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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离你,只一个转身的距离(1)

  1.或许这一切的一切,就是初恋的滋味

  胡菜一直都记得,第一次注意到夏树是开学两周以后的事。胡菜所在的高中需要住宿,而一直以来都是走读的胡菜对住宿生活还有些不适应。那种群体生活的嘈杂气味,那种喧闹的气氛,那种被烘托得愈演愈烈的寂寞,常常让胡菜在漆黑的夜里哭红眼睛。不过没几天,胡菜就从这种低落的灰色情绪里走了出来。或者,女孩子就是这样,善变得像是六月的天气。

  心情一好转,便处处是风景。胡菜觉得自己像是脱胎换骨成了另外一个人。夏树那天正在诗报栏前往里放新油印出来的诗报,阳光很好,透过轻薄的泡桐叶子洒在夏树的身上,胡菜就一直站在他身后看。夏树后退的时候踩了胡菜一脚,只不过轻轻地踩在胡菜的脚尖上,就赶紧转身说抱歉。胡菜看见夏树,不好意思地笑笑,同样十六七岁的年纪,露出整齐的牙齿来,一副明媚模样。

  后来知道他叫夏树,九六级十二班的学生。她还知道他不仅仅会写诗,诗报上的插画也是他配上去的。一直以来胡菜就喜欢这样的男孩子,安安静静,干净清爽,懂得读书写文,知道谁是村上谁是夏目漱石。

  胡菜的班和夏树的紧挨着,她每次下课都要出去,仿佛是怀揣着某种期待,特意从夏树的班门口经过。她总会有意无意地往里面瞥上一眼,那个她期待的男孩,若是看到了,心里紧张得像是揣上了九只兔子;若是看不到,心里便像是被人丢进了一粒石子,那种空寂的感觉泛滥开来,一圈又一圈,噎得人喘不过气来。

  夏树开始走到胡菜的梦里来,在那样的青葱年纪里,带着她熟悉的笑容,看着她。他们一起看烟花,霎时,烟花腾空而起,而后又渐渐隐灭在黑暗里。胡菜忽然感到了一种隐隐的绝望,正在细细密密地牵扯着她的心。她睁开眼睛,看见的只是倾斜的月光。

  2.很爱很爱一个人,连望他一眼,都会心痛

  一直以来胡菜就喜欢读书,喜欢三毛,喜欢张爱玲,也喜欢席慕容暖暖的诗句。她总是伤春悲秋,因此第一次看见夏树,胡菜的心就像被抻拽了一下。或许这就是佛在前世成就的那份因缘——胡菜觉得他的笑容已经在她的梦里盛开经年,因此现实中的再次相遇,像是对胡菜的一种温柔伤害。

  后来在报栏前面见到夏树。夏树问,你喜欢读诗?

  她的心扑扑直跳,嗯。她的声音很轻。

  读谁的呢?夏树又问。但她却没再吱声,她甚至都不敢看他了。

  胡菜记得,三年来,她并没有和夏树有过多的接触,但她心里对夏树的那份感情却一直没有变淡。

  胡菜也觉得奇怪,善变的她对夏树的感情为什么能够一直那么坚韧?

  毕业的时候,19岁。她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学校,而他考到了广东去。

  她看见他拖着重重的行李往学校外面走,她跑过去,站到他的前面。她觉得自己有很多的话跟他谈,但看到他又忽然不知该说些什么。她看着他,良久,她咧开嘴笑起来说,夏树再见。夏树也微笑着和她说再见,他的脸上没有一丝的离愁别绪,却是一副踌躇满志的模样。

  他看不见她的伤感,她十九岁的忧伤深深埋在心底,不为人所知。她一直站在他的身后看着他,她甚至想,若是变作他的行李就好了,若是他可以把她也带走就好了。

  胡菜在北京读她的大学。交学费的时候,她看见一个人转过头来,冲着后面的女孩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她觉得那个笑容似曾相识。她知道自己又想到夏树了。她在书上看来一句话:很爱很爱一个人,连望他一眼,都会心痛。胡菜想,这句话说得多好,哪怕望到的不过是他的背影。

  只是她也清楚她是看不到夏树的,他和她远隔千里。没有夏树,世界都是黑白色。

  她千方百计地打听夏树的电话,最终从一个同学那里知道了。她第一次为他买了张IP卡,她知道IP卡还省钱些。

  但是校园里的那些IC电话不能用IP卡,她得跑到学校里的小店铺里去打。那里每天都有成群的学生在排队。胡菜焦急地等待着,她太想立刻听到夏树的声音。但真的轮到她,刚才想好的台词便像是雨后的蚯蚓,在胡菜的脑海里纷纷出现,随即又乱作一团。她拿起听筒,不知道如何开口,她听到那个熟悉的声音。他说,喂,你好,你要找谁?

  她的声音甚至变得有些哽咽。她说,是我。

  是你啊,那个爱读诗的女生。她听见夏树的话带着欣喜,她的心都要跳出来。他还记得我,他居然还记得我啊,胡菜几乎要哭出来。

  3.明知道这是一场下不完的雨,你来了也没有用

  她开始给夏树写信了,在信中只写美好和愉快的事物,关于草的香味,舒畅的春风,月光,电影,喜欢的歌,感动的书之类,无关感情。她把信放到好看的宣纸信封里,那是她找了很多的邮局找到的。她在每个信封上都会手绘一些简单的图,有时候是朵百合,有时是一束鸢尾。

  夏树也给她回信,薄薄的几张纸能让胡菜反复看好久。他的语气平淡,但她反复揣度里面的意思,生怕会错过某个温暖细节。

  冬天,北京开始下雪。踩在雪上,发出咯吱声,像是胡菜心底里的寂寞声音。但因了夏树的信,这个冬天变得不再寒冷。有很多的男生开始写信给胡菜,也有邀请她出去吃饭看电影的。其实在很早以前就有人对胡菜表达爱慕了,但都被她一一拒绝。

  她只喜欢夏树,是的,从她的十七岁开始,一直到现在的二十岁。

  她忽然决定要去看他了,从北京到广东的S城,三十三个小时的特快。大凡女孩的初恋都是这样的吧,为了那个第一次心仪的男孩,即便跋山涉水飞跃重洋也在所不惜。她第一次坐那么长时间的火车,趴在拥挤的车厢里的行李桌上给夏树写信。她说,我就要看到你了,夏树。从北方到南方,不远千里地来看你了。

  她想起《半生缘》里给世钧写信的曼桢来,但她不会像曼桢那样吝于表白,以至于错过半生缘分,空留怅恨。她写完后,放到宣纸信封里,决定在见到夏树后亲手交给他。

  其实夏树过年的时候就会回到北方来,但胡菜太想念他了。她就是这么任性,想念一个人,就想立刻去见到他。

  她在车站,拖着自己的行李给夏树打电话。夏树来了,她再次看见他的样子,半年多的时间,夏树变得黑黑的,也高了。

  他说,你怎么会来?

  她觉得很疲惫。坐在夏树的单车上,看着南国高大的棕榈树,葱茏得像是梦境一般。

  他们经过电影院的时候,电影院的门口贴着大大的海报。胡菜说,要不看场电影吧。

  夏树很委婉地拒绝了她,他说今天晚上还有其它的事。

  胡菜也没有嗔怪,能看见他就是好的,何况他没有忘记自己。胡菜甚至觉得,坐在他的单车后架上已是很幸福的事了。

  她轻轻靠在夏树的背上。

  夏树说,你可不要睡着哦,会摔跤的。

  南方的天气说变就变,开始下起雨来,但只是雨点,不是很急,夏树加快了蹬车速度。坐在夏树的车子后架上,胡菜忽然想起一首歌来。

  忘记是谁唱的了。歌词是这样的:

  这是一场下不完的雨,你来了也没有用,你来了也没有用……

  4.杯子上的玫瑰花朵已凉,她依然等不到他

  一到学校,夏树就让他的舍友来招待胡菜,他说社团里有活动,离不开他。胡菜的心里堵得慌,却又不能表现出来。她不远万里地来看他,他却不肯抽出一点时间来陪她,还好他的舍友对胡菜很热情。校园里的灯光亮起来的时候,夏树还没有回来,他的舍友提出要请胡菜去吃饭,可以坐在那里等夏树。那时外面的雨已经停了,露出红色晚霞。

  胡菜很爽快就答应了。他们坐在夏绿蒂,她说想给夏树打个电话,他的舍友就拿出手机来给夏树打。

  她看着他拨出一串长长的、她觉得陌生的号码,原来夏树已经有了手机。

  夏树说有时间的话他一定赶过来。夏树的舍友为她要了杯茉莉奶茶,他们就坐着等。

  我叫苏阳,他主动找话题。

  她一直看着门口,盼望着他会出现。她的手握着杯子,可是杯子上的玫瑰花都渐渐凉了,她依然等不到他。

  后来苏阳为她要了三鲜面,牛肉汤,胡菜却吃得毫无味道。

  夏树一直没有来。后来苏阳要请胡菜看电影,但胡菜拒绝了。苏阳说电影很好看,是梁咏琪演的《心动》,胡菜心里想她当然知道是《心动》。

  他们坐6路公交车回去。刚进学校就遇到了夏树,他正在和一个女生有说有笑。看见胡菜,他赶紧招呼,他让胡菜今晚到那个女生的寝室去睡,他还说今天学校的礼堂要演一出话剧,一定要去看,因为剧本是他写的。

  胡菜对这部话剧还是有所期待的,她希望能看到她熟悉的情节。

  但是整部剧和她一丁点关系都没有,是说一个大一的男生喜欢上他的师姐。很俗套的情节,却引来了台下女生们的尖叫,夏树在舞台上,一副光芒四射的样子,甚至不时会有人往台上扔一朵玫瑰花。

  胡菜就坐在第一排的位置,离夏树那么近。她看见夏树飘忽的眼神一直没有落到她身上,那一刻,她又觉得他离她其实是那么远。

  5.她忘记是在哪个瞬间,不经意地踩了苏阳的脚

  胡菜回北京的时候,夏树和苏阳都来送他,她冲着他们微笑。他看见苏阳用力地向她摆手,而夏树站在他的身后被他遮住了。

  火车越开越远,但是胡菜一直没有看到夏树的脸。

  她摸到那封写给夏树的信,她看到信封已经变皱了,像此刻自己的心。

  胡菜回到北方后依然还给夏树写信,还是那种宣纸的信封。胡菜写好了,很用心地装进去,还会在信封上手绘一些简单的图案。只是,胡菜觉得那个城市现在这样遥远,那段岁月比那个城市更加遥远,那个人呢,如在云端。他的脸庞躲在了一层雾后面,越去越远。

  夏树的回信越来越少,甚至一两个月不会来一封。她给夏树写信,她说收发室的门坎都快被她踏平了,但还是收不到他的信。

  很快她就收到了回信,拆开却是苏阳的。

  他跟她说,他以前读高中的时候,和她是一个学校的。他说他知道她喜欢看三毛的书;他说当时她个子很矮,坐在第一排的位置;他还说,她中午打饭的时候喜欢打红烧茄子……

  后来她经常收到苏阳的信,但她从来没有给他回过。她想她喜欢了夏树那么多年,但为什么他总是离她那么遥远。

  她想起以前的她,每天能在校园里看见他,便觉得是件幸福的事;她想起第一次给他打电话,她等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他却心不在焉地敷衍了几句;她想起为了他头发上的洗发水香味,她跑遍了所有的超市才找到了那种叫伊卡璐的牌子,自此这种味道在她小小的寝室里遍地开花;她想起她每次跑那么远为他买宣纸的信封,还很用心地绘上一些花朵的图案,每次都不尽相同……

  可是他却一直都不曾在乎过。

  她喜欢了他那么多年,从17岁一直到23岁。她一直觉得只要她一直坚持,他总会离她越来越近,而现在她觉得他像是水上的浮萍,她的手指轻轻一碰,他却悄悄飘远了。

  毕业后胡菜留在了北京工作。她第一天去公司上班竟然看到了苏阳,他的办公桌就在她的对面,他正在冲着她微笑,她觉得很亲切。

  苏阳说起胡菜以前的往事,很多连胡菜自己都记不起来了,比如胡菜一次看诗报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个人的脚,她看着他,却没说对不起。

  胡菜问,你怎么知道得这样多?

  苏阳说,因为我喜欢了你那么多年。

  三十颗月亮宝石

  石枫和于大宝是我高三时最好的哥们儿。

  石枫有着1米82的个子、健硕的体形加上俊朗的笑容,人称“小胡兵”,是引得女生尖叫阵阵回头频频的第一号“校草”,有传闻说隔壁女校的狂蜂浪蝶曾经倾巢而来只为一睹他的风采。我庆幸自己不仅和他同校同班,而且还是他的前桌。我常常握紧拳头在心里面嘿嘿地笑:你们知道什么叫近水楼台先得月吗?

  于大宝是石枫的同桌,一副老实憨厚愚顽不化的样子,简直就是一块除了考古学家没人会喜欢的“活化石”。按说石枫这样一枝独秀的红花根本用不着绿叶来配,可于大宝就心甘情愿做这样的一片破树叶。这两个人整天形影不离,好得简直可以穿同一条裤子。

  看着他们形成的鲜明对比,我常常忍不住想笑。他们两个一高一矮,一瘦一胖,一个衣着光鲜一个衣衫不整,一个天性乐观一个沉默寡言,一个英俊潇洒一个外形粗陋。还有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对比就是:一个各门功课成绩名列前茅,一个成绩则奇差无比红灯高挂。但很不幸的是顺序调了过来,前者是于大宝,后者是石枫。

  我发现自己已身不由己地陷进对石枫的迷恋当中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决定打入“敌人”内部,赢取全线胜利。

  石枫上课从来就没有好好听过课,不是在金庸和古龙的刀光剑影中沉醉,就是到梦乡去和周公对弈。我便自告奋勇顶替于大宝,肩负起为石枫站岗放哨的光荣职责,如果有老师过来就会轻轻敲一下他的桌面提醒他。比起因为上课认真做笔记而时有疏忽的于大宝,我尽责多了,为了让石枫可以安枕无忧地继续他的大侠梦以及和周公的游戏,我不允许自己出现万分之一的差错。

  石枫是个运动天才,尤其是篮球。他那潇洒的上篮动作,吸引了无数女生的眼球,每到石枫上场,球场旁总是围了一圈又一圈高喊他名字的fans,我就是其中喊得最大声的那个。由于石枫和于大宝是影子关系,所以在球场上自然也少不了于大宝的身影,据说让于大宝上场是石枫上场的唯一条件。只不过于大宝的球打得臭极了,几乎每一次都是在他手中失球,还好这边石枫得球频频喝彩连连,最后也还是能扳回败局的。

  等石枫打完了球,我便跑过去细心地擦去他额头上的汗珠,并适时地为他递上一瓶冰镇矿泉水。看他微笑着仰头喝下,我心里面真的是甜蜜无限。该死的于大宝这时候却偏偏打断了我这片刻的温馨,只见他端了一杯开水过来对我说,小月,你也喊得口干舌燥了,喝点水润一下喉吧。我皱着眉头喝了一口,然后去为石枫收拾换下来的球衣球鞋,紧紧地攥在手里,生怕别的女生出其不意抢了过去。

  第二天我把洗熨妥帖还喷上香水的球衣球鞋交还给石枫,他总是笑着对我说,小月,你真是个“贤妻良母”。每每这个时候,我就会迷失在他那种动人的神情当中。于大宝这家伙却讨厌地在我眼前拼命挥手,喂喂,这是几个手指?

  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石枫手中的《天龙八部》已经从阿朱看到了阿紫。

  我为石枫四处搜刮我所能找到的武侠小说,为他洗他床下堆了几个星期的臭袜子,为他买他最喜欢嚼的绿箭口香糖,为他写班主任罚他写的检讨……

  终于,我成功打入了敌人内部!石枫开始把我当成和于大宝一样无话不说的哥们儿了。我们三个一起去教室,一起去食堂,一起打篮球,一起压马路……

  石枫甚至把每个星期收到不下几十封的情书交由我处理。于大宝建议交给老师,让那些女生把心思放到学习上;我说这样不妥,会伤害别人的自尊心,交由我来保管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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