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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当时的她将自尊心看得强过生命,从来都不肯把晚上做恶梦的事情告知他。

  而他不知怎的,却细心察觉了,至此后,每晚他都会在她房间里的书桌前开着台灯看文件,直到她安稳熟睡才离开。

  一个大男人,在粉红色的HelloKitty猫台灯下看文件,那情景怎么看怎么奇怪。可她躺在床上,迷迷糊糊望过去,却觉得那台灯橘红色的暖光像是一直照入了心中,照亮了那些阴暗的角落。

  也许从那时起,她便决定要追随他一生。

  但她却忘记问他,是否还需要自己追随。

  正回忆着,她忽地感觉到一丝异样,抬头却惊见沈盛年不知何时已经醒来,正睁着一双亮星般的眸子望着她。

  秦红颜见自己的手还被他握着,不觉有些尴尬,忙想要抽出来。

  可沈盛年却怎么也不放,他已经退了烧,可一双手却仿佛比高烧时还要烫人。

  秦红颜正要发火,却听见沈盛年像是梦呓般地道:“秦姐姐,我刚做了个梦,梦见你走了,说再也不要见我了,我很害怕。可是醒来发现你还在,真的……太好了。”

  秦红颜仍旧将手指一根一根从他掌控中拔出来,道:“吃点粥吧,我去给你盛。”

  沈盛年刚才亮起的美目瞬间便扬下满天尘埃:“秦姐,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也……还好。”秦红颜发誓这是她能说出的最不伤人的语言。

  沈盛年秀美的脸哀伤得像是要滴下水来:“叔叔说,你不想再教我了,问我是不是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惹你生了气。当时我听见后真的感觉像晴天霹雳一样,我问他要了你的地址,说想向你道歉,谁知正好遇上你不舒服。我扶你睡下后,本来想走,却怕你半夜醒来病情加重,就在沙发上坐着,谁知道就睡着了。秦姐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在你家睡觉的,你不要怪我。”

  他的态度简直是低入尘埃,即使秦红颜这般自诩为铁石心肠的,也禁不住心酸了酸。

  沈盛年垂着头,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我知道自己粘着你,肯定让你很厌烦,但是……我没有办法。我向你保证,以后会乖乖的,安静地待着,只要远远看着你就好。所以秦姐,拜托你不要距我千里之外好吗?”

  是啊,世界上最令人心酸的话就是“没有办法”。

  即使知道对方厌烦,即使赔上自己的自尊心,可还是想要远远看着对方。

  因为没有办法。

  没有办法控制自己。

  没有办法约束自己的感情。

  没有办法忘记对方。

  秦红颜看着沈盛年,像是在他身上看见了自己。

  最终,秦红颜还是答应继续做沈盛年的口语教师。

  从那之后,沈盛年果然就像答应的那般,每次见面都只是专心与她练习口语,也懂得保持距离,没有再与她有任何身体上的接触。

  秦红颜逐渐放下戒心,与沈盛年的关系也从冰点开始有了好转。不知是凑巧还是其他原因,沈昂决定将新家重新装修一遍,在酒店租了房间居住,所以秦红颜只能将教学地点改在了自己家里。

  其实每周有了沈盛年的陪伴,夜晚好过许多,至少没有那样寂寞;至少在教学时,她可以暂时停止想念他,得到喘息的时间。

  这些天,她都没有接到他的电话,就像是这个人消失在自己生命中一般。

  那次主动给她打电话,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她对他的依赖虽然可以让她放弃自尊,但并不意味着她可以在其他女人面前也放弃自尊。她没有勇气再听见另一个女人对自己说“你好,他正在浴室里,等会我让他给你回复过来吧”。

  两个女人的对质,姿态实在是太难看了。

  时间就这样流水般过去,很快便到了十一月。这天正在练习口语时,沈盛年忽然问道:“秦姐,你明天有事吗?”

  “怎么了?”她头也不抬地反问。

  “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就是……”沈盛年难得地踯躅片刻,像是鼓起勇气般地道:“明天是我生日,你能陪我过吗?”

  他的生日?

  也就是说,隔天也是她的生日?

  秦红颜忙查看日历,果然,隔天便是11月11日。

  她心内情绪拂动。

  每一年的生日,即使她远在美国,即使再忙,他也会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准时出现在她租住的公寓里。

  年年都是如此。

  那今年呢?有了女友的他还会依约前来吗?

  回忆令她忘却了周遭的人事,沈盛年连问了好几遍她才回过神来:“什么?”

  “我问,你明天有时间陪我过生日吗?”沈盛年定定地望着她:“秦姐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没。”秦红颜转头看向鞋柜的方向,那里面的最上排,放置着八双高跟鞋,全是他的影子。

  就像是他,一直放在自己心头最上方。

  所以,即使他不来,她也必须等待的。

  秦红颜在心底深处叹口气,道:“我明天和有人约。”

  当然,很有可能,约会的那个人不会来。

  灯光下,沈盛年的眼神闪烁不定,片刻之后,他便恢复了平静:“哦,那真遗憾。”

  第二天一整天,秦红颜都是神色不定,没心思工作吃饭,时刻将手机放置在身边,不时查看是否有短信或者是电话。

  然而次次都是落空直到下班时,他也没有消息。

  今年,他真的不会出现了。

  深秋的夜降临得很早,天阴沉沉的,像是随时都要滴下泪来。秦红颜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BURBERRY的新款风衣穿在她身上,显出了窈窕纤细的腰身,同时也显出了萧条的气息。

  他曾告诉她,十几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可以靠着年轻胡乱穿衣。但一旦过了二十五,就必须要穿质量好的名牌衣物,这样才能显出女人的质感。

  她谨记着他的这句话,从此后,衣服尽量做到少而精。

  不仅是这句话,她谨记着他的每一句话。

  秦红颜再度打开手机,发现屏幕干干净净的,仍旧没有他的任何讯息。

  失望像是泥浆让她浑身透不过气来,秦红颜来到酒庄,购买了几瓶红酒,提着回了家。

  没有他的生日,她无法清醒度过,只能将自己灌醉。

  她这么打算着,回家后便开始了以醉为目的饮酒。也许是心情太过糟糕,她也失却了淑女的行为,开瓶后直接就着瓶口饮用。

  上好的红酒,口味醇厚,酒香宜人,她逐渐喝得微醺,整个人轻松不少。

  秦红颜打开了音乐,性感而低沉的女声在屋子里回响,情感撞入她的心。她打开衣柜,拿出那八双高跟鞋,一双双试穿起来。

  也许,这些高跟鞋便是她所能拥有的关于他的全部。

  她穿上了Balenciaga的桃红尖头薄底高跟鞋,又换上了一件桃红色的小礼服,在镜子前端详。

  此刻的她脸颊酡红,双眼迷离,桃红的鞋与礼服让她身体内的性感全部释放出来。

  任何男人看见,都会在心底赞叹一句“尤物”。

  然而,房间里没有其他人能看见,只有她自己。

  秦红颜想,只有孤独的自己。

  远远的,传来门铃声,在微醺的她耳里听着,显得格外不真实。

  秦红颜踩着高跟鞋,摇摇晃晃地走到门边,也没询问,直接将门打开。

  不管是谁来都好,今夜的她真的渴望有人陪伴。

  而门外,站着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

  秦红颜见过许多男人,但从没有一个男人能将西装穿得如此熨帖好看。他眉眼细长,俊雅文气,周身萦绕着一种君子的气息,眼神温暖,让人一见便能卸下所有心防。

  不知怎地,她向后踉跄了一步。

  他伸手过来将她扶住,顺势将她往自己怀中一带,他手腕上戴着一串佛珠,熟悉的檀香味瞬间盈满她的鼻腔。

  就像是又回到了多年前的那个夜晚,他褪下西服外套,披在她身上,她周身便沾上了属于他的檀香味,多年不散。

  秦红颜靠在他怀里,在心底轻轻地喃呢着他的名字:“奚欢,奚欢,奚欢。”

  “穿得这么漂亮,是在等我,还是在等旁的人?”他的声音清朗温柔,一如在电话中那般。

  “我以为,你不会来了。”秦红颜声音低低的,至今还觉得这个场景像是梦。

  “只要是你生日,即使火山喷发我也得赶来。”他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道。

  接下来,他们保持着这样的姿势,像是情人间的拥抱。

  她贪婪地嗅着他身上的檀香味,像是要确定这不是梦境。

  而他也嗅着她发间散发的不知名的清香,双目微闭。

  良久,他终于将她放开,举着书中的袋子道:“来看看你今年的生日礼物。”

  那是一双AlexanderMcQueen黑白双色拼接高跟鞋,外面黑色,内侧则是白色。如同黑夜与白昼,天堂与地狱。

  “这双高跟鞋,和你的性子很像,来试试。”

  奚欢说着便让秦红颜坐在沙发上,他则单膝跪下,褪去她那双桃红高跟鞋,为她换上新的高跟鞋。

  他的动作轻柔文雅,像是天生的贵族。

  他的手指碰触着她的脚,每一次的碰触在她体内都引发了一场爆炸。

  帮她换上后,他抬头望着她,目光于幽深中跳跃着小小的火焰:“看,多美。”

  她不知他说的是高跟鞋,还是自己。

  他并没有起身,而是保持着半跪的姿势,将身子逐渐向她倾斜。

  秦红颜呆呆地望着他越来越靠近的脸,却做不得任何的反应。

  在他面前,她永远是那个年幼无助的少女。

  他的唇轻柔地贴上了她的脸颊,柔软得像是花瓣,声音如熏风:“生日快乐。”

  他说。

  明明是深秋的夜,她却瞬间像是置身在万物复苏的春季,体内的血管里都流淌满了小小的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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