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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星星苏醒(1)

  我拿着刀,就没办法拥抱你;我放下刀,就没办法保护你。

  我要去拉萨了,这件事确定了之后,我每天都活在一种难以言表的亢奋里。

  基本的行程定下之后,我就开始收整行装,准备把一些多余的东西寄回长沙。

  陆知遥不厌其烦地强调:“能不带的东西都别带,光去拉萨还好,接下来往阿里走一定要减轻负重,化妆品之类的东西想都不用想了,到了那儿你弄得再漂亮也没人看,几天几夜没水洗脸洗澡是常事,你得做好心理准备。”

  我刚听到他这么说的时候真的有点儿惊恐,要知道我如果两天不洗头发那就跟要了我的命似的啊!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似乎对我的“做”有点儿鄙视。

  “那……那边有WIFI吗?”我有点儿担心,假如半个月上不了网,我妈她们会不会以为我在外面出了什么事儿啊?

  “WIFI?”陆知遥听到我这个问题忍不住笑了,“到了那边儿,手机信号都没有,还WIFI,你想清楚吧,到底要不要去。”

  “去,当然去!上不了网而已,多大的事儿!”我可不是食言而肥的人。

  “还有,你那些花裙子,小背心什么的也都寄回去吧,上去之后没机会穿的。”

  “啊!我还想穿着那条橘红色的裸肩长裙站在……那个什么……什么错边儿上让你给我拍张照呢!”我几乎语无伦次了。

  他看着我笑了:“我只会拍野生动物,不会拍人。”

  屁!我看了他的网络相册,是一个什么国外的服务器,打开的时候费了好半天,一集电视剧都快放完了。

  没错,大多数照片都是野生动物,可是,也有很漂亮的姑娘。

  我心想,陆知遥你个浑蛋,你嫌我长得不好看就直说吧,没有你这么侮辱人的!

  给我妈打电话的时候我没敢说出真实情况,要是她知道我跟一个刚认识几天的男人跑到荒无人烟、没有水洗澡、没有手机信号的地方去,她说不定会亲自来云南把我抓回去。

  我含糊其辞地说,我就去西藏看看,放心吧,没事的,现在很多90后的小朋友都能去,我有什么不能去的啊。

  幸好我妈心里对西藏也没什么概念,对她来说,西藏就是拉萨,就是有布达拉宫的那个地方,她也没搞清楚西藏到底有多大。

  “要是有高原反应怎么办?”她在电话那头表示自己的担忧。

  “不会啦,拉萨的海拔跟香格里拉一样,都只有三千六百米,我前两天去了一趟香格里拉,完全没有一点儿不适,放心吧!”

  这我可没骗她,虽然我只去了一天就回来了,可是在普达措森林公园里,同行的几个女生都脸色苍白,呼吸困难,我可是一个人健步如飞!

  “那好吧,你自己要小心点儿,不舒服的话赶快给我回来!”

  不知道为什么,从我跟许至君分手,搬回家之后,我妈对我明显比以前放任多了,虽然我知道她心里未必真的同意我去那么远的地方—也许真的像康婕所说的那样:自杀过一次的女儿,她伤不起啊。

  收拾好东西在旅馆等快递的时候,我给康婕打了个电话,都中午了,她还没起床。

  “你过得真堕落啊。”我感叹道。

  “是啊,我都快穷得要去申请低保了。”她跟我说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我过两天进藏,有些东西要先寄回去,我怕我妈翻,寄到你那儿去吧。”

  “行。啊,对了……你那个姓陆的朋友,靠不靠得住啊?不会是骗子吧?”

  骗子?我有什么好骗的,我有什么值得他骗的?我自嘲地笑了笑:“我一没钱,二没美色,三没户外经验,一路上随时有可能成为他的累赘,换了你,你愿意骗这么个傻×吗?”

  “程落薰,你也不要把自己讲得这么一无是处。至少,你是个女的嘛,把你卖给穷乡僻壤的光棍做老婆还是可以的嘛,哈哈—”

  听着她猖狂的笑声,我发誓,这笔账我记下了,等我回去见到她的时候,我一定会抽她的!

  我动身的前一天晚上,陆知遥忽然问我,你有没有帽子?

  我摇摇头。

  他起身去他自己房间里倒腾了一会儿拿了一顶棒球帽过来给我:“戴着吧,你们小姑娘都爱漂亮,生怕晒黑了。”

  那顶灰色的帽子被我紧紧地攥在手里,一时之间我不晓得要说什么好,认真地说谢谢还是戏谑着说你真是个好人?都不对,怎么说都不对。

  于是我只是低着头,沉默地看着木地板上我们的影子交会在一起。

  “你有没有防晒霜?”陆知遥接着问。

  “有。”我的声音很轻。

  “嗯,那就行了,药品那些我会准备的,万一有什么事到时候给你打一针葡萄糖。”顿了顿,他又说,“你到了之后别做什么剧烈运动,你第一次去,身体需要一点儿时间适应高原气候,也别忙着洗澡洗头,会降低免疫力。冷的话就找个户外用品店随便买件冲锋衣穿着,当然,都是山寨的,哈哈—不过里面那层抓绒还是挺保暖的,我得跟几个朋友先碰头,十天之内,到拉萨去跟你会合,有事你给我打电话,好吗?”

  “好。”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在他说话的时候我一直没抬头,很难说清楚为什么在那一刻我会有点儿想哭,也许是因为即将到来的短暂分别吧。

  我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大风大浪生离死别都经历过了,心理还是这么脆弱。

  要再多经历一些事情之后,我才可以解释这种突如其来的忧伤是为什么,其实任何女孩子,她的多愁善感都不是来源于偶像剧或者言情小说,而是在于那个牵过她的手的人。

  那个人是谁,他会不会跟她一起走,或者说是他先走,是明天醒来他就走,还是留在她身边永远不走?

  在我动身去拉萨的时候,康婕那每天睡到日上三竿的堕落生活也戛然而止了。

  她、要、工、作、了。

  面试的前一天晚上,康婕把李珊珊拖出来吃夜宵,干锅牛蛙辣得两人狂灌饮料。

  康婕灌下一瓶果粒橙之后,哀怨地说:“投胎真是个技术活儿啊,别人二十多岁开玛莎拉蒂啊,胶原蛋白当水喝啊,每天花费时间最多的事情是上网秀自己的奢侈品,发那些液化得她爹娘都认不出来的照片啊!”

  李珊珊有点儿心不在焉,家里的宽带到期了,宋远说几个朋友约好晚上一起去网吧打游戏,虽然她不太愿意,可还是同意他去了。

  其实宋远一出门她就后悔了,剩下她一人在家里要多无聊就有多无聊,没什么好看的电视,又不能上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她面对着四堵墙壁简直都快发疯了。

  所以当康婕打电话来的时候,她简直想叫康婕一声:恩人啊!

  两个女孩子各怀心事地对着一锅牛蛙,有好长一段时间,她们两人都被笼罩在伤感里。

  “康婕,你说,落薰真的能忘掉林逸舟吗?”李珊珊突然问出这个问题。

  康婕怔了怔,手里拿着一次性筷子无意识地敲打着桌子:“这个……我觉得,不会吧。”

  “你不是说她认识了新的朋友,而且,还要跟那个人一起去什么什么阿里巴巴吗?”

  “是阿里,没有巴巴!”康婕白了李珊珊一眼,难得碰到一个比自己还没文化的人,这样的朋友,一定要珍惜!

  沉默了一会儿,康婕说:“那是不一样的,就算她以后还会遇到更多比林逸舟帅,比他有钱,比他爱她,或者比他更难驾驭的人,我觉得她都不可能忘记他,因为他死在了她最爱他的时候,不是有人说过吗,死去的爱人是完美的。”

  在我回来之后的某一天晚上,跟康婕睡在一起时,聊起这个话题,她把这番话说给我听后,我沉默了很久。

  没错,她说得是对的,无论我再遇到多少人,我永远不可能忘记林逸舟。

  有人说时间会治愈一切,我也从来不怀疑时间的强大力量,有很多时候我自己都以为自己痊愈了,像城市里大多数女孩子一样过着简单的生活,看电影,逛街,上淘宝,偶尔还去咖啡馆装装小资。

  新的人生观,新的朋友,我以为我已经没事了。

  可是会在某一天早上,窗外大雨倾盆,天色昏暗,就像我第一次被淋得浑身湿透,被他带回公寓休息那天的天气一样。

  有人敲门,我睁开眼睛,我以为是他,然而打开门,不过是要签收的快递。

  我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只是无数次在心里想起那天的场景。我似乎说过一千次,大雨会让我想起他,不是惆怅的,是震惊的刺痛,身体里像被掏空了似的恐惧,因为我们,永远不会再见。

  他的的确确,走了。

  因为我无法改变这悲伤的起源,所以无法终结日夜相随的痛苦。

  康婕说完那句话之后,李珊珊很久没有说话,周围别桌都是热热闹闹的一大帮人,更反衬得她们两人郁郁寡欢。

  “走吧,我明天清早还要起来去面试。”康婕叫老板埋单。

  起身的时候李珊珊把一个纸袋子交给她:“这个给你。”

  康婕打开一看,正是上次搬家时李珊珊穿的那件黑色外套,衣襟上镶嵌了一圈白色,很明显是模仿香奈儿的风格。

  她还没说话,李珊珊先开口了:“你不是要面试嘛,穿得好一点儿显得有气场些,现在的人都势利。”

  我们这帮人都是这样的,就算心里明明很感动,但嘴上也不好意思说出太酸的话来。康婕明明很想由衷地说声谢谢,可是话到了嘴边,就变成了:“真小气,要借就借一套嘛,你不是还有双Gucci的鞋子吗?”

  “滚!”

  因为顺路的缘故,两人上了同一辆的士,李珊珊先到,下车的时候她忽然幽幽地说:“你说如果我死了,宋远是不是也会一辈子记得我?”

  看着瞠目结舌的康婕,她连忙说:“我开玩笑的啦,白痴,快回去吧,拜拜。”

  可是在她下车之后,康婕心里仍然被她那句突然冒出来的话弄得很不舒服,她心想:你们好不容易才在一起,可千万别再搞出什么意外啊。

  第二天早上康婕很早就起来了,过去她总是在这样的时间段坐着空荡荡的早班车回她妈妈家。这个时候路上还算安静,不像再过几小时那样,沿途的公交车站点都站满了人,去上课的学生、去上班的年轻人,还有抢在早上买菜的老人家。

  她知道,如果面试顺利的话,不久她也会成为那些人当中的一分子,如同一滴水溶入汪洋,像每一个为了生计奔波的人那样朝九晚五地生活。

  在熹微的晨光里,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跟落薰已经走在了两条完全不同的路上,这是她们以前从来没想过的问题。

  落薰寄来的明信片上说,也许我们都需要一个人,可以安心地在他身边入睡,可以说话,或者和他相爱。

  这话如果不是写在纸上而是说出来的,就会显得特别可笑,虽然康婕知道一直以来程落薰这个家伙还保有年少时的率真和孩子气,但是她自己,已经没有心思关注风花雪月这一套了。

  现实的生活会把一些原本很澄澈的灵魂磨砺得很粗糙,她看着镜子里自己需要用遮瑕膏才能盖住的黑眼圈,心里说:落薰,你还能写出这样的句子,说明老天爷还是挺厚待你的。

  化好妆,穿上高跟鞋,再套上李珊珊那件价值不菲的外套,看起来真的有一些OL的风采了。

  她拿着大大的牛皮纸袋,里面装着她的简历,在公交车站一边喝豆浆一边在脑袋里模拟着待会儿面试的场面,好吧!已经注定不可能成为富二代了,那就跟命运继续玩儿下去吧!

  到了面试地点之后,康婕才觉得自己真的是自作多情了,看着全公司上上下下加起来才十几个人的规模,她觉得……自己这身行头都被糟蹋了。

  一个戴眼镜的男人问:“康婕是吧?”

  “啊,是!”康婕回答完还纳闷难道自己简历上的照片那么美?让人过目不忘?以至于一见到她本人就立刻认出来了?

  “不是……”那个男人好像看穿了康婕的想法,“就你一人应聘。”

  一闻此言,康婕的脑门儿上立刻三道黑线,她还没说话,一个穿着米色雪纺,烫着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梨花头的女孩子扭着腰走了过来,她看了康婕一眼,说:“这么热的天,你穿个外套干什么?”

  “呃……我……我特别怕冷。”

  在众人匪夷所思的目光里,康婕就这么顺顺当当地成为这个刚刚起步的小公司的一员,要做的事不多,打打文件,接接电话,收发快递之类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的活儿,工资不高,但好歹能解决温饱。

  真是一个美好的开始,穿着外套,热出一身汗的康婕心里有一张默默流泪的脸。

  那天下午公司聚餐,说是为了欢迎新同事,康婕一想到还没拿到工资就要透支信用卡请这帮名字都还没记住的人吃饭,她就心口疼。

  那个戴眼镜的男同事叫小川,他的位置就在康婕旁边,趁大家没注意,他小声地跟康婕说,没事,别怕,是吃大老板的钱,这个公司小归小,对待员工还算比较厚道。

  一听这话,康婕顿时放下心来,外套也脱掉了,瞬间感觉神清气爽。

  那个梨花头的女同事叫苏施琪,坐在康婕对面,在康婕来之前,她本来是整个公司唯一的女性,平日里横行霸道惯了,男生们都不太跟她计较,除了老大之外,她就是这个广告公司的一方霸主。

  可是现在康婕来了,姿色不逊于她,待人接物也比她温和,难怪男同事们在第一天就纷纷表示自己的友好。

  其实苏施琪弄错了,康婕绝对不是温柔如水的主儿,她只是……还没暴露狰狞变态的真面目。

  “我估计那个女的对我的印象不怎么样,不过,我对她的印象也很差。”聚餐完回家之后,康婕在QQ上跟我说。

  “怎么了呢?美女相轻啊?哈哈—”这个时候的我在成都一家青旅里,正值雨季,滇藏线的路况不好,何况我独身上路,金钱、精力都成问题,于是选择去成都,再上拉萨。

  “不是,你没看到她那副我抢了她男人的样子,才第一天啊,就冷眉冷眼地对我。晚上吃饭的时候老大说为了欢迎新同事,我们干一杯,所有人都举起了杯子,就她骚兮兮地说,我是酒精过敏的体质,不能喝酒的。我靠,要多做作就有多做作。”

  “嗯,看样子你以后的日子不太好过啊。”我在视频这头挑着眉毛感叹。

  “是啊!我还跟你讲,她那个胸啊……我怀疑有F杯!真的!我估计放杯水在上面都不会倒!”康婕一边眉飞色舞地说一边手舞足蹈地在她自己平坦的胸口比画出一个巨大的弧度,逗得我哈哈大笑。

  “真的,程落薰,我觉得我又要开始过那种跟女人斗智斗勇的生活了,我的人生太悲催了。”下线之前,她苦着脸说。

  我对着摄像头挥挥手:“你放心,到了西藏我会替你多拜拜佛,保佑你战无不胜!”

  在我暂时放下困扰我的那些往事,准备在拉萨安安静静地享受一段与世无争的时光,在康婕彻底脱离昼伏夜出的生活,再也不需要在凌晨的时候坐在火车站旁的麦当劳里握着一杯朱古力等天亮的时候,李珊珊和宋远那边却又陷入了水深火热、硝烟弥漫的氛围中。

  导火索是一盒樱桃。

  那天宋远下班之后累得说话的力气都没了,他也知道都怪自己前一天晚上打游戏打到凌晨才回家,没休息好才这样的。要不是中午那个叫橙橙的女孩儿特意跑去帮他买了杯咖啡,可能他都撑不到下午收盘就趴下了。

  对了,这个叫橙橙的女孩儿不是之前引起李珊珊跟他吵架的那个。

  宋远真是不敢想象,如果被李珊珊知道又冒出一个新的被她称为“潜在小三”的姑娘,她是不是会逼着他辞职。

  他就这么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拿出钥匙打开了门,刚换好鞋子往床上一倒闭上眼想休息一下的时候,李珊珊就扑上来了:“我买了樱桃!我靠,七十块钱一斤,你快起来吃!”

  其实她也是好意,却没想到自己刚说完这句话,宋远的眼睛立刻睁开还瞪得很大,眼神复杂地看着她。

  “怎么了?你不想吃?你是不是太累了?说了让你晚上别去打副本的嘛……”

  “闭嘴。”宋远的声音不大,语气却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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