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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重生的开始

  在那个拂晓,在连长安九死一生险些丢掉小命的时候,她还不知道自己误闯入的是怎样一片营地。那个在危急关头向她施以援手的驭马人,统共只向她丢下了两句话,便跳上一匹尚未配上鞍桥、背脊赤裸的马,以不可思议的骑术迎着朝阳、大笑着跑开了。在他身后,啸声悠长,马群不约而同地昂起头来,天地间一片嘶鸣。

  连长安呆呆地望着他远去,身边只剩下没有马匹、瘫倒在地上的破马车。

  她隐约猜到了,她猜得没错。她遇到了胡人。

  “胡人”这个词,是对长城外异民族的统称,他们之所以甘冒奇险翻山越岭来到雁门以南,只是为了用自己养的牛羊马匹换些汉人的粮食用品,来度过这个即将到来的严冬。

  换句话说,他们是做走私买卖的胡商。

  胡人中数匈奴最为强大,鼎盛时曾占据西起阿尔泰山、东至兴安岭、北至图尔盖河、南达长城脚下的广袤大地。匈奴内部分为诸多部族,部族间经常因牛羊牧场发生争端,内乱频仍。百年以前,实力最强的阿衍部首领一统草原,即位为“单于”,率领各部族一致对外,匈奴因此迅速坐大,渐成大齐北方边陲心腹之患。历代齐帝一方面仰仗长城之险,依靠连家等世袭门阀的助力阻挡外敌;另一方面还送去宗室女和亲,并开放榷场贸易——如此恩威并施之下,总算是勉强控制住了这个不友好的邻居。

  距今十数载之前,膝下单薄的上一代匈奴单于英年亡故,身后只遗下一个幼子,麾下各部族分崩离析,纷纷离开被尊称为“黄金家族”的阿衍部,分散各地,自立为王。如此一来内耗严重,无论是声势还是战力,匈奴全都大不如前。大齐趁机以胡制胡、连拉带打,扶持那名乳臭未干的小儿即位,名义上是尊立“黄金家族”的正统,其实不过是养了一个年年朝贡的属国头领,一只大齐喂大的狗崽子罢了。

  有了这听话的傀儡以及最好的屏障,北方战线果然日渐安稳。十年间小摩擦虽然屡有发生,毕竟没有真正要命的刀兵之祸。久而久之,大齐不免渐生轻蔑之心,除了兵刃、火药等个别禁物外,对民间等闲货品的交易早已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于是雁门关南北衍生出大批走私商人,穿梭往来形成一条条暗地里川流不息的商路——其中,以汉人及胡汉混血儿居多。像连长安这一次遇到的、几乎纯由胡人组成的商队,十分少见。

  虽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可对此时的连长安来讲,异族绝对有它莫大的好处。至少他们不会把大齐的敕令放在心上,他们根本不关心大齐倾举国之力正在从东到西、从南到北的整片土地上费心捉拿着什么人。无论是“大齐皇后”还是“最后的白莲”,这些词汇对他们来说根本没什么意义。

  全然无关的陌生人远比利益冲突的同胞安全许多,至少他们没有理由害她,这就足够了。

  正因如此,从知悉他们身份的那一刻起,连长安便决定了要留在这些人中间。她孤身一人浪迹天涯总不是办法,若有这层身份作掩护,无论想做什么都方便许多。

  于是她费尽心思,几乎是一个一个攀谈,向他们讲述自己不幸遭遇强盗好不容易才孤身逃出虎穴的悲惨经历,恳求他们收留。那些胡商长久来往于长城内外,多少都会说些汉话,可他们看向她的目光里始终都是狐疑,总是摇头不语。

  从平明时分一直到胡商们吃过早饭准备动身,这段时间内连长安足足碰了不下二十次一模一样的软钉子。她气得直咬牙,却不甘心就此放弃,在营地中东游西逛,几乎都要绝望的时候,忽然,眼前一亮,忙向一位四十许、皮肤粗黑的胡妇奔了过去。

  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巧了,那妇人正对着地上裂开的马车车轮跳脚不休。

  这一次,连长安不用再将口舌浪费在讲故事上面。她连说带比画,直接告诉那胡妇,自己有辆马车可以送给她,只求她上路时带着自己一道出发。

  那妇人不像是听不懂的样子,却也没有什么反应。只是一双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她,既不摇头,也不点头,末了,那妇人终于开了口——汉话倒说得字正腔圆——劈面便问:“你的车子在哪里?”

  车子自然还在原处,虽然经过了一番大折腾,所幸并没有坏掉。那胡妇毫不客气,绕着车厢转了一大圈,便回去赶了一匹骡子来系在车前,将车子拉回去,把大包大包的杂物向上堆。连长安见她默许了自己的建议,当然喜不自胜,也不用人嘱咐,便动手帮忙——只可惜她本就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现下更是弱不禁风,连拎最小的包裹都吃力。倒叫那妇人一通好笑,笑声中浓浓都是奚落之意。

  眼看各式各样的包裹杂物越堆越高,直将车子装了个满满当当。与此同时,营地中其他胡人大多也收拾好了行装,不约而同纷纷起程。那胡妇装完货物,手持马鞭坐在车前,挥腕一扬,骡子奋力向前——连长安这才反应过来,她似乎高兴得太早了。

  “我呢?我怎么办?你答应带我走的!”她一面举起袖子挡在口鼻前,遮住四散飘飞的灰尘,一面大声喊。

  胡妇再次大笑,用汉话朗声道:“没错,我说过带你走——只要你跟得上!”说着,她一甩臂,半空中立刻腾起一道鞭影,击在车辕之上,发出清脆的响声,拉车的骡子,自然走得更快了。

  左近的胡商看到这样的好戏,全都跟着笑了起来。一时间车辚辚、马萧萧,番语此起彼伏,所有人都把连长安看成了一个驽钝的蠢材,一个现成的笑话。把那胡妇的诡计,当成了出发前的小小调剂。

  连长安气得满脸涨红,却依然没有发作。她拼命迈开步子跟上车队,高声喊道:“是不是我跟得上你就肯带我走?”

  也不知道那胡妇是不是听见了,只见大批车队一一从她身边经过,飞快地抛下她。只留下一路笑语,一路车轮卷起的滚滚黄尘。

  日升日落,又是黄昏。

  一天的路程走到尽头,那胡妇扎营的时候,不知为什么,忽然间又想起了清晨时发生的滑稽插曲。不过这念头只在她脑海里停留了一瞬,便飞快地消失——虽说商队带着大量马匹牛羊,加之还要小心翼翼地躲避汉军的巡查,一日也走不了多少路程。可那病恹恹的女人只凭一双脚,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跟得上,不是吗?

  于是她安心地打理包裹,与左近三家合力生起营火、煮水烧饭,享用今日的第二餐。翻山越岭千辛万苦绕过了雁门关,他们这一趟的目的地就要到了,在那个只有走私商贩才知道的秘密榷场里卖了车上的毛皮,足够换回许多许多东西……她才不要带上一个累赘汉人。

  那胡妇大口嚼了一块面饼和两片肉干,还喝了半袋山羊奶,随后和族人们挥手道别,优哉游哉地爬回马车里枕着毛皮包裹躺下,很快便进入了梦乡。在她的梦中是夏日碧绿的草原,风吹草低,一望无际。

  第二日清晨,胡妇是被外间嘈杂的说话声吵醒的,她一面嘟嘟囔囔地埋怨这些人大清早就瞎折腾,一面慢腾腾地下了马车,却险些被眼前的情景吓个半死!

  几乎半个营地的商人都聚集在她的马车前,将一个灰头土脸的人团团围在中间。

  连长安循着商队留下的痕迹走了一天一夜,没吃没睡,连骨髓里最后一丝力气都被榨干了,全凭一股倔犟强自支撑着,随时都会昏厥过去。可是她依然昂着头,见那胡妇出来,便用嘶哑的满怀骄傲的声音不紧不慢、不卑不亢地陈述道:“只要我跟得上你就肯收留我——这可是你说的。”

  “没想到你瞧着细皮嫩肉的,却这么能耐。”坐在颠簸的车辕上,四十许、皮肤黝黑的妇人反反复复地摆弄着手里的皮裘,时不时还举起来对着光线仔细端详,脸上带着笑,口中不住地啧啧赞叹,“真是好手工,连毛尖都对得齐齐的,看不出来是拼的呢!”

  车辕另一边,眉目如画的年轻女子温文笑着,答道:“额仑娘要是早知道,早就收留我了,是不是?”

  那妇人脸上微红,放下手中皮件,颇有些赧然,嘿嘿笑了半晌,才道:“汉话怎么说的来着?常姑娘,是赛塔尔额仑我‘有眼睛不会看山’呢……”

  宣佑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北风呼啸,割面如刀。连长安混在这群胡商之中,已有月余光阴了。

  起初她不过是为了争口气,并没有想太多,也不知是哪根筋拗上了,便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谁知那一日的长途跋涉到头来竟然轰动了商队,顿时谁也不敢小觑她。胡人生性利落,又最重英雄好汉,见她一个娇滴滴的弱女子能他人所不能,都从心眼里生出敬佩来。

  于是连长安便顺理成章地留在了商队中,真成了那胡妇赛塔尔额仑的伴当,从此什么异族身份、什么来历蹊跷,再无人提及了。

  日日风餐露宿,吃着肉干喝着羊奶,不是不辛苦的。可与这些陌生人在一起,心绪前所未有的坦然平和,连长安的身子一天比一天强健起来,很快便脱了昔时苍白病弱的样子,皮肤中隐隐透出健康的红晕。收留她的额仑娘最开始总有些不情不愿,可渐渐地,见她能吃苦,对谁又都是一副好性子,也觉得路上多个照应没什么不好——再过六七日,待见识了连长安手底针黹功夫之后,更是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竟捡到了宝贝!

  在连长安指下,一丈素帛也能花团锦簇、寸寸皆春,等闲缝缝补补又算得了什么?她在旅途间隙百无聊赖,见了针线有些手痒,便把几块不要的散碎皮料按颜色深浅割开,顺着纹理排好了,再密密地缀在一起,想照着记忆中京中时兴的样子给额仑娘缝一副暖手的手筒。这也没什么难的,不过是些水磨工夫,谁料到做出来效果却极好,不仔细拨开兽毛翻找,断看不出拼合的痕迹,额仑娘见了连连称奇。

  额仑娘这一番千里迢迢而来,贩的就是皮货生意。从昂贵的黑貂、雪狐,到次些的狍子、貉子、黄狼一应俱全。可无论皮料本身价值几何,只要形状不够规整,或是其间破损了一两处,那便立刻变成了次等货,再也卖不上好价钱,遇见苛刻的买主甚至血本无归都难说。如今见了连长安的巧手,她哪里肯放过?大包小包胡乱翻找一气,翻出几块颜色质地都极好的皮料——只可惜当初猎来的那个人手段不佳,射了好几箭都没能致命,反给毛皮上留下了不少难看的窟窿。

  “常姑娘,你瞧瞧……这还有没有的救?”

  连长安微笑着接过,紧蹙眉头仔细端详,末了,摇了摇头,“补起来不难,可是……实在是破得太厉害,怕瞒不过人呢……”

  额仑娘啊一声,满脸都是懊恼,不由得拍着腿抱怨:自己实在不该存着侥幸之心,虽说当初收的价钱就不高,可贸然拿回来反压了货,总是得不偿失。

  妇人满肚子盘算,越算肠子越酸,正郁郁,却又听连长安道:“……整张皮子断然是难补了,干脆做成小件东西吧,皮围脖、皮套筒……”她一边说着,一边伸开五指一揸一揸量过去,又抬起头来调皮地朝额仑娘眨眨眼睛,“我瞧着刚刚好。”

  赛塔尔额仑又惊又喜,一把抱住她哈哈大笑,口中不住地赞叹,“哎呀呀,我的好姑娘!”

  叶洲带着连长安穿行在群山峻岭之间,一路向北,二人分别之处,其实已接近雁门关口。寒冬将至,塞下苦寒,此地本应荒凉萧索鲜有人迹,也是连长安运气极好,竟然让她碰见了一群赶往关内榷场的胡人。

  “榷场”这个词由来已久,本是大齐朝廷指定的官商与外族做买卖的特别地点。多建在塞外,就像是个小小堡垒,平常是四门紧闭的,只在特定季节特定时日才会开放买卖。可到了如今,除却寥寥无几的官办榷场外,私底下的交易地多如雨后春笋,只不过商人们各有各的联络方式,一切都在暗中进行,平素不为人知罢了。

  榷场开放的季节一般都在秋天,可时下已然是初冬了,说起来这又与她脱不开关系。只因为今年齐帝大婚,迎娶豪族连氏之女,紧接着又异变突生,广袤大地一片风声鹤唳。商人们的生意前所未有的难做,赚多少银子也不如自己的命贵重,因而大多数都打定了主意放弃今年,但求安稳——汉人们少了毛皮牛羊,不过是冬天过得紧巴些,熬一熬就过去了。可胡人们没了粮食,没了食盐铁锅乃至针头线脑,却是万万的不便。没奈何,他们也只得反客为主,甘冒奇险循着崇山峻岭间的隐蔽小路潜了过来,便耽搁到如今。

  连长安在商队中慢慢混熟了,胡人们入夜围在火堆旁闲话之时,从不避她。甚至有几个好事的还特地跑来问些流言飞语,“听说你们的单于杀了左贤王一家,闹得天下大乱,是不是?他不是才娶了左贤王的女儿做阏氏吗?那就是一家人了啊!你们汉人的道理还真是奇怪呢……”

  每每此时,连长安总觉得恍若隔世。

  她知道在这些胡人的话语里,“单于”就是帝王,“左贤王”就是仅次于皇帝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而“阏氏”则是帝王的正妻——她知道他们津津乐道、当成异闻来咀嚼的,正是不久之前的自己。

  真的是……自己吗?她紧紧地捂住胸口,不让胸中不住咆哮的“过去”挣脱枷锁冲出来。每每有人这样问,她便稀里糊涂地敷衍两句打发他们去,她拼命将此刻的自己从回忆的旋涡中生生拽离,远远逃开,逃向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她现在姓常名安,她此刻并不是白莲……还不是时候……

  “常姑娘,你有什么打算啊?”到达榷场之后,各家各户忙于搭起帐篷,整顿行李,准备开张。连长安则倾力投入针线活计,额仑娘一边欣赏着她做出的那几件成品啧啧赞叹,一边随口问道。

  “打算?”连长安一呆,恍惚笑了,许久,茫然地摇摇头。她是真的不知道,总之先避一避风头,养好身子再说。她有很多很多事要做,总有一天她一定要报仇雪恨——但现下……首先要努力活下去。

  额仑娘见她那模样,立刻喜不自胜,连忙劝道:“你要是暂时没什么想法,不如就一直跟着我吧?我们换好了货便回关外去,凭你的手艺,在咱们部里立足,一点儿也不难。”

  雁门关外吗?去……胡人的国度?

  仿佛中了邪,听到这个提议,连长安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我若出了雁门关,他……他还找得到我吗?

  指尖忽然剧痛,竟是一失手被针狠狠地扎了一下,连长安连忙将手指放进口中吸吮……她几乎以为她忘了,离开这么久,她第一次想到了叶洲。

  他不欠她的,她却欠他的,有一日她定会偿还他。

  正不知该如何回答才好,帐外一阵脚步声传来,有人高声道:“额仑娘,我猎了只肥狍子,烤着大家尝尝,喷香呢!就等你们了。”

  额仑娘飞快地瞟了连长安两眼,诡秘一笑,眉眼弯弯,用胳膊肘轻轻地撞了撞她,悄声道:“是扎格尔来啦,你还不快出去?”

  连长安立刻从恍惚中收回思绪,简直哭笑不得。扎格尔便是初来乍到险些酿成大祸之时,救她一命的青年。胡人远比汉人直截了当,也没那么多花花肠子,自她留在了商队中,他便隔三差五以各种理由跑来,连长安就是再驽钝十倍,也不难明白他的心思。

  可她早已不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在她从今往后的人生之中,根本没有留给情爱一分余地。

  “额仑娘,今儿个再赶赶,这块皮子就能做完了……”她苦着脸,推脱道。

  谁料那胡妇一伸手,早就将她手中做了多半的毛领子夺了去,粗糙的老脸笑成一朵花,“什么大事!可不差这一阵,就是不做也使得。扎格尔喜欢你呢,他是个好小伙子,快去快去!”

  连长安眼看误会越深,真真无奈之极,看来现下不把事情说个清楚透彻,往后只有越来越麻烦。她思索片刻,已打定主意,叹息一声,正色道:“额仑娘,不瞒您说,我已……有了婚约。”

  额仑娘果然讶异,问道:“那你男人呢?”

  连长安心中一颤,咬牙回答:“他……他因为某件变故……死了。”

  额仑娘长出一口气,呵呵笑道:“那就好办,不碍事的。反正他活着也不见得比扎格尔更好。”

  连长安双目圆睁,真真是无话可说。

  额仑娘忽而提高嗓子,对帐外喊道:“扎格尔,你先回去吧!我和常姑娘一会儿就到!”

  传进来的声音果然轻快得仿佛要飘起来,“好,额仑娘,一言为定!我可留着狍子腿等你们啊!”

  听着那脚步声渐渐远了,额仑娘回过头来,对连长安道:“听我一句话,常姑娘。长生天给女人心,给男人胆子;给女人羽毛一样的巧手,给男人铁一样的胳膊,为的是什么?就是让男人女人在一处的,就是让男人女人互相依靠的!你现在还年轻,你不懂得。等你有一天明白了,一晚上一晚上独个儿睡着,就是裹着再好的毛皮也暖和不过来呢!”

  连长安起初还怔怔地听着,可听到后来独自睡云云,猛然醒悟过来,一张俏脸瞬间通红,烧得发烫。她恼恨额仑娘擅自替她做主,更恼恨她言语无状,心中又羞又气,偏偏梗着脖子想不出半句应答的话。末了,她好不容易才硬生生地挤出一句,“为什么?你不就是独自一个人?偏把我想成那种……那种……我就不能跟你一个样?”

  额仑娘哈哈大笑,满脸都是自得,“我?我嫁过三个响当当的汉子,我生了四个硬邦邦的儿子。我喜欢谁就和谁在一起。要不是我家小子和扎格尔是好安达,我从他还没马鞍高的时候就看着他长大,我还真想和你争争看呢!”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纵使对额仑娘的说辞有一千个一万个不能苟同,连长安终究还是去了——从始至终,一直冷着一张脸。

  她自觉态度足够敬而远之,足够立场鲜明,稍有点儿眼色,早就该嗅出空气里浓浓的“拒绝”的味道。只可惜胡汉根本不能同日而语,她的锦囊妙计到头来全都变成了想当然。她越是冷,越是逃,越是不理不睬,扎格尔反而贴得越紧,半步不离,叫连长安一想起来就头痛万分。

  扎格尔驯得好马,还是个不错的猎手。火堆上架着的狍子肉早已烤得酥脆,香气扑鼻油脂满溢,仿佛涂了一层红亮的酱汁。他也不怕烫,赤手伸过去,两三下便卸掉了狍子腿。先将表示“敬意”的两条前腿献给火堆旁年纪最大的两位老人,紧接着拣出一条肥美的后腿,笑吟吟地送到连长安跟前。

  那条后腿带骨总有两尺长,美食当前,的确令人食欲大动,可是连长安心中分明有根致命的毒刺扎着,就是龙肝凤胆她也万万不愿去接。想要顺水推舟,将那东西让给额仑娘,谁知道四周眼巴巴瞧好戏的人忽然一齐大笑起来。额仑娘则秋波流转,仿佛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忙忙啐一口在地上,远远躲开去。

  胡语错杂,此起彼伏。人人瞧向她的目光中,都带着三分笑意。连长安越发笃定自己是被戏弄了,可偏偏明白戏弄自己的那些人未必存着什么歹意,想要生气,又觉无力。她心中存有三分恚怒,偏生发作不得,只是嗓子眼里一阵阵噎得难受。她将那块用油纸衬着的狍子腿紧紧地捏在手中,打定了主意一丝也不入口。

  她在那边暗自生闷气,扎格尔早就将狍子肉一块一块割开,分给火堆旁的众人,只留了另一条后腿给自己。各人凭本事得的东西最好的一份归自己,其余全部族共享,在胡地这是不言自明的规矩,众人也不推辞,都笑着接了,还不忘说两句调侃的话,一边说一边偷瞄向气鼓鼓的连长安,越发显得阴阳怪气。

  好不容易一只狍子分了个干干净净,一袋一袋羊乳和马奶酒传开来,扎格尔拎着他那只油渍渍的狍子腿,大咧咧地坐在连长安身边,见她一点儿没动,问道:“怎的?不喜欢吃吗?”

  连长安对他本无恶感,何况无论怎么说,人家到底救过自己的性命,但此时满肚子都是愤懑,再加上杯弓蛇影,总觉得扎格尔一定有所图谋,禁不住都往坏处去想。见他过来,她猛然觉得怒火上冲,硬邦邦将狍子腿递过去,低声喝道:“还给你!”

  扎格尔不过二十出头,笑起来还像个孩子。也不知是真傻还是装傻,他晃一晃手上的另一条腿骨,笑眯眯答:“想着我?谢谢啦。我有,那份是给你的,很好吃呢!”

  连长安见他这副模样,越发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将这烫手山芋直接丢在他脸上算了。可伸手不打笑脸人,这句话说得很对,毕竟不是七八岁的孩子,知道那样做未免太失态,有理反倒变成没理了。

  连长安见他吃得开心,自己却险些憋成内伤。恼怒到了极处,心一横,狠狠一大口咬下——怎的?我还怕你不成?

  谁料扎格尔烤的狍子是一绝,外皮焦酥,内里的肉质却是嫩滑多汁。她本来只想胡乱嚼一口泄泄火气,谁知道一双贝齿开合两下,不禁双目圆睁,险些将自己的舌头也给吞下去。

  扎格尔见她吃得香甜,心中自然也欢欣不已。他不住道:“好吃吧?你慢慢吃。不够我这条也给你,嘿嘿嘿嘿……”

  这只狍子的个头算是小的,可尽管如此,一条后腿连长安无论如何也吃不完。胃口好,从来都不是汉人欣赏的大家闺秀应当具备的品格,她听了这话,更是狠狠地白了他两眼——可那怒火毕竟慢慢消散了,到头来,一半好气,另一半却莫名化为笑意。

  “……蛮子!”她细细嚼着口中的美味,在心里恨恨骂一声。

  这一餐众人吃到酒足饭饱,营地中的气氛空前热闹起来。不知是谁凑过来对着扎格尔一番叽里呱啦,扎格尔红光满面,回头看她一眼,重重地点了点头。那人显然兴奋极了,站起身向四周高喊,一时间欢呼声宛如雷动,人人都道:“阿克达!阿克达!”

  连长安虽然不通胡语,可毕竟与胡人待了一段时日,也能听懂几个常用的词。她知道“阿克达”便是“好极了”的意思,不由得转头观望,也起了三分兴趣。但见扎格尔大踏步走回自己的营帐,片刻再出来时,手中已拿着一柄奇怪的乐器。

  应当是……乐器吧?四四方方的兽皮蒙制的音箱,一条微带弧度的木柄,装着五根鹿筋弦。抱在怀中的架势就像是汉人女子弹奏月琴,可手指拨上去,那声音却远比月琴悠远高亢多了。

  营火跳跃,众人欢腾,扎格尔调了调琴弦,一串嘈嘈切切的疾音在他手下迸开,如马蹄踏玉,奔流而至。调子算不上繁复,却和汉人的丝竹声迥然不同,悠扬婉转,首尾相接,一遍弹到后来,刚好是另一遍的开始,如此这般循环往复,简直天衣无缝。

  一干胡人显然都很熟悉这音调,很快便随着音乐低低哼唱起来。更有几个年纪轻的,再也坐不住,纷纷起身,合着节拍绕着火堆翩翩起舞。

  连长安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只觉得样样新鲜,从这边看到那边,又从那边看回这边,眼睛都不够用了。曲调的节奏越来越短促明快,从火堆旁站起来载歌载舞的人也越来越多,就连她都不由自主地随着琴声用脚尖打起了拍子——当然,那是非常非常失仪的,她一旦觉察,立刻强迫自己忍住。

  扎格尔弹琴的手指忽然一顿,口中说了句什么。众人闻言全都笑了起来,就是连长安也不自禁地笑了——虽然她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笑。

  调子渐渐和缓,分明还是一样的音韵,只是那放声大笑、纵酒狂歌的气氛再也不见,反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浑厚的伤感。扎格尔手里的琴音越发清越,仿佛清澈的溪水,潺潺淌过之处,他的歌声也随之响了起来。

  连长安从未听过如此醇正清越的嗓音,犹如一柄利刃划过头顶密布的阴云,整个世界豁然开朗,只剩下又高又远、一尘不染的湛蓝色的苍穹。以至于自己的喉管中也忽然一阵哽咽,那颗干瘪的心紧紧地纠在了一起,一股强烈的渴望、欢喜以及莫名的哀愁错杂着喷涌出来。

  扎格尔抱着琴,纵声高歌,缓缓踱到她面前。起初是用胡语,后来则变成了她能够听明白的汉话。

  上马不捉鞭,反折杨柳枝。蹀座吹长笛,愁杀行客儿……

  遥看孟津河,杨柳郁婆娑。我是虏家儿,不解汉儿歌……

  她忽然明白,他是在为她献唱,他是在唱给她听。这绝非柔美旖旎的情歌,可是她的心……却无端为之震颤不休。

  连长安沉醉在音乐的魔力之中,依然有些神情恍惚。她茫然望向不远处的营帐,猛地一惊,这才从迷蒙间醒过神来。因榷场买卖总要持续个几天,总不好一直睡在马车上,从到达的那一日起,她和额仑娘便合力搭起了这座简易的帐篷。帐子里并不算大,但睡两个人绰绰有余——不过这一夜,她站在营帐前,忽然迟疑了。

  不为别的,只因为那帐篷外悬着一条绳子,而绳子上挂着一张上好的雪白的毛皮。

  莫说当年的驸马府富可敌国,替入宫做皇后的女儿准备的陪嫁可谓琳琅满目,就是这几日陪着额仑娘收拾货物,好的坏的各式各样的皮子连长安早就看惯了。可是她此刻站在这里,摸着这块毛皮,搜肠刮肚却说不准是什么动物身上的。瞧颜色通体如雪,没有半根杂毛,只可能是最好的银狐或者雪貂。可无论是银狐还是雪貂,都不可能剥下这么一大张来……她忽然想起自己拼皮子的拿手好戏,连忙将毛皮翻过来,细细摸索针脚,只可惜忙了半晌,一点儿端倪也无。

  无论是什么动物,有一点是确定的:它定然极稀罕,也就是说,价值不菲!

  额仑娘那些最好的宝贝她都看过,并没有这么出挑的,又怎么会三更半夜出现在她的帐篷门口?这无异于丢一箱金子在别人家墙外,太也不可思议。

  连长安百思不得其解,但是也不能把这么值钱的东西留在外头不管。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卖了她也赔不上。稍作计议,她便将那皮子取下来小心翼翼地卷了一个卷,珍而重之地收进帐内,想一想犹不安心,干脆放在自己当做枕头用的包袱旁边。彻底安置妥当了她这才脱却外衣躺下,打算待额仑娘回来了再计较。

  纵使隔着一层帐篷,隔着半个营地,传入耳中的歌声依然缕缕不绝,热闹至极。她是从那些幸福的人之间逃出来的,她片刻也无法再待下去。腔子里那颗不争气的心跳得实在太快,简直……简直近乎恐惧!那样彻头彻尾的快乐委实太过强烈太过直白太过突兀,她……承受不起。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又是这样一首苍凉而悠远的歌,不止三四个人,而是许多许多声音用汉话同声唱和——可是,无论多少人,也压不住扎格尔那出类拔萃的嗓音。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她由衷地艳羡他们的无忧无虑,艳羡他们那不可思议的快乐,几乎连自己都把持不住,要在这快乐的氛围中沉沉醉下去了。

  真奇怪,自己竟然还有快乐的能力?她本以为自那日起,人生已彻底变色,执掌幸福的器官早就枯萎了……

  ……真奇怪,都这么晚了,额仑娘怎么还不回来?

  连长安和衣而卧,身上盖着一条旧皮袍,在萦绕不绝的歌声里,渐渐睡着了。朦朦胧胧中,她仿佛回到了那一日的皇宫,只不过身上不再是沉重繁冗的钿钗礼衣,头上也没有横七竖八簪满金凤银鸾。她一身短袍,翻领、对襟、窄袖,长及脚踝的束腰裙,头上戴顶插着鲜艳羽毛的小小扁帽,就像是个再平凡不过的胡人女孩。

  在梦里,她无牵无挂无伤无痛,她非常非常快乐轻松。

  歌声再起,洒满阳光的美梦倏忽融化。她又一次站在承天门侧的西配殿中,原来那歌声竟是从垂死的小叶口中缓缓溢出来的,她一边唱着,一边缓缓断气……

  “……红莲花,白莲花,兴亡成败到谁家?一夜花开满天下……”

  连长安猛地惊醒,直挺挺地坐起身来,汗重衣衫。

  帐篷外已然万籁俱寂,欢宴散了吗?这世上本就没有不散的筵席,既然要散,那当初又何必聚呢?既然注定失去、注定绝望,当初又为什么要让她得到、让她满怀瑰丽幻想?

  连长安突然想哭。自那日小叶死在她眼前,她曾以这清晰深刻的死亡发誓,这一生都不再徒耗眼泪。在那之后,无论是面对着深爱之极或深恨之极的人,还是面对着被丢在夜半荒野之中的自己,她一直坚守着这个誓言。可是现在,她竟被这柔软的毫无威力的歌声直击内心,她险些忍不住,真的想要哭了。

  不一样的,果然是不一样的。连长安背负着无数人的血泪性命,连长安背负着沉重得足以将她生生压垮的“过去”,那个快乐的随心所欲的胡人少女,果然只是自己的一场梦罢了。

  她独坐半晌,喟然长叹。湿透的衣裳隐隐透出寒意,她猛地一个冷战,连忙躺下,将皮裘拉高,一直盖到脖颈。

  便在这时,一阵冷风吹入,营帐掀开一条缝儿,有人蹑手蹑脚地钻了进来。

  擦过地面的牛皮靴子的声音……粗重的呼吸……只借着那倏忽闪现的几缕星光,也不难辨认的高大的身影……

  是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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