在这家咖啡厅里弹琴。”

  孟觉着实替她高兴,但是又不免担心:“你的手受得了么。”

  罗宋宋点点头。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从家里搬出来之后,手已经好了很多。”

  孟觉忍了又忍,才把“让大爷看看你的小手”这句话给咽下去;他感觉这样做确实挺登徒。

  “看来新居的风水很好,旺事业,利健康。”

  又经过一家宠物店,靠街的橱窗做成透明的多宝格式样,有一格里放着一只浅篮,浅篮里两只花白相间的小狗互搭膊头,舌头在对方脸上舔来舔去的,十分亲热。

  罗宋宋本来就很喜欢小狗,这一看简直都迈不开步子了;孟觉站在她旁边。

  “下次有空,我们去姬水看mary吧。”

  “嗯。”

  橱窗上映出他们俩的样子,孟觉依旧是那么的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而罗宋宋看着自己光光的额头,和乱七八糟束在一起的头发,幽幽地叹一口气。

  “师母说,我梳点刘海会好看些,你觉得呢?”

  罗宋宋一说完就后悔得恨不得咬舌自尽——这句话简直是有点女流氓调戏纯情少年的意思了;而孟觉显然也被这个问题骇住,眼神都不知道往哪里摆了。

  “我……我不知道。我没有看过你留刘海的样子。”

  只不过是平平淡淡一句话,只因为彼此心中有鬼,便有些惴惴不安了,深怕多说多错。虽不说话,但也挽不住时间飞逝,克莱斯勒准时在云阶彤庭边上等着孟觉呢。

  孟觉对罗宋宋说了再见,可是罗宋宋没有走的意思,更是一副欲言又止的羞涩模样。

  夜幕滋生出多少误会!月色将罗宋宋的沉默ps成了爱你在心口难开的模样。孟觉一腔柔情蜜意,只恨自己刚才为什么不说“有没有刘海都好看”,便去握罗宋宋的手腕,轻声道:“怎么,不舍得我走吗?我明天还来找你。”

  “我……我要礼物啊。你是不是忘了。”

  孟觉大窘;他感觉罗宋宋的手腕一转,但并不是要抽回的意思,而是轻轻地抚上了他的手背。

  两个人加在一起都五十岁了,更何况孟觉是连罗宋宋的底裤都见识过的,竟然因为就这么水到渠成的互动,心跳的跟新生儿似的激烈。只想一辈子和她这样牵着手,不要松开;一松开,也许她就走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拿出车上的礼品盒的;罗宋宋轻轻地说了声谢谢。

  “这份礼物不好。下次,下次再送你更好的。”

  “怎么不好?”

  “因为我不想再等了。”孟觉一字一句,清清楚楚道,“我一直认为自己不是智晓亮,没有办法给你幸福。但现在我明白了,我爱你,我要亲自给你幸福,绝不假手于人。罗圈圈,你怎么看?我要你立刻的答复。但凡需要思索,就不是真心话!”

  罗宋宋紧紧地将礼物抱在怀里,一时呼吸不过来。

  “我……我之所以留在格陵,不是因为智晓亮。”她低声道,“而是因为你一直在这里。”

  罗宋宋一直看到他的眼睛里去,四周的灯光都倒映在孟觉的眼里,在长长的睫毛的掩映下,慢慢地朝她荡漾过来。

  他吻上她的脸颊的时候,罗宋宋在想,为什么他比别人多了一对酒窝,可也盛不下此刻的满满爱恋呢。

  “真走了。”

  “嗯。”

  克莱斯勒慢慢滑出去的时候,一直没有作声的司机突然开口。

  “七少,恭喜。”

  “恭喜什么。”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孟觉一眼,他为孟国泰开了二十几年的车,是个寡言少语,甚少表露情感的好司机。

  要知道司机和秘书这两个职业,往往知道最多的秘密,所以忠心和少言是第一位的。也正是因为他具有这样的优点,孟国泰一向将他视为心腹。

  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孟觉的快乐感染了他。而一个很高兴的人,总是会有点饶舌的。

  “七少还记不记得,有一年的暑假,我每个星期都要送罗小姐去姬水做理疗。”

  “记得。”

  司机似乎极力地在想一个恰当的形容词,良久才艰难地吐出一句。

  “罗小姐的心思终于拨乱反正,走上正轨了。”

  孟觉久久没有回应。司机觉得自己这句话也许已经得罪了他,有些忐忑。

  “我想买台车。有没有好推荐?”

  他诚心地请教——原来他只是在想自己的心事,并不在乎司机说了什么。

  他听见的,都是罗宋宋的声音;他看见的,都是罗宋宋的身影。至于未来,那也一定是关乎罗宋宋的,美好的未来。

  罗宋宋回到家里,拖了地,洗了澡,换了睡衣,坐在床上,把孟觉送的礼物打开。

  是一盏狭长如同天鹅颈般的玻璃台灯,水晶的灯柱,鹅黄色的灯罩。

  她也不过是个小女人,所以也是很喜欢这种娇俏而简洁的小玩意儿。更何况是孟觉送的,哪怕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送给她,她也会用这样虔诚的心思去欣赏和抚摸。

  台灯亮起的那一霎那,就像孟觉在她面前睁开了温柔的眼睛。罗宋宋觉得自己的心也被填满了,幸福而充实。

  温暖的灯光倒使她想起来,孟觉不是没有送过她礼物。

  家里那盏双子灯,是好久好久以前,手还没有受伤之前孟觉送的——他好像蛮喜欢送她灯的。

  “因为我不想再等了。”

  她想起孟觉最后的那句话来!

  原来这么多年,她在等,他也在等。不同的是,他已经暗示过她,只是她不明白。

  罗宋宋紧紧地咬着下嘴唇,眼泪已经止不住簌簌地落了下来。

  一起学琴的孟觉,替她出头的孟觉,陪她做复健的孟觉,爬山时拉她一把的孟觉,指定要她买早饭的孟觉。她所认定的,一生都无法超越的对手,原来是怀着这样深沉的情感,陪在她的身边,等着她。

  她扯着胸口的衣裳,哭得几欲窒息。那许多许多的往事,有关孟觉的一切,一幕幕地在她眼前浮现,一切都被赋予了真正的意义。走过了千山万水,终于踏入一片流水淙淙,桃花灼灼的新天地。

  “要多少?”

  二楼的开放式会客厅里,孟薇和孟金刚分坐在一张褐色茶几的对面。

  “五叔?”

  孟薇穿了身家常的运动服,拉链滑下去,露出里头的白色背心。支票簿摊开放在她的膝头,而钢笔在她的指间不停地旋转。

  孟金刚垂头丧气地盯着转成了一道银波的钢笔,似乎有点晕,脸色很不好看。

  “我想想。”

  孟薇挽了挽头发,啪地一声把支票簿合上。

  “嗯。”她难得地和颜悦色,“五叔,你憔悴了。要好好保重身体啊。”

  孟金刚狠狠地搓着手,不过三个月,他比婚礼那时候瘦多了,眼窝深深地陷了下去,头发油腻,一点也不像当年那个流连花都的翩翩公子哥儿了。

  “十五万现金。再开一张三十万的支票。”

  竟然狮子大开口——孟薇爽快地填了张支票,撕下来交给孟金刚。孟金刚看上面的数额填的是四十万,嘴角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

  “孟薇,我写张借条给你。”

  “这么客气!”孟薇笑着将钢笔旋紧,“将来小堂弟能念着我的好就行。”

  孟金刚一面坚持,一面来拿她手里的钢笔:“人情归人情,数目要分明。有白纸吗?”

  “哎哟,五叔这么坚持,真是不愿承我的情?”

  正僵持中两人均听见楼下有开门声,大厅里此起彼落地唤着“七少”,定是孟觉回来了。少顷,已有管家上来通报:“五少,薇小姐,七少回来了。”

  孟国泰用的人都是从江阴老家带来的,一口糯细的吴侬软语,喊七少如同喊自己的小毛头一般亲热喜爱,又急急地向书房去通知老爷和大少。

  孟金刚就不再提写借据的事儿,三步并做两步急匆匆地下楼,孟薇摇摇晃晃地跟在他身后,拨通了许达的电话。

  “从保险箱里拿十五万现金到老爷子这里来。带部点钞机。”

  她挂了电话,站在楼梯上俯瞰整个宽敞的客厅:佣人们正在来回忙碌着,绞了热腾腾的毛巾让孟觉擦脸;捧一盅虫草黄芪炖山甲过来,又急急地去拿刚洗净的樱桃。

  “这倒奇了,怎么进了门才听见动静。司机呢?”孟金刚亲热地挨着孟觉坐下,搭着他的肩膀,“晚上和谁吃的饭?”

  “宋宋。怎么没人送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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